这样的例子咱就不举了,免得咱说错了又让别人笑话。【况且中医上说的苦味性寒,并不是直接都说“每味寒性药都是苦味的”,而是因为“某些药性寒而归为苦味”。也有一些药吃起来苦,但因其性温,而并不把它归为苦味,有时甚至说它是甘味,因为甘而补。】
这种说法,第一次看到。与中医经典中的四气五味的归类,出入很大。
【也有一些药吃起来“苦”,但因其“性温”,而并不把它归为苦味,有时甚至说它是甘味,因为甘而补。】这种说法,有些打破中药【气】【味】的定义了。“性温”的前提下,“苦”就未必是【苦】,而归到其他【味】的范畴?
这样的定义比较新。
李老师能否多举一些例子,并结合案例中的运用,来加以讲解一下呢?先谢过。
这话说得好,没有什么是不可代替的,不可代替是因为活在了过去,人更应该放眼未来。古人不用,不能,不会不代表现在的人不会,不能,不用。古中医不能说他不好,但不能说他都是对的,要找错很容易,要找茬也简单,直接将药物进到分子论就好了。伤寒也好,金匮也吧那都是基础,是引人入门,打铁还要自身硬,以后能有什么成就就看你自己的了。这里说的超越是点的超越,而不是整个面的超越,没有点那来的面。不能超越的话那古中医那来的,外星人给的吗。美国经济,技术封锁中国这么多年,中国倒下了吗,用不了手机,组建不了航母,发射不了火箭,造不出空间站了吗?说实话还真得感谢美国的封锁!
这是百度来的:【况且中医上说的苦味性寒,并不是直接都说“每味寒性药都是苦味的”,而是因为“某些药性寒而归为苦味”。也有一些药吃起来苦,但因其性温,而并不把它归为苦味,有时甚至说它是甘味,因为甘而补。】
这种说法,第一次看到。与中医经典中的四气五味的归类,出入很大。
【也有一些药吃起来“苦”,但因其“性温”,而并不把它归为苦味,有时甚至说它是甘味,因为甘而补。】这种说法,有些打破中药【气】【味】的定义了。“性温”的前提下,“苦”就未必是【苦】,而归到其他【味】的范畴?
这样的定义比较新。
李老师能否多举一些例子,并结合案例中的运用,来加以讲解一下呢?先谢过。
多谢老师的指教,我感觉这些话我早已读过,所以咱只说石膏苦寒,而不言大寒、微寒。【石膏解】:
(近 代张锡纯《医学衷中参西录》第一卷)
石膏之质,中含硫氧,是以凉而能散,有透表解肌之力,外感有实热者,放胆用之直胜金丹。《神农本经》谓其微寒,则性非大 寒可知;且谓其宜于产乳,其性尤纯良可知。医者多误认为大寒而煅用之,则宣散之性变为收敛(点豆腐必煅用,取其能收敛也),以治外感有实 热者,竟将其痰火敛住,凝结不散,用至一两即足伤人,是变金丹为鸠毒也。迨至误用石膏偾事,流俗之见,不知其咎在煅不在石膏,转谓石膏用之其猛烈犹足伤人,而不煅者更可知矣。 于是一倡百和,遂视用石膏为畏途,即有放胆用者,亦不过七八钱而止。夫石膏之质甚重,七八钱不过一大撮耳。以微寒之药,欲用一大撮扑灭寒温燎原之热,又何能有大效。是以愚用生石膏以治外感实热,轻证亦必 至两许;若实热炽盛,又恒重用至四五两,或七八两,或单用,或与他药同用,必煎汤三四茶杯,分四五次徐徐温饮下,热退不必尽剂。如此多煎徐服者,欲以免病家之疑惧,且欲其药力常在上焦、中焦,而寒凉不至下侵致滑泻 也。盖石膏生用以治外感实热,断无伤人之理,且放胆用之,亦断无不退热之理。惟热实脉虚者,其人必实热兼有虚热,仿白虎加人参汤之义,以人参佐石膏亦必能退热。
特是:药房轧细之石膏多系煅者,即方中明开生石膏,亦恒以煅者充之,因煅者为其所素备,且又自觉慎重也。故凡用生石膏者, 宜买其整块明亮者,自监视轧细(凡石质之药不轧细,则煎不透)方得。若购自药房中难辩其煅与不煆, 待将药煎成,石膏凝结药壶之底, 倾之不出者,必系煅石膏,其药汤即断不可服.
内经基本上见不到具体的药名.作为理论它更多地以五味这是百度来的:
五味的确定
① 味的确定最初是依据药物的真实滋味。如黄连、黄柏之苦,甘草、枸杞之甘,桂枝、川芎之辛,乌梅、木瓜之酸,芒硝、食盐之咸等
② 后来由于将药物的滋味与作用相联系,并以味解释和归纳药物的作用。
③ 随着用药实践的发展,对药物作用的认识不断丰富,一些药物的作用很难用其滋味来解释,因而采用了以作用推定其味的方法。
例如,葛根、皂角刺并无辛味,但前者有解表散邪作用,常用于治疗表证;后者有消痈散结作用,常用于痈疽疮毒初起或脓成不溃之证。二者的作用皆与“辛能散、能行”有关,故皆标以辛味。磁石并无咸味,因其能入肾潜镇浮阳,而肾在五行属水与咸相应,磁石因之而标以咸味。
由此可知,确定味的主要依据,一是药物的滋味,二是药物的作用。
由于药物滋味和作用并无本质联系,两者之间并无严密的对应关系,因而从古至今,五味学说在理论上和实际运用中出现不少分歧和混乱也就在所难免了。
药物的五味与化学成分及药理作用之间有一定的关系。以辛味为例,解表药麻黄、桂枝、紫苏等味辛,能散寒解表,常用于感冒初起。药理实验证明,它们具有解热、发汗,抗菌抗流感的作用。枳壳、木香、乌药等到行气药,多味辛,有行气止痛的功效。药理实验证明,这些药物具有解痉止痛、调整胃肠活动以促进消化的作用。药物的辛味与其所含的挥发油有关,据统计,85种辛味药中,含挥发油的药物有53种,占辛味的72.1%并且不少药物的挥发油就是该药物的有效成分。如桂枝所含挥发油中的桂皮醛具有退热作用,理气药陈皮和青皮所含的挥发油有调整胃肠功能作用。
这是百度来的:
五味的确定
① 味的确定最初是依据药物的真实滋味。如黄连、黄柏之苦,甘草、枸杞之甘,桂枝、川芎之辛,乌梅、木瓜之酸,芒硝、食盐之咸等
② 后来由于将药物的滋味与作用相联系,并以味解释和归纳药物的作用。
③ 随着用药实践的发展,对药物作用的认识不断丰富,一些药物的作用很难用其滋味来解释,因而采用了以作用推定其味的方法。
例如,葛根、皂角刺并无辛味,但前者有解表散邪作用,常用于治疗表证;后者有消痈散结作用,常用于痈疽疮毒初起或脓成不溃之证。二者的作用皆与“辛能散、能行”有关,故皆标以辛味。磁石并无咸味,因其能入肾潜镇浮阳,而肾在五行属水与咸相应,磁石因之而标以咸味。
由此可知,确定味的主要依据,一是药物的滋味,二是药物的作用。
由于药物滋味和作用并无本质联系,两者之间并无严密的对应关系,因而从古至今,五味学说在理论上和实际运用中出现不少分歧和混乱也就在所难免了。
药物的五味与化学成分及药理作用之间有一定的关系。以辛味为例,解表药麻黄、桂枝、紫苏等味辛,能散寒解表,常用于感冒初起。药理实验证明,它们具有解热、发汗,抗菌抗流感的作用。枳壳、木香、乌药等到行气药,多味辛,有行气止痛的功效。药理实验证明,这些药物具有解痉止痛、调整胃肠活动以促进消化的作用。药物的辛味与其所含的挥发油有关,据统计,85种辛味药中,含挥发油的药物有53种,占辛味的72.1%并且不少药物的挥发油就是该药物的有效成分。如桂枝所含挥发油中的桂皮醛具有退热作用,理气药陈皮和青皮所含的挥发油有调整胃肠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