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业是十年以上互联网软件开发,这个比喻并不合适。人说 “所有的比喻都是蹩脚的。”道统百法、法御万方。
如果把世界看成一个网络,那么道就是这个网络的根结点,而法是与道直接相连的一些信息交换枢纽,方则是无数的终端设备。
如果把世界看成一个程序,那么道就是这个程序的全局变量、全局声明;而法则是模块变量、模块声明;方则是具体的一个个函数、一条条语句。
取得一次良好的疗效,离不开一个精准的处方,但这个处方除了要拥有自己的个性跟特长之外,还必须满足一个大的前提条件:得于法、合于道。
如果能做到在下利时不通下也能治愈,那就不要通下。伤寒论甚至还有更打脸的条文如 “太阳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没有一味药是通下的,甚至葛根被人认为是升阳止泻的。
道,是自然事实发生的描述,不是人为凭空创造出来的。方证辩证,是自然发生的,不是人为创造的。一切人为理论逻辑,在对立的自然事实面前都是不堪一击的。人只能道法自然,而不是让自然之道符合人为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