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何种食物上升为药物,何种药物最后也可以成为食物,口尝身试,似乎还是以身试的结果为准。
你好,这就又谈到食物和药物的区别了,老姬对此很是模糊,能多谈谈吗?
“入口知味,入腹知性”,是中医上的一句常话,我们现在把药物本存之味和功能推理之味混在一起而谈,是否有很大的不妥?
《本草正》谓之麻黄有“轻扬之味,兼辛温之性,故善达肌表,走经络,大能表散风邪,去除寒毒”,这里,以辛温而推功效。
再看焦树德老先生编写的《用药心得十讲》,里面的几句话:第二讲:发散药,本讲介绍具有发汗、解散表邪的药物,这些药物多为辛味药,因为“辛”能发散,可使表邪发散从汗出而解。从这里就看出,这里的辛味药中的辛,指的应该是药物之本味,因为“多为辛味药”就是明证。但在麻黄里又谈到“麻黄辛温”,这些真是不好理解。
看看《本草正义》《本草通玄》《本草经疏》包括咱们近代名医张锡纯所写的《医学衷中参西录》,也没有谈到麻黄的“辛味”,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