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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中医“十二官”

掾(音苑yuan):古代官署属员的通称,或部门领导。如曹掾,即部长、司长、厅局长之类。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掾:古代属官的通称。《史记•曹相国世家》:‘秦时为沛狱掾。’”

晋•司马彪撰、梁•刘昭注补《后汉书•志第二十四•百官一》:“太尉,公一人。……长史一人,千石。本注曰:署诸曹事。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书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西曹主府史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史迁除及军吏。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监、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阁主薄録省众事。”

《汉语大字典•手部》:“掾:②历代属官的通称。《玉篇•手部》:‘掾,公府掾史也。’《集韵•线韵》:‘掾,官名。’”

《辞源•手部》:“本为佐助之义,后通称副官佐贰吏为掾。”

《辞海》:“古代属官的通称。”

《简明中国历代职官辞典》:“掾史:官名。掾与史的合称。汉衙署分曹办事。曹有掾与史,掾为长而史次之。”
 
:古代官员泛称,或小官和没有级别的小公务员。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吏:官吏。春秋以前,大小官都可以称为吏。战国以后一般指低级的官。”

《现代汉语词典》:“①旧时没有品级的小公务员:胥吏。②旧时泛指官吏:大吏,酷吏。”

《汉语大字典•一部》:“①古代官员的通称。《说文•一部》:‘吏,治人者也。’《书•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孔传:‘天王之吏为过恶之德,其伤者天下甚于火者害玉。’唐白居易《和除夜作》:‘我统十郎官,君领百吏胥。’章炳麟《秦政记》:‘李斯、蒙恬皆功臣良吏也。’②汉以后特制官府中的小官和差役。《史记•滑稽列传》:‘(西门豹)即使吏卒共抱大巫妪投之河中。’”

《辞海》:①“旧时大小官员的通称”,②“专指官府中的胥吏和差役”。

《简明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百官通称,与‘民’相对而行。后世‘官’与‘吏’虽有区别,然如‘一行作吏’等语,‘作吏’仍是‘做官’之意。”
 
佩服先生的考据精神,只是好像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佩服先生的考据精神,只是好像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现代汉语词典》:“考据:考证。”

《辞海》:“考证:依据资料来考核、证实和说明。刘因《夏日饮山亭》诗:‘人来每问农桑事,考证床头种树篇。’姚鼐(nai)《复秦小岘书》:‘天下学问之事,有义理、文章、考证三者之分,异趣而同为不可废。’”
 
《汉典》云:

词语解释

◎ 考证 kǎozhèng
[textual criticism;textual research] 用实物或资料论证说明
--

根据资料来考核、证实和说明文献或历史问题。 清 阮元 《小沧浪笔谈》卷三:“亲拓款识,敬録御制诗篇,攷证以归。”

1.考查验证。《元典章·刑部二·察狱》:“仍每季依前备牒官医提举司更为考证,若有差错,具由回报。”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二》:“﹝ 黄长睿 ﹞考证碑帖甚伙,虽辨论多美,未必一一中程也。” 毛泽东 《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第一章第四节:“从自己经验中考证这些结论,吸收那些用得着的东西,拒绝那些用不着的东西。”

2.根据资料来考核、证实和说明文献或历史等问题。 清 姚鼐 《<述庵文钞>序》:“余尝论学问之事有三端:曰义理也,考证也,文章也。” 王国维 《<红楼梦>评论》:“自我朝考证之学盛行,而读小説者亦以考证之眼读之。”《郁达夫游记·龙门山路》:“关于圣帝菩萨,我早想做点考证,但遍阅道书,却仍是茫无头绪。”

3.指对有关问题的考证文字。 王先谦 《<汉书补注>序例》:“遵用官本校定,详载文字异同,备録诸人考证。” 胡适 《<水浒传>后考》:“我为了这部《水浒传》,做了四五万字的考证。”
 
中医文献是保存汉语古义最多的资料,有一些文句的含义古今变迁很大,有一些甚至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古人说:医者,意也;我想就包含了这种含义在里面。
如果仅仅着眼于单个字词句的考据,又怎么能融会贯通呢?何况中医的文献浩如烟海,本就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通读。
当然个人爱好不同,一切皆是缘。
 
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前就有关注,不过今天再看更新的时候,竟然发现又有不同的解释了。之前我也是倾向于原文的,看楼主这么努力地去证实别的可能,实在有些无语,真的觉得有牵强附会的嫌疑。
 
本帖最后由 河间金栋 于 2015-4-21 16:48 编辑

7、胆腑:中正与将军决曹吏

《灵兰秘典论》云:“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而《千金方•卷十二•胆腑脉论第一》则云:“论曰:胆腑者,主肝也。肝合气于胆。胆者,中清之腑也。《难经》云:胆者,清净之腑。《甲乙》云:中精之腑。号将军决曹吏。……能怒能喜,能刚能柔。”即胆腑者,“将军决曹吏”、决曹之官也。

《灵枢•本输》篇云:“肝合胆,胆者,中精之腑也。”

《难经•三十五难》:“胆者,清净之腑也。”

《敦煌古医籍考释•明堂五脏论》:“肝与胆合,名为清净之腑。胆者,敬也。胆为将军,从官三千六百人,胆神六人。胆为贯也,决曹使孙(逊),能怒能喜,能刚能属。”

以《素问》“中正”之官称而言,现代有学者认为,此篇当系魏晋以后之作品。

龙伯坚《黄帝内经概论•第四章黄帝内经的著作时代•第一节素问的著作时代》云:“《素问》中个别的后代作品--《素问》中还有个别的后代作品搀入在内,例如第八《灵兰秘典论》所说:‘胆者中正之官,膀胱者州都之官’,中正和州都是曹魏以后才有的官名①,并且三世纪中期的皇甫谧《甲乙经》没有采用《灵兰秘典论》一句话,可见这一篇肯定是公元三世纪以后的作品。”

①《太平御览》卷二六五引《傅子》:“魏司空陈群始立九品之制,郡置中正,平次人才之高下,各为辈目。州置都而揔其议。”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八《选举考》一:“魏文帝延康元年,尚书陈群以为天朝选用不尽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

龙伯坚认为“中正和州都是曹魏以后才有的官名”的观点,又被当代有的学者引用。如山东中医药大学张晓霞在《中国中医药报》(2014年9月26)撰写“混淆各篇写作时期与成书年代-《黄帝内经》问世时间之争成因”时引用:“所以在《素问•灵兰秘典论》有‘中正’和‘州都’这样的曹魏以后才有的官名,说明此篇可能是东汉之人的补亡之作。”
 
但是这个观点被胡天雄《素问补识》否定。

《素问补识》:“龙伯坚氏《黄帝内经概论》以为‘中正和州都是曹魏以后才有的官名,并且3世纪中期的皇甫谧《甲乙经》没有采用《灵兰秘典论》一句话’,因而‘肯定本篇是公元3世纪以后的作品’。天雄按:《灵兰秘典论》较《素问》早期篇章,确为晚出,但不能据此两点,就得出‘是公元3世纪以后的作品’的结论。因为:①中正是不偏不倚之意,是作出正确‘决断’的先决条件,不一定要古代有此官名,否则大肠的传导,小肠的受盛,肾的作强,又是哪一代才有的官名?②魏文帝延康元年(此据《文献通考》,延康为汉献帝年号,公元220年3月改,10月,曹丕称帝,改为黄初),陈群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可见中正只是相当于现在地方的‘人事科长’,不是中央的‘组织部长’,和上文的君主、相傅、将军不相称。③《甲乙经》是针灸之书,重点放在与针灸经络有关的篇章,无关者则舍之,故在《灵枢》除《小针解》是后人所补加,其余全部采用。《素问》则《生气通天》《金匮真言》《阴阳离合》《移精变气》各篇,皆未采入,并不能因此肯定其也是3世纪以后的作品。观本篇君主与十一官并列,至少写成于公元前221年以前,彼时君王可与牛马相比(《气穴论》:‘圣人易语,良马易御。’)可以把老百姓摆在君王之上(《灵•师传》:‘上以治民,下以治身。’)在暴秦及其以后,君权高于一切,这种并列的说法,简直是对君王的蓄意嘲弄,是要轻则身死、重则族灭的。”
 
亦被第二届国医大师李今庸教授否定。

李今庸《古医书研究•<黄帝内经>研究•<素问>考义•中正之官》说:“按:近些年有人根据此‘中正之官’之文,断定此《灵兰秘典论》为我国六朝时作品,理由是‘中正’这一官职是在六朝时才有之设置。从而将此文‘中正之官’之‘官’字,义训为‘官宦’、‘宦僚’、‘长官’之‘官’,殊误。……此《灵兰秘典论》前者曰‘十二藏’,后者曰‘十二官’也。其前言‘藏’、后言‘官’者,变文耳,非别义也,故此文所谓‘中正之官’者,即言‘中正之藏’也,非谓中正之职官也。如果硬要谓此文‘中正之官’为六朝时所设置之中正职官名称,试问此篇所谓‘仓廪之官’、‘传道之官’、‘受盛之官’、‘作强之官’、‘决渎之官’、‘州都之官’等又是我国何朝所设置之行政职官称谓?显然,将无以为答也。
至于此《灵兰秘典论》,新校正谓‘全元起本名《十二藏相使》,在第三卷’。然《针灸甲乙经》和《黄帝内经太素》二书均未载此篇内容,故此《灵兰秘典论》,似非《黄帝内经素问》一书之原有篇章,疑其为全元起为《素问》作训解时采之以补入者。其是否为六朝时作品,因无确据,现尚不得而知。但仅据此文‘中正之官’一句,曲解其义,以断定其为六朝时作品,殊为无当之至!”
 
李教授上文中有个朝代名称“六朝”,而在“心脏”官称中言《敦煌医学文献》时,亦提及六朝,因为这个朝代与中医经典《内经》(今本)有关,更与中医十二官有关。

当代医学通史类专著《中国医学通史•古代卷》是将《黄帝内经》列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医学”编排的。该书在《黄帝内经》一书介绍中说:

“《黄帝内经》简称《内经》,是托名黄帝及其臣子岐伯、雷公、鬼臾区、伯高等论医之书。《黄帝内经》包括《灵枢》和《素问》两部分。各九卷81篇,共80余万言。……《黄帝内经》初见于班固《汉书•艺文志》,作《黄帝内经》18卷,班固作《艺文志》,以刘歆《七略》为蓝本,《七略》又以刘向《别录》为依据。……《黄帝内经》的著作时代,至今尚无定论。从其内容看,非一人一时之作,但一般认为其主要内容是反映战国时期医学理论水平的。基本定稿时期应不晚于战国时期。当然,其中有些内容可能出于秦汉及六朝人之手。”(李经纬,林昭庚.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107-108)

那么六朝系哪个朝代?
 
六朝: 《现代汉语词典》:“①吴、东晋、宋、齐、梁、陈,先后建都于建康(吴称建业,今南京),合称六朝。②泛指南北朝时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商务印书馆,3版,1996:815)

《辞源•八部》:“㈠吴、东晋、宋、齐、梁、陈,相继建都于建康(今南京市),为南朝六朝。《宋史•张守传》:‘建康自六朝为帝王都。’㈡魏、晋、后魏、北齐、北周、隋也称六朝,因建都于北方,称北朝六朝。后来三国至隋南北两方,也泛称为六朝,如六朝建筑、六朝书法、六朝文学,都兼指南北六朝而言。”

《辞海》:“历史时期名。⑴亦称‘六代’。即‘南北六朝’。三国吴,东晋,南朝宋、齐、梁、陈,都以建康(吴时名建业,今江苏南京)为首都,合称‘六朝’。⑵即‘北朝六朝’。三国魏、西晋、北魏、北齐、北周、隋,都在北方建都,合称‘六朝’。”

医学言六朝,指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之医学。

公元220年曹丕袭魏王位,当年废汉献帝自立,国号魏;公元221年,刘备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汉”或“蜀”),据长江上游地区;222年孙权在建业(今南京市)称吴王(229年称帝),据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从此,魏、蜀、吴鼎立局面形成。三国连年征战,263年魏灭蜀,265年司马炎代魏立晋(史称西晋),280年晋灭吴,全国复归一统。但西晋王朝因司马氏宗室争夺中央统治政权,“八王之乱”持续16年的混战,使隐伏矛盾迅速激化,很快导致北方少数民族兵进中原。从316年匈奴贵族建立的政权灭西晋起,北方从此进入“五胡十六国”的战乱时期,前后出现20个割据政权。直到公元439年鲜卑族政权北魏统一中国北方,方获近百年的相对稳定。534年北魏分裂为东魏和西魏,继之北齐代东魏,北周代西魏,581年隋代北周。在南方,公元317年西晋琅玡王司马睿在建康(南京市)称帝建立偏安江南的政权,史称东晋。公元420年以后又经宋(420-479年)、齐(479-502年)、梁(502-557年)、陈(557-589)四朝更迭。此四朝与北魏以降的北方政权相对峙,是为南北朝。直到公元589年隋灭陈,才再次结束割据局面,使全国重归统一。(《中国医学通史•古代卷•第五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医学•公元220-581年)
 
中正者何官职?与六朝是否有关?

中正,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文献通考•卷六十二•职官考十六》:“中正,陈胜为楚王,以朱房为中正,而不言职事。两汉无闻。魏司空陈群以天台选用不尽人才,择州之才优有昭鉴者除为中正,自拔人才,铨定九品,州郡皆置。吴有大公平,亦其任也。晋宣帝加置大中正,故有大小中正,其用人甚重。齐、梁亦重焉。后魏有之。北齐郡县皆有,其本州中正以京官为之。隋有州都,其任亦重。唐无。”

《文献通考•卷六十三•职官考十七》:“中正,魏置。晋诸中正,率一国所推,台阁取信。后魏孝明正光元年,罢诸郡中正。北齐郡、县皆有之。他史多阙。隋初有,后罢而有州都。唐并无此官。”

《简明中国历代职官辞典》:“中正:①秦、汉之际,陈胜为楚王,以朱房为中正。《史记•陈涉世家》:‘陈王以朱房为中正,胡武为司过,主司群臣。’其掌似系考核官吏的功过。②汉献帝延康元年(220),曹丕代汉自立前,尚书陈群立九品官人之法,于州郡各置中正,认识别人才之责。魏曹芳时,司马懿执政,于州置大中正,于是又有大小中正之别。州的大中正,亦称州都。吴有大公平,即魏之大中正。晋、南北朝均有中正。隋尚有州都。唐无。”

陈群的事迹,见于晋•陈寿《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二十二•陈群传》,云:

“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待以交友之礼,常叹曰:‘自吾有回,门人日以亲。’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书中虽有“九品官人之法”这句话 (按:对这句话的句读,有学者提出异议,认为应如此句读:“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将“九品官人之法”分开断句) ,但未见有“中正”官职一词。而唐•房玄龄等《晋书•卷四十五•刘毅传》有“中正九品”一词。

《简明中国历代职官辞典》:“九品中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汉献帝延康元年(220),曹丕用吏部尚书陈群建议,立九品官人之法,详见《三国志•魏志•陈群传》,事在曹丕代汉之前夕。然《宋书•恩幸传》言:‘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据此则曹操时已有此法,或陈群据以立为定制。其法,用有声望善识别人才者为‘中正’,州郡皆置。使区别当地人士,分为九等(九品)。政府据其所定,选择任用。曹芳时,司马懿当国,于各州加置大中正,遂有大小中正之别。吴有大公平,即中正之任。九品官人之法初建时,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有劝励作用。然任中正者趋势则不暇举贤,畏祸则不敢疾恶,循至只问门第高下,不究贤愚善恶。终如晋刘毅言其流弊,‘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隋废。”

如此说来,中正之官称,确与六朝有关。而《灵兰秘典论》中正之官是否亦如此呢?
 
金栋按:与六朝时期有关之典籍尚有《中藏经》者,看看其如何描述“胆腑”?与《千金方》是否一样?

《中藏经•卷上•论胆虚实寒热生死逆顺脉证之法第二十三》:“胆者,中正(一本作清)之腑也,号曰将军,决断出焉,言能喜怒刚柔也。”

《千金方•卷十二•胆腑•胆腑脉论第一》:“胆者,中清之腑也。号将军决曹吏。……能怒能喜,能刚能柔。”

可见,《千金方》本于《中藏经》 (或兼其他医籍) 也,二者“中清之腑”同、“将军”同,而“决曹吏”之官称显然受“决断”之启发。《千金方》与《灵兰秘典论》不同。

观《中藏经》胆腑有“中正之腑”,又有“将军”称谓,既言“决断出焉”,又言“喜怒刚柔”,而肝脏无任何官职称谓,故大胆猜想,有医者(或仕而知医者、或士而知医者、或方士、或好事者等)必懂此时之官称,从而将此一分为二类比推演隶属肝胆这一脏一腑呢?从解剖而言,胆腑隶属于肝脏,“胆在肝之短叶间(下)”(《难经•四十二难》),而正统权威之说《灵兰秘典论》肝胆之官职似乎与此有关。《灵兰秘典论》十二官职是成熟完善之说(相对而言,因尚阙脾之官称),而《中藏经》零散不严谨、不完善,十二官中只有心、脾、肺三脏和胆、大肠、膀胱三腑有官称,《中藏经》另有所本?还是《灵兰秘典论》作者受此启发?谁先谁后?未有充足的证据,未知可否?然有学者认为,《灵兰秘典论》篇疑为全元起所补入?但被李今庸教授否认。

《古医书研究》:“至于此《灵兰秘典论》,新校正谓‘全元起本名《十二藏相使》,在第三卷’。然《针灸甲乙经》和《黄帝内经太素》二书均未载此篇内容,故此《灵兰秘典论》,似非《黄帝内经素问》一书之原有篇章,疑其为全元起为《素问》作训解时采之以补入者。其是否为六朝时作品,因无确据,现尚不得而知。但仅据此文‘中正之官’一句,曲解其义,以断定其为六朝时作品,殊为无当之至!”

据段逸山《<素问>全元起本研究与辑复》,全元起本《十二藏相使》之内容即《灵兰秘典论》之内容,当本于林亿等《新校正》云。如此说来,孙思邈是见过《十二藏相使》的,但不知为何孙思邈不采纳《十二藏相使》十二官成熟完善之说,而采纳了《中藏经》的说法?

无论是《难经》之“清净之腑”,还是《甲乙》之“中精之腑”(源于《灵枢•本输》篇)、《千金方》之“中清之腑”,皆是有实质可言的,即内藏精汁,“盛精汁三合”(《难经•四十二难》)、“盛精汁二合”(《千金方•卷十二•胆腑脉论第一》),现在谓之胆汁。而“中正之腑”之词义则与之不同矣(郭霭春《黄帝内经素问校注语译》:“中正:‘正’应作‘精’。‘中精’是说胆为清净之府,藏清汁。‘精’作‘清’解。)再演变为“中正之官”,此是受“中正之腑”之启发,还是受魏晋官制之启发,或二者兼有?
 
胆腑“号将军决曹吏”,“将军”之官职解释已如上述,决曹吏者何官职?

决曹:《后汉书•百官志第二十四•百官一•太尉》:“决曹主罪法事。”

《辞源•水部》:“决曹:治狱官。《汉书》七一《于定国传》:‘其父于公为县狱吏,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后汉尚书省有决曹,主罪法事。见《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后来泛指主法之官。宋穆修《河南穆公集》一《秋浦会遇》诗:‘决曹诚自任,司举仰谁论。’自注:‘今之司理参军,古之决曹也。’”

决曹吏者,郡县之判官、法官也,主断决、决断犯法之罪事,据推测当为廷尉、大理卿之属官,但详查之未见有明释。

《后汉书•志第二十五•百官二》:“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㈠。注曰: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谳疑罪,皆处当以报㈡。正,左监各一人㈢。左平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平决诏狱。”

【校勘记】㈠应劭曰:“兵狱同制,故称廷尉。”
㈡胡广曰:“谳,质也。”《汉官》曰:“员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史)[吏],文学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狱吏,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骑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医。”
㈢前汉有左右监平,世祖省右而犹曰左。

《晋书•卷二十四•志第十四•职官》:“廷尉:主刑法狱讼,属官有正、监、评,并有律博士员。”

《文献通考•卷五十六•职官考十•大理卿》:“今大理者……秦为廷尉,汉因之。掌刑辟,凡狱必质之朝廷,与众共之之义也。兵狱同制,故曰廷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后汉廷尉卿,凡郡国谳(验yan,质也)疑,皆处当以报。以世家为之,而郭氏尤盛。建安中,复为大理。魏黄初元年,改为廷尉。历代皆为廷尉。梁国初建曰大理,天监元年复改为廷尉。旧用黄门,后视祕书监。有正、监、平三人。元会,廷尉三官与建康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监东、西中华门,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谓之‘执方’。陈因之。后魏亦曰廷尉。北齐曰大理寺,置卿、少卿各一人。后周有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附万人之罪,属大司寇,亦其任也。至炀帝加置少卿二人。唐龙朔二年,改大理为详刑,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为司刑,神龙元年复旧。卿一人,掌鞫(菊ju,审问)狱,定刑名,决诸疑谳。少卿二人,正二人,丞六人,主薄二人,司直六人,评事十二人。”

《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廷尉:廷尉秦官,汉沿置,掌刑法。据《后汉书•百官志》郡国决狱有疑,皆由廷尉审核平决。汉代九卿多以宫廷事务与行政业务相溷(混hun),惟廷尉一官,古今皆纯为司法性质。其官名廷尉,其机构亦即名廷尉,直至南北朝末期,始于廷尉等官名之下加一寺字以为其机构之称。汉制,廷尉之下有廷尉正,有左右监、左右平。魏、晋称之为廷尉三官。”

胆为将军、决曹吏,《素问•六节藏象论》云“凡十二藏取决于胆也”、《奇病论》云“肝者中之将也,取决于胆”(按《甲乙经•卷九•第五》作:“夫胆者,中精之腑,肝者中之将也,取决于胆。”) 此之谓也。或谓“胆者,决曹之官,决断出焉”。
 
【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汇释

王冰注:“刚正果决,故官为中正;直而不疑,故决断出焉。”

司马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张守节《正义》云:“胆者,敢也,言人有胆气而能果敢也。”

马莳《素问注证发微》:“胆为肝之腑,谋虑贵于得中,故为中正之官,而决断所出,犹决胜于千里之外也。”

吴昆《素问吴注》:“刚正果决,直而不疑,故为中正之官,而主决断。”

张介宾《类经三卷•藏象类一》:“胆禀刚果之气,故为中正之官,而决断所出。胆附于肝,相为表里,肝气虽强,非胆不断,肝胆相济,勇敢乃成。故《奇病论》曰:‘肝者中之将也,取决于胆。’”

李中梓《内经知要》:“胆性刚直,为中正之官。刚直者善决断,肝虽勇急,非胆不断也。”

高士宗《素问直解》:“生阳上升,无所偏倚,犹中正之官,识量惟胆,故决断由之出焉。”

张志聪《素问考注》:“(眉):中者,衷也,中心也。言衷者,正之,即决断之义,盖折衷议正之义。”

郭霭春《黄帝内经素问校注语译》:“中正:‘正’应作‘精’。‘中精’是说胆为清净之府,藏清汁。‘精’作‘清’解。决断:胆为清虚藏器,不偏不倚,故以能出决断喻之。”

《现代汉语词典》:“中正:(书)公正;公平。”
 
:高校教材新世纪第二版孙广仁主编《中医基础理论•第三章藏象•第三节六腑•一胆》云:

胆居六腑之首,又为奇恒之腑。胆位于右胁下,附于肝之短叶间。胆与肝由足少阳经和足厥阴经相互属络,构成表里关系。胆的生理机能主要是贮藏排泄胆汁和主决断。

㈠主要生理功能

1.贮藏和排泄胆汁

胆汁来源于肝,由肝血化生,或由肝之余气凝聚而成。胆汁生成后,进入胆腑,由胆腑浓缩并贮藏。贮藏于胆腑的胆汁,在肝气的疏泄作用下排泄而注入肠中,以促进饮食水谷的消化和吸收。若肝胆的机能失常,胆汁的分泌排泄受阻,就会影响脾胃的受纳腐熟和运化,而出现厌食、腹胀、腹泻等症状。若湿热蕴结肝胆,以致肝失疏泄,胆汁外溢,浸渍肌肤,则发为黄疸,出现目黄、身黄、小便黄等症状。相对于肝气升发,胆气以下降为顺,若胆气不利,气机上逆,则可出现口苦、呕吐黄绿苦水等症状。

2.主决断
胆主决断,是指胆具有判断事物、作出决定的作用。胆的这一机能对于防御和消除某些精神刺激的不良影响,以维持气血津液的正常运行和代谢谢,确保脏腑之间的协调关系,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胆气豪壮之人,剧烈的精神刺激对其所造成的影响较小,且恢复也较快;胆气虚怯之人,在受到不良精神刺激时,则易于出现胆怯易惊、善恐、失眠、多梦等精神神志异常的病变。

㈡为奇恒之腑
胆是中空的囊状器官,内盛胆汁。古人认为胆汁是精纯、清净的精微物质,称为“精汁”,故胆有“中精之腑”或“中清之腑”之称。胆的形态结构与其他五腑相同,皆属中空有腔的管状或囊状器官,故为六腑之一;但因其内盛精汁,与五脏“藏精气”的功能特点相似,且与饮食水谷不直接接触,只是排泄胆汁入肠道以促进饮食物的消化和吸收,故又为奇恒之腑之一。
 
8、膀胱:州都与水曹掾

《灵兰秘典论》云:“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而《千金方•卷二十•膀胱腑脉论第一》则云:“论曰:膀胱者,肾也。耳中是其候也。肾合气于膀胱。膀胱者,津液之腑也。号水曹掾,名玉海。” 即膀胱者,“水曹掾”、水曹之官也。

膀胱为津液之腑,经典医籍记载相同。如

《灵枢•本输》篇云:“肾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腑也。”
《难经•三十五难》:“膀胱者,津液之腑也。”
《中藏经•卷中•论膀胱虚实寒热生死逆顺脉证之法第三十一》云:“膀胱者,津液之腑,与肾为表里,号曰水曹掾,又名玉海。”

龙伯坚《黄帝内经概论》认为,“州都”之官是曹魏以后才有的官职,所以此篇《灵兰秘典论》文章当成书于曹魏以后。妥否?
 
州都者何官职?

《简明中国历代职官辞典》:“州都:即大中正。魏文帝因陈群之议,设中正,州郡皆置。司马懿执政时,加置大中正。《晋书•刘毅传》谓毅致仕后,‘司徒举毅为青州大中正,……由是毅遂为州都。’”

州都,即大中正,有名望的推荐管,此官职与膀胱之功能不符。膀胱与水液(津液)代谢谢有关。

《素问补识》认为:津液在《内经》中有多种含义,约计之有如下几种:

1.水谷精微。如“五谷之津液,和合而为膏者……”《灵•五癃津液别》,“脾主为胃行其津液”《厥论》;“六府者,所以化水谷而行津液者也”《本藏》,以上津液,都指饮食精微而言。

2.正常体液。如“廉泉玉英者,津液之道也”《灵•胀论》。津和液,又有区别。如“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为其津;其流(留)而不行者为液”《灵•五癃津液别》,“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是谓津;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泄泽,补益脑髓,皮肤润泽,是谓液”《灵•决气》。以上津液,指阴阳和润泽组织器官、调节机体平衡的正常体液。

3.病理积液。如“津液充廓,其魂独居”《汤液醪醴论》,“津液久留,合而为肠溜”《灵•刺节真邪》。以上津液,或为饮停邪并,或为病理产物,都属病理性积液。

4.代谢谢废物-尿液。如“膀胱者,津液之府也”《灵•本输》,“茎垂者,身中之机,阴精之候,津液之道也”《灵•刺节真邪》。膀胱是尿脬,贮尿之所,故为津液之府;茎垂是前阴,为尿液排出的道路,故为津液之道。在这里,津液即是尿液,含义是非常清楚的。杨上善《太素•本输》注云:“膀胱盛尿,故曰津液之府也。”

综观以上津液的各种含义,就知道这个“津液藏焉”的津液,属于第四种,和《本输》的“膀胱者,津液之府”的津液,说的是一码事,就是尿液。“津液藏焉”之下,应标句号。不少注家,由于对津液的多义性认识不足,因而概念模糊,牵强附会,说了许多废话。如唐容川云:“人但知膀胱主溺,而不知水入膀胱,化气上行,则为津液;其所剩余质,乃下出而为溺。”即废话也。
 
膀胱又名脬(pao),俗称尿脬(音sui pao)。

《说文•肉部》:“脬,旁光也。”段注:“脬俗作胞,旁光俗皆从肉,”

《汉语大字典•月部》:“脬:①膀胱。《说文•肉部》:‘脬,膀光也。’《玉篇•肉部》:‘脬,膀胱也。’《广韵•肴韵》:‘脬,腹中水府。’《史记•扁鹊仓公列传》:‘风瘅客脬,难于大小溲,溺赤。’张守节《正义》:‘言风瘅之病客居在膀胱。’”

汉•刘熙《释名•释形体第八》:“脬,鞄也。鞄,空虚之言也。主以虚承水汋也。或曰膀胱。言其体短而横广也。”

以功能而言,膀胱是水府,“津液之府也”;以官职而言,膀胱当为管水的官,谓之水曹掾始妥,谓之州都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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