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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通史

五、骨伤科

(一)诊断学发展:
骨折及关节脱位等之检查诊断,在清代有明显进步。
摸法诊断法:《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强调了整复前用手法检查诊断的重要性。还记载:“摸者,用手细细摸其所伤之处,或骨断、骨碎、骨整、骨软、骨硬、筋强、筋柔、筋歪、筋正、筋断、筋走、筋粗、筋翻、筋寒、筋热,以及表里虚实,并所患之新旧也。先摸其或跌扑,或为错闪,或为打掸,然后依法治之。”江考卿还提出了检查骨磨擦音以鉴别骨折。
肩关节脱位复位诊断法——上至脑后,反手于背法:《伤科汇纂》对肩关节脱位经手法整理后,再通过被动运动肩关节的前屈、后伸和内外旋转检查是否复位。这种试验关节复位效果的方法:“上至脑后”是肩关节外旋上举的活动;“下过胸前”是内收活动;“反手于背”是后伸和内旋活动。这些活动及所至的范围,都是肩关节复位后或正常的肩关节运动部可以达到的活动范围。可见,这种肩关节脱位效果试验法,是科学的方法。
肘关节脱位复垃后合掌检查法:合掌检查时关节脱位效果,是《陈氏秘传》的经验。“合掌”是指将伤侧手掌和健侧手掌的两掌心相对,五指对齐。这一动作,需要上肢等长,前臂外中立位。这都是肘关节脱位后无法达到的要求。
(二)治疗学的发展
胸椎、腰椎骨折脱位损伤:《正骨心法要旨》描写了脊椎损伤的症状表现,《伤科汇纂》指出腰椎骨折有“突出”和“隐入”二种类型,“突出”是指屈曲型骨折所致脊椎后凸移位畸形;“陷入”是伸直型骨折脱位凹陷的畸形。胡氏首次把脊椎骨折分为两大类型,以指导治疗。胸椎、腰椎骨折脱垃的复位治疗《正骨心法要旨》提出攀索叠砖法,腰背垫枕法、鹤跨法,《伤科汇纂》提出腹部枕缸法。
肩胛骨、肩锁关节脱位:《正骨心法要旨》对肩部受伤骨折或脱位,记录其严重并发症。“如肿处痛如针刺不移者,其血必化而为脓,则腕掌皆凉,或麻木。”这里所描写肿胀、麻痹乃至化脓,也类似现代所称的肌间隔综合征、缺知性挛缩,或称伏克曼(Volkmann)氏挛缩等症。对于肩胛、肩胛岗的骨折或肩锁关节脱位,《正骨心法要旨》运用“披肩外固定。
肱骨骨折:《正骨心法要旨》记载肱骨骨折有斜折、横断和粉碎等类型,并且认为:“打断者有碎骨,跌断者无碎骨”。指出直接暴力和间接暴力的受伤机理和类型。
《陈氏秘传》则指出重迭移位的肱骨骨折,“其手断缩不能归原者,此筋脉急弦劲之故也(肌肉收缩)。”至于肱骨髁上骨折,《陈氏秘传》和胡廷光已明确指出骨折和脱位之别,介绍了运用超肘关节夹板固定法外固定。
肘关节脱位:钱秀昌介绍的方法,近似现代所用的方法。除介绍手法外,还强调要听到关节有响声,并要求屈肘时手能搭着肩头,才是复位。这确是肘关节复位的重要依据。
髋关节脱位:《正骨心法要旨》指出髋关节脱位“臀努斜行”的特征,并说:“宜手法推按胯骨复位,将所翻之筋向前归之”。后《中国接骨图说》据此作图,名‘燕尾’法。钱秀昌较详细地记录了这一方法,“提膝屈髋伸足法”复位髋关节方法和原理,也就是现在所习用的问话符号(?)法(或称Bigelow氏法)的方法和原理。过去认为这一方法是比奇洛(Bigelow)氏首先发明,实际上他要比钱秀昌晚近一个世纪。
股骨骨折:《正骨心法要旨》记载了股骨颈骨折,称为“环跳”、“髋枢”都是指股骨颈的部位。在治疗上,尚无好法,所以赵廷海说:“两腿环跳骨脱出者,此最难治之症。”(《救伤秘旨》)。
足踝关节骨折:胡廷光提出这个部位损伤多为内翻外翻型。对足踝部损伤在整复时,赵廷海介绍:“用布兜掌前,系于膝下,令脚不直伸下,仍令脚掌时时屈。”(《救伤秘旨续刻》)此法类似现代所用的袜套牵引法,并主张不应过早下地负重。
 
六、针灸与推拿

清代前中期针灸学发展趋于缓慢和停滞,道光二年(1822)皇帝颁旨“针刺火灸,究非奉君之所宜,太医院针灸一科,着永远停止”,针灸从此在太医院消失,使针灸受到了比医学其它科目更严重的打击。但在广大群众中,针灸仍因其简便易行且有效而受到欢迎。
推拿,在清代前中期发展较快,一方面是不断有医家对推拿按摩经验技术进行总结,出现了不少专著如《厘正按摩要术》;一方面是把推拿按摩手法扩大到正骨治疗领域中,推拿按摩的适应证范围就更为扩大。
(一)针灸的推广
清代医家讲究基本之操作手法,李守先著《针灸易学》提出“首学手法,次学认症,而以寻穴为末务”之学习针灸法;江上外史撰《针灸内篇》亦首列手法,反映了清代前中期针灸医家对手法之重视。李守先所提手法亦仅是留针之久疾、左转右转,以及医者用左手大指、食指的辅助动作来达到补目的;江上外史则以针左转为补、右转为泻,及透天凉、烧山火两种复式手法。可见其时针灸界对手法已趋于执简驭繁了,这当然也有利于初学者习学和掌握,有利于针灸术在民间之推广。
(二)推拿术的发展
清代的推拿术有较大的发展,当时不仅继承了明代的推拿经验,并且对推拿按摩的手法、证治、理论、处方均有总结,而且与前代不同之处是推拿术较多应用到正骨和小儿科疾病治疗中。另外,还发展了自我按摩法。
明代推拿术在儿科应用较多,清代医家熊应维《小儿推拿广意》是比较通浴的小儿按摩专书,在儿科专书中,也广泛应用推拿术,如陈复正之《幼幼集成》记载的外治九法(疏表法、清里法、解烦法、开闭法、引痰法、暖痰法、纳气法、通脉法、定痛法)也是作者结合自己心得,继承前代经验而成的推拿法。
清代医家汪启贤在应用按摩推拿术为人治病同时,开始提倡自我按摩法。在其著《动功按摩说》中记载有180症之按摩法,除中风、癫痫等需医者施术外,其他症可由自行按摩。汪氏并提倡动静结合之治疗法,即在自行按摩之动功后,再以静功养之。此外,清代医家将静功按摩术用于养生,如张映汉著《尊生导养编》等;张氏之《尊生导养编》是按摩用于养生的代表著,其法为每日两次行功,即顺序取头、颈背、胸腹、外肾、四肢的穴位进行搓摩,达到使气血运行顺利通畅之目的,从而防病养生。
 
七、眼科

清代前中期中医眼科出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金针拨障术的发展趋于高峰。二是对前代眼科病证论述的修正补充。三是将眼科理论和内科理论相结合,从整体范围来认识眼科。
(一)金针拨障术的总结提高
清初医家张璐所撰《张氏医通·七窍门》上,列有“金针开内障”专节。详细讨论圆翳内障(白内障)的成因、症状、针拨内障的适应症与具体操作方法。对病人瞳孔在不同光线下的反应,翳的颜色、形状、老嫩、以及眼球的硬度等都给予了特别的注意。并详细介绍了大小形状各别的金针、拨障时应注意的地方、并发症的处理等,并专列造金针一节,介绍金针的大小、粗细、刚柔等内容。书中提及瞳神内夹道(即虹膜与晶体间的狭窄空间),是古代唯一明确指出这最关键的拨障要言路径者,对术中出血的原因,已明确指出是因进针后触著黄仁造成,此和现代临床观察一致,说明张氏对针拨内障这一重要并发症的认识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针拨内障的进针部位在《审视瑶函》即有“离黑睛与大眦两处相平分中”之说,但因大眦靠近鼻部,术中操作不便,黄庭镜将其调整为“风轮(即黑暗)与锐眦相半”。此部位至今在针拨内障术中沿用,经现代实验研究和临床观察认为具有重要的解剖学意义。
(二)对眼科病症论述的修正补充
从自已丰富的临床经验出发,对一些传统的提法进行修正,对前人认识不足的进行补充。如“黄膜上冲”(前房积脓)历代沿用已久,不尽合理,将其易名为“黄液上冲”,纠正了一个宿误。对“胬肉攀睛”病的症状、病机、分类、预后、内服方药及外治钩割手术等论述甚为精详,和现代医学的论述相当接近,至今仍有着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
 
八、口腔科

清初时医学分科仍袭元明之制,后来口齿与咽喉复合为一科。由于白喉、猩红热等传染病的流行,喉科得到迅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口齿科的发展。喉科医籍中有许多丰富的口齿科内容,在对口齿病的病因病机的认识上也有自己的特点。
对舌疳的认识:舌疳一证相当观代医学所谓舌癌。《喉科杓指》对舌疳的描述类似现代医学所谓舌癌的乳头状型,且伴有浅表溃疡、出血及继发感染,并对该病的颈部淋巴结转移也有所认识。还认识到舌癌的预后差。高秉钩将舌癌累及牙龈者称为牙岩透舌穿腮者称翻花岩。至于舌癌的治法,《医门补要》载有落菌法,外治舌癌。以药线扣住,并贴膏药,渐收线紧,至菌枯而落,并以火烙烫平菌根(清·赵廉:《医门补要》,卷下,清刻本)。这种枯菌法避免了大出血,更以火烙洛平菌根,既止血又可杀死癌细胞。
医疗器具的发明及使用:在口齿病的治疗上,此期突出的特点为外治法较多,多用针刀刺割治疗。为了适应口内操作之需,医疗器具的发明也较多,有些构思很巧妙,如《喉科心法》一书中专列有“器具图说”,绘图并描述医疗器具的形态、质地和功用。如:压舌,铍针,三棱针,剑针,毫针,长箝,自来风式吹药管,喉枪等。
《喉症全科紫珍集》中载有专用撑开口腔的铁圈。当时对口内操作的医疗器具无论在制作上或是使用方面考虑得都很周全,较前代有很大发展。
 
九、法医学

(一)清代的检验
1、检验官职:京城内城及香山命案,委刑部司官相验;京城他处委五城兵马司、京县知县。外地委州县正印官。若正任官公出,可委近县自任官代验。
2、失职处分:与大明律的规定相同。此外,补充规定:若检验官听凭仵作,将有伤报称无伤,或将打伤、砍伤报称跌伤磕伤者,降二级调用。如将无伤称有伤,将跌伤磕伤报称打伤、砍伤者、亦照此例议处。若将紧要伤痕不行全报者,降一级调用。
3、免检覆检:免检的规定与大明律相同。覆捡的规定与宋制不同。要求初检时,致命伤痕一经验明,即应定拟。若尸亲控告,伤痕互异者,许再行覆验,勿得违例三检,致滋拖累。
4、检验用尺:凡检验过伤尺寸,照工部所发工程制尺一例制造,不得任意长短,致有出入。
5、要害致命与保辜:(1)要害致命:与历代刑律不同,大清律明确规定了致命部位:若两人共殴人致死,则以顶心、囟门、太阳穴、耳窍、咽喉、胸膛、两乳、心坎、肚腹、脐肚、两胁、肾囊、脑后、耳根、脊背、脊膂、两后肋、腰眼并顶心之偏左、偏右、额颅、额角为致命论抵。(2)保辜:沿用明律关于保辜的规定,并采规定:“凡斗殴伤重不能动履之人,不得扛抬起点验,该管官即带领仵作,亲注验看,定限保辜,一面拨医调治。”
6、验尸文件
(1)尸格:清初沿用元代的检尸法式,以后颁布了清代的尸格与尸图。尸格加尸图与检尺法式相当。清代的尸格也分仰、合两面,但根据大清律,即将仰面与合面各个部位分别注明“致命”或“不致命”字样。
(2)尸图:清代的尸图分仰合两面,按照尸格的各部位,将名称标注于图上,并在图中相应部位,以“·”表示致命部位,以“。”表示非致命部位。这样可使初学者容易找到部位。
(3)检骨图格:这是清代创制的一个检骨文件。乾隆三十五年(1770)安徽按察使增福奏请将人身骨节定为检骨图格,刊刻颁发。检骨图象尸图一样,也分仰合二面,用“·”表示骨骼的致命部位,计仰面10处,合面8处;用“。”表示不致命部位,计仰面33处,合面23处。
8、仵作:历代法律中都没有关于仵作的规定,唯独《大清律例》明文规定仵作的定额、招募、学习、考试、待遇与奖惩,并对不遵守这些规定的州县官进行处分。《大清律例》规定,州县均设有仵作,大县三名,中县二名,小县一名。额外再募一、二名,跟随学习。每名各发给《洗冤录》一部,由刑书逐细讲解。该管府州每年提考一次。考试时令每人讲解洗冤录一节,如果明白,当堂从优给赏;若讲解悖谬,勒限学习,另募充补。并将招募非人,懈于查察的州县查参。仵作工食按皂隶工食发给,学习时发给一半。若检验得法,果能洗雪奇冤,赏给银十两;若故行出入,照例治罪。
(二)法医学书籍
清代的法医学著作,大部分采取以下三种形式:对官订洗冤录的集证、补注、详义;探讨某些问题的论集;对官订洗冤集录的通俗化。
1、《检验尸伤指南附医救死伤法》各一卷,不著撰人姓氏,推定刊于清初。检验尸伤指南共有25条,是元刻《洗冤集录》的改编本,包括原书的几乎全部内容,并有参引《无冤录》之处。编写严谨,并有个人见解。
2、《洗冤录》及《洗冤录补》二卷。王明德撰,先列洗冤录原文一段,然后提出自己的见解——“附说”;或兼补充以自己的经验——“附说补”。王明德是《洗冤集录》刊行以来第一个增补最多的人。
3、《律例馆校正洗冤录》,本书是为统一外表检验的方法与结论,经律例馆校正,由朝廷正式颁发的官书,又称《校正本洗冤录》或《洗冤录》。四卷,刊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有单行本。亦有附于大清律例后者。本书是以《洗冤集录》为主,以王明德《洗冤录补》为辅,杂采明清各家之书汇编而成,优点是在许多方面继承了宋慈以后的法医学成就。缺点是选材不够严谨。本书一经颁行,即成为清代不可侵犯的官书,检验均依此书为准。
清代法医学著作的译本有十多种,其中日译本4种,法译本3种,德译本及英译本各2种,荷译本1种。
(四)法医学成就
1、舌骨骨折 国拙斋(1777)发现缢死时有舌骨骨折。这是十八世纪我国法医学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发现。此外,还发现“左右耳后骨(颞骨乳突)俱有提绳痕”、“颈骨节上左右骨尖突处(颈椎横突)必有青色痕”。
2、扼痕 郎锦熙(1829)报告许多扼死鉴定例,指出在颈部常见有三种损伤:指甲伤、指头伤和(虎口)叉伤,具体描述了扼痕的各种特征,并指出了推定加害者用哪一侧手加害的可能性。
3、切颈 关于自刎与他杀切颈的鉴别,姚德豫(1832)提出了根据损伤的深浅、参差、排连等性状鉴别的方法,这是清代鉴别自杀他杀的又一重大成就。
4、枪创 国拙斋(1777)首先指出了射入口的性质是:“围圆肿胀,焦黑色(烟灰及火药粉)或红赤不等。”李观澜(1796)进而将枪创区别为射入口与射出口,并各指出其特征,以及霰弹创与射击距离的关系。郎锦麒指出,射入口与射出口孰大孰小是不一定的。在欧洲,最早指出射入口可能大于出口,也可能小于出口的是苏联学者皮罗果夫,大约在十九世纪40~60年代发现的。
5、假死 阮其新首先指出急性鸦片中毒容易陷入假死状态,且以尸僵、尸斑为真死的指征。这种显明的对于真死的现代见解,是以前的洗冤录类书中从未一见的。同书并介绍了极有价值的鸦片中毒假死实例。
 
第八节 少数民族医学

鉴于我国少数民族医学中有相当多的民族医学在分期上有本民族及该医学体系的特殊性,有时很难与汉族中医的历史分期一致,故本节将明清时期民族医学的发展情况放在一起讨论。
一、蒙医学
蒙医学在十六世纪以前,经历了一段实际经验积累的时期,这在前面有关章节中业已介绍了。十六世纪以后,蒙医学有了飞跃的发展,形成了理论体系,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理论指导实践的阶段。
(一)理论体系
在十六世纪以前,传统的蒙医学开始有自己一些比较朴素的理论,如寒热理论、滋补、药物的性味功能和骨伤科方面的理论。当时已开始吸收印度土、水、火、风、空“五大元素”的内容和“赫依、希拉、巴达干”(气、明、痰)理论,但并不系统,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随着十六世纪藏传佛教的大量输入蒙古地区,藏医经典著作《四部医典》传入并被译成蒙文;而印度吠陀医学的《医经八支》也在这一时期传入蒙古地区,蒙医学的理论是综合本民族朴素的医学思想、部分汉族中医理论和部分古印度医学理论体系而成,它已具有本民族自己的特点。这从十八世纪蒙医学家伊希巴拉珠尔所著的《四部甘露》中充分地体现出来。它有机地结合几种理论,提出了“六基症”的学说,发展了“寒症”,“强敌对抗般的寒热相抗症”“野牛回击般的寒热相互倒变”等专章,讨论寒热学说,这是蒙医临床中辨证的总纲。
从诊断学上说,蒙医以望、问、触(切)三种诊法为主。十八世纪还出现内蒙古察哈尔盟罗布桑苏勒《脉诊概要》,就是论述脉诊的专著,他如伊希巴拉珠尔的《甘露之泉》(十八世纪)中,有“疾病辨诊篇”,论述“尿诊、问诊、脉诊及经验辨证,取舍辨诊”;此外,在伤科中还有外伤、脱臼、旱獭疫的特殊诊法;以及《方海》中的眼科九十四病症的诊法,都是蒙医特殊的诊断法。
(二)临床医学
(1)骨伤科:这是蒙医学中最具持色的一种临床学科。明末的蒙族正骨学家绰尔济·墨尔根,他虽然未曾留下专著,但他精通骨伤科的事迹,在有关史书中不乏记载。如《清史稿》载努尔哈赤的白旗先锋鄂硕将军负伤箭拔不出,墨尔根就用手术将箭拔出,敷药治愈。他还应用冰镇法做麻醉,进行开放性骨折复位手术,伤口用桑皮线缝合,可见当时正骨科的水平已经不低。著名蒙医学者伊希巴拉珠尔在《四部甘露》一书中,还专门辟有治刀伤、创伤、脱臼等专篇,可见古代蒙医正骨科的发展水平已经相当先进了。
(2)其他临床科目:十七世纪蒙古族医家,赛因诺彦汁盟的罗布桑丹金扎拉仓著有《疾病类型详解经全》,后来的伊希巴拉珠尔也著有《白露医法从新》等,他们把临床分成三邪、内科、热病、传染病、五官科、妇科、小儿科、外伤科、杂病、中毒等部类,每一部类之下分成若干病种,如五官科之下就有头病、眼病、耳病、鼻病、口腔病等共四十四章。
(三)治疗学:蒙医的治疗方法和技术是多种多样的。
灸疗法 传统的灸疗法是用白山蓟绒作原料,点燃后进行灸疗。除了传统的山蓟绒灸法外还发明了其他一些灸疗法。如柽柳灸法,纸棒灸法,铜灸法,金灸法等。
放血疗法 伊希巴拉珠尔在《甘露之泉》中的放血疗法提到了此法的适应、禁忌症、血管包扎法、放血法、穴位、疗程中的异常现象及其预防。在十九世纪占布拉道尔吉《蒙药正典》中用图解注出一百多个放血穴位。
针刺疗术 伊希巴拉珠尔在《甘露之泉》中提到寒针和热针两种。其中寒针就是一般的针刺,热针则是针刺和烤灸的结合,具有蒙古地区的特点。
阿尔山疗术 分为自然矿泉疗法和人工药治两种。蒙人认识到矿泉水有治病作用,人们称为“阿尔山宝力格”即“甘露泉”。在内蒙地区,这种矿泉很多,不下十多个。《甘露之泉》、《蒙医药选编》中部有关于温泉的记载。当然还有人工药浴,其主要成份为柏枝、麻黄、小白蒿、冬青、柽柳等,称为:“五味呵尔山”。
(四)医学教育
早期传统的蒙医是以师徒授受的方式进行教学的。口耳相传进行传授,这在历史上都有所记载,象正骨学家绰尔济·墨尔根、伊桑阿等都是这样。自从十七世纪黄教及藏医《四部医典》传人蒙古地区以后,蒙医也开始以“曼巴扎仓”的形式传授医学。最早在布利亚特地区建立鄂托克旗乌力吉图黄召中的一个曼巴扎仓——鄂托克旗阿尔巴斯山曼巴扎仓,中间曾因战争而遭毁环,到1878年重建。一度有学生二百多人,还应用针灸铜人教学,另一处是今辽宁省阜新县瑞应寺的曼巴扎仓,其藏名为“都孜朝格金岭”,是一个重要的教学基地。此外,大库伦(今乌兰巴托)的曼巴扎仓、咱雅库伦曼巴扎仓等对于培养蒙医接班人,起着重要的作用。有严格的教学、考试制度,学制也长达五年,严格要求“背诵诠释”,都已经达到高级人才的程度。教学由曼巴堪布(医学教授)承担,通过答辩考试及格者,给予曼然巴(类似医学博士)学位。可见这个时期的医学教育是很成功的。
(五)蒙药与方剂
蒙医在十八世纪以前就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用药知识,但此前还缺少系统的总结。十八世纪的著名蒙医学家伊希巴拉珠尔写过《认药学水晶鉴》,把801种蒙药分为珍宝类、草药类等八大类,分述其产地、形态、性味、功能、药用部分、炮制等内容。约与此同时,另一医家罗布桑苏勒和木撰写了数部药学著作,分述678种、十大类蒙药。
此后,蒙药著作就大量涌现,其中奈曼旗的占布拉道尔吉的《蒙药正典》影响最大。它把藏药、汉族中药的知识加以研究,融汇贯通,纠正了以往一些药物学方面的错误和混淆,对药物进行认真的鉴别。这方面代表作有公·官布扎布的《三审藏文速成读本》、《藏蒙汉合璧药名》、《梵藏合璧莹药名词典》等。蒙药学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有不少错误得到了纠正。
在方剂学方面,公·官布扎布的《药方》吸收了汉、藏二种医方的长处;十九世纪敏如尔·占布拉却吉丹金璞尔采的《方海》,都是十八世纪以来的重要代表作,尤其是《方海》详述了临床各科的方剂二百多首,不仅有汉藏印各民族医学方剂的特点,更有蒙古本民族的持色。
二、维医学
1720年清朝击败了准噶尔军队以后,接着致力于重新统一天山南北,最后终于翦除了地方割据势力,并在新疆实施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奄奄一息的维吾尔医药也开始有了生机。
这时期出现了著名医学家毛拉阿热甫·和阗民(1558~1662)。他出生和阗拉斯括依村的世医家庭,17岁拜师学医,经七年攻读磨炼,回和田行医并教授医学,建立了医院,声誉鹊起。并再次外出学习。在印度,他进一步丰富了学识,成为有名的学者。他对伤寒病作了较深入研究,于是用波斯语写了一本《治疗伤寒的可信之音》专科医书。继之又著成《对智力者及国王有益方》。这本书被另一位医学家献给印度国王。毛拉阿热甫·和阗尼获誉归国,至莎车定居,从事宗教和医疗卫生事业,医治穷人,并用突厥语写成了《代斯吐肉勒依拉吉》(《治疗指南》)一书,接着又写成《花园受灾》,也是一部医学著作。这些著作是他一生智慧结晶,流芳百世。
又有拜德尔丁·苏皮阿訇(生卒不详),是18~19世纪喀什噶里最著名的医学家之一。他出身于咯什噶里五代行医的家庭,不仅精通阿拉伯语、波斯语,而且还通晓天文,以之解释疾病吉凶和诊治方法。1832年,拜德尔丁·苏皮阿旬著成《酉帕依库鲁甫》(《精灵效灵方》),为后世留下了宝贵遗产。他在为其徒弟之一的胡达拜尔阿旬写行医通行证同时,又为之写了100多种药物、剂型和关于疾病禁忌,有手抄本现藏新疆维吾尔医研究所。
贾马力丁·马合穆德·阿克萨拉依(1705~?)是一位集大成式的医学家。他学医并多年行医后,总结了自己的经验,以喀什噶里的吾甫力艾山、卡日西之《木吉孜力卡奴尼》(阿维森纳《医典》的简缩本)为蓝本,参考《医典》原本等十余种医籍,用阿拉伯文著成了《阿克萨拉依》(《白色宫殿》)三卷。
此书第一卷包括理论和治疗,第一篇论述四原质、四体液学说、器官学说、素质学说、气学说、形与动学说(形神学说)等共七种学说,微有中西合参之意。第二篇为人体形态、生理、病理及其特征。第三篇讨论病因和病因分类。第四篇为诊断,包括十种症状诊断和四体液不平衡鉴别、切脉、验尿、查大便。治疗理论包括多种治疗措施、药物治疗和手法治疗,同时论述了药物理论和药物属性(干冷、干湿、干热、湿热),药物方剂的规则和应用原则。其次,讨论器官疾病,涉及各科。并讨论全身器质性与非器质性疾病,包括讨论各种发烧,各种急性病及其持征;水、皮肤病、麻风病和各种传染病及其防治措施;骨伤科疾病,整形和化妆整形知识;各种中毒病症之抢救和预防。
穆罕默德·阿克萨拉依被誊为新疆的“希波克拉底”。
三、藏医学
就藏医学而言,明清时期可以算是古代藏医发展的另一个和当辉煌的时期。明初,西藏地区正处在帕竹王朝时期,当时的学术思想相当活跃,名医辈出,并且形成了不同的派别,其中主要的是南北两个不同的学派,也就是强派和舒派,或称北派或南派。
强巴学派以朗杰扎桑(1394~1475)为代表,他出生在昂仁县,学识渊博。著有《八支集要·如意珠宝》、《本论注·议义明灯》、《释论注·甘露河流》、《后论释·难万想如意》等。他通过长期实践,有不少创新,还根据北方自然条件的特点、气候、地形等等,进行总结,尤其擅长用温热性的药物治病,也善于用艾灸疗法和放血术。
朗杰扎桑有很多弟子,其中如伦·列珠白就很有名,其五世孙伦汀·都孜居美对藏医学颇有研究,尤其善于绘制藏医汤卡,也就是挂图,这是藏医学中的一大特色。
舒卡学派比强派的出现较晚一些,其代表是舒卡·年姆尼多吉。1489年出生于前藏塔波拉妥舒卡,又名达靡沙米底·欧曲吉,早年就写了《千万舍利》一书,后来又著成《四部医典广注·水晶彩函》、《自他皆益的教诲》。虽然他只活了三十六岁,但他在医学上的突出成就使他成为南方学派的代表人物。在南方学派中,最突出的人物是舒卡·洛珠给布(约1509~1572)。他从小剃度出家,学习佛学,著有《贤者喜乐》、《药物性味药效表》。并结合个人长期经验的基础上,著成《祖先口述》,这在当时是对《四部医典》的权威性的注疏,至今仍有学习价值。清代初期,也即十七世纪中、下叶的第巴是桑吉嘉措,他是一位相当有所作为的人物。在他执政期间,在藏医学方面有如下一些成就值得提出。
(一)对《四部医典》的权威诠释:此前,各派医家各有自己的注解著作问世,《四部医典》也有不同版本,如扎塘版、达丹版、乌东巴版、干木保版、宗版等等,这对于《四部医典》的传播和正确理解,是很不利的。桑吉嘉措有鉴于此,利用他的权利,对《四部医典》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校对、注释和改正错误,集诸注家之长,去伪存真,终于著成《四部医典蓝琉璃》,成为一部公认的《四部医典》权威注释本,被公认为标准的注解本。
(二)绘制藏医挂图“曼汤”:藏医在发展的早期,就有人体解剖;药物等的绘制,内容比较简单,为了发扬藏医的优良传统,使藏医更容易为人接受,在桑吉嘉措的主持下,开始编绘整套的曼汤。当时,他主要以北方学派著名的医家伦汀·都孜吉美的曼汤为基础,根据自己所著的《蓝琉璃》的内容,聘请洛扎·诺布嘉措和黑巴格涅两人负责,分别起草图形,绘成草图,然后进行着色。到1688年,这套曼汤共绘出六十份。后来,他又进一步丰富内容,根据《月王药诊》等著作中有关尿诊、脉诊、火灸的内容补绘,到1704年,绘成全套曼汤共七十九幅。其内容几乎包括了藏医学的一切,从医学起源、理论、生理、解剖、病因、病理、治法、药物、外科器械、病状、诊断、预后,可谓无所不包。这在我国医学史上不仅是个创举,在世界医学发展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除了西藏地区本土的藏医学以外,在其他藏族聚居地区的藏医学,也值得予以足够的注意。比较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地区是多康地区,即包括青海、甘肃、四川等省的藏族聚居地区。其中值得提出的有帝尔玛·丹增平措,他的主要贡献在藏药学方面;他的重要代表作是《治病伏魔药功能直讲·无垢晶球》和《甘露药物名称详解·无垢晶》,前书主要论述药物的功能,后者分述各种药物的性能及功用。两书全称为《无垢晶串》;该书著成于1787年,是作者亲临青海东部、南部,西藏东部及四川西部广大地区作实地调查后写的,是一部藏药学最有代表性的著作,现在一般通称《晶珠本草》。
四、壮医药
明清时期,广西壮族人民与外界的交往日趋密切,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这一时间的壮族医药学,除了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及广西各地地方志有记载外,尚开办地方医药教育。出现了不少壮族医药家。
地方志虽然不是专门记录医药学知识的,但其中对地方上出产的药物,乃至有关药物的用法的记载,也可以从侧面一窥医药发展的情况。明代林富、黄佐编纂的《广西通志》在二十一卷食货一章下,立“属”节,记载了一百余味广西产药物。
明末清初,几乎各府县均有医学署。如郭世重纂辑的《南宁府志》记有:“本府治居城中西南……后堂设有医学”,“武缘县开设医学”,“横州治设有阴阳医学,永淳县亦有医学,上思亦有之。”道光年间,在忻城土司衙门西侧建起一练“大夫第”,莫氏土司第十九代孙莫述经就是“大夫第”里的专职医师,主管土司衙门大小官员及其眷属的医疗保健,兼理一些民间疾患。该“大夫第”即类似现在的诊所之类,亦设有“诊室”和“药房”。明清时代,广西各地创办了一些慈善机构,旨在救助孤寡老人及贫病无钱求医者。象养济院、广善堂等在许多地方志中有记载。隆林、贵县、忻城、靖西等地都有规模较大的药市,每年农历五月初五,药市附近的壮医药农,懂得一方一药的群众,纷纷携带各自采到的药材,到县城摆摊出售,规模最大的靖西药市,赶药市者多达万人。
在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中,广西各地涌现出一批名医。仅据广西明清地方志记载,临床各科都有医术精湛的名医,较突出的有邓矿、傅霖、舒谧、王维相、李朝连、黄基奏等人。其中,王绍相广西白山司(今马山县)土巡检王维翰的胞弟,他从小学习汉族文化,尤喜古代医书,将歧黄、长沙、河间、丹溪、东垣诸书研玩透彻,参以当地民间秘方,形成独特的医术,成为一代名医。据《白山司志》(道光十年)记载:“尝日行田间,见男妇环器,一少年死于地。相审视,日:‘此人未死,可救也’。于夹袋中出药一九,撬其齿,以水灌之,复出末药,吸其鼻,令一人按其腹,少间腹中汨汨作响声,下部汇气如连珠,而口开目动矣,人人惊喜,罗拜去:‘人死已二时许,公能生之,殆仙乎?’相日:‘此受署,饮冷将阳气遏抑所致,通其气则生。何仙之有?’”王维相是第一个被《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人物志》收载的名医。
五、苗医药
苗族地区的医药,由于经验的积累和提高,巫与医逐渐分离,形成了朴素的医学理论和经验,并产生了职业苗医。这种职业(包括业余)苗医的产生,可追溯到未改土归流前的元明两朝。苗医中许多人有良好的医术,以口传心授或父子相传为方式,有的成为医疗世家。
苗医在对疾病的认识上,导源于古代苗族万物起源和天文地理认识的种种传说。苗族用易于变化的气雾来说明世界的物质性,在“雾罩说”的思想指导下,苗医以“气、血、水”为理论基础,用这三种物质解释人体的基本物质与外界的关系,认为人生之病,外为水毒、气毒、火毒所犯;内有情感、信念所动,亦有劳累损伤所至,根据气、血、水性质,结合天象188星宿的观察,提出了“二纲三十六经七十二症”(有的称为两纲五经三十六症七十二疾)之疾病理论模式。两纲指冷病、热病;五经指冷经、热经、半边经、快经、哑经;三十六症一股是内科病;七十二疾一般是指外科病。由于苗族无文字,加上三大方言、七个次方言、十几种土语的差异,各地命名略有差异。
苗医的辨病立症,症即是具体的病,特别是对疾病命名,以民族生活习惯,所见所闻为主,或是以症状特点发生部位命名,应用了类比和形象思维方法,一症一病,知其名如见其病,甚至只须简单了解病的主症或病名,即可对症治疗,无须复杂的辨证,基本上是以辨病为主诊治疾病。苗医的诊法也十分独特,诊断病情常用望、号、问、触,也就是看望、号脉、问诊、摸触四诊。苗医的望诊丰富多彩,除形态、面色外,还有指甲诊、耳壳诊、指纹诊、头发诊、毫米诊、鬓角诊、掌面诊或其它特定部位的望诊。号脉主要是切足脉或手脉,以马步节律来比喻脉膊的节律,故把上肢脉称为上马脉,下肢脉称为下马脉,另外还有三关脉、指间脉、时脉、昆化脉、福脉、五指脉等。苗医在临床常用的数十种治疗方法中,外治疗法特别丰富,诸如挑筋法、蒸薰法、灯火法、化水法、糖药针法、滚蛋法,以及产科的坐产分娩法,伤科的悬梯移凳法等,苗医伤科有很高的成就。云南《马关县志》有“苗人有良药接骨生筋,其效如神”的记载。
苗族应用药物的历史悠久,历代本草多有记载。由于苗族地区盛产药物,是历代地方官上贡朝庭的贡品。
苗医药品种类繁多,包括植物、动物和矿物药等一千余味。所用药物疗效很高,并和中药有许多不同。地方志称苗药药色诡异,非方书所载,统称草药。有些药虽为方书所载,运用也不相同,具有自己的特点。苗药命名,有的突出药物的特殊功效,有的突出药物的特殊形貌,有的反映药物的特殊气味,命名形象而具体,注意实际,易懂易记。苗医很重视药物的功效,为此编出许多口诀。贵州紫去县苗医总结出:爬不得坡,离不开矮陀陀;上不得坎,离不开倒触伞,打得一身垮,离不开四块瓦;要得一身松,离不开木通;周身发麻,离不开乱头发。从中既知命名的形象,又可知药物的功效,这类口诀各地均有,生动易记。
在用药上主张“立方简要”、“一方一病”、“对症(病)下药”,一般是一、二种药一方,少数七八味药一方。苗医单方很多,专病专方,以单验方治病为主。
六、彝医药
迄今,较多的彝医方面的专书都是在明清时期著成或誊抄的,尽管书中反映的某些医学思想或内容是比较早期的,有些可能是晋唐时期医学成就,但它们著成的时间却比较晚。
近代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对民间收藏的彝医古籍进行收集、整理和翻译,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其中有云南《双柏彝医书》、《努苦赤》、《医病好药书》、《元阳彝医书》《洼垤彝医书》、《老五斗彝医书》、新平的《聂苏诺期》等等。从这些书都已经能看出这个时期的彝医药已经有一定的理论,在生理、病理、诊断、临床、药物学等方面,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在诊断疾病方面,这一时期已有明确的具体方法:如从病人白睛(巩膜)上可以检查出是否有肺病或肝病,其病情的深浅及病程、预后;看病人舌根下的血脉,可知病情及病程:
望病人头发的色泽,发根上的水珠有无,可判断患者血液中的贫血程度;
望耳后血丝的颜色及其分枝情况,以判断小儿的病情,水肿程度等;
望患者十指指尖放出的水瘐,可判断水肿病的预后等等。
彝医的治疗法则及方法有汗、清、消、补、温、吐、下、解毒、扯毒、祛风、止痛、放血排毒、舒经活血、杀虫化虫、通经、止带、箍疮托脓、生肌等等。
在具体治疗方法上,还有按摩(按、摩、揉、摇、推、拉、旋、搓)、割法(在手掌大鱼际、小鱼际、虎口等处用刀切开,挤出皮下脂肪等)、取法(拔火罐、蜂蜡纸柱、灯草、药物等属于此类)、烧炙,擦、刮、针刺等等,这些治疗方法,也都保存着本民族的特色。
从《双柏彝医书》和《聂苏诺期》中的记载来看,当时的病症已涉及内、妇、儿、外、五官诸科,每一种病之下,载有治疗的方法、药剂,有时是一病一方,或一病数方,方剂有单方,也有复方。这两部书均著于喜庆年间,前一部书有药方243首;后书有134首,还载有许多非药物疗法。
关于药物,这一时期彝药的成就也已较高。它与汉族中医的药物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可见它是独立发展的药学体系。如《聂苏诺期》中载有药物273种,其中植物药214种;动物药52种;矿物药7种;而《双柏彝医书》中的药物有275种,主要也是动物与植物药。
 
第九节 台湾医学
一、台湾巫医时代及原住民医药

二、台湾中医药学之发展

三、台湾与内陆的医药交流

四、荷兰据台时期的医学

五、台湾早期的教会医学(1865~1895)

六、日本占领时期的台湾医学

台湾,自古即为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殷商时称之为岱舆、员峤,先秦称瀛洲,汉代名曰东醍,三国时期,台湾被称之为夷洲。至隋,改夷洲为流求。周煌《琉球国志略》引中山世鉴称为流虬,源于隋使依万涛间见台湾地形如无角虬龙浮水中,始曰流虬。流求一名一直被沿用至宋元时期,其间历代史书虽在流求的书写上时有不同,但字音始终未变。如:琉求、留求、琉球等。到明代中叶始改称为北港、东番,明末改为现名——台湾。
徐怀祖《台湾随笔》:“惟明季莆田周婴著《远游编》载《东番记》一篇,称台湾为台员。盖用闽音也”。台湾一名沿用至今。公元230年,吴主“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但得夷洲数千人还”。台湾与大陆三国时代的吴国已有往来。自此之后,海峡两岸之文化交流便日益增多,卫生保健习俗之交流与相互影响也得到发展。
南宋时澎湖隶属福建晋江县,元朝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台湾民政,隶属福建泉州同安县(今厦门)。1624年为荷兰侵占,1661年郑成功收复。1683年,清代在台置府,属福建,1885年改建为台湾省。1895年被日本侵占,1945年抗日胜利后归还中国,虽然早期之文献记录医药卫生状况甚少,但从医药卫生民俗之关系史上调查分析,确是源远流长的。譬如:产妇自食胎盘以求保健的习俗,在台湾高山族与大陆福建、江浙一带,同样盛行,但已不如这种习俗已流传了几千年,考《隋书·流求传》所述“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产后以火自炙,令汗出,五日便平复”,清楚说明海峡两岸相同之保健习俗,其源在台湾,而且至少已有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隋书》所记:“候草荣枯以为年岁”,“木有枫、栝、樟……果、药,同于江表”。虽是记其岁时物产,但也充分说明其医药之相关性。以下再举数例卫生保健习俗之相关性,也是很有趣的,虽不能确定其直接的影响关系,但也有助于相关性的理解,譬如:
高山族在处理与亲属传染病的关系时,“不与之共火、共水,或家族避远之。对天花、赤痢二病,更是必隔离病于远处,或常弃村、举社化迁(杜建《台湾中医药纵览》中国中医药科枝出版社1993)。《旧唐书·李德裕》:“江岭之间,信巫祝,惑鬼怪,有父母兄弟疠者,举室弃之而去”,又如:高山族喜用菖蒲根擦拭,或服用,以开窍、豁痰、理气、活血、散风、祛湿等。《神农本草经》与唐宋本草学家、医学家,对菖蒲作用及使用法之记述,也与之基本相似,或更广泛。再如高山族在产妇饮食与护理方法方面很重视:产后必先进姜汤,然后进糜粥,数日后给以鸡蛋、鸡肉,忌食冷水、食猪肉。这种保健习俗恐怕也与大陆之习俗息息相关。李时珍《本草纲目》引用《杨氏产乳方》(按:可能系指《新唐书》之《杨氏归厚产乳集验方》);“产后血滞,冲心不下,生姜五两,水八升,煮三升,为三服”。再看看李时珍对鸡肉入药之描述:“主治女人崩漏赤白沃,通神,辟不祥”。他还引用李*飞、马益卿的论述,指出“乌鸡宜产妇”,“今俗产家,每产后即食鸡,啖卵”。如此等等,十分耐人寻味。“土著族向无医药……与汉人接触,始知药效(张炳補《台湾省通志》卷八上,台北,众文图书公司,1972引自《台湾中医药纵宽》),或可视之为大陆影响台湾者多。

一、台湾巫医时代及原住民医药
(一)巫医时代:
台湾巫医时代主要系指清代早期以前,虽然现代并未绝迹,但早已并非医疗之主要方面。巫医在台湾约有两类,其一是以原住民高山族之巫医,巫师之原始活动延续下来者为代表。其二是自18世纪以前陆续由大陆移居台湾之民众带去的巫医或神医习俗等派生的各神医疗活动。对于前者,即台湾固有的巫医习俗,清代乾隆进士,硫球(即台湾)副使——周煌,曾撰《琉球因志略》,引《徐葆光录》内容,叙述了当时台湾的僧、道、巫情况,指出台湾“无道士、尼姑,惟有僧,亦有男巫、女巫”。可见台湾由于汉族移住已有僧,而男巫、女巫恐多系原住民之所信奉,台湾原住民对疾病之认识,在明、清时期及其前,一般以鬼神作崇为主流,从事巫术者颇受族众之尊敬与信赖,在社会上有着崇高的地位。其除疫、医疗,甚或咒诅以使人病、伤亡者,均赖巫师、女巫为之。
黄叔璥(1662~1721)于康熙时曾奉旨巡视台湾,编撰《台湾使槎录》,其中有这样一段记叙:“庄秀才子洪云,康熙三十八年(1699)……归家俱病,医疗罔效,后始悟前曾乞火于大杰岭番妇,必为设向,适郡中有汉人娶番妇者,因求解于妇,随以口吮鸾夙脐中,各出草一茎,寻愈。番妇自言,初学咒时,坐卧良久,如一树在前,卧而诵向,树立死,方为有灵。诸罗志作法诅咒名向”。“擅其技者,多老番妇”。诅咒占卜之巫术等,曾为当局禁止者,故黄氏书称“近年附郭诸社,畏法不敢为,稍远则各社皆有”。虽然九族之巫术多有不同,但其形形色色之根本意义并无不同。哈鸿潜教授等已进行了比较系统之论述(哈鸿潜《高田原住民之医药考察》《中华医史杂志》1994,P5~8),铃木质《台湾蕃人风俗志》也明确指出:“自古以来,山胞生病或遇到灾祸的时候,都认为是神的旨意,所以一旦生病或遇到灾祸,必定请巫师厌胜……在山胞之间,医术与厌胜是无法区分的”。(铃木质原著,林川夫审定《台湾蕃人风俗志(探寻原住民的历史)》武陵出版有限公司1991,P264)。
大陆巫医、神医习俗传入台湾者,主要是福建以及沿海地区民众移居台湾省者所带入。有以医药神传入者,有以医药知识传入演变者,有与医药、巫医相兼而传者。其传入之时间已难以确考,现仅就其影响较大而持久者约有以下数则:
保生大帝:是台湾最受崇拜的医药神,传说所供以台南县学甲镇慈济宫的保生大帝像为最早,原系郑成功收复台湾时由福建将宋代的雕像带到台湾以供祭祀的遗物。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是康熙三十八年(1699)台湾发生传染病流行,群医束手无策,许多来自泉州、漳州的移民,纷纷回到故乡,将保生大帝的灵身带到台湾供人祭拜,病皆治愈。从此,保生大帝就日益为台湾人民所信奉,建庙祭祀以求保佑之风更为普遍。
保生大帝,字华基,号云冲,世尊吴真人。宋太宗兴国四年(979),三月十五日生于福建泉州同安县白礁乡。少超悟好学,长以医济人,医术高明,医德高尚,深受民众百姓之敬重。仁宗时,皇后病,群医不效,经吴施治而愈,授御史。景祜三年(1036)逝于乡。据传著有《吴本草》。吴逝世后,屡著灵迹,乡人于白礁乡建庙纪念。《金门县志》:“明永乐太后患乳疾,甚剧,医治不痊,洪熙太子榜求名医,公化为道士,诣阙视疾……(灸治)遂愈,太子喜,以金谢谢公,不受,乘白鹤而去,太子知为神医,爰加封为万寿无极,保生大帝庙曰保生,概取诸此”。由此,迅速扩及厦门、漳州乃至台南而遍及全台。在保生大帝庙多设有药签,药签还分为大人科、儿科、眼科、外科、妇科等,以大人科之药签最多。
例如,如南县大人科有处方120个,其中如:永康保生宫保生大帝。第55首处方药物组成为:常山、麦冬、槟榔各一钱,柿蒂三钱,水八分煎五分。除药签外,保生大帝庙还印有《保生大帝济世真经》,以及众多的卫生保健、疾病医疗类书藉等等。例如:《保生大帝济世真经》开经偈“心是灵泉源远流,日似河池液生津,遑遑名医行天尊,古帝神农尝百草,医治众生得康宁,诸邪杂症疗疮癣,五脏六府相关连……历代先贤精医理,扁鹊华佗人所知,保生显灵中华土,闽境降生报亲恩,攻读诗书志为本,苦研岐黄又求精,替天宣化行大道,名医救世不逞能,宫中医好皇族病,世人苦痛多呻吟,贫人增药不收金,富贵人家求公平,数十年风霜星月,凭经验医好万人,名声远播在华夏,仁慈众知呼名医”。这种求签医治疾病的实质,无疑是唯心主义的,那些处方也经非保生大帝之显灵,其来源何在?日本吉元昭治先生曾向台南学甲镇慈济宫负责人询问,回答是“相传本庙药签是很久以前,本地的名医会集本宫,对各种疾病的处方进行研究,然后用药签的形式记录下来,编成号,摆在保生大帝的神像前,由求签者向保安大帝求签,祈求这一医药神的明示。据统计,在台湾各地现有大小保生大帝庙162座(吉元昭治《道教与不老长寿医学》(中文本)成都出版社1992),最有名的要属台北市大龙峒的保安宫(黄得时《保生在帝传奇》,见《民俗台湾》第一辑武陵出版有限公司P133~138引自《民俗台湾杂志》(1943~1945),也可见吴在台湾影响之深而广泛了。
神农大帝:是中国传统医学不分地区、种族的创始者,千秋供奉的医药神。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始有医药的故事,人所共知,相信此类习俗在闽粤人等移居台湾时,也带至台湾并为其生活中所崇敬,至于建寺庙年年拜祭者似较晚。据说,在台湾现存最早者为宜兰的神农宫,始建于清代咸丰元年(1850),此后相继建成的以神农大帝作为主神的寺庙,据统计有百余座之多,亦可见台湾人民对之信仰、崇敬之恳切。据文献载述,台北保安宫后殿供奉的神农像,每逢四月二十八日,台省粮食、台药公会、台北市商公会人员,都要聚集于此,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有病患者,也有拜祭神农以求安康。
浴于河以已疾:台湾民众在医药尚处于落后时期,多认为疾病系鬼神作祟,故多宰牛、猪以祈祷,或请响婆(即女巫)禳之,也有投河沐浴以治病者。这一习俗虽富有迷信色彩,但其传说还是有参考价值的。一说为林谦光在清朝平定郑克垓后撰辑《台湾纪略》所记:“疾病不足医,辄浴于河,言大夫置药水中,济度诸番,言冬月亦入水澡浴以为快”;一说:“或云明太监三保,航海到台,见番俗顽冥,弃药于水,浴可以已疾”。这两种传说,均说明其时其地曾有知医者企图为原住民医疗的故事,只是因为原住民怀疑其能否有效而拒绝的情况,或许有其一定的事实依据。大夫已不知何人,而三保则是指三保太监郑和而言。郑和(1371~1435),明代宦官,航海家,回族,本姓马,小字三保,由于其祖与父曾到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对外洋有所了解。明初入宫为宦,从燕王起兵,赐姓郑。永乐三年(1405年)率舰队通使西洋,共计28年间,七次出国,远航曾达非洲东岸与红海海口,促进了中国与亚洲30多个国家的文化交流。郑和七次下西洋,每次舰队均由宝船62艘组成,率副使、水手、官兵27800余人,其中包括保健医生百余人。这个故事至少说明人门对医药的追思与幻想,或对未能得到医药知识有悔心情的一种补偿性纪念,以求神灵的保护。沐浴虽不能治愈疾病,但作为卫生保健无疑是良好的习惯。重要的是这种信念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心理治疗,其作用或不可否认。
乩童、扶鸾之神谕:台湾有关医疗保健方面的教谕,大多来自孙思邈(真人)、华佗、庄周、保生大帝、文衡圣帝(关羽)等古代名医或所崇敬的神祗。唐宋以来,闽粤沿海一带零散移居台湾者不计其数,仅就有据可考者,如明末天启(1621~1627)时,大陆流民大批移入,郑芝龙就曾有组织的将福建饥民数万人移居台湾,至公元1660年,大陆移居台湾者已达十万人。郑成功于公元1661年率令数万官兵在台南登陆,向荷兰殖民者重申:台湾一向属于中国,“自应把它归还原主”,次年2月1日荷兰投降。郑成功视台湾“以为根本之地‘安顿将领家眷”以及数万官兵与各类工艺、技术工匠、医师等,当属治理台湾意料中之事,大陆不满清朝统治者大批移居台湾。其后,清王朝为了消灭郑氏在台的统治,又于公元1683年,命施琅率战船三百、水师两万,从郑氏统治下完成了中国的统一大业。并于次年在台设一府三县,于台驻兵八千,澎湖驻兵二千。大陆民众往台经商、教育、文化交流等更趋频繁,中医学在台湾传播更加广泛。据统计,到公元1893年移穆居台湾大陆民众已达254万人。同时,民俗文化、巫术、乩童扶鸾等也迅速在澎湖、台湾等蔓延,信民也日益增多,寺庙也多有兴建,如在台南古庙内配置之道具即有大人药签筒、小孩药签筒等。由于几次数以万计的有计划移民,这些移民因原籍之不同,其文化、信仰等自然也有较大的差异。正如黄叔璥于1662~1721年间以御使巡视台湾时所作习俗调查指出:“台地民非土著,逋逃之渊薮,五方所杂处,泉之人行乎泉,漳之人行乎漳,江浙两粤之人,行乎江浙两粤,未尽同风而异俗”。由此可见,他们所带到台湾的民俗文化、医药神等等,也有所不同。因而,在其各自的扩展、影响下就形成了种种形似或有区别的民俗、风俗与医药神祗等。

(二)原住民医药
早于汉人居住在台湾的南岛民族一般分“平埔族”与“高山族”,后者又由九个民族组成,他们均有自己的生活习性与文化信仰。悠久的原居民医疗活动,也颇具特色。台湾原住民凭长年积累的经验使用青草药治病也很常见,他们用生活周围可以得到的青草药治病疗伤,外敷或饮用。文献记载原住民药用植物有300种,包括治疗头痛、眼病、牙痛、胸痛、腹痛、中毒、痢疾、驱虫、感冒、喉咙痛、气喘、疟疾、肿疮、皮肤病、毒虫咬伤、梅毒、外伤、足痛、毒蛇咬伤、关节灸、生育及传染病预防等。除了藉巫医或青草治疗一般疾病外,台湾原住民对传染病也有一定的认知,并持恐惧心理。对传染病人采取隔离的办法,不与之共水、共火或全家族远避之。遇有天花病人,更必予以隔离或举家徒迁,甚至弃村举社他迁以防止传染。

二、台湾中医药学之发展
随着闽粤等沿海省市之人民出于谋生、商贸、文化教育之需要,在明清时期更大批移居台湾。他们需要医药保证其健康,特别是郑氏父子出于经济、政治、军事之需要,多次组织数以万计的民众迁居台湾。清王朝为了统一中国,以军事手段大兵压境,逼统治台湾的郑成功孙郑克垓降服。在消灭了郑氏统治集团后,为了稳定政局之需要,并驻大军保卫台湾,期间由大陆移居台湾者,与日俱增。前后数百年间,先后移居台湾的福建、广东、浙江等地人氏至少已逾10万。其中大部分长期居处台省,婚娶台省,与台原住民通婚嫁娶,最初之不睦已逐渐为和睦大家庭所取代。在这千余年间,特别明末清代中叶前,数以百计的中医、中药人员赴台,中医药学也在台湾各民族医疗保健中逐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大陆中医药学者迁台与年俱增。台产中药,或经台湾从东南亚转手的中药,不断以贡、贸方式运往内地;大陆名贵药材也不时运往台湾以供中医医疗用药之需要。
清代,政府与民间设有不少“恤政”机构,其中包括诊治与救济病患者的养济院,据地方志记载,此期各地均有建立养济院。如康熙二十三年(1584)台南、凤山、诸罗各地均建立养济院。乾隆元年(1736)彰化建养济院,收养麻疯残疾之人。此外,还有在嘉庆年间凤山县、光绪五年(1879)台北、光绪六年(1880)新竹县也均建立养济院。除了养济院以外,自乾隆后,台湾尚有普济堂、养留局、棲留所等之建置,目的也在于收养社会上无人照顾的孤老残疾者。如道光二十九年(1849)谈水厅治东门内(今新竹市)设有回生洞(后改为回春院),收留无亲属可依之四方行旅病人。除供养外,并加以医治,死后则为之收埋,中医药学在台湾取得了空前的发展,仅据日本占据台湾后,公元1897年统计,台湾中医药人员共有1070人。其中博通医书、讲究方脉,有良好的声誉者29人,以儒学而兼施医者91人,自称祖传世医97人,其他则为稍有文字素养的一般时医,占绝大多数。四年后,日本当局于1901年举办了中医考试,申请者更多达2126人,经考试及格者有1097人;还有未经考试而有许可证者650人,以及考试虽不及格而给予同情许可者156人。当时台湾共有行医执照的中医1903人,足可证明台湾中医发展之一斑。
大陆中医赴台与台湾中医:由于历史的原因,譬如最初赴台之中医,多出于谋生,或寻求出路,其技术水平并不高明。虽能在台立脚,而学术未必能使社会注目,故文献未见有记述者。因此,对早期赴台行医者,已很难知其名氏。仅就有关文献记述,赴台中医之最早者可能是沈佺期与沈光文二人。他们于明末在台的医疗中虽不甚广泛,但影响不小。
沈佺期(1608~1682),字云佑,号鹤斋,福建南安人。崇帧十六年(1643)进士,授以吏部郎中,精医药。明亡南下,经厦门抵台湾,“监军曾公从龙,劝其挽成功而卒不见,及成功卒”,以医术济台人,对疾病者不分富贵贫穷,治愈者颇众,为民众所敬重。
沈光文(1611~1685?),字文开,号斯庵,浙江鄞县人。少时以明经贡太学,南明福王元年(1645)曾授太常博士。次年闽师渍,闻桂王立粤中,乃走肇庆,累升太仆少卿。南明桂王永历三年(1649),由潮州航海至金门入泉州,遇飓风飘至台湾。居台三十余年间,初为郑成功以客礼见,不署其官。郑成功死后,子郑经继位,光文以赋寓讽,几遭不测,乃变服为僧而入山,寄寓于高山族人之目加溜湾社。以教读为生,同时用自己的医术为当地民众诊治疾病。光文在与当地群众之相处中,关系十分融洽。”与诸罗(今嘉义)令李麒光辈结社联诗,著述甚多”,季麒光撰有《台湾杂记》一书,由于沈光文为避郑经之迫害,入山教读,并为民众医治疾病,深得群众的敬重。
如果台湾之中医在明代,其知名者尚少,那么到清代已大量增加,医疗水平也不断提高,而且出现了医方著作,考其原因,除移居台湾之民众大量增加(其中包括中医)外,与明、清重视在台湾兴办教育,提高台湾民众的文化知识,鼓励高山族上层子弟赴中央攻读各种文化知识息息相关。所谓:“天子思磨钝振聩,乃设岁科二试以鼓励之”,“渐有彬彬文学之风矣”,文化知识的提高,就为学习中医创造了较好的基础与客观条件。同时,由于海峡交通的改善,两岸医药交流也日趋发展,也是台湾中医大量增加,医疗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因素。据日本占据台湾时1897年统计之1070名中医药人员分析,认为讲究方脉有良好声誉,或有儒学基础之医师,或俱祖传世医资格者,共计217人,占20%以上。又据台湾地方志等所收载之清代至民国初名医也多达80余人。
胡焯猷,字瑞铨。少时以家累,弃儒业医,康熙(1662~1722)间,渡台至台湾淡水,以医为业,求者颇众。乾隆时于淡水创建“西云崖”,后改名“明志书院”,广施义学,开台北之文风。
吴沙(1731~1798),福建漳浦人,善医擅长痘疹。中岁来台,寄居淡水,性侠,与高山族交往密切。嘉庆二年(1797),高山族三十六社天花流行,死亡甚众,按其习俗,阖社迁徒。吴沙为其传授方药,病者疑而不敢服用,有的病者服用后,痘病多愈,经他治疗而痊愈者百数十人。由此,高山族人视之为神,纳土谢谢之。
徐麟书(1781~1849),原籍广东蕉岭。他出身于六世医药世家,从祖上起代代均以经营中药材商为业,同时以精通医道为人治病为专长。麒书继承祖上,对医药知识、技术之钻研勤奋,造诣很深,独具匠心,对妙剂良方积累发明尤多,颇受世人好评。清道光年间曾被证为太医院御医。徐氏因亲眼所见清廷腐败,不愿立身其中,决意远离京都而赴台。于台湾新屋后源柯悬壶行医,以其高效而医名渐盛。一时以“和扁再世”之誉而闻名遐迩。他除了忙于诊秀外,还将所用妙剂良方编撰成书,名《秘传医书》。该书是为后代子孙继承其医业而撰,故多经验心得以及临证时诸种诊疗等要点,或可视之为传世之作,故其子孙世代均继承其学,名于时。
范元成(1844~1922)字瑞嘉,自幼随父由泉州渡台,居基隆,潜心于医术之学习,尤擅外科,名闻遐迩。光绪十年(1884),法国军舰侵犯台湾,台胞被炮伤者甚众,元成一一为之悉心救治,被治愈者不计其数,一时医名鹊起。基隆海防分府局知林源荣,聘元成为官医;有海军舰长颈部患奇疾,群医束手,命在倾刻,经元成诊治而愈,船长誉“华佗再世”,欲以重金酬谢谢,元成拒收。且曰:“乘危取财,甚于盗贼,吾平日引以为戒,予救君岂为是哉”。为此,舰长特聘元成为军医,随舰游历各埠,及壮年而归,隐居故乡,求医者益众,名噪一时。惜以“谋生多术,奚必歧黄,非有德者,不可为医,吾所以不轻授人者,恐乘危取财也”之理论,不原授生带徒,使其医术未能传至后世。
防治霍乱、鼠疫等传染病与黄玉阶的贡献:黄玉阶(184~1910)台湾台中人。先习汉学,年二十跟随中医师李清机学习医学,后即为人诊治疾病,边学习边诊治疾病,医术进步很快,约于光绪八年(1882)由台中迁居台北悬壶,医术精良,求诊者日众,加之每多免费施舍,为民众所敬重。公元1884年台北地区霍乱流行,死亡甚众,黄氏精选良方,独创合剂,诊治施药,治愈者达七、八百人。公元1895年台北再次霍乱流行,黄氏除施济合药诊治外,并印发《霍乱吊脚痧》医书千册分送全台。据称经他治愈者千余人。其后,台湾鼠疫流行,蔓延数年,其间斑疹也流行很盛,黄氏更加繁忙于诊治,均取得显著成绩。特别鼠疫蔓延之势甚猛,民众缺乏防治知识,他请求当局准予成立“黑死病治疗所”,自任该所主任,号召社会捐款,他自己以身示范捐款500元,对防治工作进行全盘计划,并编撰《黑死病疙瘩瘟治法新编》,印刷数千册以遍赠全台各地,为阻遏疫症之传染流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他医术高明,疗效显著,热心防治等社会公益事业,在民众中与社会高层均有很高的知名度,为人们所崇敬和尊重,许多医疗机构聘请他作顾问、会长、主任等。例如,台北县黑死病治疗所医务嘱托、仁济医院嘱托、检疫委员、传染病预防委员、医生会会长、艋舺保安医院传染病隔离所医务主任等等。他在如此繁忙的治疗与社会兼职中,任劳任怨,勤恳奋进,作出了重大贡献。与此同时,他还很重视学生培养,跟从学习者甚众,其中尤以叶炼金、尤子樵、王成渠、周仪垲等最为出色。
中医界参与防治台北十九世纪鼠疫的医师,还有黄守乾,台北人,本名鹿港,人称鹿港乾,是当时台北又一名知名中医师,人们誉为台北中医界之翘楚,门庭若市,疗效卓著,处方用药只是聊聊数味,且附有药论,并兼用针灸。日本侵占之初,台湾地区鼠疫流行,死亡枕藉,他被聘为艋舺(今台北)传染病院(今仁济院)中医部主任医师,被他治愈的鼠疫病人甚众。鼠疫平息后,他仍回寓所行医,求诊者更多。于民国初卒,年近60岁。关于医学著作,此期尚少。《台湾杂记》载有:清·黄逢昶《医方》一书,据称“台湾横山跨海,烟瘴迷漫,忽雨忽睛,湿热又相乘为患,内地人不合水土,致病亡,爱拟医方。壬午三月禀请岑宫保刊行,医人多资调治,板藏台北府考棚内,后为滇军取去”,未见。
台湾中医药学之发展与普及:明清时期台湾中医学虽有显著进步与发展,而且普及较快,但因医家忙于诊务而很少著作留传,对其实际状况也难以得到确切的依据。黄叔璥(17世纪),清大兴人,康熙进士,曾奉命以御使巡视台湾,撰《台湾使槎录》八卷,详述了他在任职时对台湾史、地、政治、经贸、民俗等等的调查情况。该书有鲁煜序曰:“煜闻先生之言曰:余之订是编也,凡禽鱼草木之细,必验其形焉,别其色焉,辨其族焉,察其性焉,询之耆老,诘之医师,毫厘之疑,靡所不耀,而后即安……先生必务详审精密。”由此可见黄氏在其著作中关于药物、医疗病症的记述当是十分认真的,有着很高的可信性。现将其所述摘引如下,从而可以了解当时台湾医药学发展水平的一个侧面。黄叔璥述说:“志载药材,有内地所不经见者:如斑节草、柏菰、蒜茶菰、穿山龙草、土木瓜、风藤、水烛;亦有志所不载者:如金锁匙治疳;铃草、茶匙草、虎咬黄、龙鳞草、四时春、马蹄香(一名一枝香)、金剑草、龙舌黄、羊耳草、治黄姜、蔚子黄、金子龙、船花、正埔姜、鱼签草、苦麻草、鸡骨黄等去风解热;乌甜叶(一名对面乌)止血;柏子草、半天飞凉血;鸡卵藤、宜梧草、万年薯、撮鼻草治疯,鸭嘴黄(一名定经草)调经;千里光治目……等。
所记述之中草药共计133种,所治病证种类共计27种。分析27个病种,属内科杂病者8种,属外科(包括骨伤、肿瘤)者15种,属妇科者1种,属儿科者2种,其他为眼科、喉科各1种。可知台湾当时依靠中医药治疗的疾病群状况,医师们医疗病种之特点与水平。所记述之药物绝大多数有台湾特色或仅只产于台省者,而病种名目则与内地十分相似,或完全一致(清,黄叔璥《台湾使槎录》卷三,丛书集成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如果将黄氏所记述之药物,与赵学敏《本草钢目拾遗》所收录者作一比较研究,虽然还缺乏完全对应之依据,但也有脉络可寻,因为,赵氏自称编撰中主要“参以旧存江闽秘书”。如斑节草,赵氏记述为斑节相思,注明来自《诸罗(今台湾台南市之佳里镇)志》药用也相仿。又如:猪母菜,《台湾青草药》指出即马齿苋,其药用也与黄氏所述相同。考黄氏所述虎咬黄、茶匙黄,《台湾青草药》认为两者均是连钱草之别名,实为一物。当是黄氏调查时所误作两药,药用相当。
台湾在清代已有药物栽培。周煌《琉球国志略》卷15引蔡文溥《同乐苑八景》之一的“种药堤”,诗曰,“闻道仙家延寿草,移栽堤上自成丛,莫教刘阮(刘阮:相传东汉时人,阮肇二人,同入天台山采药遇仙人者)长来采,留与君王佐药笼”。《台湾青草药》载:“延龄草,乃因传说陷人延年益寿”故名。“古时以地下茎煎汁,用以治疗胃肠疾病”。
此外,黄氏在他的著作中还零星提到一些医药知识,例如:“夙山县有姜,名三保姜,相传明初三保太监所植,可疗百病”,“水沙连荼,在深山中……性极寒,疗热症最效,每年通事于各番议明,入山培制”,等等。可见黄氏对医疗经验调查之重视与态度之认真,他或许是一位精通医药的官员。

三、台湾与内陆的医药交流
隋代派员多次至台“求访异俗”,如其“药同于江表”,并详记台民“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产后以火自灸(炙),令汗出,五日便平复”风俗习惯。此俗收入《隋书》、《杜祐通典》等,并由唐·陈藏器正式收入《本草拾遗》,此后多为历代本草学者所肯定,从而得到广泛流传与发展。
唐宋时期,有关医药交流疏于文献记载,但官府的、民间的以及酋豪尝串众至福建沿海互市或杀掠者时时有之。继元之后,往来者日众。公元1372年,明太祖命杨裁以即位建元诏告台之中山王,中山王派遣弟泰期等随杨载入朝贡方物,明太祖喜赐大统历等。从此,中山王多次遣弟向明朝贡物,除马匹外,多有硫黄、各种药材等,逐渐扩大到南山王与北山王,均与明朝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并各贡方物、药材等,文化交流日益密切。其间除官府之药物交流外,1390年还曾发生翻译屋之结等人私带乳香十斤、胡椒二百斤被查获之事,部门官要求“当入官”,明太组则“诏还之”,而且“赐屋之结等六十人钞各十锭”。可见明朝当局对与台交往之重视。
永乐间(1403~1424),大陆去台之百工技艺日新增多。其中自然包括医师、药工人员在内。黄叔璥《台海使槎搓录》记述此期“百工技艺,有挟一拉以往者,虽徒手无不得食,民争趣之,永乐间,先后招来”。可见大陆技术人员曾相继往台以谋生计与出路。民间商贸也日渐频繁,而且远航山东、关东者。例如:“海船多漳、泉商贾,……至山东贩卖(台湾之)粗细碗碟、杉、糖、纸、胡椒、苏木,回日则载白蜡、紫草、药材……,至关东贩卖乌茶、黄茶……回日则载药材……”等等。由此可见,两岸之药材已互通有无了。
郑和出使西域,随从费信,曾撰《星槎胜览》(1436),他们所记述之台湾“酿甘蔗为酒。煮海为盐,能习读中国书,好古画、铜器,作诗效唐体”。这是由于明代台湾之陪臣子弟与凡民之俊秀者,已习读中国书以备他日长史、通事之用。同时也说明台湾知识界、官方与大陆几无差异,公元1591年,台湾礼官以日本方侵噬邻境,台湾不可无王(尚永王卒),乞令世子速请袭封,于1595年尚宁请袭得皇上仁覆封王。郑和船队在台期间,还将姜移栽夙山(今高维),故有“夙山县有姜,名三保姜,相传明初三保太监所植,可疗百病“之说,林谦光《台湾纪略》记述台湾当时居民“疾病不足医,辄浴于河,言大士置药水中,济度诸番,云冬月亦入水澡浴以为快”。有传大士为郑和者。
陈侃,嘉靖进士,奉旨使台,由于台海风浪,随从溺死者数而未果。嘉靖十一年(1532),封尚清为中山王,特遣正使科左给中陈侃,陈侃居台多时,回来后于1534年撰《使琉球录》,载乘之船长15丈,阔2.6丈,深1.3丈,分为23舱。其驾舟民140余人。护送军百余人,翻译、礼仪、医生及各色匠役百余人,可见阵势之壮观,医生人等之多,必对台有较大影响。接待也以“洪武礼制……数代相承,不敢违制”。
清代与台地之文化交流,更加广泛。特别在18世纪前后之百余年间,礼尚往来、贡物遣使者年年不断,台湾已成为福建省的一个府。顺治年间,张学礼曾使台湾,在其《使琉球纪》中说:“补差天文生李光宏、太医吴燕时,聘请从客陈翼等”、“船上下三层,阔2.2丈、长18丈……兵丁250余名,长随50余名”,比之明代之乘船更加安全,人员中已不是一般医生,而是太医,可见人员索质已有明显提高。在药材等交流方面更强调实际需要,康熙五年(1666),对并非台湾之土产者免其进贡。康熙二十五年(1686),台地向中央贡物中有:丁香30担,冰片32斤,甜肉豆蔻四瓮。镶金小箱内,装有丁香油、蔷薇油、桂花油备一罐,知其香料药物之档次也进一步提高了。台地之医疗技术,如“台地村舍后每广植(蕉)之”指出“性寒,妇人产后,每以蕉果少许,置儿口中,谓能清热”,“用火炙椰,其油自出,疗齿痛冻疮极放”,也相继为大陆学者所沿用。如《本草纲目拾遗)引《台湾使槎录》资料等,以“椰油”入药。又该书列香蕉为药。称《本草纲目》“于香蕉独未明晰,今依《粤志》补之”。虽然赵氏叙述香蕉条源于《粤志》,但所述内容与台地相似,亦可说明其源渊关系是密切的。

四、荷兰据台时期的医学
荷兰人于1624年侵入台湾,为了驯服当地土著居民,协助其开发、掠夺岛上资源,借传教从事其抚化政策,并以医疗作为传教的先导。荷兰人入台之后,修筑热兰遮城为己用,城内设有总督官邸、士兵营房、教堂、监狱、库房和医院。这个医院主要从事驻台荷兰人的保健医疗。翌年,荷兰人又在赤嵌(今台南市一带)建立市衔、名普罗民遮,将中国人迁往该地,建民居住,并建立仓库与医院。西班牙人窍据台湾仅16年(1626~1642),在此期间,天主教神父在传教的同时,以医学作为接近原居民的工具,为当地人治疗疟疾与天花。这种以商业掠夺为根本目的的医疗事业,随着荷兰人及西班牙人撤出台湾而消失。

五、台湾早期的教会医学(1865~1895)
台湾如中国本土一样,现代医学的开端系来自西方基督教士的医疗。诚如上述,17世纪荷兰人曾带进了西方医学,但当郑成功驱逐了荷兰人。西方医学也随之消失,至1865年英国医师马雅各来台从事医疗传教,才将西方医学再次植入台湾。19世纪最后的30年是台湾近代医学史的关键时期。马雅各、马偕、兰大卫是三位最重要的早期教会医师,他们的医疗活动不限于这时期内,与他门相关的三所医院,至今仍在为台湾患者服务。

(一)马雅各和新楼医院
马雅各医师(Dr.James Laidlow Maxwell,?~1921)是英国基督教长老会外国宣道会派驻台湾的第一位宣教士和医师。其毕业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大学,获文学士又医学博士学位。1865年5月与另一牧师偕同中国助手吴水文、黄嘉志等人抵达台南,在台南府城西门外设布道所。于6月16日开始传教及医疗工作。后因故移至打狗旗,设立礼堂及医馆,继续行医,并扩充了病房,可容纳10名左右住院病人,是为台湾设立医院的滥觞。1868年底,马雅各医师返回台南,租借二老街口许宅设立医馆,就是后来的旧楼医院,此时,马雅各医师已谙台语,并热心医疗工作,深受患者信任,名声远扬,上门求治者很多。

(二)马偕博士与马偕纪念医院
马偕博士(Rcv.GcorgeLeslie Mackay,1844~1901)是加拿大人,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神学院。1873年作为加拿大长老教会第一位海外宣教师来到台湾,1872年挑选淡水作为传教的根据地,先租用了一间民房,医疗工作即在家里进行。当时疟疾在台湾肆虐,罹此病者死亡众多。最为人所恐惧。马偕当时主要是免费为患者提供治疗疟疾的特效药——奎宁,被当地人称为“马偕白药水”。各地民众慕名前来求诊者日众。因房子狭小,不能变付,遂另设医馆。马偕虽原来并非学医,但深知医疗对于传教的重要性。他除了自修医学以外,邀请淡水五洋行的驻诊医师来医馆协助诊疗,并传授医疗技术,在医疗实践中逐渐积累丰富的医药知识和临床经验:
马偕博士在医学上的贡献除了施疗治病,为患者解除病痛之外,最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林格医师(Dr.B.S.Ringer)发现人的肺吸虫后,推定了肺吸虫的传染途径。林格是淡水五大洋行的驻诊医师,也是对马偕博士医疗工作帮助最大的医师,曾在马偕的医馆中服务了7年。林格医师于1879年在淡水解剖一因主动脉瘤破裂而死的葡萄牙人尸体时,在其肺脏组织中检出一圆形“豌豆状”的寄生虫。该葡人原为厦门曼松医师(Dr.manson)的病人,遂将该虫送去求证,曼松认为是吸虫。翌年,曼松在来自台湾之福建人患者咳出的红色痰中检出虫卵,因此一并将成虫与虫卵送往伦敦之Cobbold请求鉴定,Cobbold认为该虫为未知之新虫,在1880年命名为Distomaringeri即今之Paragonimuswestrmani。林格医师发现首例寄生于人体的肺吸虫后,马偕博士便开始寻求“肺吸虫”侵入人体的原因。发现台湾民众嗜食淡水螃蟹而感染的事实。近代寄生虫学研究证实马偕博士当初的推断是正确的。

(三)兰大卫医师和彰化基督教、医院
兰大卫医师(Dr.David Lansborough,1870~1957)是英国人,1890年于格拉斯哥大学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因立志从容医疗传教,又送入爱丁堡大学学医,1895年毕业,获医学士学位,同年受英国基督教长老会海外传道会派遣赴台湾从事医疗传教。抵台之初,兰大卫在台南旧楼医院协助安彼得院长看病,并施行大、小手术。1896年10月前住彰化,会同梅甘雾牧师(Rev.Campbell N.Moody)等设医馆。11月29日即以教会作为诊所开始医疗及传道。当时,医院没有固定名称,彰化地区的人称之谓“兰医馆“,外县市的人则称它为彰化医馆。医馆的设备极为简陋,遇到需要开刀的病人,也仅能以竹床当做手术台,施外科手术。因为没有护理人员,兰医师还要彻夜照顾病人,天又要看门诊或骑自行车出诊,工作非常辛劳。于兰大卫医师手术高明,病人愈来愈多,兰医师一人实难付,遂聘请自大社前来协助,还收了五位学生帮助医疗护理工作。此后,每天晚上医疗工作结束后,还要教导学生学习解剖生理等医学知识。因为受当时社会观念的限制,不可能解剖尸体,只能用猴子代替,这是台湾现代医学教育的开端,他的学生中不乏日后成为一代名医者,如高在得、颜振声、林进生、王光胆等人。
1912年,已在彰化渡过了17个寒暑的兰大卫医师与英籍女宣教师连玛玉(Miss Majrie Learner)结成连理。婚后,夫妇二人同心协力,不辞劳苦地服务于众多中国患者。兰夫人曾有为中国患儿捐献皮肤的感人事迹。1936年兰大卫医师年届65岁,退休离开了他服务40年的彰化基督教医院返回英国。
 
六、日本占领时期的台湾医学
(一)日本占领时期之中医药学
日本汉方医学源于中医药学,中医药学传入日本已有干余年历史,在日本曾有过巨大的发展,为日本人民的保健医疗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元1868年,天皇睦仁实行明治维新,在医药卫生方面,祟尚追求西方医学,轻视排斥汉方(即中医)医学,取缔已有百年历史的江户医学馆,停办汉医学校、医学馆与医学所,用西医课程考试汉方医师之执业资格。汉方医界虽尽力进行救亡抗争,但终因政府支持灭汉兴洋而成效甚微。虽然汉方医界前仆后继,持续不断斗争了半个多世纪,也未能争取一个合法的地位。
日本于1895年占领我台湾之时,正是日本汉方医学在政令和法律的强制下,已经失去了继续公开抗争的余力。从而步入日本汉方医学发展史上最黑暗的历史时期。台湾中医界在日本的殖民统治下,虽然也多次请求,但终难逃免被公然取缔的命运。台湾之中医药学步入了医师逐年减少,而药店、药业人员逐年增加的畸形发展。本世纪二十年代台湾,可以执业的合格医师数虽有上升,这与昭和年间日本汉医团体之再度崛起,其活动也波及台湾,有着比较密切的关系,然其最重要的因素还是中华民族对自己传统医学信赖的社会基础。现将日本统治台湾的三次有关中医药统计情况列下:
1897年日本占领台省之统计:当时有中医1070人,据当局分析,富有声望者29人,通儒施医者91人,自称祖传者97人,其他均为一般时医,占80%左右。
1901年,日本占领者对台湾中医进行考试(按:日本明治维新对其本土之汉方医生举行考试,主要考西医,其目的是将中医改造成为西医,为消灭取缔中医的一种手段),然而申请报考者竟多达2l26人,经过考试及格者仍有1097人之多,可见我台省中医界求生存竞争之烈。加上未经考试而有许可证者650人,以及考试不及格但给予同情许可证者156人,因此,台湾本世纪初,有合格中医师1903人。此后,日本为了在台湾推行其消灭中医的政策,不再举办中医考试,从此,中医绝了后来者,三十多年间,中医师只能年年减少,乃至完全消灭。
1931年,日本昭和六年末,当局对我台省各地之医药情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调查统计,有医药人员共3l61人,其中本岛人之医生325人,经营中药者2519人,经营洋药者112人;内地人之经营中药者17人,经营洋药者179人;外国人之经营中药者9人,医生共计325人,仅占药物经营者2836人的11.5%,而且这些医生均集中在台北、新竹、台中、台南,而澎湖、花莲港与台东竟无医生,这完全是日本占领者在台推行其消灭中医政策的典型恶果。到1945年台湾回归时,台省持有许可证的中医仅存10人,台湾中医濒临被消灭的境地已可见一斑了。《台湾皇汉医界》第51期编后记称:“查去年台湾总督府所谓之全岛汉药业者,有2545人之多,而洋药业者才有291人也。由是观之,足悉我台民之信用汉药者较之洋药者尚众,然与药最有关联之医生,据同年所调仅残325人而已。灵效之汉药,鉴近虽有中兴之势,而汉医竟归于衰落之途,良可慨也”。
台湾中医药界之救亡斗争:如果说日本占领台湾之初出于政治之考虑,在消灭中医方面尚不如在其本土那么明目张胆,台湾中医所感受的压力还不迫切。然而30年过去了,老年中医相继离世,而不能有任何后继者补充,中医界终于感受到形势之严重,在昭和初日本汉医学界又一次组织学会,与当局进行救亡斗争的影响下,也开始组织学会,创办杂志,动员社会力量,与当局进行说理斗争,争取中医后继人才的培养与合法地位。
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约与日本“东洋医道会”“皇汉医道会”创立同年,台湾陈茂通氏等,联络东京之医道会,在台创设支部,陈任支部长,由东洋医道会台湾支部发行《台湾皇汉医界》月刊,现仅摘其若干论文之要略,可知台湾中医救亡斗争之状况与结果,林彭辉以《论汉医药将来当有发展可观》为题指出:汉医被日本国法禁止,“然岛民久信汉医,惯用汉药。……”并对当局请愿运动,靡不竭力奋斗,“废餐忘寝,以期保存国粹”。“所最憾者,政府无设汉医学校”,”切望当局诸公,早鉴现代之趋势,俯察下情,急筹设法,俾国粹昌明,共登寿域”。然而终未能对日本当局消灭中医之既定政策产生任何影响,我台省中医因在日本近半个世纪的殖民统治下,已基本上破取缔消灭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医已日渐减少,西医之培养由于受到当局的支持,毕业者渐多,加之日本学者到台,关注中药研究者渐多,对于中医或有倡导中西汇通之研究者,则续有发展。然亦议论多而甚少实际研究者。例如,陈寄生以《汉西医药均须研究说》为题,叹“吾台精于汉医者固多,然能取西法参而用之者,寥苦辰星”,他佩服陈好敕“先生不但汉医精微,对西法之潜心研究,实有出人意外者”,他希望“人人能如好敕先生,则吾台皇汉医道之发达,定能昌大其将来世”,在这一思潮影响下,一些中医由于当局限制消灭中医的政策所迫,由钻研中医学问转而学习西医,以谋出路。史实说明,由于当局并无支持之意,这种希望只能成为学者们不能实现的幻想。
日据时期台湾著名中医师:台湾在日本侵占之初,中医队伍还很壮大,且不乏医术高明之士。据有关文献收载综合其知名者约60人,比明清之知名者高出倍余。现仅举其代表人物简介如下:
吴得福(?~1895),台北大安庄人,吴氏崇尚道教,兼通医药,治病多效,名闻乡里。公元1895年日本派军侵占台湾时,他便参加了抗日运动,不幸于同年8月31日为日军所俘,竟公然被判处死刑。吴得福不堪狱中虐待而自杀。
丁宝鋆(1874~1911),字锡奎,号士庄,赋性聪敏,为人厚道忠诚,勤于攻读,博采群书,年21岁因反抗日军占领台湾,随兄到泉州避难,适逢晋江科期,乃报名应试,及第庠生。不久,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回到台湾,此时台湾鼠疫流行,死者甚众,他触景伤情,发奋攻读医书,得张仲景《伤寒论》与《金匮要略》朝夕诵读以求明医之理,其后又钻研《黄帝内经》与《难经》等经典医籍,对医理与临床诊治经验的积累日丰,治疗效果也不断提高,人谓“手出药方,多见奇效”。他医德高尚,不收谢谢礼,惜年仅37岁而终。
黄瑶琨(1874~1925?),号青华,著名中医黄玉阶之介弟,少时学习岐黄之术,年长后医术更精,1897年毕业于国语学校第三附属速成科。后入“本省人医师养成所”肆业,适逢该校改为医学校,成为该校的第一届毕业生,是为台省人最早的西医师,任台北医院医务助手,工作三年后辞职,自己开设“日新医馆”。后又任台中厅员林公医,于1914年返回台北,再次在大稻埕悬壶问世,并对地方公益事业多所贡献。
杨棕(1881~1932),彰化街(今彰化市)人,字炳棕,其高祖于清代中期迁居台湾鹿港棋盘厝,1888年移居彰化街西门。祖父杨地富,父亲杨安坐,均以医为业。杨棕为安坐之长子,继承父、祖之遗志,在彰化悬壶济世,很受群众敬重,1900年杨棕创办“杨棕医院”,求医者日众。杨氏医德高尚,若有贫寒者就医,不但不收药费,有时还自备出诊轿车往治,甚至遇有不治之病患,死后无力埋葬者,他还赠予棺木等费用。1930年为了满足需要还扩建贫民病房10余间,收治贫民患者住院治疗,改“杨棕医院”为“璜溪医院”,扩大了诊治范围,由此名闻遐迩,北至新竹,南到嘉义,叩门求医者络绎不绝。
尤子樵,台北人,初学儒,后跟台湾著名中医学家黄玉阶攻读岐黄之术,特别对慢性疑难病症颇多治验,与当时名医鹿港乾、叶炼金齐名。尤以妇科、伤寒之病症,每因中西医诊治罔效者,经他施治多转危为安,被誉为台北首屈一指的中医。
许一壶,原籍海南,移居嘉邑之竹林庄。名如栋,早年父母双亡,稍长即外出游浪,为人司会计事,其间多与方技家交往,虚心请教学习。凡葛洪《肘后方》之书,华佗五禽戏之术,都勤学博采,极意搜寻,务得其要领而后罢。多年的积累,使自己医疗技术日益丰富,求其诊治者接踵而至,时人以董奉杏林誊之,医名大振。由于台地山岚瘴气严重,谋财之奸商庸医不少,劣药充市,许氏对此十分愤慨。他常说:“人命非可草荐视者,……吾其为韩伯休乎”。对自己所用之药“非地道者不采置”,更加勤奋情考《神农本草经》、《雷公》遗法,尊古炮制,作到药精而价廉,颇为人们所崇敬,晚年入山林隐居不出,享年七十有四。

(二)日本据台时期的现代医学(1895~1945)
1894年日本发动对华侵略战争,即“甲午战争”,迫使清朝廷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从此台湾和澎湖列岛不幸沦亡,被日本侵略者占据。从1895年开始,台湾人民在日本殖民者统治下生活了半个世纪。日本统治者出于其殖民利益的需要,对台湾医学显示了一定的关注,形成此时期医学发展的某些特定环境与状况。
1、医疗卫生行政
日本占据台湾后,设总督府于台北。在卫生行政方面,分设中央及地方卫生行政机关。初置卫生事务所于台总督府官房,主管台湾卫生事务,由民政局内务部警察课掌管保健卫生,由军部办理医事卫生。因官制改订,几经变革后,设卫生课隶属总督府警务局,为中央卫生行政机关,掌管岛内一般卫生行政。其主管业务包括:传染病及地方病、卫生保健、海港检疫、上水(饮用水)及下水(水沟)和市区及港湾之卫生计划、医制及药制、官公立医院、取缔鸦片及其代用品,有关济生会及其他施药事项。地方行政机关有台北、新竹、台中、台南及高维五州及台东、花莲港、澎湖三厅,各州警务部置卫生课、各厅警务课置卫生系,以分掌各地方之卫生行政事务。
2、医学教育
日本据台后,总督府于1895年6月20日在台北大稻埕千秋街创立了台湾病院(后改称台北病院,再改称台北医院)。两年后,即1897年4月,台北医皖院长山口秀高在院内设立医学讲习所,集台湾子弟约30名施以近代医学教育,入学者多为日语传习所毕业生、医生(中医师),及药店弟子,初期由台北医院派医师四名,药局人员两名担任教学,教授一般课程(物理、化学、数学、地理、历史、动植物学等)及医学,此为日本据台后医学教育之开始。此试办之医学讲习所颇具成效,乃于1899年制定总督内医学校官制,4月正式成立台湾总督府医学校。1902年5月11日第一届本科学生3名毕业。第二届仅有毕业生1名。第三届10名。第四届9名。第五届增加到23名。其后,年有所增,医学教育逐渐步上轨道。早期的医学校没有属于自己的医院,而基于日本殖民主义者对台湾人的歧视,以日本病人为主体的台北医院不开放给台湾学生做临床学习,只能由日本教师率领台湾学生远路到台北仁济院或行旅病人收容所做临床实习。
日本统治台湾时期所设之最高学府为台北帝国大学。该校开设之初,只设文政、理农两学部,至l936年始设立医学部,以台湾总督府台北医学专门学校校舍改充医学部之用。1936年1月7日,制定台北帝国大学医学部规程,3月23日任命三田定则为该学部第一代部长。台北帝国大学医学部的教授多由日本本土各大学教授、副教授中选拔,一部分由台北医学专门学校或台北医院主任级医师转任。杜聪明为台北帝国大学医学部中唯一的台湾人教授,1937年三田定则升任台北帝国大学总长,由东京帝国大学名誊教授永井潜接任医学部长。台北医院移管,成为台北帝国大学附属医院,小田俊郎任初代院长。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10月2日台湾终于光复。台北帝国大学由国民政府派员接收,改为“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部改为“医学院”,由原台北帝国大学医学部教授杜聪明任院长。附属病院改为“附设医院”,由大陆来台的陈礼节任院长。
3、有关疾病
日本占据台湾后迄大正年代初期,台湾地区死亡率最高的疾病是疟疾,每年因疟疾死亡的人数高达1万人。其后,逐渐减少。1907年前后,死于肺炎的比率逐渐升高,至1917年肺炎已占台湾本岛死亡原因的首位。其次是下痢肠炎和肺结核。
(1)急性传染病
台湾的急性传染病有鼠疫、肠伤寒、赤痢、霍乱、天花、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疟疾、恙虫病等。
①鼠疫:日本占据台湾初期,急性传染病中以鼠疫最为猖厥,1896年台湾有鼠疫大流行,系由厦门进入安平之帆船带来此病。安平发生病人40~50名,台南也有救十名,稍后又经淡水侵入台北。最先发现此病者为日军驻台南部队二等军医村上弥若。他将从病人腺肿液培养出的检体送往东京军医学校教官冈田国太郎请求判定,结果证实此乃Yersin鼠疫杆菌(Yersinia Pestis),这是首次给日本人检出之Yersin杆菌。当时尚不明确鼠疫流行与鼠的关系,但鼠疫流行前后老鼠大量死亡这一事实已引起了台湾和香港的有关人士的注意。同年11月,鼠疫流行仍无止息迹象,也缺乏有效的预防办法,遂邀请东京帝国大学教授绪方正规、山极胜三郎来台做细菌病理和临床研究。在台北小南门外设立了鼠疫研究室,堀内次雄辅佐工作。他们证实了鼠和人类之鼠疫为同一病原体Yersinia Pestis,而附着于老鼠的吸血昆虫跳蚤为传播媒介。于是,遂加强灭鼠以防止鼠疫蔓延。然而,贸易船只的往来,使台湾的鼠疫一直继续不断,流行达22年之久,患者总数达301901人,死者达24104人。
②疟疾:自古以来,台湾被视为瘴疫之区,人临其境,多罹病而死。这种情形即使到了19世纪末仍未有改善。其中威胁岛民健康最为严重者就是疟疾,当时尚不知疟疾系由蚊虫传播,而相信是由地面升起的瘴气所引起,故西人来台者常将睡床架高以防瘴气。直至1898年,日本占据台湾的三年后,才由Ronald Ross和Manson证实疟疾由疟蚊(Anopheles)蚊传播。此后一时期内,对Anopheles蚊的研究很多。木下嘉士朗1901年最先报告台湾有疟蚊存在。羽鸟重郎在台北搜集调查蚊虫并羽化出新种,命名为台湾疟蚊。1902年发现四日热疟疾原虫。其后,经研究确定的蚊种类达14种之多。
1913年开始防疟工作,制定了防疟规则。在特定地点依据实验资料检出疟原虫保有者,对Anopheles蚊孽生之沼泽、水池、排水沟等撤药灭蚊。并对全岛采血验出之原虫保有者,予以奎宁内服治疗,1919年在台湾总督府中央研究所设置了疟疾治疗实验所。诚如前述,疟疾曾经是台湾省死亡率最高的疾病,后因防疫奏效,死亡人数显著降低,但仍未能根绝。在二次大战结束之前,疟疾仍高居台湾地方病之首。
③霍乱:1895年日军侵入台湾时,正值霍乱流行,当时澎湖诸岛亦有流行。此后,于1902年、1919年及1920年均有大流行,尤以1920年之流行为烈,流行于台北、台南及澎湖诸岛,病人3836名,死2693名。翌年疫情再燃,流行于台中以南之西部地区,其后迄1941年有6次局部流行。
④天然痘(天花):与霍乱同样主要由境外传入,1906年一月颁布台湾种痘法后,每年定期施行一次种痘。有发生天然痘的地区,则实施临时种痘。后仿效日本本土,达十岁时第二次种痘,预防的效果较为显著。超过500人的流行只有1920年1次而已。所使用的疫苗最初由日本输入,大正时代由台湾总督府中央研究所卫生部制造,自给自足,热带医学研究所成立后,使用台湾水牛制造痘苗以供岛内需要。
⑤肠伤寒及副伤寒:1905年堀内次雄首次在台湾本岛检出B型副伤寒杆菌,1907年黑川嘉雄检出了A型副伤寒杆茵,台湾的肠伤寒流行迄1905年,每年发生数均在200名以下,但由1912年以后急剧增加,超过1000名。好发于都市、日本人之罹病率高是其特征。总督府卫生课技师下条久马一与曾田长宗分伤寒杆菌为12型,追究菌型以探讨此病感染途径,有助于防疫。
⑥痢疾:台湾有阿米巴痢疾,称台湾痢疾,常会引起肝肿疡。1905年海军军区田代丰吉郎在澎湖岛马公首次检出痢疾杆茵。总之,痢疾在台湾未见大流行。自1904年至1941年之间,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合计每年有100~600名病人,年间死亡人数最多不到200名,杜聪明及邱添贤研究中药发现木瓜叶中富有对阿米巴有强烈毒杀作用的有效成分。
⑦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堀内次雄、蒲池佐太最先报告本病。1918年1月,在台北及各地发生流行,其后20多年间,发生若干散发病人。1923年间,有较大的流行。
⑧恙虫病:根据1911~3943年间的报告,台湾的恙虫病人共计3921人,分布于台北、桃园、新竹、台中、南投、嘉义、台南、高雄、屏东、台东、花莲、宜兰、澎湖等13个县市、兰屿及澎佳屿,1908年在花莲港厅辖山地发生类似肠伤寒之热性病人,俗称木瓜热。其后在各地发现此病。1914年太鲁阁山地日军讨伐队员多数发病,卫生班之羽鸟重郎进行本病之流行病学及临床观察,于1915年在台湾医学会杂志上发表文章,称之为“发疹性腺肿热”,酷似日本新泻地方之恙虫病。1920年新泻医科大学之川村麟也和山口正道来台确认新泻系恙虫病毒与台湾系恙虫病毒之间成立交叉免疫。台湾恙虫病之死亡率为10.7%,远较日本本土之31.5%~36.8%为低。
(2)地方病、寄生虫病与毒蛇咬伤
①甲状腺肿:此为台湾广泛分布的地方病之一,其病因与饮水中钙含量过高和碘含量过低有关,甲状腺肿在台北州浊水溪上游、新竹州大溪一带、台中州埔里地方、高雄州、台东及花莲港山地均有分布,山地人发生率最高,台湾本岛人次之。
②寄生虫:在台湾最早发现报导的寄生虫病为肺吸虫。英国医师林格于1879年在淡水发现首例人体肺吸虫患者,1915年中川幸庵在台湾新竹发现竹东郡山地部落溪流中的赤蟹及毛蟹为传染肺吸虫的第二中间宿主,1917年横川定证实了淡水螺为肺吸虫的第一中间宿主。
其他一般肠寄生虫病之感染率很高,蛔虫、钩虫、鞭虫及蛲虫最为普遍。
③毒蛇咬伤:台湾岛跨热带及亚热带,四时气温高,雨量丰富,草木郁葱,适合蛇类栖息生长。迄1941年台湾已发现蛇类51种,其中有15种为毒蛇。岛民被毒蛇咬伤,屡见不鲜,因而致死者亦为数不少。根据总督府的调查,1897年至1903年间,全岛遭毒蛇咬伤人数为1853人,1901年至1938年间,毒蛇咬伤人数为12645人,死亡者为839人。
在台湾最早开始从事毒蛇之研究者为羽鸟重郎(1904)和山口谨尔(1921),后来台北帝国大学药理学教研室以杜聪明教授为主所展开的蛇毒之药理学及毒物学的研究为蛇毒之研究开创了新的领域。他和门生的实验归结出蛇毒可分为出血性蛇毒与神经性蛇毒。
4、医学人物
这一期间,台湾医界最杰出的人物是杜聪明博士,杜聪明(1893~1986),号思牧,生于台北谈水三芝乡北新庄子,祖籍福建泉州,17岁考入台湾总督府医学校,1914年以首席毕业,1916年东渡日本,入京都帝国大学药物学教室,接受森岛库太教授的指导。于1922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为台湾有史以来获得博士学位的第一人。1925年12月以台湾总督府在外研究员身份派赴美、加、英、德、法、意六国进修。1937年任台北帝国大学教授,担任药理学讲座。
杜聪明教授一生以“乐学至上,研究第一”的精神,专心致力于台湾的医学研究,在台湾产毒蛇及蛇毒之药理学、鸦片烟及吗啡类慢性中毒及中药药理学的研究等方面,成绩卓著,获得国际声誉。1939年第13回日本药理学会在台湾举行,由杜聪明任会长。在杜先生领导的台北医学专门学校及台北帝国大学医学部药理学教室里培养出很多杰出的药理学家。1945年日本投降,结束了对台湾的统治,台北帝国大学医学部改称台湾大学医学院,杜聪明出任首任院长,并一手创立了高雄医学院,为台湾培养了无数医学人才,誉为台湾医学之父。
 
第十节 军事医学

清代有陆军、水师两个军种。陆军有步兵和骑兵两个兵种:八旗兵由于骑兵多,以骑射为特点,因之盔甲、弓箭及所佩刀为各营经常使用的战守武器。除大炮自明末以来吸取西法制造外,其它刀枪矛箭,都是中国两千年来的旧传。清代前、中期在武器上实无多大特殊之处。

一、部队军医的派遣
在鸦片战争前,清沿袭明代的制度,军医也由太医院派遣。如果军队需要医生时,由礼部选派两名医生乘驿前往,并派遣兵部官一人伴送,也有奉特旨前住部队的。
总之,清代在新军成立以前,军队中似无固定的军医名额。遇有将士患病,多系临时奏请派遣,据《东华录》的记载,从乾隆以至光绪朝,一般高级将领负伤或疾病时,如军情紧急或病势较轻,则派御医或医官前往,令其在营调治,或至附近城市与省城就医,藉资坐镇;如病情严重,则给假返里,或回京调治。
至于战士则仅在夏季或疫病流行时,由太医院配发时症药物及急救药品。如痧药、平安丹、回生第一仙丹及如意拔毒散等,其余受伤患病兵丁,战时在营调养,战后则遣回治疗。这样,在军队中既无固定军医,又无经常卫生设施,只是临时应付,根本不能解决军队的医疗防疫问题,一旦疾疫流行,便束手无策。如湘军与太平军之战,鲍超一军病者6670人,死者数千,溃不成军,就是很好的证明。
二、对渎职医官及官员的处分
因为军医随军作战比较辛苦,一般医生多不愿充任而雇人代替。《大清会典·太医院》规定:随征医官,如果私自以庸医充代的,必须治罪。还规定凡军士在镇守地方患病,镇守官不备文请求医治的,笞四十;因而致死的,杖八十,若该省部门,不差拨良医,或不治对症医治者,同样冶罪。
三、对严寒酷暑所致疾病的预防
在严寒酷暑中行军,常易发生冻伤或中暑,所以在各家兵书中,对如何预防严寒酷暑所致疾病的发生多有记载。如《揭子战书·暑战》中即提出:“暑气能生疾疫,毋使久暴日中,为日暴则常饵辟暑药而疾战敌。为日暴当竣日盛,盔甲烙手,乃出。盖寒瘃则阳气衰,暑盛则阳气痿,力靡可克也,”又如“乘雪而袭,因雪而捣,皆乱不疑,必万有胜理,乃出也。……军宜聚处,饵热性之物,及热钦食而后行,不当数出,令受风寒;不然,寒甚倒人之血脉,在北地人有指堕体僵,颠殒不支者,可不畏哉!”
四、对火器伤的治疗
明季从西洋输入佛郎机大炮,尔后,又有鸟枪、手铳等。其余伤力视冷兵器倍增,成为当时军医所遭遇的新课题。他们对大炮所伤,束手无策,仅对于弹创伤稍有处置办法。但其治疗原则仍与过去治箭头入肉不出相同。明末清初的赵吉士(1628~1706年)所撰《寄园寄所寄·驱睡寄》引《客中闲集》说:“刘荐叔曰:近日行伍中,惟以干苋菜与沙糖涂之,能出箭头与铅炮子”。至乾隆时,曾恒德《洗冤录表》用南瓜瓤敷贴创口,使肉里枪子自出方,以及后来《军中医方备要》等书,仍旧将治疗箭镞不出的医方,移作治疗子弹不出的创伤之用。
至于用物理方法以灌取夹在肉内的枪弹,则在清初《调燮类篇》的“方抄类”中,已载有“沿取铅子陷肉不出方”,如“铅子入内者,用水银从伤处灌入,则铅随水银而出”,《军中医方备要》及《行军方便方》等书也用此法。此法系利用高比重的液体性水银浮出铅弹,其构思是合理的,但如不能及时挤出弹道内的水银,可能引起毒害。
其后,曾恒德《洗冤录表》载:“枪子伤人着肉里者,以大吸铁石吸子,其子自出”,《军中医方备要》诸书,也有此说,但对铜子就没有办法,不得不采用外科手术。此法首见于《军中医方备要》,在“中枪炮伤”条中说:“苦铜子难出,必用利刀割而取之,取尽方无患,再用童便洗伤处,洗净敷药,外用太乙膏护之”,该书还载有服用**以开取子弹的办法,所用有川乌、草乌、闹洋花等,至于用内服药以治子弹在内不出之方,不过是将金创常用药,以治疗枪炮伤而已。
总之,我国古代战争,在冷兵器时代,战场上多以拳脚及刀枪而箭戟取胜,在治疗上以金创折疡为主。因此,古代军事医学很少专门著作,而附载于伤科之中,宋以后,随着火器的发展,枪炮用于战争,其杀伤力实百十倍于刀箭时代,但在1840年以前,枪炮的应用不多,因此,在古代军事医学上,其疗法仍与冷兵器伤的内容相似。虽然在手术、麻醉、用药及治疗技术上,比前代有所进步,但仍远远落后于当时军事医学的需要。
 
第十一节 中外医药交流

一、中朝医药交流
清代中期以前的中朝两国医药交往比较密切。朝鲜李朝景宗王自幼体弱多病,继王位后病情日趋恶化,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康熙帝亲自派遣太医多人去朝鲜诊治景宗王病,但未能见效,同年十月,朝鲜译官黄夏成回朝鲜,清朝廷惠赠《赤水玄珠》一帙51册,《医学正传》、《万病回春》、《医学入门》等明代著作传去朝鲜以后,《医学正传》早于公元1484年翻刻刊行,《万病回春》《医学入门》等则分别于1750年和1820年翻刻刊行,在清代前中期,对朝鲜医学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本草纲目》于十七世纪已流传到朝鲜。清代著作《医宗金鉴》也于十八世纪末已传去朝鲜。
朝鲜种痘法是由中国传去的,后来,朝鲜又先后翻印发行中国朱纯嘏著《痘疹定论》二卷和曾香田著《痘疹会通》四卷,从而使人痘种法知识在朝鲜进一步得到广泛普及。
在清代,朝鲜医书也传入到中国,清乾隆三年(1738)清使节从朝鲜回国时,朝鲜赠送《东医宝鉴》一帙二十五卷。朝鲜李景华撰《广济秘笈》、康命吉撰《济众新编》、黄度渊撰《医宗损益》等医书,相继传入我国。
朝鲜法医学家具实奎以中国法医书《无冤录》、《洗冤录》和《平冤录》为基础,结合朝鲜的实情作增删,撰写了《增修无冤录》上、下篇,分别于1792年10月和1797年7月两次刊行并颁布全国。
较早的西医汉译本《全体新沦》、《西医略论》、《内科新论》、《妇婴新说》、《博物新编》等书也在十九世纪中叶,由中国经朝鲜崔汉绮介绍到朝鲜去,在朝鲜起到了西医启蒙作用。
二、中日医药交流
清朝与日本之医药市舶往还,大体与明时相似,日本汉方医学的发展以内部诸学派的兴起和自创一说为主,可称之为中日医药交流的理论独创期。
1、汉方医学诸学派
明代中晚期在日本盛行的“道三流”后世派医学,至清初已渐成末响,飨庭庵(1615~1673),林市之进等虽为曲直濑玄朔、曲直濑正纯之门下,但以宗刘完素、张子和之说为主,形成了“后世别派”,皆以天人合一、运气论、原病论等为主旨,道三派之外而宗李朱医学者的香月半山(1656~1740),本宋儒性理及金元诸家论旨,倡“一气流行说”,解释外邪内伤病机,论传染疾病奥旨,拨中国历代医家著述之萃,立论稳健。
而此时有名古屋玄医(1627~1733)崛起,与后世派相撷抗,为“古方派”鼻祖。宗喻嘉言,推重《尚论篇》、《医门法律》,以张仲景为师,主张“依张仲景之意但不为仲景之方所拘束”,重临证亲试,依实际立沦,于是医学面目焕然一新,玄医门下,新论迭出:
如东洞之“万病一毒”,认为则水谷浊气留滞于腹成毒,毒动则万病发;外邪亦毒,则由感受,致病;治疗惟有去毒,用药即以毒攻毒。又因切脉不足证,以张仲景书本有按腹而诊,东洞遂大力提倡。腹诊之法至今为日本汉方医所宗。
对东洞理论,起而排击之者有后藤慕庵、浅井图南等,尤其望月鹿门(1680~1750)为中坚,指出东洞虽曰“师仲景”,实为“因子和”,“背理伤道”,“不杀人者殆稀”。主张中庸折衷,信古方,用新方,遂杨折衷一派(又称考证学派)。多纯元孝(1695~1766)创跻寿馆,为折衷派根柢。
折衷派在学术上企图调和各家,故理论趋于平凡;而考证医籍虽多穿凿,但综成汉医大系,厥功甚大。
2、中国医家赴日与学术传播
清代中国医生仍不断有到日本行医或传授医学,如1627年后任唐通事的马荣宇入籍于日。其子寿安(号有松),以北山道长著名,在大阪开业行医。颇有声誊,遗有《北山医案》、《北山医话》等著作十余种。
又有戴笠,字曼公(1596~1672)杭州仁和人,为龚廷贤晚年弟子,尤精痘科,同时精书法、诗文、篆刻等。顺治十年(1653)因慨叹明之灭亡,避难到日,吉川氏之臣池田正直从之学书法,后学痘科,传给《痘疹治术传》、“妇人治痘传”、《痘疹百死传》等医书12种,以及生理、病理图七种,池田正直尽得其秘,池田家从此专业痘科,其四世孙瑞仙尤精。宽政年间(1789~1800)专设痘科,瑞仙擢为医官充任此职,是日本有痘科之始。从曼公学医者,另有高天漪、北山道长等。高天漪为本年从福建到日任庸通事的高寿觉的后裔,以书法著名,列为儒官,精医。曾献太上皇《养生编》。
浙江金华府人陈明德,庆安年间(1648~?)来到日本,更名颖川入德,善医,所投药饵能起死回生,最精小儿科,长崎人挽留不让回国,子孙承其业,著有《心医录》行世。
此期间到日本江户开业行医之王宁宇,名声甚大,从之学医颇多。门人中有任幕府医官者。当时此派医术最盛。稍后,1703年有杭州医师陆文齐到日;1718年有苏州医师吴载南到日;1721年有苏州医师陈振先及福建汀州医师朱来章到日;1725年朱来章又率朱子章、朱佩章到日;同年苏州医师周歧来到日;1726年苏州医师赵淞阳到日,此中以陈振先与朱子章为最有著名。朱子章到日,幕府发通告,命令医学有疑义可向其质疑问难。幕府医官今大路道三、栗本瑞见皆曾致书请教。但朱子章一年后即病死,陈振先则到达长崎后到邻近山野踏访采集,得药草162种,著《功能书》,经井元成加以和名,即《陈振先药草功能书》。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此期对中国医书的翻刊。日本自1606年得金陵版《本草纲目》,后来又得两部(内一部缺卷四),1638年,有人据夏良心江西刻本(1603)翻刻,后又多次重刻;1645年翻刻过《诸病源候论》1663年翻刻陈实功《外科正宗》等书。这些中国医籍的翻刻,对日本医学起了扩大传播的作用。
三、中国与欧美国家的医药交流
清初的中外医药交流,并没有因朝代的更变而中断。明末来华的传教士继续留在中国,与清廷合作从事传教活动,并承担文化交流的使者。
(一)中国医药外传欧美
明末清初,中西医药交流颇为频繁,其中以传教士向中国介绍西医药知识为多;但从雍正开始禁教后,传教士感到在华行医传教难以进行,他们便转而研究中医中药,并将这些内容介绍到欧洲。
传教士选择了中医的脉学、针灸学和本草学三部分内容向欧洲介绍中国的医药知识。
最早介绍脉学的是卜弥格的《医论》,康熙十五年(1676年)米兰出版了它的意大利文译本,十年后,纽伦堡天然药物研究杂纂补编,收录了此书。英国名医弗洛伊尔(J.Flover)受卜弥格译述的中医脉学的启示,致力于脉搏研究,并把他译述中医学的拉丁文稿译成英文,连同他自己所著的《医生诊脉表》书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在伦敦出版。弗洛伊尔是近代最早发明和研究用表来计数脉搏作为诊断方法的医学家,他自己认为对脉和吸呼的研究是受中医脉学的启发,从此了解中国脉学的人数日渐增多。
针灸学方面,马可波罗在一封信中曾谈到过中国医疗用的针,十七世纪针灸术已引起一部分欧洲人的注意,天主教士Du Helbe将针灸术传入欧洲。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旁特最早记载了针术〔顺冶十五年,1658年〕;另一职员布绍夫〔M.Dusschof)用艾法治愈自己多年的痛风症,因而向荷兰介绍灸术,后破译成英文(康熙十五年,1676年)。同年吉尔弗西斯用德文写《灸术》一书。十八世纪以后欧洲人对针灸术认识渐多,出版介绍针灸的书约50种,德、法、英、瑞典、捷克等国均有介绍。爱尔兰出版了一本关于论述灸术的生理作用的专书。
清代向欧洲介绍中医中药的重要人物当推杜赫德(Du Halde)他根据传教士寄回欧洲的各材料编写成四大卷《中国及鞑靼中国的地理、历史、王朝、政治情况全志》(简称《中国全志》),雍正十三年(1735年)在巴黎出版。其中第三卷翻译了《脉诀》、《本草纲目》、《本草》(第一卷)《神农本草》、《名医别录》、《陶弘景本草》、《医药汇录》等诸书(不是全译),卷首为中医诊脉图,同册还撰有“中国医术”一文,书中介绍了阿胶、五倍子的用途,记述了人参、茶、海马、麝香、冬虫夏草以及云贵川的山芪、大黄、当归、白腊虫、乌桕树等等;第二卷也介绍了若干中药。杜赫德的书,不久便被译成英文和德文,在西欧颇有影响。达尔文在其关于物种变异的研究著述中,间接引述了《本草纲目》中关于金鱼变色的记述,并称之为中国的百科全书。
初据步材料,从1700年到1840年的140年中,西方出版的关于中医药的书籍(不包括文章)共约60余种,计针灸方面47种(法22、德12、英8、爱尔兰1、捷克2、瑞典1、意大利2),脉学5种(法3、意3、英1),临床方面2种(法1、俄1),药学方面1种(法),医学史方面2种(Pemusat著的法文版《关于中国医学史研究》和Pearson撰写的英文版《中国医学史》)。从数字上看,这一阶段已有七个国家出版了针灸书籍,说明针灸是此阶段受到注意的重点,另外,临床方面的外科、产科、以及医学史也开始受到注意,从国家上看,这一阶段以法、德、英等国出版这方面的书籍为最多。
(二)西洋医学的传入
1、十七、十八世纪传教土的医药活动
清初传教士的境遇远不如明末,然而这段时期的医药活动却比明末频繁,这主要得益于康熙帝的奖掖。
康熙三十一年(1692)康熙身患疟疾,法国传教士张诚(P.Joan Franciscus Gerbillon,1654~~1707)和葡萄牙传教士徐日升(P.thomas Pereyra,1645~1708),用锭剂减轻了他的疾病,以后法国传教洪若翰(P.Joames Fontaney,1643~1710)和刘应(Mgr Claudusde Visdelou,1656~1737)又将一磅从印度寄来有金鸡纳皮送入宫中、,皇上未达药性,派四大臣亲验,先令患疟者(人)服之,皆愈。四大臣自服少许,亦觉无害,遂请皇上进用,不日疟瘳。”((法国)樊国梁《燕京开教略》中篇37页),康熙因此信任传教士,并“特于皇城西安门赐广厦一所(即北堂,又称救世堂)”。
当时在华从事医药活动,并与康熙帝有关的还有传教士罗德先、罗怀忠、安泰修士、樊继训等。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康熙命法国传教士白晋(P.Joach Bouvet,1656~1730,字明远,1685年来华)和巴多明(P.Dominicus Pareniu,1665~1741,字克安,1698年离欧洲来华)进宫讲解人体解剖学,他们引用十七世纪法国著名解剖学家韦尔内(Guichrd Josephdu Verney,1648~1730)的著作、戴尼(Dienis)的著作和丹麦解剖学家、哥本哈根大学教授托马斯·巴托林(Thomas Bartholin,1616~1680)的《新的普遍观察》(De unicorn observarions novae阿姆斯特丹1678年),编译成满文的讲义,附有大量插图,康熙传旨将讲义及插图用满文整理缮写,并装订成册,共计九卷。内容有解剖、血液循环、化学、毒物学和药物学。巴多明称此书为《按血液循环理论及戴尼斯发现而编成的人体解剖学》(L.anat omie de I.homme suivant la circularion du sang,et lesnouvelles decouvertes par Dinis)此书引用的原著,均属于法国进步学者所著,代表了十七世纪欧洲医学界的新潮流。康熙定名为《钦定格体全录》但此书因故没有出版发行,使中国学者失去了解接触西方最新医学成就的机会。这部满文讲义稿当时分抄三部,一部藏北京文渊阁,一部藏畅春园,一部藏于避署山庄。巴多明把手稿寄往法国科学院。
康熙晚年宣布禁教,雍正二年(1724年)2月11日礼部正式发布禁教命令,至乾隆年间继续实行禁教,一直到十九世纪上半叶,在将近一百年的时间里,中国处于闭关自守的局面。不过清政府明文规定的是禁止传教,并没有拒绝传教士传授的西学。这样,当时在清廷中供职的传教士因其通晓并传授西方科技,而被允许继续留在北京;另一方面,个别有特长的传教士仍从欧洲来到北京,这使得中西文化的交流并未因此完全中断。
十八世纪滞留在华的传教士处境艰难,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下,他们纷纷转而研究中国文化。懂医的教士在从事医疗活动的同时,并注意探讨中医中药学,而西医的传播就相应地处于停滞不前的局面。
回顾十九世纪前耶酥会士在华的医疗活动,我门不难发现一个事实:清初(1800年以前)传教士则依靠他们手中掌握的医疗技术和药物得以接近帝王,并能在禁教时伴其左右,继续从事医疗活动。不过与明代不同的是:他们在文字方面宣传得少,介绍的医学知识亦有限,医疗话动基本局限在临床治疗上。这是因为在禁教期间,教会派到中国的多是具有临床经验的医生,通过这些通医术的传教士的活动,以达到医病传道的目的。所以清初学者所接受的西医知识,仍是由明末传教士所翻译介绍的。如王宏翰所著的《医学原始》主要采纳了《性学(牜角)述》的“辨觉性灵性”篇和四体液学说、《空际格致》的“四元行说”,以及《泰西水法》和《主制群征》中的医学内容。王学权在《重庆堂随笔》中以邓玉函的《泰西人身说概》中的内容附会中医学,赵学敏的《本草纲目拾遗》,其中“药露制法”便是取之于熊三拔的《泰西水法》),并以中医理论加以修饰。
2、十九世纪前期传教士的医药活动自禁教起,中西交流仅限于广州十三行内所进的商业贸易。为照顾在华的商人,东印度公司专聘医生经常来广州、澳门为他们医病检查身体,这些医生有时也为当地的百姓治病。
东印度医生中最早博得华人信任的皮尔逊(Alexander Paerson),从嘉庆十年(1805)起他为当地的小孩种牛痘。疫苗由在澳门经商的葡萄牙人Hewit利用活人从马尼拉利用海路带到澳门的。从嘉庆十一年(1806年)起,皮尔逊雇佣了许多中国助手,其中最出色的是邱熺,外国人都称他为A.Hequa,在中国人的帮助下,皮尔逊的种痘工作由城市推广到农村,1815年在广州行街的行商公所开设了诊所,每九天由一个中国痘师给15~40个儿童种痘。皮尔逊则在一旁监督。邱熺虽不懂医术,但从主持这家诊所起,手种不知多少万人,而从学者亦日众,常被请到各地施种,还曾巡至“都中四传种法”。邱熺晚年体力不支,由其子邱昶继承父业。
皮尔逊在刚开始种痘时,就编写了一本介绍种痘术的小册子,名为《新订种痘奇法详悉》,由乾隆年间来华的传教士斯汤顿(George Thomas Staunton)译中文。嘉庆十年(1805)出版,封面题为《英吉利国新出种痘奇书》,是为最早介绍种牛痘术的书籍,此书介绍了琴纳氏发明牛痘法的过程、种痘法西传的途径、分析了牛痘种与天花痘种的不同,并详细地描述了种痘的方法、过程、选用的器具、及临床症状,扉页附有图形,画有种痘的方位、真痘形状等。最后,介绍了取种和藏种的方法。
邱熺著有《引痘沦》,初刊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其中收编了皮尔逊作品的一部分内容,书中以介绍牛痘接种法、留浆养苗、取浆、度苗、真假痘辨、种痘的工具等为主,附有部分治疗并发症的药物。此书是我国传播牛痘法最主要的方书,复刊本不下四五十种。
十九世纪初的三十年中,在广东地区从事医药活动的主要是东印度公司的随船医生和传教士,而东印度公司也参与了这项活动,十九世纪第一个来华的传教士是伦敦会牧师马礼逊。嘉庆二十五年(1820)马礼逊和李温斯顿在澳门开设一诊所,聘请一位懂中医中药的华人作助手,专为贫苦百姓服务,救助身体及其灵魂。这是基督教在华开设的第一家医疗诊所,也是他们在华医院传教的开始。
开办这家诊所,不单是为了救治病人,也是出于马礼逊、李温斯顿对中药的兴趣,李温斯顿当时就想看看中国药材是否“可以对现今西方所掌握的,能减轻人类痛苦的方法,作些什么补充。”(Chinese Recoder,Vol18,1887,P3920)。他们为此建立了一个藏有800卷以上中医书籍的图书馆,并配备了各色各样的中药,让他们聘请的中医医生讲解各种草药的性能。
道光七年(1827)起任东印度公司医生的是郭雷枢(Thomas Richardson Colledge1796~1879)他曾在英国雷塞斯病院(Leicestr Infirmary)和圣汤玛斯(St Thomas Hospital)医院学医。那年在东印度公司的赞助下,他在澳门租凭两所平房开设了一所眼科医院(Ophrhalmic Hospital)这是个慈善机构,穷苦病人持有公司发给的免费证明便可赴诊,也有酌收药费的。
郭雷枢医疗工作的成功,使他意识到一个新问题,道光十六年(1836)他提出,向中国遣派传教土的同时,还应当派医学传教士:
“代替他们所进行的,有系统的正规教学和传道的是,应当让他们治疗病人,满足病人的需要,在他们的医疗实践中,还要渗入宗教、哲学、医学、化学等,”这一观点代表了当时在华传教士的心迹,因而立即为他们所接受。自此,西方各差会派进来华的传教士皆假医药活动接近百姓,获取信任,继而达到传教目的。
伯驾(Peter Parkerl804~1889)是第一位来华的从事医药传教事业中的牧师。他曾在美国攻读医科,道光十三年(1833)受美国公理会国外布道会派遗来到中国,在新加坡学中文,道光十五年(1835年11月1日)伯驾在广州新豆栏街(Hog Lane)丰泰行三号租得一幢房子,开设了“眼科医局”(Ophthalmic Hospial),第二年春天怡和行的伍秉鉴又租了车泰行7号,在这所新医馆的出口处写着“博济医院(Pu,AilYuan,Hospital of Universal Love)为广州博济医院的前身,当时外人仍称为(Ophthalmic Infirmary,以后定名为The Canton Hospital(广东医院)(Edward V.(iulick,Perer Parkerand Openingif China,P.55)。道光十九年(1839),中英因鸦片之事关系紧张,伯驾因替林则徐间接治愈了疝气病,而使林则徐对博济医院倍加赞许,伯驾也因此继续留在医院工作。道光二十年(1840年7月5日)伯驾回国,博济医院遂中止了工作。
四、中国与东南亚医药的交流
越南在15世纪以前,常采用中国的原版医书,之后,他们开始自己编印医书。据《越南史要》所载,黎朝宰相之子黎有卓,热心医药,爱好中医,尊崇《黄帝内经》。在此基础上,他又刻苦钻研冯楚赡的《冯氏锦曩秘录》、张景岳的《景岳全书》、赵献可《医贯》,结合临床经验,编成了《海上医宗心领全帙》66卷(1770)。该书内容丰富,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此外,越南人还撰有《南药考辨》、《南药神效》等书,吸收了中国医药的学术思想。中国医学大约在13世纪中叶速古台王朝时就传入泰国,在侨居泰国的华人中,就有通晓医药的,在阿瑜陀耶王朝时(1350~1767),在都市中就有华侨出售中国药材。广东省澄海县东里乡旅泰的李松青是有名可考的第一个代客煎药赠医的华侨医生,他在曼谷创办李天顺堂药材店,世代相传,成为药业世家。
《清史稿·暹罗传》记载了入贡的有沉香、冰片、犀角、通大海、龙涎香等十余种海药,清廷曾回赠给人参等,并对暹罗药商予以优惠待遇。
 
近代卷(中医)近代中医教育
第一节 晚清时期的中医教育

近代中医教育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晚清时期,从清同治元年(1862年)京师开设同文馆、太医院教习厅复设医学馆,至光绪末年各地出现的中医社团组织,为官办医学教育延续及民办中医教育之兴起。
第二阶段北洋政府时期,从民国二年(1913年)神州医药总会晋京恳请提倡中医中药、准予另设中医医药专门学校,l925年全国教育联合会议决请教育部明定中医课程并列入医学教育规程案,为我国中医界申请办学立案成功开始。
第三阶段民国时期,从1929年至1949年,那是我国中医界在艰难困苦的历程中坚持学校教育、兴办发展学校教育,闯出了一条教育自立的道路,成为中医近代史光辉篇章之一。
近代中医教育,当然还包括传统的以师带徒教育,其与中医院校教育并存互为补充发展,在近代中医教育史上仍占居一定位置。
光绪24年(1898年)期间,设立医学堂,归大学堂兼辖。变法失败,一切“新政”均被推翻,独京师大学堂获得保存,及至光绪28年(1902年)春张百熙拟《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大学专门分科课目中,医术列于第七,下分医学及药学两目。
京师大学堂为适合医学专门教育需要,旋于1903年规画一医学馆。
光绪33年(1907年)将京师医学馆改为京师医学专门学堂,中西学科肄业,各以深造有得,切于实用为宗旨,其应如何补习普通偏设课程,酌定年限,由学部遴员详议。但由于当时我国无论是中医教育或西医教育,都缺乏办学经验,学部无法具体厘定各门科目教学规程,遂将京师医学专门学堂学生全部送日本学习,朝廷官办中医教育至此暂停。
我国近代史上民间最早出现的中医办学机构,是浙江省瑞安县利济医学堂。利济医学堂创建于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主办人陈虬,字志三,号蛰庐,乐清人,1885年集同志建院于浙江温州府瑞安城东,实欲借学堂为造就人材之地(Lin Qianliang Early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al schools in Modern China. Chinese Journal of Medical History,1980,10(2):90.林乾良:我国近代早期的中医学校,中华远史杂志,1980,10(2):90)。
1912年医学求益社改名医学卫生社,宗旨更加明确;“联络医界团体,振兴医务教育”。(Teaching Materials of Guangdong Medicine and Beneficence Association Guangzhou Shigi Puhuaiyi Guandong Yamian Edition,1914.广州医学求益社卷,广州十七甫怀驿关东雅面印本,1914),1917年该社衍生“广东中医教员养成所”,1918年原求益社同人又创办“广东医学实习馆”,直至1924年,全部归并入广东光汉中医专门学校。由此可见,近代中医院校实际上诞生于中医药社团组织,而中医药社团组织为谋求自身集团利益又必须创办发展自己的教育事业,培养一批能为该集团利益服务的专门人才。
 
第二节 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医教育
1912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教育部召开第一届临时教育会议。到会议员80余人。提案92件。同年9月3日教育部正式公布学校系统。其后陆续颁布各科学校令。即《中华民国教育新法令》(Shu Xincheng. Introductory Remarks in New Education Decree of Republic of China. Shangwu Publishing House,1923:1.舒新城:中华民国教育新法令·例言,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1.)。
《中华民国教育新法令》有关医药教育规程令颁布两次。第一次民国元年(1912年)11月22日部令第25号。《医学专门学校规程令》部令第26号《药学专门学校规程令》,医药两门各课程学科均漏列中医中药。第二次民国二年(1913年)1月,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大学共分文、理、法、商、工、农、医七类,医类又分医学与药学两门,也都没有把中医药科列入以内。因此,北洋时期中医教育的焦点,首先是争取办学立案,将中医教育列入学制系统之内。教育系统漏列中医药案,引发了近代医学史上首次抗争救亡运动。上海神州医药总会余伯陶等人,立即和各地医学团体进行联系,至1913年10月有19个省市医学团体响应。并派代表参加“医药救亡请愿团”推举恽薇荪(北京)、叶晋叔(上海)为代表。此外尚有药业方面,同仁堂、西鹤年堂等参加。代表于1913年11月23日起程赴京请愿。《神州医药总会请愿书》是一份非常珍贵的近代中医教育史资料。现文摘如下:
“为请求建议,呈为恳请提倡中医中药,准予另设中学(注:指中医学)医药专门学校,以重民命而顺舆情事……”“今者民国肇始,力图自强,我国医药人材,方将与世界各国竞胜争雄,教育部太部定章,于医学课程独取西法,不及中学,此虽迫于世界进化之大势,别具苦心,然会员等愚以为医药为卫生强种之要素,与国计民生有绝大关系;速举中医中药切实整顿则可,逐如淘汰则不可……”(Medical Journal. 1922,(8):81-86.医学杂志,1922,(8):81~86)。
请愿书全文很长,最后提出八条具体措施,即设立中国医药书编辑社;开设医院;开设中医补习学校;规定诊察手续及立案程式;删补丸散膏丹暨各种药品;设立医药藏书楼、药品陈列所;设药品化验所;编辑医学报等。请愿书结尾曰:“大部为全国教育总司,必能下顺舆情,俯加采择,当无畸轻畸重之虞。所有请求恳请建议提倡中医中药,准予另设专门学校各缘由,除向教育部恳请,议会请求外,理合抄具简章,吴请俯充批示祗遵,不胜迫切待命之至。谨呈。”(Medical Journal. 1922,(8):81-86.医学杂志,1922,(8):81~86)。
北洋政府教育部在群众舆论压力下,1914年1月8日函复余德勋(余伯陶)请愿书。该批示认为:“本部对于医学,只期学术完备,求合于世界进化之大势,然后检疫,卫生诸政,冀可推行无碍,并非于中医、西医有所歧祝也。”(Chen Bangxian. Chinese Medical History. shanghai: Shanghai Medical Book store,1929:138.陈邦贤:中国医学史,上海医书局,1929:138)。
继教育部批复之后,北洋政府国务院于1月16日也发下正式复文:“查中国医学,肇自上古,传人代起,统系昭然,在学术固已蔚为专科,即民生亦资具利赖,前此部定医学课程,专取西法,良以歧行不至,疑事无功。先其所急,致难兼采,初非有废弃中医之意也。来呈述理由五端,尚属持之有故,拟办各宰,亦均具有条理,除厘订中医学校课程一节暂从缓议外,其余各节,应准分别筹办。仍仰随时呈明地方行政长官立案,俾资查考以便维持。此批。”(Reply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Council to sheuzhou General Medical Association. Medical Journal, 1922, (8): 89.国务院批答神州医药总会批调,医学杂志,1922,(8):89)。
教育部和国务院的答复,明确表示并非于中医有所歧视、废弃之意,基本同意了全国医药救亡请愿团要求,准予分别筹办。虽然对中医学校课程要暂缓议定。但原则上已表示准许不加反对。这次请愿的初步胜利,为以后各地中医学校立案成功奠定基础。
民国初年我国中医界争取教育立案,虽然未能达到将中医教育列入教育系统之目的,但它迫使北洋政府当局公开肯定中医中药的重要作用,答应中医药学校课程暂从缓议,允许民间中医学校可先行自谋组建。社会各界也给予中医办学以大力支持,从而给中医教育造成了一个较宽松的发展环境,于是有了1915年上海中医专门学校及1917年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在内务部立案成功的先例。
1915年上海名医丁泽周(丁甘仁)、夏应堂等人发起筹办,上海中医专门学校,向北洋政府备案。丁泽周《为筹建上诲中医专门学校呈大总统文》。
丁泽周呈文,反映了我国近代中医界办教育的勇气及呼声。其以简练文字,论述了创办中医教育目的意义、途径方法,需融汇中西教学之所长。全文层次分明,铺叙委婉,北洋政府接文后交教育部及内务部作谨慎批复。教育部复称;“今丁泽周等欲振余绪于将湮,设学堂而造士,兼附设医院,兼聘西医,具融会中西之愿,殊足嘉许。”内务部批云:“教育部既深嘉许,本部自所赞同,应准备案,俟该校课程拟定后送部核查可也。(Symposium of TCM Education. Shanghai Research Society of Traditional and Western Medicine,1939: 2~3.中医教育讨论集,上海中西医药研究社,1939:2~3)。
上海中医专门学校于1917年正式招生上课,谢谢观首任校长,所聘教师曹家达、丁福保、陆渊雷、黄体仁、余听鸿等,均有名望。l931年学校改名上海中医学院,丁济万继任院长。
广东近代的中医教育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其影响力仅次于上海。1913年2月,广东中医药两界人士联合粤九大善堂力量,假座广州十八甫路爱育善堂,商议筹办粤省中医中药学堂事宜:“闻因教育部颁布医药学堂章程,专西遗中,该堂院等拟办中医中药学堂,以期研究。”(Records of Guangdong, Charitable Organizations to Build a School of Traditional Medicine and Chinese Pharmaceuticals. Guanghua Medical and Health Journal, 1913, (8):50.广东九总善堂院集议筹办中医中药学堂汇录,光华医事卫生杂志,1913,(8):50)。
1913年3月,省港药材行及广东中医界假座广州上九路张大昌寿世会馆集议,即席决定成立“中医药学校省港筹办处”,一致公推广东近代著名教育家卢乃潼任筹办处主席(总理),以资责成筹办广东中医专门学校。19l6年上海方面传来中医专门学校内务部立案成功消息,1917年冬卢乃潼亲赴北平拜会内务部余某,从1915年至1928年,各地兴办的中医院校还有河南中医专门学校、湖北中医专门学校、福建中医专门学校、长沙明道医学校等,惜未见有更详细的文献资料。这一时期我国中医办学教育仅属初建起步阶段,有关教学上许多问题如教材编写、课程设置、学科建设、师资培训、附属医院创办适应临床教学需要等等,仍存待于以后发展成熟。
 
第三节 南京政府时期的中医教育
国民政府建都南京,取代北洋政府成立南京政府。1929年2月23日至26日,国民政府卫生部在南京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行政会议,会议讨论了余云岫等四人提出的四个废止中医案,合并为“规定旧医登记案原则”,分为甲乙丙三项,其中乙项为“禁止旧医学校”。同年4月29日,国民政府教育部布告第八号,饬令中医学校改称传习所,此项传习所不在学制系统之内,即无庸呈报教育机关立案。
国民政府教卫二部公开压制中医教育,给民国时期的中医办学增添极大的困难。在这重重障碍下,我国中医药界一方面以办学形式进行艰苦的抗争,把兴办教育作为自救的途径;另一方面更加深入地进行医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从而丰富充实了近代中医学校教育内容。
医学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中医教育尤其如是,各地中医院校创办伊始,即把附属医院建设摆到议事日程。
1.上海广益中医院
1917年上海中医专门学校正式招生开始上课,为扩充培植国医人才,谋求师徒传授改进之计划。校长丁甘仁及其子仲英于1921年创设上海广益医院,地址南市方斜路,其后又创设广益中医北院,丁仲英任南北两院院长,主持院务,督率同人,既赠医施药于贫苦民众,又临症授徒于莘莘学子,实开中医设立医院之先声。(Ding Zhong Ying significance of open campaign of Candidates for deputy to the National Congress. Guanghua Journal of TCM, 1937,4(9):3.丁仲英:国大代表候选人公开竞选之意义,光华医药杂志,1937,4(9):3)。
据何时希先生回忆:广益医院以南院为主,有高等病房,收费为日一二元,由程门雪为主任,负责医疗事务,屡挽危症。当时颇著声望,缙绅富豪有病者趋之;二等病房每床来日几角钱,重病亦有主任诊治。另有一奇特的三等病房,多为绅商损款所设,病人系老弱、瘫痿广益强院接受之,则捐款有来源也。
广益医院不仅是中医专门学校临症教学基地,也是上海中医学会会员活动场所。近代名医丁仲英、谢谢利恒、曹颖甫、徐访儒、秦伯未、余继鸿、程门雪等。经常在此分析疑难病案,主持学术讨论。从1921年至1925年,一共进行26次临床病例讨论。如1924年l2月1日为该院第23次讨论会之期,参加者50余人,余继鸿任评议长主席,秦伯未充当临时记录员,曹颖甫、傅雍言、郭立名等人就喉科白喉一症如何消退喉中白腐问题提出自己学术见解。(Qin Bowei Record of 23rd conference Chinese Journal of TCM, 1924 (10):2.秦伯未:第23次讨论会纪事,中医杂志,1924,(10):2)。
1926年,丁甘仁创建的沪南、沪北广益中医院在国内已颇具影响。丁氏办院宗旨一是使在校学生有实习机会,二是嘉惠贫病。丁氏逝世后,后人撰《丁甘仁墓表》记曰:“欧风东渐以来,厌故喜新者,每讥中医蹈于虚,非若西医验诸实,先生雅不以为然,惟中医良莠不能齐,且西医院校遍沪上,中医独寂无所闻,亦未尽整齐鼓舞之方。于是创设中医专门学校、女子中医专门学校以毓才;复建南、北广益医院以施诊,而廷名师肩其任。学医者业既日精进,而慕院校之裨益人民者,闻风相继起。”(He Shixi. Famous Physicians in 3 Generations of Ding's Family in Menghe. In Medical Forest over sea. shanghai: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1991:3.何时希:孟河丁氏三代名医,见:上海医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3)。
及至1930年,丁甘仁次子丁仲英,又创办华隆中医院及华隆分院作实习医院,该院开设有病床供患者住院留医用,并且特别强调;“本院聘请医校毕业名师授徒之医师为住院医生,每日诊察一次。(Ding Jiwan. Advertisement of Hualouq Hospital of TCM. Hygiene Newspaper, 1930,2(17): Back cover.丁济万:华隆中医院广告,卫生报,1930,2(17):封底)。这是目前所见到有关近代中医院校毕业生任病房住院医师查房制度的最早文献记录。
2.广东中医院
广东中医院筹建于1927年3月,是我国近代史上办院时间最长、规模最大、设备最齐全的中医教学医院,省港药业同人《筹建留医院捐册弁言》曰:“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成立已三年矣。惟学医需求实习,故留医院之设,万不容缓。本校已相定对门第l01号门牌之屋,阔三间过,后门通大德马路,为医院地址。然购地建筑开办之需,非五万金不可。本校当日购地六亩余。建筑费及置图书标本校具,共耗十万金有奇,此时实无余款,故不得不为将伯之呼,此举为培植医材慎重人命而设,而相传四千余年之医学,岁销数万万金之药材,即藉以保全,善莫大焉。尚冀倾囊,不胜盼祈。”(Foreword of the donation record For Establishment of Hospital with Ward. Chinese Journal of TCM, 1927, (3):107.筹建留医院捐册弁言,中医杂志,1927,(3):107)。
从1927年至l933年,省港两地中医界人士及海外粤籍华人纷纷捐款,银元送往广州一德西路位元堂药材号、大平街裕荣银行号,香港文咸东街广丰和药材行,永乐西街联益行等收银处。数年间共集腋银元25万。至1933年9月方才正式建成广东中医院行落成开幕礼。(News of Hospitals. Bulletin of Guangdong school Traditional Medicine and Chinese Pharmaceuticals, 1937,(9):50 医院消息,广东中医药专科学校刊,1937,(9):50)。
广东中医院地址广州市大德路,占地300平方米,楼高三层,内有大小病房20间,病床30多张,另设有各科门诊、药房、治疗室、护理室、煎药室、太平间等,成为当时较有规模的中医医院。住院医师多为该校毕业生,如李仲守、张阶平、林夏泉、罗元恺、司徒铃等,后都成为广东省名老中医。
三十年代,是我国中医办学教育高潮时期,随着教材编写、学科建设、附属医院创办成功,中医院校在数量上较为迅速的发展。据不完全的统计,全国各地兴办的中医院校、讲习所或学社共计有八十多所。该时期中医办学的兴起,其背景与1929年余云岫废止中医案禁止旧医学校设立有关,办学成为中医抗争的手段之一;而更重要的是,教育在整个中医事业所处的重要地位,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来。
 
第四节 中医院校简介
1、上海中医专门学校
上海中医专门学校筹建于1915年,经两年筹备于1917年正式开学。谢谢观首任校长。
1931年,该校改名“上海中医学院”,由丁甘仁次子丁仲英任董事长。1937年,丁仲英回顾自1917年来办学的经过:“民国六年,先君有鉴于国医学术,仅恃师徒传授,无以宏奖精粹,力求扩充培植国医人才,谋改进之计划,固国医之阵容起见,遂与仲英等发起创办上海中医专门学校,购地建舍,筚路篮缕,极尽苦心孤诣之能事。历年以来,毕业于斯校者,迄今无虑数千人,实倡海内中医办学之先声。”(丁仲英:国大代表候选人公开竞选之意义,光华医学杂志,1937,4(9):3)。
2、上海中国医学院
上海中国医学院创办于1927年12月,由王一仁、秦伯未、许半龙、严苍山等人发起,章太炎先生鼎力赞助首任院长。
1929年6月,中国医学院由上海国医公会接办,会长朱南山带头捐款8000银元,自是更获全沪医界支持,院务日益发展。(Administrative affairs of china medical college. Guanghua Medical Pharmaceutical Journal, 1937,4(3):2.中国医学院院务概况,光华医药杂志,1937,4(3):2)。
1935年,上海中国医学院由朱鹤皋任院董事会主度,薛文元任院长兼教务长。
上海中国医学院办至1939年9月,由郭伯良任最后院长,共有毕业生12届(Autograph Album of Graduates in 12th Class of shanghai China Medical College. Dean's Office of China Medical College,1939.上海中国医学院第12届毕业纪念刊,中国医学院教务处,1939)。合计12届,人数将达400。
3、上海新中国医学院
由近代名医朱南山筹建于1935年12月,1936年2月正式成立。该院“以研究中国历代医学技术,融化新知养成国医专门人才为目的”(Regulations of Board of Trustees of Medical College of New China Bulletin of TCM,1936,3(11):39-40.新中国医学院院董事会章程,国医公报,1936.3(11):39-40)。
该院与上海其它中医院校最大区别是设立研究院。该研究院“以实现国医科学化,养成国医高深人才以供社会需要,并以科学方式证明国医理论及治疗经过,以供世界医学者之研究为宗旨。”(Regulations of Research Institute in Medical College of New China. Bulletin of TCM, 1936, 3(11):39-40.新中国医学院研究院章程,国医公报,1936,3(11): 39-40)。
4、浙江中医专门学校
浙江中医专门学校1916年由杭州中药行业发起筹建,1917年正式招收学生,近代著名中医学家傅懒园首任校长兼医务主任。
傅懒园(1861—1931),名崇黻,绍兴人,举人出身,官至教谕,后弃儒从医,精内妇儿科。民国初年傅氏联络浙江中医药界人士,集资创办中医专校,在杭州两处开设赠医所。傅氏认为:“欲振兴中华医药,当先注重人才”,学校为造就人才唯一之机关,国家之强弱,学术之进化,莫不唯教是赖。
浙江中医专门学校至1937年停办,前后办学21年,共招生20班,计学生425人。
5、浙江兰溪中医专门学校
兰溪中医专门学技创办于1919年。第二年由当时校长诸葛超(字少卿)前往上海,恭请名医张山雷来校任教务主任。
6、北平医药学校和华北国医学院
1930年,北平中医界名宿共倡创办“北平医药学校”。1931年改名“北平国医学校”,萧龙友任院长,孔伯华、施今墨任副院长。
1932年春,施今墨、魏建宏、刘肇甄、陈公素诸先生创立华北国医学院。
7、四川国医学院
四川国医学院创建于1936年,它在十余年中培养了大批中医药人才,据不完全统计,从1936年至1949年,累计招生23班,先后共培养学生近千人。
8、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
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是由省港药材行暨广州中医知名人士共同倡议创办的中医高等本科专业学校。该校筹建于1913年,并于1916年10月正式成立中医药学校省港筹办处,公推卢乃潼、李蓉生为广州筹办处总理,伍耀庭、曾思普为香港筹办分处总理,以专贵成。
中医药学校省港等分处成立后,粤省署迟迟未肯办理学校立案事宜。1917年冬,总理卢乃潼亲赴北平面见内政部长,几经艰辛努力,始获成功。1918年1月15日,奉内政部第l98号批文,应准如呈立案。1月27日,又接粤省省长公署第151号批文,准予备案候行省会警察厅切实保护。
1924年9月15日,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建成举行开学典礼,首任校长卢乃潼发表演讲:“中国天然之药产,岁值万万,民生国课,多给于斯,傥因中医衰落,中药随之,其关系至大,本校设立之宗旨,习中医以存中药,由中医以通西医,保存国粹。维护土货,以养成医学之人才。”这是卢氏对学生的训词,也可以说是省港中医界创办教育之目的。
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至1955年停办。三十年来共有毕业生21届571人,曾学课于该校者322人合计893人,培养大批优秀中医药人才。
9、广东光汉中医专门学校
广东光汉中医专门学校创办于1924年,前身是广州医学求益社、广州医学卫生社、广东中医教员养成所等社团教育组织,至1924年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即孙中山领导之广东国民革命政府)内政部备案,改称为专门学校正式招生上课。
广东光汉中医专门学校与广州地区社会慈善机构“九大善堂”关系密切。
10、铁樵函授中医学校
该校由近代名医恽铁樵创办。1925年,恽铁樵与国学大师章太炎先生及其弟子张破浪共同组织“中国通函教授学社”,地址设在上海英租界西藏路大顺里509号,是年即通函教授学员250名,所发课本有章太炎编写之《杂病新论》、《伤寒论要义选刊》及恽铁樵编写的《内经要义选刊》等。(Wu Houxin. Study on Yun Tieqiao, a Medical scholar in Modern China. Graduate Thesis of Postgraduate Student of 88 Class in the Institute of Medical History and Literature of China Academy of TCM.吴厚新:近代中医学家恽铁樵研究,中医研究院医史文献究所88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1991:17.)。1925年秋,恽氏发表“创刊函授学校宣言”,其后通函受业者多达六百余人,入学者遍及神州,南洋诸国亦多有遥从。编写面授讲义计有《伤寒论讲义》、《内经讲义》等20种。
1928年,铁樵中医函授学校停办。1933冬,又经铁樵函授医学事务所重办,问业者达三百人,并主编《铁樵医学月列》,发行20期,内设论说、学员课艺问答等栏目,成为近代中医教育史上以函授形式办学影响最大的中医学校。
 
现代卷目录

第一章 卫生工作方针与事业管理
第一节 卫生工作方针与组织建设
第二节 中医政策和中医工作
第三节 药政管理工作
第四节 卫生事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二章 预防医学事业的发展
第一节 公共卫生
第二节 疾病防治
第三节 爱国卫生运动
第四节 生物制品
第五节 国境卫生检疫
第六节 基本经验

第三章 医疗卫生与康复医学事业的发展
第一节 城市医疗卫生事业
第二节 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三节 我国的疗养事业
第四节 医疗保险制度
第五节 少数民族卫生事业
第六节 我国康复医学事业的兴起

第四章 现代医学的发展
第一节 基础医学
第二节 临床医学的发展
第三节 公共卫生
第四节 特种医学
第五节 理论医学

第五章 现代药学的发展
第一节 药学研究
第二节 医学教育
第三节 药物生产与流通
第四节 药政管理

第六章 中医学的发展
第一节 中医理论研究
第二节 中医临床科学的研究
第三节 针灸与经络研究
第四节 医史文献学的研究

第七章 中药学的发展
第一节 现代中药事业发展的历史
第二节 现代中药事业的主要成就
第三节 中药的科学研究

第八章 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
第一节 中西医结合产生的社会背景
第二节 基础理论
第三节 临床医学的发展

第九章 民族医学的发展
第一节 民族医学史研究
第二节 民族医药工作

第十章 台、港、澳医学发展
第一节 台湾医药史概况
第二节 香港医药发展概况
第三节 澳门医学
 
第一节 卫生工作方针与组织建设

Ⅰ、卫生工作方针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创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文明发展史的新纪元,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谱写了新的历史篇章。
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的医疗卫生条件非常落后,疾病丛生、疫疬流行,各族人民长期承受着疾病和贫困的苦难,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卫生事业获得迅速发展,公共卫生设施的改善,医药卫生资源不断增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得到显著改善,从而使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综合反映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如婴儿死亡率从解放前的200‰下降为31.4‰,孕产妇死亡率从1500/10万下降为61.9/10万。长期以来,严重危害着人民健康的烈性传染病,有的已经消灭和基本消除或得到控制;绝大多数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生发展,得到有效地控制;各种常见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降低。中国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已从解放前的35岁提高到70岁,居发展中国家的前列。我国近代史上,中国人民被称为“东亚病夫”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中国卫生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最根本的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了正确的方针政策。

一、卫生工作的四大方针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正式成立。遵照党和政府领导国家建设的总方针,密切结合中国卫生工作的实际,为制订卫生工作方针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认真总结中国卫生事业的历史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建国前夕制定的具有国家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48条规定:“提倡国民体育。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制定了新中国的卫生工作方针。
1950年8月7日至19日,卫生部与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卫生部联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毛泽东主席为这次会议题词:“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卫生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会议对目前中国的卫生情况,以及人民对卫生保健的要求作了深刻的分析,并得到了一致的共识。在毛泽东题词的指引下,与会人员对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确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为卫生工作的三大原则,即指导新中国卫生工作设的三大方针。三大方针指明了中国卫生建设的方向。概括的说,“面向工农兵”就是卫生工作要为人民大众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在业务方针与工作方法上,就要以“预防为主”;在力量的组织与使用上,就要“团结中西医”。这些方针的贯彻实行,对推动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使之不断发展和完善。
1942年12月8日至13日,中央卫生部与军委卫生部联合召开了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会议总结了近三年来贯彻以上卫生工作三大方针的成就和经验,特别是一年多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深刻认识到,卫生工作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并使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才能取得更为显著的成绩,因此,大会接受周恩来总理的建议,决议在卫生工作三大方针之外,增加“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这一重要方针。

二、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卫生系统在全国社会改革开放形势推动下,为解决卫生服务的供求矛盾和一些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积弊,积极探索和推进卫生领域的改革与开放,在挖掘卫生资源的潜力,调动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扩大服务范围,缓解供需矛盾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也积累了许多新的经验。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在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根据国际国内卫生工作的新的发展,提出了中国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这就是“贯彻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针,同时,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
几年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为发展中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在不断深化卫生改革的进程中,进一步总结了建国以来卫生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主要是: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坚持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正确方向,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卫生工作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明确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性质,卫生事业的发展要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并纳入总体规划;坚持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坚持预防为主;重视中医药在卫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努力造就一支爱国敬业、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卫生队伍。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为了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卫生工作任务,保证跨世纪宏伟目标的顺利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草拟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并于1996年12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李*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卫生部部长陈敏章在会上作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的报告,国务委员彭佩云(女)作了总结讲话。与会代表通过认真学习了江总书记和李*总理的讲话,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讨论稿,交流了经验,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很适时、很必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有力地推动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会议解决了中国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方针问题,指明了卫生事业是造福于人民的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发挥着不可缺少、不可代替的作用。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国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是建国以来卫生工作历史经验的总结,使1991年提出的卫生工作方针更加完善,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指南。卫生改革的目的和指导思想在于增强卫生事业的活力,充分调动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此外,对改革城市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中医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卫生经验政策、加强卫生执法监督等提出原则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已于1997年1月15日颁布。《决定》的贯彻执行,必将加快卫生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在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Ⅱ、卫生组织建设
新中国成立四十多年来,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类医药卫生组织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组织体系,成为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方针,开展各项卫生工作维护人民健康的业务实体。其中主要包括卫生行政组织和医药卫生业务组织。

一、卫生行政组织
卫生行政组织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权机构中主管卫生行政管理的工作部门。建国伊始,中央人民政府即卫生部,由李德全女士任部长,医学专家贺诚任第一副部长。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医治旧社会遗留给人民健康上的创伤,防治危害最大的急性传染病,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为组织进行各项业务工作,卫生部设置了保健防疫、医政、妇幼卫生、计划检查、卫生宣传等局、处,以及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委员会等机构。在有计划地进行国民经济建设时期,卫生部的主要任务是:在农村继续大力防治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疾病;在有计划地发展医疗卫生组织的同时,加强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卫生工作。随着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的深入贯彻,卫生部设立了卫生防疫、医疗预防、中医、妇幼卫生、医学教育、药政管理、保健、计划财务等司、局,基本上形成了适应工作开展的卫生行政管理体制。
但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期间,卫生部各业务司、局被全部撤销,仅成立一个“业务组”综管全国卫生工作,结果造成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管理混乱,给卫生事业带来严重的损失。
1976年10月,十年动乱得以结束,卫生事业开始复苏。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党工作的重点要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卫生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根据党和国家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管理全国卫生事业,开展防病治病工作,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加强各项业务工作的领导,卫生部重新恢复了正常的建制。1982年,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实行机构改革的精神,卫生部的组织机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精简,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央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也设在卫生部内,由部长或副部长参加该组织的领导工作。
1986年1月10日,国务院召集会议,讨论了中医药问题,对发展中医事业,决定设立国家中医管理局。中医管理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卫生部代管。国家中医管理局成立,卫生部中医司遂即撤销。1988年5月3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原属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的中药部分划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部归口管理。任命卫生部副部长胡熙明兼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成立,把中医和中药工作统管起来,使中医药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加强了内涵建设,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随着体制改革的发展,国务院机构改革继续进行。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政府机构改革要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职能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1988年11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卫生部“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确立卫生部为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综合计划、监督协调工作,对全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防病治病工作,统筹规划,实行宏观管理,对直属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至地区(市)、县、各级政府的卫生厅、局、科等卫生行政管理机构,一般都是根据卫生部所设的业务司、局结合各地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局、处、科(股),分管各项业务工作。在县以下的乡(镇)人民政府,一般都设有卫生助理员或文教卫生助理员,负责管理本乡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二、卫生业务机构
1949年以前,中国医疗卫生机构很少。据统计,1949年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计有3670个,(卫生人员总数为54.44万人),其中大小医院2600所,门诊部(所)769个,其他如疗养、专科防治、妇幼保健、医学研究等单位,只有几所或几十所。就是这些很少的卫生机构也大多集中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区,如上海市共有各类医院153所。广大农村大都处于缺医少药以至无医无药的状况,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得不到医疗卫生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不仅卫生工作制定了指导方针,而且举办了各类卫生机构,培养和壮大了专业卫生队伍。到1995年全国卫生机构总数为19.01万个,卫生人员总数为537.34万人。
鉴于广大农村在解放前处于严重缺医少药状态,因此,党和政府一直把农村卫生建设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乡卫生院的工作给予指导,乡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给予指导和支援。早在六十年代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已建立起来,近年来,随着卫生改革的发展更趋完善。县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和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也得到加强。
医院建设在医疗卫生事业中占有投入最大的事业单位。1995年,遍布全国城乡和工矿企业等部门的医院有6.78万个。40多年来,不仅医院的数量有了很大发展,而且医疗设备更加完善,医疗技术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医院中,综合性医院数量最多,其中有些规模较大、设备良好,专科齐全,医疗技术水平较高,有的成为省、自治区、市、县或部门的医疗中心。此外,还设立了专科医院、教学医院、职工医院、中医医院、疗养院等。
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疾病预防工作,卫生防疫机构从无到有,得到较快的发展。到1995年,卫生防疫站已达3629所。此外,还有重点地建立了一些防治人专杂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的专科防治所。
发展妇女儿童保健事业是中国卫生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妇幼保健组织建设上,中央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都有妇幼卫生机构。在妇幼卫生医疗保健方面,除综合医院设有妇产科和儿科外,全国各地建立了妇幼保健院、所、站,以及妇产医院、儿童医院。
为发展医学科技事业,国家十分重视建立和健全各种医药卫生科研机构,全国独立设置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在建国之初只有四个,总工作人员数仅有300人,到1993年增加到436个,工作人员总数为39100多人。此外,还有数百个附设性的医学科研机构,它们是附属于一个医药院校、医院或卫生防疫站的科研机构。这些附设性的机构,也是医药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
我国卫生组织建设,在五十年代初期是参照前苏联的做法,并吸取建国前革命军队和根据地开展卫生工作经验,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发,推动了经验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随着政府部门的体制改革,职能的转变,卫生部的组织机构也刊物了相应的调整,并逐步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效能有了新的提高。
卫生组织是适应工作任务的需要而建立的,同时,根据事业的发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使之更加完善。如根据卫生工作方针和党的中医政策,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学的继承发扬工作,加强中医药的管理,发展中医药事业,1986年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88年又改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从而使中医药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再如,为了加强全国卫生防病工作的技术指导,发展我国预防医学,1986年卫生部成立了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随着改革开族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卫生改革必将深入发展,卫生体制不断完善,卫生组织建设则更加合理,效率更加提高,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中,中国的卫生组织建设将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二节 中医政策和中医工作

一、中医政策的基本精神
中医政策是我国卫生工作中一项重要方针政策。它的核心内容是继承与发展传统医药,其目的是发展医药科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中医政策是以毛泽东关于中医药的一系列指示和论述为指导,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不断丰富发展。中医政策在建国后至八十年代,概括为“团结中西医”,九十年代根据为“中西医并重”。神经质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中医政策包括以下基本要点:(一)团结中西医,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坚持“中西医并重”;(二)努力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三)团结和依靠中医,发展和提高中医,更好地发挥中医的作用;(四)坚持中西医结合,组织西医学习和研究中医;(五)保持特色,发挥优势,积极利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发展,逐步实现中医中药现代化;(六)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事业,并为其发展提高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七)保护和利用中药资源,发展中药事业;(八)坚持中医中药结合,医药并重,促进中医中药同步发展与振兴。
二、新中国中医药事业的重大成就:
新中国中医药事业,在发展过程中虽然经过一些曲折的历程,但在党的中医政策的指引下,排除多种干扰,不断前进。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医工作的领导,中医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中医药在我国卫生工作中持位和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中医药统一管理体制已经确立并不断完善,中医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不断扩大充实,中医特色更加突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中医药事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截至1994年底,全国已有中医医院2552所,床位23万张,高等中医药院和民族医药院校32所,中等中医药学校51所,中医药研究机构77所,中药生产企业910余家,中药经营企业3万余个,完成中药产值165亿元,中药销售总值224.6亿元。全国中医药人员已逾百万。基本形成了布局相对合理,学科方类比较齐全,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的医疗、教学、科研体系,和规模生产的新兴中药企业及复盖全国的中药经营网络。
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国际影响不断扩大。我国已与世界上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医医疗、教学和技术合作关系,中药贸易已发展到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世界卫生在我国建立了7个传统医学合作中心,已为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训了3000多名针灸人员。1987年以来,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世界气功学会先后在我国成立,这是最早把总部设在我国并由我国担任第一届主席的两个国际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为实现“2000年从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积极向世界各国介绍和推广中医药,并已建议各国对43种疾病采用针灸疗法。到我国学习自然科学的留学生中学习中医药药的占第一位,我国派出的专家学者中,中医药方面也是很受欢迎的。中医药正迈出国门,走向世界。
三、中医工作开展情况
新中国的中医工作,建国初到80年代中由卫生部主管。1986年,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医管理局负责管理中医工作,在此基础上,1988年,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中医中药统一管理起来。这种管理体制更加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进一步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协调发展。现就几项主要中医工作的开展情况概述如下:
(一)中医医疗工作:
中医医疗工作主要是通过中医医院进行的。另有少数中医门诊部和极少数中医个体开业。中医医院始建于50年代中期,到1960年,已有中医医院339所,病床14199张,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医医院一般都规模小,人员少,经费不足,设备简陋,特别是办院方向不很明确,没有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为了总结经验,加强中医医院工作,1982年,卫生部在湖南衡阳召开了全国中医医院工作会议,重点解决了办院方向问题。明确要求,中医医院必须突出中医药特色,并将其作为一切中医机构的根本方向。为适应人民防病治病的需要,要求逐步实现县县都有中医医院,少数民族地区设民族医医院。
中医药特色体现在许多方面,最根本的是要遵循中医药的理论体系,并努力发掘中医药丰富的实践经验。中医医院在诊断、治疗、护理、用药、人员构成、管理方法上,都要以中医药为主,并积极吸收和采用现代科学(包括现代医学)的先进技术和方法,互相配合,提高医疗效果。
衡阳会议以后,中医医院有了较大发展。作为中医药特色的急症和专科专病建设也有所加强。“8.5”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中医医院建设以内涵建设为主,以中医医院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示范中医医院建设为“龙头”,急症防治、专科专病建设为学术发展的突破口,使中医医院建设,跨上了新的台阶。
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就是根据不同区域的卫生服务要求,赋予医院不同的级别,并对其规模、设备、功能、任务、人员配备、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管理效应等提出不同的要求,对中医医院实行全方位的科学管理。这是我国中医医院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当代中医医院管理的主要模式之一。这一管理方式正在全国中医医院逐步展开。
示范中医医院建设,就是从全国选出100余所不同层次和典型的中医医院进行重点建设,通过几年努力,使之达到中医医院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成为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队伍结构合理,医院功能健全,管理水平高,群众信誉好,名符其实的先进中医医院。1991年选出121所中医医院为重点建设单位。1993年开始分批验收,合格均授予“示范中医医院”证书和标牌。
为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和中医急症工作,1983年9月、11月,卫生部先后发出了关于加强中医专科和中医急症工作的意见。要求从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和开展学术交流以搞好中医急症用药的生产,供应和调制等方面进行加强。“8.5”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体现中医药在国内外本领域学术领先水平的中医专科(专病)医疗中心、急症医疗中心、中药制剂和剂型改革基地,使医疗、教学、科研有机结合,形成学术发展的“龙头”。目前,已有31个中心和基地建设单位,并正在发挥“龙头”作用。
中医急症工作近几年发展较快。1992年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了“中医急症奖励基金”,组织专家编写了“中医急诊学”,修订了《中医急症诊疗规范》(第一辑),推出了中医急症必备中成药15种。
农村中医工作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探索农村中医工作政策、模式和管理经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从199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分期分批建立农村中医工作试点县。试点周期一般为五年。经过五年的努力,要求达到:由点到面逐步发展,建立健全农村三级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达到农村中医医疗服务分布合理、功能健全、中医预防保健、康复与医疗配套,人才培养适应事业发展,基本满足农村居民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的要求。目前已有32个县正在进行试点,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二)中医药教育工作
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是继承发挥福医药遗产,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根本途径。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采取多种方式培养中医药人才。
1、采取传统的师承方式培养中医药人才。这一方式分两种层次,一是普及型的,即一般中医药师傅带徒。这一方式目前已不太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只在部分农村还在进行。一种是提高型的,主要是为了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培养新一代的名中医师,名中药师,即名师带高徒。1990年6月,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作出《关于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决定》,就是采取这种师承办法,从全国范围内选出500名有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教师每人配备1、2名理论和实际均有一定基础的中年助手为继承人,以三年为期,制定计划,签定协议,严格考核,以师承方式继承。第一批学员已学习期满,正式出师。
2、举办高中等中医药院校,培养新的中医药人员。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各办了一所中医学院,培养中医师。其后,各地相继办了一批中医学院。中医学院学制一般为五年,重点中医学院学制6年。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北京、上海、言短所中医学院校举办七年制本科和双学士学位。中医药专科从50年代后期开始举办,学制三年。中等中医药学院从50年代中期开始举办,学制三年。
3、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开始主要是举办西医学习中医班进行培养。1978年后,除继续举办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外,有的院校还招收了中西医结合研究生。目前我国已培养了中西医结合人员五万多人,中西医结合博士76人,硕士1109人,并涌现了一批中西医结合专家。
4、举办继续教育和函大、夜大、自学考试、岗位培训等成人教育,培养提高在职中医药人员。
1982年4月,卫生部在衡阳召开了全国高等中医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中医学院要以继承发扬中国医药学为办学方向,培养德智育全面发展的中医人才,并要求没有中医学院的省、市,要创造条件尽快办起来。
近几年来,中医药教育事业,本着“坚持方向,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改善条件,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的原则,围绕教育质量的提高,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加强了某些短缺和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注重适用性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目前,我国中医药教育,由传统的师承教育发展到以院校教育为主体的多种教育形式并存的格局,改变了单一化的中医教育结构,逐步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学科、专业方类基本齐全的办学体系,本科专业已达17个,已有中专、大专、本科、专科、七年制、双学位、硕士、博士、博士后等教育层次,同时发展了中医药传统教育,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在职岗位技术培训,以及中医药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成人学历教育,编写中医药规划教材38篇。40多年来,中医药院校教育共培养了大中专毕业生8万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2500人,西学中8000余人。
(三)中医药科研工作
开展中医药科研工作,是继承发扬祖国医药遗产,发展医药科学的关键措施。根据党中央指示,1955年卫生部在北京成立了中医研究院(1985年后改称中国中医研究院),从全国选调了一批名老中医和一批西医骨士,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的中医研究工作。其他一些省市也相继建立了一些中医研究机构,一些中医药院校和中医医院,也根据本身条件,开展了一些研究工作。
几十年来,中医药科研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目前,中医药学科从建国初期的几个发展到21个,有6个列入国家重点学科。据不完全统计,中医药科研成果,从1978年到1994年共获得部局级科技进步奖励500余项,国际奖励20余项,还原青蒿素被评为1992年国家十大科技成就之一;针刺镇痛机理的研究及针刺麻醉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平;人工牛黄、人工合成麝香研制成功并投入生产,冬虫夏草深层发酵,甘草的人工种植,为资源利用开辟了新的途径;全国资源普查的成功,为资源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中医药在治疗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慢性病及中西结合治疗多脏器衰竭、急腹症等理论和技术上取得重大进展,中医医史文献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药科研方面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科技方针政策,提高科技意识;
(2)抓规划、促攻关。根据中医药科研以应用研究为主,同时加强开发研究和理论研究的原则,以防治重大疾病中的科技问题,中医基础理论、中药生产、加工、剂型改革等重大问题,分别轻重缓急,提出规划,组织力量,协作攻关,每年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奖。
(3)加强机构建设,根据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中央与地方相结合,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的原则,在过去建设的基础上“8.5”期间重点抓一个中心,七个科研基地,六个重点实验室和三分之一省级科研机构的建设,使之达到机构健全,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承担国家重要科研任务。
(4)大力培训科技人才,除在学校重点加强科研基本知识训练外,主要采取分期分批轮训办法,进行在职培训,少数组织出国进修,重点培养科技专家和学科带头人。
(5)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科技成果推广基金”,采取供需洽谈会、科技成果推广学习班等形式,推广科技成果。许多地方还加强了种工贸相结合的体制,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进行课题研究,促进了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使一大批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中西医结合科研,是我国卫生工作的独创,它是在西医学习中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由于中西医学互相渗透,取长补短,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已建立省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28所,在基层上还建立了一些专科专病。中西医结合科研机构已有17所,并获得了一些中西医结合研究成果。中西医结合学会有3万多名会员。
(四)继承发扬民族医药学民族医药学是我国医药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藏医、蒙医、维医、傣医有悠久的历史和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北瑶、朝鲜、哈萨克、白等民族也都各界有丰富的医疗经验。各少数民族医,充分运用本区的药物资源,采取适合当地情况的医疗方式,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方面,有不少独到的经验,深深当地群众的欢迎。
新中国成立后,各少数民族地区,在恢复发展民族医药方面都做了不少工作,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了医疗所,有的在综合医院内设立了民族医科(室),普遍举办了学习班、进修班,或在卫生学校中设立民族医班,培训民族医药人员。内蒙、西藏、新疆还先后开办了民族医学院校,培养民族医师。各少数民族地区还搜集、整理、出版了一些民族医药书籍。内蒙、西藏、新疆还组织力量编写了《中国医学百科全书》(蒙医分卷)、(藏医分卷)、(维医分卷)。
1983年,卫生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民族医药工作的意见》,1984年,两部委又联合召开首次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强调要从以下方面加强民族医药工作:(1)提高发展民族医药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2)加强民族医疗机构的建设,培养一支高水平的民族医药工作队伍;(3)加强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提高工作;(4)积极解决民族医用药问题。近几年来,民族医药发展较快,目前全国已有民族医药人员10442人,民族医医院121所,高等民族医药院校3所,民族医药研究机构15所,共获得民族医药科研成果283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了4个民族药制药中心。
新中国中医药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和全体中医药人员的努力下,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中医药队伍的不断壮大,科技水平的日益提高,中医药必将为保护人民健康,为发展医学科学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节 药政管理工作

一、概述
(一)药政管理的内容
药政管理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国家的政策法令和防病治病的需要,对生产、供应、使用和进口的药品进行监督与管理,并对违反药政法规,制售、使用有害人民健康的伪劣药品进行严肃处理,以保证人民用药的优质、安全和有效。药品是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的疾病,或用于计划生育,并规定有适应范围、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西药品及其制剂、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及放射性药品等。我国药政管理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与修订药政管理法规并监督实施;2、制定和颁布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的法定标准;3、审批新的药品、医用生物制品、生物材料和进口药品、医用生物制品、生物材料;4、组织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的评价工作;5、核发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的生产、经营、医院制剂的许可证;6、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工作及开展GMP认证工作;7、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9、对医院药剂科制剂的质量管理和开展临床药学工作进行监督;10、负责药品宣传管理;11、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药政法规的行为追查责任,执行行政处罚;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处理;12、组织培训药政、药检干部。
(二)新中国药政管理机构的发展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后,在医政局内设药政处,下设药政科、企业科、供应科。1953年,卫生部成立药政司,下设药政科、生产供应科和中药科,人员增至20余人。1957年,中国药材公司与药政司合并,在卫生部内成立了药政管理局。1963年,药材公司回归商业部领导,药政管理局仍归卫生部领导。至1995年,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已设有综合监督、标准注册、中药、生物制品、特殊药品管理、医疗器材管理等6个处,人员编制为30人。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均设立药政管理处。地、市、自治州(盟)设有药政科(处);许多县(旗)设药政管理科(股)或专职药政人员。为确保药品质量,1950年8月建立了卫生部物食品检验所,随后又建立了卫生部生物制品检定所,1961年两年登工,成立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后改为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各省、市、自治区以及地、市、州(盟)和部分县(旗)也设立了药品检验所。至1995年全国共有药品检验机构1200余所,药检人员13,000余人。
为加强药品标准工作,1993年将卫生部药典委员会作为卫生部直属单位,并设立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部药品审评中心,挂靠在卫生部药典委员会内。此外还设有卫生部药品监督办公室、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中国药品认证中心,挂靠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二、建国以来至1984年的药政管理工作
1949年11月至1984年9月《药品管理法》颁布以前,药政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一)**品、毒剧药品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旧中国遗留的鸦片烟毒成瘾者约有2000万人,中央人民政府即着手开展全国范围的禁毒和**品管理工作。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严惩毒犯、烧毁鸦片,限期戒除吸毒者,至1952年在全国范围内消灭了吸毒祸害。1950年11月卫生部公布《管理**品暂行条例》,规定了医疗用**品的管理办法。
(二)进口药品及国内药品的质量监督
从1949年到1952年,加强对进口药品的检验。当时检出的不合格率达31.4%,为外贸部门的退货索赔提供了依据,避免了经济损失,也保证了人民健康。1956年卫生部组织了药品检验巡回工作组,对各地药品检验工作进行检查,组织技术交流。1960年召开了全国药检工作座谈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药品质量的指示,确定了药检工作任务及中西药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工作。
(三)中药质量管理
1953年,卫生部组织编制《中药材手册》,总结继承中药的传统鉴别和炮炙经验。1958年10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发展中药材生产问题的指示》,提出实行就地生产、就地供应的方针,同时保护和有计划地发展“地道药材”;积极地有步骤地变野生动、植物药材为家养家种; 并加强中药材经营。1962年,加强中药饮片炮炙和中成药生产的质量监督工作。1984年5月,卫生部与国家医药管理局取缔18种伪劣药材。
(四)药品标准及药典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选聘知名的医药专家72人,组成药典编纂委员会,由卫生部部长李德全任主任委员。《中国药典》(1953年版)收载531种药品,其中制剂213种。后经几年的修订,于1965年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63年版),收载中药材446种,中成药197种,收载西药及制剂667种。后又编订《中国药典》1977年版和1985年版。此外,1963年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1963年版),收载西药174种。还有27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地方药品标准。
(五)医院药剂工作
建国初期,卫生部即组织医院药剂科,开展药物快速分析,以避免发药差错。1958年3月,卫生部下达了《综合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和人员职责》。1981年4月,卫生部颁发《医院药剂工作条例》,要求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积极开展临床药学,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六)新药的审批管理
1963年卫生部即规定了对药品新产品的审批管理。1979年卫生部与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共同制定了《新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药由卫生部统一审批。
(七)医药市场的质量监督
从1950年至1952年,卫生部通知全国取缔的伪药计455种,其中国外进口的31种。中共中央书记处又于1961年5月17日作出关于加强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问题的指示,决定由卫生部对北京制药厂等全国17家大药厂派驻厂代表,负责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1980年9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部、局关于《加强药政管理、禁止制售伪劣药品》的报告,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对医药市场的管理,对制售伪劣药品者予以坚决打击。
三、1984年至1994年的药政工作——《药品管理法》的颁布与贯彻执行
(一)《药品管理法》的颁布:
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健康,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984年9月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并由国家主席李先念颁布,自1985年7月1日起实施。《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规定了我国药品管理法制的基本制度,即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并规定了药品监督员和药检机构的职责;规定了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制剂室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对新药、进口药品、药品广告等的审批管理程序;还规定了对违法者执行行政处罚、损害赔偿和刑事处罚,明确了法律责任。
1985年6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对执行《药品管理法》作了重要指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坚决取缔伪劣药品,严肃进行查、管、罚,对不法分子要依法严厉制裁。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贩卖假药、贩卖毒品从重从快处理。卫生部也发出查处假药的紧急通知。从而在全国出现了执行《药品管理法》、查处假劣药品的高潮,有效地加强了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威力。
(二)《药品管理法》执行十年的重大成就:
国家领导人很重视《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1987年6月,国家主席李先念题词:“值此《药品管理法》实施二周年之际,谨向对《药品管理法》实施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致意!药品生产,质量第一,以法管药,造福人民”。1995年5月,李*总理题词:“严格执法,保护人民健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吴阶平副委员长题词:“强化药品管理,确保安全有效”。
自1985年至1995年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重大成就,概括如下:
1、药品立法逐步完善。199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颁发了《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以后卫生部陆续颁布了《新药审批办法》、《进口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等二十多个管理办法,形成了初具规模的药品法规体系。
2、建立了全国四级药品监督管理网络。1987年,劳动人事部、卫生部下发了《全国地方各级药品检验所和药品监督员编制标准》。截止1994年底,全国已有药政管理机构1600余个,药品检验所1953个,专业人员22380多人,药品监督员11200人。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省、地、县的药品监督管理网络体系。1993年卫生部聘任了第二批国家药品监督员79人。1985年至1993年,全国抽查检验药品139万批次,有效地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
3、查处假药劣药工作。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坚持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专项斗争。1985年至1994年间,全国共查处销毁假劣药品价值8亿多元,查处假药劣药10万余起。其中一批大案要案得到严肃惩处,如1985年的晋江假药案,1988年河南制售假人工牛黄案,及1993年山东、河南、四川、湖北四省假药致八人死亡案等等,对其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主犯判了无期徒刑或死刑。
4、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1985年全国首次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配制制剂核发了《许可证》,据1994年统计,我国已有药品生产企业360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80000多家,医疗单位制剂室5000多家。
5、实行新药统一审批。从1985年11月1日起,全国实行统一审批新药,先后组成了三届药品审评委员会,建立了45个中西药品临床基地。全国已批准生产的新药1999个,我国自行研制、创新的品种逐渐增多,如抗疟青蒿素及其衍生物、镇痛药盐酸二氢埃托菲、血源性乙肝疫苗、鼻咽癌诊断试剂盒、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熊胆粉等。
6、加强进口药品管理。我国对进口药品实行《注册证》制度,注册品种400余种,核发《进口药品注册证》2689个;1985年至1993年,进口药品金额达32亿多美元,检出不合格进口药品金额一亿美元,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
7、加强药品标准工作。在广大技术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制定颁布了《中国药典》1990年版及1995年版。1992年出版了《中国药典》英文版。对中成药品种进行整顿,撤销了768个中成药的地方药品批准文号,淘汰了233个中成药品种。
8、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加强对制剂管理,强化了对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
(三)药政管理工作的新发展:
在“八五”计划期间,药政管理工作不断改革、创新,采取新的管理措施。
1、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991年由卫生部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小组〉。遴选原则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至1995年底止,共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西药为26类743种,中成药为1699种。
2、开展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疗法:1993年卫生部编印了“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疗法的指导原则”。陈敏章部长题词:“关心癌症患者,努力减轻患者病痛,提高病人生活质量。”
3、开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卫生部于1988年3月颁布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试行后,于1992年颁布了修订本。1994年成立中国药品认证委员分,由卫生部组建,卫生部于1995年7月发出关于开展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从1995年10月1日起,办理证工作。
4、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卫生部于1989年11月成立“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办公室设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内。几年来,中心已收集了10000多个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涉及国产和进口的400多种药品。其中报告例数最多的是抗生素、抗感染药物,占总病例数的34.5%,其次为消化系统药物,占16.0%。
5、我国加入《麻醉品公约》。1985年6月,我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并决定加入《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如《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1985年,经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选举通过,我国成为联合国**品委员会的成员国之一,每年由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派员组团参加联合国**品会议,研商国际合作事宜。《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于1988年12月19日在维也纳通过。1989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同意我国政府签署该《公约》,以加强国际合作。
6、开展戒毒工作取得成效。为加强戒毒工作,国家采取了下列措施:(1)加强立法:1983年,我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对刑法171条补充规定: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处无期徒刑以至死刑。1990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对非法贩运**50克以上、阿片500克以上者可判处死刑;对吸毒者予以强制戒除。国务院于1995年1月发布了《强制戒毒办法》。(2)设立国家禁毒机构。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1987年3月成立了由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和海关总团组成的“**品管理和禁毒协调会议”,由卫生部牵头,办公室设在卫生部药政局。协调会议于1988年与联合国禁毒基金签署合作协议,由联合国资助500万美元加强云南边境禁毒工作。国务院于1990年成立“国家禁毒委员会”。(3)加强药物依赖性的研究、治疗、康复和宣传工作。1984年9月卫生部在北京医科大学建立了“药物依赖性研究中心”,1988年12月改建为“中国药物依赖研究所”。卫生部还建立了“中国药物依赖性治疗中心”和“国家麻醉品实验室”。卫生部于1992年建立“**品专家委员会”,并制订了《戒毒指导原则》。1994年还制订了《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7、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工作:国务院于1992年10月14日以国务院第106号令发布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3年10月,卫生部组建了由83位专家组成的“第一届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至1995年底为止,经委员会严格审评,卫生部批准,已有8批373个品种获国家中药行政保护。
四、几点体会:
回顾建国45年来,我国药政管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认真地加以总结探讨,有助于药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药政管理工作,这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历史经验证明,药政管理工作一旦削弱,就会导致药品质量下降,乱产乱销,粗制滥造,甚至非法制售伪劣药品,危害人民健康。所以严格管理药品,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国际、国内的作法,均是国家立法授权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药政机构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以保护人民健康。
(二)依法管药。药品具有两重性,管理有方,用之得当,可以防病治病;管理无序,用之不当,则危害人民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加强管理,依法坚决取缔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药品管理法》是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加强药品管理的法律保障。有了法后,还必须建立健全药政执法机构,加强各级药品检验所建设,培训强有力的药品监督员队伍,以及通过卫生综合执法队强制执行药政处罚,做到严格管理,及时查处,对违法者执行行政处罚,对犯罪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实做到依法管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保护人民健康。
(三)科学管药。药品的质量优劣、疗效高低、安全性如何以及新药的审批、老药的淘汰,都要经过检验和临床试用,并经药学、医学专家审评,才能确定。所以,卫生部门建有药品检验所,对药品进行法定的科学检定,并建立若干个医、药学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评把关,以使加强科学管理。
(四)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加强对药品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督促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使对药品监督管理的职权。正如国务院1994年9月关于加强药品管理的紧急通知中所指出的:“各级政府要建立领导任期内药品管理状况的目标考核制度”,从而采取有力措施,增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并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不断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历史的事实说明,加强药政管理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保护人民的健康和生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眚要作用。通过不断的实践,不断探讨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药政管理工作,必将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节 卫生事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卫生外事工作是我国对外工作一个方面,其宗旨是在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指导下,加强我国和各国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合作和交流,促进共同发展,加快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建设,为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949年以来,我国医药卫生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发展,大体可分为四个时期。
(一)第一个时期:在五十年代初,我国就与一些国家签订了包括医药卫生方面的文化合作协定。卫生部也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签订了卫生合作协定。这个时期卫生外事工作的重点在苏联、越南、朝鲜、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也开展了对亚洲、拉美等国家的卫生合作和交流。交流的形式和范围,一是与这些国家政府高级卫生行政官员进行相互访问,参观考察对方的各级医药卫生机构的工作情况和经验,探讨合作和交流的项目和可能性;二是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合作,互派医学科学专家学者讲学、交流学术经验;聘请苏联医学科学专家来我国工作,以及两国开展科技合作中的医学教育、医疗预防、卫生防疫、妇幼卫生、放射医学、生物制品、制药等方面的合作;三是签订医药卫生领域的合作协定。
通过以上的合作和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了各自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二)第二个时期:六十年代初,随着中、苏两国关系的变化,我国同亚非拉国家和一些西方国家建立和发展了官方和民间在卫生领域的交往。如:1962年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建立了“白求恩讲座”,互派医学专家到对方讲学和访问,1963向阿尔及利亚派遣了医疗队。1964年开始援助一些缺医少药的亚非国家建设医院、卫生中心、医疗器械厂以及小型制药车间和生物制品车间等。
这个时期,我国积极开展了多边对外活动,派卫生代表团和医学专家参加一些国际卫生保健会议和国际医学学术会议,同时也邀请一些亚非国家专家、学者来我国参加一些专业(如外科、儿科)学术会议。
六十年代中期由于“文革”动乱,使我国与各国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基本中止。
(三)第三个时期:1972年第25届世界卫生大会恢复了我国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合法席位,我国开始了与WHO的重新合作。随着中日、中美关系相继正常化,我国开始并发展了同日本和西方国家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七十年代后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从而使与世界各国间的医药卫生工作与交流得到不断的发展和扩大。
(四)第四个时期:八十年代是我国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国卫生外事工作得到蓬勃的发展,取得显著的成效,同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许多国际组织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与交流。
1、加强了与第三世界国家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合作
随着我国对外关系的不断发展,我国向第三世界国派遣医疗队,进行医药卫生合作得到不断加强。到1994底,我国先后向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南太平洋和地中海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遣了医疗队、专科专家组、医疗专家和国际志愿人员,累计已派出13700多人次,诊治病人2.1亿多人次。1994年底,尚在国外工作的医疗队员和国际志愿人员1069人,分布在39个国家和地区的105个医疗点上工作。他们除担负着为当地人民诊治疾病的任务外,还在工作实践中向所在国的医务人员传授医疗技术,有的还参与所在单位的医疗管理工作。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援外医疗队工作,第一批援阿尔及利亚医疗队是在周恩来总理亲自过问、指导下派出的。各级地方政府也非常重视援外医疗队的派遣工作,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了派遣援任务,积极选派优秀医务人员参加医疗队工作。
我国医疗队员以白求恩为榜样,发扬救死扶伤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在艰苦的条件下,克服种种困难,不仅诊治了大量的常见病、多发病,而且还治愈了不少疑难病症,挽救了许多生命垂危的病人。他们在进行医疗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医务人员传授技术,培养和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1963~1994年来,共培训各级医务人员2000多名。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中,不少人不但能独立工作,而且还能从事疑难病症的治疗和协助做难度较大的手术。同时,医疗队员也虚心向当地的医生和其他国家医生学习,在实践中总结和积累了不少治疗地方病、热带病的经验和资料。
中国医疗队员的医风、医德和医术受到了所在国政府和人民的广泛赞扬,许多国家政府给予中国医疗队很高的荣誉,举行隆重的仪式,向医疗队和一些医疗队员颁发了国家级勋章、奖状和荣誉证书,以表彰他们为当地人民的健康和医疗卫生事业所作出的贡献。31年来,获得勋章和奖状的医疗队员达421人次。
2、进行高层次卫生代表团进行互访,开拓医药卫生的合作关系。
广泛同世界各国高级卫生行政官员的互访,以增进了解,建立友谊,沟通渠道,加强合作。1978年以来,我国共接待来自五大洲84个国家和地区的部级卫生代表团,我国卫生部派出部级卫生代表团出访了88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各种政府间卫生合作协议、协定和执行计划,为我国同世界各国官方和民间开展广泛的医药卫生合作和交流,奠定了基础。
3、重视学术交流,促进医药科学技术现代化。
扩大对外技术合作,加快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药科学技术现代化,促进世界各国卫生事业共同发展,是我国卫生外事工作的重要任务。八十年代10年中,我国邀请外国医药专家来华举办讲习班、研讨会、学术报告会600多次,与会的医药卫生专业人员达45780人次。聘请外国客座教授390人,派出医药技术人员参加国外各种讲习班、研讨会、学术会议达2万多人次。我国有110名医药学专家教授担任国外的技术顾问和客座教授。我国与法国、德国、波兰、意大利等国家分别举办了“医学周”,互派医学专家到对方讲学、访问,其中与法国就举办了10次“医学周”活动。通过技术交流,引进了高新技术,提高了我国基础医学的研究水平。中医药学是我国的伟大宝库,世界上不少国家对中医药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在一些国家形成了中医中药热、针灸热。我国举办了国际中医中药讲习班,召开了研讨会、学术报告会。自1978年以来十年中,仅北京、上海、南京等三个国际针灸培训中心就培训了来自五大洲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针灸医师3000多人。同时,每年派出大批中医药专家和针灸专家去国外讲学和进行专业指导。世界卫生组织已在我国建立了七个传统医学合作中心,为国外培养了一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国学习中医药的外国留学生,占在我国进修自然科学的外国留学人员的第一位。
我国在烧伤、小夹板治疗骨折、断肢再植、显微外科、针刺镇痛原理、绒癌研究等方面的成就,也为世界所瞩目,不少国家派进修生来我国学习、进行交流。
我国建立城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以及培养农村卫生人员等方面,为除害灭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所起的作用,出引起了WHO的兴趣和重视,在我国广东省从化县、山东省掖县、上海市嘉定县、内蒙古自治区科左中旗、黑龙江省绥化县等地建立了初级卫生保健合作中心,并在举办了数期国际初级卫生保健讲习班,培训第三世界国家从事初级卫生保健的卫生行政官员和医师。
4、注重智力开发,培养医药卫生技术人才
人才培养是发展医药卫生事业的一项关键性的措施。1978年以来的十年中,卫生部向世界51个国家和地区派遣半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留学进修人员11500多人次,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格局,已有6580多人学成回国。
派遣出国留学进修加快了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提高了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仅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上海医科大学1000多名留学回国人员中,就有204人在临床开展了508项新的诊断技术,279项新的治疗方法,144项新的手术方法,其中属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的257项。在他们主持和承担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课题872项,有318人获得592项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科技成果奖。1978年至1989年医药卫生系统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95项,国家级发明奖53项,其中由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分别占93%和30%。
5、积极开展多边合作
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为我国加强和发展同国际组织的合作关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1978年,我国与WHO签订了《合作谅解备忘录》,1982年和1983年又同该组织签订了《基本协定》和新的《技术合作备忘录》,从而使合作不断加强和扩大,形式日趋多样化。截至1994年,WHO在我国举办各种类型的国际讲习班、训练班、研讨会等900多起,与我国在基础医药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传统医学等方面建立了68个WHO合作中心,聘请我国74名医药学专家为WHO专家咨询团成员,每年还邀请我国专家参加国际专业会议、讲习班,资助我国技术合作经费累计达9000多万美元,为我国培养医药学进修生1200多名,引进了一批先进科学研究和教学仪器设备,为我国聘请医学专家来华讲学、举办讲习班。这些不仅加速了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也为WHO及世界医学、人类健康作出了贡献。
与此同时,我国还加强了与联合国其他有关机构的技术合作。从1979年开始,我国先后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初级卫生保健、医学信息、饮水和环境卫生、实验动物、药物标准、诊断试剂等19个项目进行了合作,并资助我1700万美元。这些项目已取得了成效。该署为与我扩大卫生合作项目,又资助我2190万美元,作为新合作的13个项目执行经费。
我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卫生技术方面的合作早在1985年前筹备期间,就合作完成了儿童急救和妇幼保健试点以及创建妇幼保健示范县、改善疫苗生产设备、冷链等方面的合作项目。1985~1989年,在我国与该基金会合作的第二周期中,资助我3200多万美元,作国实施19个卫生技术合作项目的经费,在双方共同努力下,进展较快,效果显著,其中妇幼卫生保健示范县和扩大免疫的“四苗”接种率以省为单位,已达到85%以上。为表彰我国实现这一目标,该会颁发我国卫生部防疫司“联合国儿童生存”银质奖章。1990~1995年期间,又资助我3540万美元,作为新合作的12个项目的执行经费。
我与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在加强省、区、市、县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以及三所医药院校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进修教育等项目方面进行技术合作,并在1985~1989年资助我530万美元,这些合作项目实施情况,经双方审评,认为执行率高、效益显著。该人口基金在1990~1994年周期,又资助我905万美元,作为扩大与我卫生技术合作项目的执行经费。
此外,与联合国麻醉管理局、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工业发展组织等机构,也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得到他们不同程度的资助。
6、发掘民间合作的潜力,开拓民间合作的渠道
渠道多、立项快、效益好,是国际间民间合作的特点。适应民间交往的日益发展,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合作和交流的渠道,卫生部成立了医疗卫生国际交流中心,积极与国外民间机构协会、学会、基金会、商社、个人建立友好合作关系。1985年以来举办了大、中、小型学术交流会等200多次,参加的中、外学者、专家近两万人次,签订医药卫生科研合作和交流协议近百项,派遣中、青年医技科研人员1000多人到国外进修学习,对提高我国医疗科技水平,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研究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7、积极利用外资,发展卫生事业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卫生部门引进的外资中,世界银行优惠贷款的数额最大,迄今为止,我国已实施了7个世行贷款的卫生项目和两个农村改水项目,贷款总额达十亿美元。贷款项目复盖全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包括内容丰富,支持领域广泛,取得效益显著,推动了医学教育改革,提高了教学质量,促进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改善了项目地区农村卫生工作条件和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了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改善了农村卫生饮水状况,促进了人民健康。世行卫生贷款项目不仅产生了具体的项目效益,而且在宏观上促进了我国卫生资源的筹集,支持了农村卫生、预防保健等国家卫生战略重点的实施,发挥了中央的引导与调控作用,促进了卫生改革的深化,提高了卫生管理水平,培养了一些具有现代卫生管理知识与能力的卫生管理干部。
建国四十多年来,我国医药卫生国际合作和交流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为我国医药卫生领域博采各国之长,培养技术人才,引进国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引进和利用外资开发卫生资源,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途径。目前我国已同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进行着广泛的医药卫生合作和交流,通过这些合作和交流,培养了不同学科、各种门类的专业人才,引进了一大批关键技术和先进的仪器设备,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三亿多美元,世界银行贷款近十亿美元,补充了我国卫生资源不足,改善了医疗、教学和科研三方面的条件,增强了科技实力,提高了管理水平,促进了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
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对卫生外事工作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有利的时机。只要在改革开放的方针指引下,坚持贯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线,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更加奋发进取,积极开拓,勇于实践,我国医药卫生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一定会取得新的进展和成绩,为加快我国医药卫生科技现代化和人民健康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一节 公共卫生

1949年前公共卫生事业十分薄弱,城乡卫生状况极差,这是造成疫病连年流行的重要因素之一。1949年以来,公共卫生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得到迅速发展。
一、 创业奠基与事业发展
(一)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工作,是为控制和防治急性、烈性传染病,结合群众性卫生运动开展的。在1952年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争时期,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发展较快。此后,各地的环境卫生逐渐走向经常化和制度化。
在饮用水方面,于1950至1952年间,各地引导群众搞好水源卫生防护,饮水消毒,改良水井46万余口,新建2.9万余口,改善河溏取水码头1.6万余处,并有少数农村简易自来水设施出现。六十年代,由于预防和控制副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加快了改水进程。1956至1959年,国家建委、卫生部联合颁布了有关饮用水的标准卫生规程。1959年建工部、卫生部联合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1949年有自来水设施的城市仅72个,日供水240吨,到1996年171个城市,日供水量达1020吨。
关于粪便管理,在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引导群众,逐步做到废除私厕,建立公厕;以生产队或居民点为单位,设立贮粪池及粪具洗涤池;利用人畜粪便制造沼气;在田间、路旁建立防止粪便污染水源的简易厕所。同时,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在广大城乡逐渐展开。
(二)食品卫生
五十年代,卫生部于1953年颁布清凉饮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1955年,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炊事人员训练,加强对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联合通告,和《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1959年由农业、卫生、外贸、商业等四部联合颁发关于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把肉品检验纳入统一规程。1965年国务院批转五部联合制定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
为防止食物中毒,1960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国家科委、轻工部提出的食用染料管理办法,规定只允许使用5种(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苏丹黄、靛等)合成色素。1964年规定禁止生产使用酚醛塑料制造的食品容器。
关于食品卫生,1952年我国出版了《食物成分表》,提出了我国膳食营养素需要量推荐标准。1959年起,在27个省、区、市50多万人中进行了膳食营养调查。当时正值我国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各地对发现的营养不良症,及时采取了补充营养措施。
(三)劳动卫生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颁布的《宪法》及其有关部门陆续公布各种规章制度中,都有“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规定。全国工业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积极领导,稳步前进,面向生产,依靠工人,预防为主"的工业卫生工作方针。
防暑降温:五十年代初期,为防止工人中署,采取综合性防暑降温措施,基本控制了重症中暑现象发生。卫生部、劳动部、总工会于1960年联合发布关于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推动了这项工作深入发展。
防止矽尘危害:1957至1958年卫生部组织了13个省、市、区的10万余名粉尘作业工作中工人的肺病普查,国务院1956年曾颁布《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将作业地点空气中所含游离二氧化矽10%以上的粉尘允许农度规定为2毫克/立方米。卫生部、劳动部、总工会1958年联合制订矿山和工厂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矽尘作业工作医疗预防措施,以及产生矽尘厂矿企业防痨工作等四个暂行办法。在此同时,卫生部提出了矽肺诊断标准在全国实行。
防止有毒物质危害:1952年,政务院批发了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1956年卫生部发布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在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中,规定了作业地带空气中有毒气体,蒸气及粉尘共51种的最高容许浓度。经过积极防治,严重的急性中毒事故得到控制。
农业劳动卫生:劳动卫生的重点在预防田间中暑,控制农药中毒,农药污染土壤、粮食等方面。对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和操作规程等规定。
(四)学校卫生
五十年代初期,毛泽东同志号召青少年要"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德、智、体全面发展。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1954年教育部、卫生部、体委发出关于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的联合通知。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绿化、美化环境,使许多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在预防近视方面,1960年教育部、卫生部发出《关于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1964年,教育、卫生等中央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试行中小学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草案)的联合通知。许多学校开展眼保健操,减轻课业负担,及时进行矫治等一系列综合措施,不少学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放射卫生防护

1960年1月,国务院颁发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随后卫生部、国家科委制订电离辐射的最大容许浓度等三项标准。1964年颁布《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我国在大气层进行核试验以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有关部门组成了从空中到地面,从试验场到全国各地的全面监测网,对我国历次核试验落下灰在不同地区的沉降情况,进行了监测。对核工业本身和利用核辐射作业,进行科学研究。对医用诊疗射线工作人员的防护与效应观察,都做了大量工作。对放射线损伤的诊断、治疗、实验研究等方面,也都取得了不少经验。
(六)预防性卫生监督
五十年代初期,原中国东北中长铁路局颁布条例,开展经常性与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1953年起,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在全国展开。1956年8月城建部、卫生部发布关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有关卫生监督的联合指示,要求各级城建部门在制订城建规划时,应就有关卫生问题,与同级卫生部门取得书面协议文件。与此同时,卫生部及有关省市卫生监测监督机构,在城市规划、给排水、垃圾处理,大型工矿企业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以及大型水库的设计,清库与移民安置、工地卫生和民用建筑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卫生检测、监督和科学研究工作。
二、 在曲折中前进
“文革”十年间,各项公共卫生事业受到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根据周恩来总理于1970年指示:要清除废水、废气、废渣的危害,使其变为有利的东西。卫生部于1971年组织有关省市对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等水系和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水区的污染情况,以及城市大气的污染情况,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国家计委、建委、卫生部于1973年发布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同年8月,在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拟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卫生部门在1973-1975年间组织的全国肿瘤回顾性普查资料显示:肺癌死亡率大城市为农村的2.94倍。
食品污染:国务院鉴于有机农药对土壤和粮食的污染严重,于1972年规定我国不生产、不进口、不使用有机汞农药;卫生部规定粮食中不得检出汞。1973-1977年卫生部组织专家协作组,展开了一次较大规模的食品卫生标准的调查研究和实验研制活动。积累了大量的数据,提出了乳、肉、粮食、油等14项54个食品卫生标准(草案),为国家内部执行的标准,填补了我国历史上的空白。1973-1974年间,调查发现长江沿岸及其以南高温高湿地区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污染较为普遍,我国食品普遍受到六六六、滴滴涕的污染。根据调查资料制订了相应的标准和防止对策。
尘毒危害:工矿企业生产中,有些防尘防毒设施被废弃,作业场所矽尘浓度和有毒物质浓度大大超标,职业毒害严重。1973年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制订了防止企业中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规划。1974年,卫生部发出铅、苯、汞、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有机磷农药等5种职业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核试验监测:每次核试验都组织专业队伍进场试验、观察,并进行全国性的监测防护;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卫生部连续十年向甘肃河西走廊派出医疗队,为当地居民防治疾病,同时调查研究核试验对居民健康的影响。1974年国家计委、建委、国防科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放射防护规定》。
三、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新阶段
我国各项公共卫生事业,自改革开放以来,获得较大的发展。主要是:注重调查研究,制订卫生标准,健全公共卫生立法,加强卫生监测监督职能,逐步迈入卫生监督管理法制化的新阶段。
(一) 环境卫生监督

1、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研究
1978-1980年展开对渤海、黄海污染情况及其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大规模调研。据样品分析:上述海岸已受到石油、汞、砷、铅、镉的污染,局部海区污染较严重。1973-1982年对松花江甲基汞污染进行的调研。以后,有关生产改用无汞新工艺,汞的污染已得到控制。1979年对25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进行连续两年采样分析和调研,结果显示:各城市大气污染均属煤炭型,大气中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的日平均浓度均超过标准或参考标准,而且市区大气污染程度比郊区对照区严重。
1979年,我国参加“全球环境监测系统”,并由卫生部负责具体工作。自1980年起,先后组织开展长江、黄河、珠江、太湖四大水系的水质和北京、上海、沈阳、西安、广州五城市的大气监测,并定期向WHO报送监测数据。已报送大气监测数据6.6万多个。水质监测数据3万多个。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自1993年1月1日起,交由国家环保局向WHO定期报送监测数据。
2、环境卫生标准的研制
1979年颁布了经修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此后卫生部又陆续修订和颁布了各类环境卫生标准。1993年国家颁发的有居住区空气臭氧卫生标准、制胶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等52项,由单项标准逐步形成配套的标准体系。
3、供排水卫生监督与管理
我国农村采取了改良水井、深井集中供水、发展手压泵井、建立自来水系统等各种措施,并与饮水消毒和防氟工作相结合,已在不少地区改善了饮水条件。至1995年我国87%农村人口的饮水卫生条件得到了改善。
集中式供水系统发展较快,由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卫生监督。迄今为止,尚未发现因水质不合格而引起肠道传染病介水流行的情况。
1983年颁布的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石油开发、石油炼制、造纸、制糖、合成洗涤剂等10类特定工业废水规定了排放标准。为监测管理提供了依据。1984年加强了对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监督,自1992年以来,三年中全国400多个大、中城市新建污水处理场204个。
4、公共场所和住宅的卫生管理与监督
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标准,各地先后完成了公共场所的建档、建卡和发放许可证等工作,加大了卫生监督的力度,使各项措施得到了落实。1993年全国卫生监督执法大检查中,主要城市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达80%。
关于住宅卫生,根据各地自然气候、地理环境、人民生活习惯和民族特点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七个建筑气候区。1988年10月,发布农村住宅卫生标准,以指导改善农村住宅的卫生条件,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
5、化妆品的卫生管理与监督
卫生部1987年颁布化妆品卫生标准、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以及卫生化学检验方法和化妆品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的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1989年颁布化妆品审批工作程序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94年,卫生部组织审查并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106种(累计445种),进口化妆品1840种(累计2476种);对316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3091家企业进行了卫生监督,监督率为97.69%。
6、预防性卫生监督
多年来,卫生防疫部门积极参加了对大型工业企业兴建的环境评价和预防性的卫生监督。据11个省的统计,1992年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对32800个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了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1994年7月卫生部发布《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
(二)食品卫生监督
1980年国家标准局组建食品添加剂标准技术委员会。1981年卫生部组建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进一步推动了食品卫生标准工作的深入发展。至1989年共颁发各种食品卫生标准330多个。1994年,颁发食品卫生标准179项,颁布农药残留标准15项,颁布各类食品厂的卫生规范(GMP)16个,已从单项标准逐步形成配套的标准体系。
1、 食品卫生法规体系的建立
1978年全国食品卫生工作会议将食品卫生法制建设,纳入全国防止食品污染规划要点。1979年国务院颁发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农村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试行办法,1980年卫生、粮食、外贸等六部共同颁发进口食品卫生管理试行办法。1982年,我国颁布了食品卫生法(试行)。1995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按照食品卫生法(试行)的要求,各省区市曾先后制定颁发了食品卫生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规定、食品商贩和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卫生部与其它有关部委也联合陆续制定发布了一批规章。至此,我国食品卫生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并且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食品卫生监测的合格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1983年的60.15%,提高到1987年的76.10%,至1993年已上升至83.14%。
2、食源性疾患的防治
1981年卫生部修订颁布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要求分级按时上报建立全国性的年极统计制度。在食源性疾患中,40多年来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发病人数始终占首位。经过积极防治,其发生率与病死率都有明显下降。近年来,食品中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问题时有发生,对此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3、营养工作进展
在大量实验研究和实际调查的基础上,经修订,1981年提出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标准,1982年出版了食物成分表,编著了我国第一本食物营养成分测定法。
1982年展开了18万人的膳食营养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市居民饮食已接近于世界平均值。1992年进行了近十万人的营养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平均已获得了适量的食物。维生素中视黄醇当量和核黄素偏低,矿物质中以钙的缺乏最为显著。膳食构成中,谷类、薯类减少,肉禽水产类、植物油类增多。城乡儿童身高明显增加。
八十年代前后,开始进行营养与地方病、老年病关系的调查研究,已阐明克山病的发生与食物中缺硒有关,大规模的预防试验证实,亚硒硒钠可有效地预防急性克山病的发生。食盐过多与高血压的关系已引起关注。
(三)劳动卫生监督与职业病防治
1979年,国务院在批转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报告时,责成劳动、卫生部门要求经常进行监督检查。1980年各工业部门恢复和健全了主管工业卫生的机构。1983年建立全国和七个区域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在上海和北京设立职业卫生合作中心,WHO在上海和北京设立职业卫生合作中心。1994年11月,第二届WHO职业卫生合作中心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议将“全体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健宣言”作为WHO全球策略。
1、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
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在多年试行、修订的基础上,1982年联合颁布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办法。1987年卫生、劳动人事、财政三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废止旧的,提出新的职业病名单,计9大类99种。至1993年,累计已制订、颁布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和监测检验方法167个,各种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52个,以及生物材料监测方法标准等。1994年底,据29个省区市的职业病报告统计,发生各种职业病新病例15321例,其中尘肺新病例10830例占70.7%,急性职业中毒1087例,慢性职业中毒2016例,物理因素等其他职业病1388例。监测有害作业点678110个,合格率68.25%。
2、防尘与防治尘肺病
1979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了防尘工作,各厂矿企业进一步贯彻结合防尘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关于类肺病诊断治疗,1986年正式颁布尘肺X线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1988年我国又颁布尘肺病理诊断标准;1987年实施国务院关于尘肺病防治条例,把防治尘肺工作正式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3、防毒与防治职业中毒
1979-1982年,在29个省区市和9个工交部门企业中,对接触铅、苯、汞、有机磷农药和三硝基甲苯等5种毒物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和车间空气中毒物浓度测定。检查职工987900多人,受检率为95.75%。普查结果显示:5种毒物浓度平均合格率分别为:铅40.40%,苯64.6%,汞53.65%,有机磷农药50.22%,三硝基甲苯43.45%。初步诊断为慢性中毒者达12860人,总患病率为1.3%。
4、防治中暑及其它物理因素的危害
防暑降温,对各地在高温高湿等环境下作业的职工都分别采取了机械化、自动化等综合措施,改善了工作条件。
对噪声和振动危害的防治,1979-1981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一次噪声普查。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联合颁发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研制颁布了职业性局部振动疾病诊断标准、防治办法及处理原则。
高频电磁场和微波危害的防治,1978年卫生部、第四机械工业部联合颁布微波辐射暂行卫生标准。在第四机械工业部直属企业事业单位试行。高山病(高原病)与减压病(潜涵病)的防治,在高海拔地区人的劳动能力较在平原地区降低30-50%。因此,劳动定额要相应地减少,在注意防寒保暖、保证膳食供应和合理营养,控制劳动期限的条件下,控制劳动时限。作体力劳动是可以的。
据1985年统计,在4495年名潜水员中,有960人患过急性减压病。交通部于1984年颁布民用作业潜水员体格选拔标准。按标准挑选潜水员,正确选择减压方案,是预防减压病发生的关键。
5、防治职业肿瘤
1982-1983年有关部门与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现场调研了460个厂矿企业,共调查近16万余人,在所调查的8种有毒物质中有石棉、氯甲醚、联苯胺、苯、砷、焦炉逸散物等6种致癌物所引起的特定肿瘤发病率和死亡率都明显高于对照人群。云南锡矿肺癌防治研究工作,经有关部门和地区协作研究,已初步查明肺癌高发与矿井中放射性氡和含砷矿尘有关,并确定防治工作重占应当放在消除矿井放射性氡和含砷矿尘的危害上,开拓通风巷道,加强通风,提高含砷矿尘浓度合格率、氡浓度合格率和氡子体浓度合格率,并及早发现和治疗病人。
6、农业和乡镇企业劳动卫生
1982-1984年间,卫生、农牧渔业、公安等部门先后发布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通知和农药中毒卫生管理办法(草案)。国务院决定停止六六六、滴滴涕农药的生产,以控制高残留农药的危害。1992年卫生部决定开展乡镇工业职业卫生服务对策试点。四个区县被选为国家试点地区。经过两年多来的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到1994年底,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浙江、福建、四川、江苏等省市选定本省的试点区县,按卫生部试点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试点主要内容是:①政府加强对乡镇工业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②逐步实现法制化管理。③推荐一批治理尘毒的适宜技术。④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监督与服务组织网络。
(四)学校卫生监督

1、卫生知识教育与体质健康状况监测
1979、1980年颁发了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我国历来强调进行卫生知识教育是搞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注重培养学生的个人卫生,包括用眼卫生的良好习惯,突出青春期卫生,加强营养卫生、心理卫生,并逐步展开学校卫生咨询活动。
1979年,由国家体委、教育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对北京、上海等16个省、市的23万多正常儿童青少年进行了23项指标的测试。初步算出1955-1979年,7-18岁各年龄组的男女生身高平均增高5.60和5.11厘米,体重平均增重3.25和2.21公斤。总的看来,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比较正常,增长速度比较明显。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例如:身体素质指标增长不明显,视力不良等,在地区、民族、城乡间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2、防治常见病
防治龋齿,1982-1984年,卫生、教育部联合组织对29个省区市13万名中小学生进行龋齿、牙周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果:5个年令组恒牙患龋率,城市为79.55%,农村为58.48%。而学生龋齿补牙率城市为7.84%,农村为0.83%。前述1988年监督资料表明患龋率仍居高不下。口腔卫生是学校卫生知识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地都做了大量工作。京、津、沪等地试用氟化物粉剂、牙膏和溶液刷牙漱口,取得了防龋效果。上海、北京等一些大中城市设口腔病防治所,深入中小学巡回治疗。
防治近视眼,1980年,在全国22个省区市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中小学生视力情况监测,对象为25万多名学生。监测资料表明:近视患病率城市中学生平均为29.40%,最高为42.50%;小学生平均为19.68%,最高为32.2%;农村中学生平均为16.26%;小学生为8.93%。1982年教育、卫生等10个部、委、局和群众团体联合发布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十多年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对肠道寄生虫病防治,特别是蛔虫、蛲虫等病防治和脊柱弯曲等病的防治,也都做了大量工作。
1992年成立卫生、教育两部参加的全国学生常见病防治领导小组,总结经验,制定到2000年的学生常见病防治规划。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和视力低下、肠道蠕虫、贫血、龋齿和牙周病、营养不良、沙眼等七个专题防治提出了防治方案(试行)。1994年卫生部制定《试点地区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考核标准》,与国家教委等部门联合颁布《1995年全国学生体质监测方案》。
3、膳食营养与教学设施卫生
据监测资料分析,缺铁性贫血和体重不足的问题比较实出,蛋白质摄入量偏低。有些地区中小学校通过课间加餐,以补充蛋白质和维生素。近年来,学生营养餐工作被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国开展。据1994年不完全统计,浙江、上海、北京、黑龙江、湖南、河南等省、市的部分地区已开展了学生营养餐工作。卫生部、教育部与学生营养促进会协作,推进和指导学生营养午餐工作。1987、1988年卫生部颁布了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中小学和大专学生、学龄前儿童课桌椅卫生标准。1993年颁发了中小学校建筑间距卫生标准,炎热地区,温和地区夏季教室温度标准,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等17个卫生标准。学校卫生监督已经起步,学生常见病发病率逐步降低。
(五)放射性防护监督
1、健全放射卫生防护法规标准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制和颁布了一批放射诊断、治疗及工、农业科研领域的规章标准。1989年国务院颁布《放射线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990年卫生发布了放射防监督员管理规定。1992年卫生部颁布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等6个卫生标准;1993年颁布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等6个卫生标准等12个卫生防护标准;至此放射卫生防护法规标准体系已初步完成。
2、核武器损伤的卫生防护
卫生部于1975年及1987年先后两次组织了有关单位,对历次核试验的监测数据进行了汇总统计,综合分析结果显示:我国核试验落下灰造成的放射性污染,对当地区下风向居民的健康影响,是极其轻微的。与对照地区居民健康状况比较,没有发现明显的差异。
3、经常性放射卫生防护
1980-1984年对28个省区市的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内科、眼科、血液、细胞遗传学等20余项的放射致癌效应、遗传效应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由于防护工作的严格加强,发病率没有明显变化。1994年,对49897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剂量监测,人均剂量为1.34mSv。95.3%的人员剂量低于国家规定限量的1/10。
1992年,卫生部授予全国20个单位为放射防护评价资格证书,对正在运行的中、高能非医用加速器和γ幅照加工装置直接实施监督管理,并组织部分专家检查了全国有关γ幅照加工装置运营单位和幅照装置的放射防护工作。1994年卫生部对有关幅照中心进行全面和放射防护审查,并批准其正式运行。
4、放射性监测和剂量测量
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基本上查清了全国室内、室外、道路和水面、风景游览区等地天然外照射剂量水平,并绘制了全国室外天然r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地理分布图;同时估算了天然电离辐射外照射居民接受的年有效剂量当量;为我国积累了重要的国情资料。
5、放射性损伤的诊断治疗
我国在急性放射病的试验治疗和急性放射事故抢救技术方面,与国外相比已处于同等水平。进入八十年代后,在治疗技术上又有新的发展。对重度骨髓型放射病和慢性放射病的治疗,已经有了不少经验和有效的方法。中西医结合的措施,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
已基本上有把握治疗。对于慢性放射病的患者的治疗上,主要是对症治疗法,采取中西医结据29个省区市的不完全统计,1994年对52465名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人员进行了职业性健康检查,检出放射病71例、不适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726人,有关单位已采取措施,调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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