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限令”,生死关头的选择
09年上半年,央视连续报道了互联网网站涉黄事件。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卫生部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紧跟着制定了《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这个办法6月公布,7月1日将正式实施。这个办法主要是针对那些提供“性”知识的网站,但是办法却制定得太广泛,打了一大片。办法里面规定:
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上面的第一个条件就把我们这些个人创建的医学网站给否了。按照办法规定,医学类网站如果不是法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其他法定组织创建的就是属于违法,要关闭。我们几个人对这个法律进行了讨论,认为公司是可以的,因为公司属于企业单位,但是我们没有办法组建公司。我们更不是什么医疗卫生机构也不是什么医疗协会这些社会组织创办的。
这条法规犹如一把悬在论坛的头上刀,随时可能砍下来。7月1日执行后,我们都不知道卫生部的执法严厉程度有多少。按照该《管理办法》的要求,创办医学网站就要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才行。当时我们做了最坏的打算,就是卫生部严格执法,没有取得同意书全部要被关闭,如果这样,我们论坛难逃被关闭的命运。这对于我们来说无疑是生死关头。而且时间很紧,只留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
为了保证网站能继续开办下去,并且不出现任何意外,我们就要取得这个《审核同意书》。在这种形式下,根据要求,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可以作为背后支撑的医疗机构才行。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北京的郭全版主,他是在北京一家医院上班,我立刻联系了他,看他们医院是否能够给我们提供帮助。可惜,郭版主在他们医院也是人微言轻,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院长这样的级别,又如何能定这种事情呢。我们又联系了李建初讲师,他是湖南一家医院某科室的负责人,李建初讲师的回复是一定尽力,但是他也定不了,需要问领导才行,要等几天。在着急之下,我们突然想起了一家研究机构——岐轩堂。老白在08年年底的时候曾经去过岐轩堂,而且跟他们的负责人之一雅卿相处得不错。或许他们能够帮助我们。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联系到了岐轩堂的朱雅卿院长,出乎意料的是,朱院长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一定尽全力帮助我们。在这里真的要感谢他们,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毫不犹豫的态度让我们感动。这个也是我们和岐轩堂合作的由来。之前不了解内情的朋友,可能会认为合作里面牵涉了许多商业,其实不是的。
这一关在当时看起来很难,不过对比后面的困难,这仅仅是开始。我们即将要面对的,是更坎坷的道路……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