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涉中医,有几处不明白的地方,恳请老师指教:
“用八纲理论来解释《伤寒论》的发病规律具体分法如下:因为阴阳为八纲之纲,涵盖其它六纲,故此书中以阴阳为纲,把所有的“证”分为阴病和阳病。然后,阴病和阳病又根据表、里不同的病位各分为三种病,阴病分为三阴病:太阴病、少阴病、厥阴病,其中,少阴为表,太阴为里,厥阴为半表半里;阳病分为三阳病:太阳病、阳明病、少阳病,其中,太阳为表,阳明为里,少阳为半表半里。也即是说,太阳病为表病之阳病,少阴为表病之阴证;阳明病为里病之阳病,太阴病为里病之阴病;少阳病为半表半里之阳病,厥阴病为半表半里之阴病。六病之间可以传变,或合病、或并病,但其传变或合病或并病也是有一定规律的,而绝非随意的。”
问题一:阴病的“证”和阳病的“证”大类特征是什么,或者面对一个“证”,怎么来判断是阴是阳?
问题二:如果撇开脏腑经络,三阴三阳又怎么具体于人体呢?就性质来讲,无需具体;就病位来讲,是可以落到表里和半表里,可这太笼统了。还有,问题又回来了,人体表是什么,里是什么,半表里是什么?
老师莫见笑,我看了一段时间书,一直还在“初级”问题里徘徊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