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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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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就个人学医行医几十年来的经验谈。
一、首先,说明一下,什么是经方?汉以前是指经验方,有经方家,与医经、房中、神仙,并称医学四家。现在是指经典方,尤其是伤寒金匮的方子。
二、临床,这里谈的是临床实际应用的问题,不是理论的辨析。
三、处方方法,就是对经方具体运用的过程中,采取什么样的思路,如何运用才能保证疗效的问题。
四、在说个人处方方法之前,我要声明,我的方法,只是多种方法中的一种。说我的方法,不代表我反对别人的方法。五脏辨证、八纲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辨病结合辨证、西医诊断中医分型辨证、西医病理结合药理研究处方、经方结合现代实验方法、专病专方、科研统计协定处方等等。
五、现在说的是经方辨证,不同于以上的种种辨证。经方,是有一定指征的,什么证才用?是有明确的界定的,对这个指征如何掌握?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先看能看到的最原始的记录是怎么说的。
六、比如:肾气丸,是治什么的?据金匮原文是治女子小便不利,男子消渴的。互文来看可以理解为不论男女,有小便不利、消渴皆可用之。据种种理论辨证方法可能认为是治肾脏虚损、肾阳虚、少阴经病、肾炎、前列腺炎、泌尿系感染、或其中属肾阳虚型者、降尿蛋白、降糖、壮阳、治耳聋属肾阳虚等。然后再据肾阳虚列出诊断标准的几主证几个次证。如畏寒肢冷、耳鸣耳聋、腰酸腿软、阳痿早泄等,自然都成了肾气丸的主证。那么再反过来,我们应用这个方子时,依据就多了起来,主治就广了起来,说好听一点,就是研究进展拓宽了经方的应用范围。实际上最大的可能的潜在的危险,就是凭理论的推衍想象出来的证候,并不是经方本来的主治,如此用药时,就把不住关键的证候,进而导致应用中无效。
七、疾病是复杂的,但不能以病之复杂为由,而否定经验的成就。正因为复杂,所以才不能轻率。复杂是因为理论不能完全概括,所以才更显经验、经方的重要。一切流传至今的方,是后世推论药性的源,而反过来证之于病机,进而解释方子,自组方子,就容易迷失本源。开方有根据,就不会十个医生十个方,哪个有效不一定。
八、经方之经,医家之有经,若各门各道各有其经一样,治国有法,有宪法,诸教各有其经,都是尊祟至上,不可轻易移易的。经,意指如日月之经天,恒久而不变者也。是一类人群所尊从而做的规范与标准。丸就是丸,散就是散,汤就是汤,或可变化 ,也是变化有据。轻易随意改变剂型、剂量,是不可以的。
比如五苓散,用散剂好用,改用汤剂就未必。有些科研报导用汤且不用原方比例之量,或许有据,但更多的可能是在“加减”上。前面说过,这或许也是一法,但已非原散。
九、死方不可执与照症搬方的问题。或曰:古方不能治今病,死方不能治活人。这说法不无道理,但只是一个方面。人有不同,但终归是人,病有不同,也有相同规律。从其同者而看,就有用成方之必要,从其不同看,变化也不是没道理。所谓知常达变,守常知变。关键还是知常守常,常都不知,变则成乱。
十、方证相应问题。证有多种,或有或无,死套可乎?可亦不可。说是可以,是因为经方所言都是特征性的证,“必```”“或"证列分明。哪是必见,哪是或见。见则用不见也可用,用什么就有了准则。说不可,是因为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一个词意和病人的表述之间还要靠临床的确认,不是徒从文字见。
十一、经方所言证,是“辨证”,可分辨的证,就如一个人的特征。虽然有则不一定是,但没有则肯定不是。如毛主席的广额和下颏的痣,刘少奇的大鼻子,一看就识是谁。这就如中国的写意画一样,不一定完全真实,但一看就不会认错。所以用科学的概率统计法,几主证几次证的“证型标准”法,虽然不失为一法,但不是应用经方的正确有效方法。
感目下中医用药多端,所谓“十个中医十个方,哪个有效不一定”;叹自己学医路途之弯,艰难摸索数十年,头发变白(当然也有先天因素),方略见其端;哀有些中医学子,找不着饭碗,不知学医不精,反而对中医悲观,作为多吃了几年咸盐的人,我有责任对我的同行多说几句个人的感慨。
如果能对大家有点滴的启发,进而找到提高临床疗效的方法,则病家幸甚,我愿已足。
以上拉杂说十一点,欢迎提问,一同探讨。
一、首先,说明一下,什么是经方?汉以前是指经验方,有经方家,与医经、房中、神仙,并称医学四家。现在是指经典方,尤其是伤寒金匮的方子。
二、临床,这里谈的是临床实际应用的问题,不是理论的辨析。
三、处方方法,就是对经方具体运用的过程中,采取什么样的思路,如何运用才能保证疗效的问题。
四、在说个人处方方法之前,我要声明,我的方法,只是多种方法中的一种。说我的方法,不代表我反对别人的方法。五脏辨证、八纲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辨病结合辨证、西医诊断中医分型辨证、西医病理结合药理研究处方、经方结合现代实验方法、专病专方、科研统计协定处方等等。
五、现在说的是经方辨证,不同于以上的种种辨证。经方,是有一定指征的,什么证才用?是有明确的界定的,对这个指征如何掌握?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先看能看到的最原始的记录是怎么说的。
六、比如:肾气丸,是治什么的?据金匮原文是治女子小便不利,男子消渴的。互文来看可以理解为不论男女,有小便不利、消渴皆可用之。据种种理论辨证方法可能认为是治肾脏虚损、肾阳虚、少阴经病、肾炎、前列腺炎、泌尿系感染、或其中属肾阳虚型者、降尿蛋白、降糖、壮阳、治耳聋属肾阳虚等。然后再据肾阳虚列出诊断标准的几主证几个次证。如畏寒肢冷、耳鸣耳聋、腰酸腿软、阳痿早泄等,自然都成了肾气丸的主证。那么再反过来,我们应用这个方子时,依据就多了起来,主治就广了起来,说好听一点,就是研究进展拓宽了经方的应用范围。实际上最大的可能的潜在的危险,就是凭理论的推衍想象出来的证候,并不是经方本来的主治,如此用药时,就把不住关键的证候,进而导致应用中无效。
七、疾病是复杂的,但不能以病之复杂为由,而否定经验的成就。正因为复杂,所以才不能轻率。复杂是因为理论不能完全概括,所以才更显经验、经方的重要。一切流传至今的方,是后世推论药性的源,而反过来证之于病机,进而解释方子,自组方子,就容易迷失本源。开方有根据,就不会十个医生十个方,哪个有效不一定。
八、经方之经,医家之有经,若各门各道各有其经一样,治国有法,有宪法,诸教各有其经,都是尊祟至上,不可轻易移易的。经,意指如日月之经天,恒久而不变者也。是一类人群所尊从而做的规范与标准。丸就是丸,散就是散,汤就是汤,或可变化 ,也是变化有据。轻易随意改变剂型、剂量,是不可以的。
比如五苓散,用散剂好用,改用汤剂就未必。有些科研报导用汤且不用原方比例之量,或许有据,但更多的可能是在“加减”上。前面说过,这或许也是一法,但已非原散。
九、死方不可执与照症搬方的问题。或曰:古方不能治今病,死方不能治活人。这说法不无道理,但只是一个方面。人有不同,但终归是人,病有不同,也有相同规律。从其同者而看,就有用成方之必要,从其不同看,变化也不是没道理。所谓知常达变,守常知变。关键还是知常守常,常都不知,变则成乱。
十、方证相应问题。证有多种,或有或无,死套可乎?可亦不可。说是可以,是因为经方所言都是特征性的证,“必```”“或"证列分明。哪是必见,哪是或见。见则用不见也可用,用什么就有了准则。说不可,是因为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一个词意和病人的表述之间还要靠临床的确认,不是徒从文字见。
十一、经方所言证,是“辨证”,可分辨的证,就如一个人的特征。虽然有则不一定是,但没有则肯定不是。如毛主席的广额和下颏的痣,刘少奇的大鼻子,一看就识是谁。这就如中国的写意画一样,不一定完全真实,但一看就不会认错。所以用科学的概率统计法,几主证几次证的“证型标准”法,虽然不失为一法,但不是应用经方的正确有效方法。
感目下中医用药多端,所谓“十个中医十个方,哪个有效不一定”;叹自己学医路途之弯,艰难摸索数十年,头发变白(当然也有先天因素),方略见其端;哀有些中医学子,找不着饭碗,不知学医不精,反而对中医悲观,作为多吃了几年咸盐的人,我有责任对我的同行多说几句个人的感慨。
如果能对大家有点滴的启发,进而找到提高临床疗效的方法,则病家幸甚,我愿已足。
以上拉杂说十一点,欢迎提问,一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