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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安徽芜湖召开全国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会议提出要“破解当前困扰社会办医公平、健康、合理发展的症结问题”,“传统中医门诊部的开办需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成为制约社会办中医的一大瓶颈问题。”这里公开承认原卫生部对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并不是“公平、健康、合理”,承认卫生部制定的“区域卫生规划”是制约中医诊所开办的一大瓶颈。请看健康报记者崔芳的报道:
“健康报讯(记者崔芳):7月19日,全国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会议在安徽省芜湖市召开。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相关负责人在部署今年下半年中医医改重点工作时表示,该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加大力度为社会办医“松绑”,各地也要多方面试点,以破解当前困扰社会办医公平、健康、合理发展的症结问题。”
■办中医门诊部不受规划限制
据了解,此前,传统中医门诊部的开办需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成为制约社会办中医的一大瓶颈问题。
对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每个省份都要至少选择1个~2个地区开展试点,试点地区开办传统的纯中医门诊部,可不受区域卫生规划中对于该类诊所数量、区域的限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制定专门的准入标准,以便于试点有序推进。”
“区域卫生规划”一词我第一次听到是十八三中全会后,我去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咨询开办私人诊所之事。我说:“国务院【2009】22号文件已明确规定可以开办私人诊所,十八大三中全会决议又重申了这一政策。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办私人诊所?”雨花区卫生局回答说:开办中医私人诊所,根据市卫生局的区域卫生规划不能开办。我非常纳闷,区域卫生规划是一个什么样的规划?按照正常思维,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开办多少个中西医私人诊所有一定的比例。这个规划应该中西医是平等的。芜湖会议承认说:“破解当前困扰社会办医公平、健康、合理发展的症结问题。传统中医门诊部的开办需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成为制约社会办中医的一大瓶颈问题。”真相大白了,卫生部制定的“区域卫生规划”是专门限制中医的!开办中医诊所与西医诊所并不是处于一个“平等、健康、合理发展”环境。在我居住的长沙市井湾路上,不足100米就开办了7家西医诊所,3家牙科口腔科,还有一个社区诊所,唯独没有一家中医诊所。跑遍长沙市也难找到一家中医诊所。这里我要问中医药管理局王国强局长,为什么这个“区域卫生规划”偏偏限制中医诊所的开办?为什么成了中医诊所开办的瓶颈?卫生部制定这个“区域卫生规划”你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了吗?如果参加了,当时提了反对意见吗?国家的法令不是“中西并重”吗?卫生部制定这种限制中医诊所开办的规划这里有多少黑幕?芜湖会议承认现在对中医发展“不公平,不健康、不合理”,“区域卫生规划成为制约社会办中医的一大瓶颈问题。”请问原卫生部还制定那些对中医不公平、不健康、不合理的法规?希望王国强局长能勇敢地站出来一并揭发出来!让这些阴暗的东西见见阳光!
中医药法:“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看来原卫生部原来制定的“区域卫生规划”中医根本就没有纳入这个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是原卫生部消灭中医药的铁证!原卫生部对中医药发展制定的“不公正、不健康、不合理”法规现在卫计生委是不是应该彻底清查一下。希望国务院应该追究原卫生部领导人消灭中医药的责任!
“健康报讯(记者崔芳):7月19日,全国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会议在安徽省芜湖市召开。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相关负责人在部署今年下半年中医医改重点工作时表示,该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加大力度为社会办医“松绑”,各地也要多方面试点,以破解当前困扰社会办医公平、健康、合理发展的症结问题。”
■办中医门诊部不受规划限制
据了解,此前,传统中医门诊部的开办需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成为制约社会办中医的一大瓶颈问题。
对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每个省份都要至少选择1个~2个地区开展试点,试点地区开办传统的纯中医门诊部,可不受区域卫生规划中对于该类诊所数量、区域的限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制定专门的准入标准,以便于试点有序推进。”
“区域卫生规划”一词我第一次听到是十八三中全会后,我去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咨询开办私人诊所之事。我说:“国务院【2009】22号文件已明确规定可以开办私人诊所,十八大三中全会决议又重申了这一政策。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办私人诊所?”雨花区卫生局回答说:开办中医私人诊所,根据市卫生局的区域卫生规划不能开办。我非常纳闷,区域卫生规划是一个什么样的规划?按照正常思维,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开办多少个中西医私人诊所有一定的比例。这个规划应该中西医是平等的。芜湖会议承认说:“破解当前困扰社会办医公平、健康、合理发展的症结问题。传统中医门诊部的开办需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成为制约社会办中医的一大瓶颈问题。”真相大白了,卫生部制定的“区域卫生规划”是专门限制中医的!开办中医诊所与西医诊所并不是处于一个“平等、健康、合理发展”环境。在我居住的长沙市井湾路上,不足100米就开办了7家西医诊所,3家牙科口腔科,还有一个社区诊所,唯独没有一家中医诊所。跑遍长沙市也难找到一家中医诊所。这里我要问中医药管理局王国强局长,为什么这个“区域卫生规划”偏偏限制中医诊所的开办?为什么成了中医诊所开办的瓶颈?卫生部制定这个“区域卫生规划”你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了吗?如果参加了,当时提了反对意见吗?国家的法令不是“中西并重”吗?卫生部制定这种限制中医诊所开办的规划这里有多少黑幕?芜湖会议承认现在对中医发展“不公平,不健康、不合理”,“区域卫生规划成为制约社会办中医的一大瓶颈问题。”请问原卫生部还制定那些对中医不公平、不健康、不合理的法规?希望王国强局长能勇敢地站出来一并揭发出来!让这些阴暗的东西见见阳光!
中医药法:“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看来原卫生部原来制定的“区域卫生规划”中医根本就没有纳入这个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是原卫生部消灭中医药的铁证!原卫生部对中医药发展制定的“不公正、不健康、不合理”法规现在卫计生委是不是应该彻底清查一下。希望国务院应该追究原卫生部领导人消灭中医药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