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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到自然整体:天下随时,道法自然,立象尽意——
□ 刘长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以空间为本位,到现象背后去寻找本质,这一扇科学的大门已被传统的西方科学打开。但是这不是科学的唯一的大门,至少还有另外一扇大门,那就是以时间为本位,探索现象本身的规律,研究世界的自然整体层面。
●认清了中国和西方两个本质不同的科学传统,也就自然地明白了为什么中国古代科学如此发达,西方近代科学却没有诞生在中国。不仅如此,即使到了今天,用成熟了的西方近、现代科学也不能解释中医,不能解释中国科学传统。因为它们认识的出发点和大方向根本不同,不是一条道上跑的车,不是古代与现代的前后关系,而是两个并行的认识源流。
观物取象——立象尽意
现象和实体的界线是相对的,是为了说明不可将现象与实体,内在与外在,稳定与不稳定绝对地对立起来。其实这些界线都是以人为本位划定的。如果从无限宇宙的角度来看,则没有现象与实体,内在与外在,稳定与不稳定的区别。因此同样可以说,现象也有本体意义。
现象是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
遵循“法自然”的原则,尊重和不干预认识客体,我们面对的就是现象。顺遂事物的自然变化,来认识事物的运动规律,就不能破坏现象,而且认识所指,就是现象本身,就是要把握事物现象层面的规律。
《易系辞》说,圣人“观象于天”,“立象以尽意”,而《内经素问》有“阴阳应象大论”。他们所说的象,就是现象,就是主张观物取象,并以象的形式或意象性概念来概括和表述现象层面的规律。“阴阳应象大论”的篇名和其论述告诉我们,阴阳直接与现象相对应,是对现象本身的概括。阴阳表达的是象,它作为概括,不是抽象的概括,而是不离开象的概括。
我们所说的现象,是指事物在自然状态下运动变化的呈现。从内涵上说,现象是事物自然整体功能、信息和各种关系的表现。从状态上说,现象是一个过程,是事物自然整体联系的错综杂陈,充满变易、随机和偶然。可见,现象是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
现象与本质间的关系与作用是多样的
空间可以分割,而且只有分割,才能显示空间的特性。因此,采取主客对立的方式,把对象首先看作是一个空间的存在,那么事物作为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事物的部分决定事物的整体。所以认识事物就会以分解、还原为基本方法,也就必然会主张透过现象寻找本质。所谓透过现象,就是排除和避开现象中纷繁杂乱的随机偶然的联系,将瞬时变化的联系加以拨离或固定,从中提取出某些人们关注的要素,在加以控制(非自然状态)的条件下研究它们之间的因果必然性。
现象既然是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就不像西方传统哲学所说的那样,只是“实体”的被动的、附属的存在,没有任何积极价值。
首先看无机的物质存在。由单个或少量无机物体发生的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其所呈现的象和承担运动过程的实体之间具有相对固定的对应关系。然而大数量无机物体的整体运动,如大气环流、地质变迁、自然灾害、太阳系小行星带的运动分布等,由于参与运动过程的物体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关系复杂,不确定因素无法预测,使得这些运动的现象与实体之间难以找到确定的对应关系,现象层面的独立意义变得明显,不可能单纯以其实体的物理化学性质来说明和测定这一类运动的变化情形。在很大程度上,这类运动的现象要由现象本身来解释,难于由产生现象的实体构成来解释。
再看生命的存在。每一生命个体都是一个复杂的具有多重结构的有机整体。台湾学者陈国镇教授认为,人的生命至少有四层结构:物质层面,能量层面,信息层面和心灵层面,各自有相对的独立性。而且显然,物质和能量层面受信息和心灵层面的主导。因此,生命个体所呈生命现象与其物质构成——实体组织之间,既存在一些精确的直接对应关系,同时又存在一些不直接对应的关系,如经络现象至今未能找到直接对应的实体组织,而经络对生命体的调控作用却十分巨大。
最高级的生命群体是人类社会。构成人类社会的实体层面,主要包括社会成员、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其现象层面,主要表现为生产过程、消费过程及社会成员的所有活动。由于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智慧和个人的追求,不同社会集团、民族、国家之间还相互影响,故社会整体的运动状态最令人眼花缭乱。在社会运动中,“象”的意义空前提高,“象”和“体”的关系可能出现巨大的不匹配。毫无疑问,“体”的支撑是社会运动的基础,“体”的规模和水平,规定社会整体运动的性质和等级。然而,一但“体”的状况确定下来,就会有一个社会运动情态与之相应,是无限自由的可变化区间,也就是“象”的自由活动域限。在这个域限之内,“象”不仅可能有无限多种的呈现,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其特殊的社会整体功能。
人的心灵系统可谓超复杂、超高级系统。现代科学认为,心理现象的物质基础是脑神经系统。大脑作为心灵系统的“体”是生命机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生命机体密不可分,但是心灵系统的“象”,却是对外部信息的提取、加工和感受。人的意识、思维、想象(心理过程),人的情绪、心境(心理状态),有原则上不受限制的独立自主活动的能力和空间。心理之“体”只为心理活动提供了物质“载体”,而基本上不能干预心理活动的内容;心理活动的内容作为心灵系统之“象”,则几乎不受载体的制约和支配。
然而,事情远没有到此为止。令人吃惊的是,心理活动中,象、体运动的支配关系发生了奇妙的颠倒。
思维主体想不想,想什么,怎么想,如何在心中进行信息加工,不是由脑神经系统中的分子、原子、电子来决定和主导,而是由思维本身来决定和主导。心里怎么想——信息内容怎么变化,信息载体——脑细胞、脑神经分子、原子、电子就会跟着发生相应变化。这就表明,思维本身,或者说“心”,在想不想,想什么,怎么想上,具有绝对的自主权、自由权。在心灵系统中,不是思维之“体”的运动决定思维之“象”的变化,而是思维之“象”的自主变化率领思维之“体”做相应运动。
事物自然整体层面的构成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现象不是消极被动的存在,不是实体的附属物,远不完全由实体决定。实际上,现象是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是事物整体的组成部分,对事物的存在和变化有积极能动的作用。那么,究竟应当如何理解这个“自然整体层面”?即如何理解现象的实质?从根本上看,现象与实体又应是怎样的关系?
过去,一般习惯于将现象视为实体本质的外在表现,其实很是片面。得出这样的看法,是因为我们的眼睛只盯住了实体,只局限在实体的范围之内。事实上,任何事物存在于宇宙之中,都与整个宇宙发生联系。因此事物如何运动,如何呈现,并不完全取决于事物的实体本质,同时还取决于事物与外部广大领域的联系,与其他事物的相互作用。
事物自身关系(包括稳定和不稳定)的表现和事物外部关系(包括与认识主体的关系)的表现,这两个方面整合起来,才构成事物的现象层面,即自然整体层面。
可见,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不仅仅是事物自身的整体,它同时还是宇宙整体在事物身上的“折射”。说明了以上就不难看出,在现象与支撑现象的实体之间,现象与现象背后的本质之间,原来存在着巨大的质的和量的差异,存在着相互作用关系。现象要比现象背后的本质,丰富得多的多。这也就是现象具有独立意义的根源。
现象和实体的界线是相对的
如果从深层把握宇宙的存在,实体也是关系。因此,现象和实体的界线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比较而言,现象的关系是易变的,不稳定的,因而更多地显示着时间的特性;实体的关系是不易改变的,相对稳定的,因而更多地显示着空间的特性。这样说,并不意谓现象不具有空间,实体不具有时间。
指出现象和实体界线的相对性,是为了说明不可将现象与实体,内在与外在,稳定与不稳定绝对地对立起来。其实这些界线都是以人为本位划定的。如果从无限宇宙的角度来看,则没有现象与实体,内在与外在,稳定与不稳定的区别。
因此同样可以说,现象也有本体意义。
打开科学的另一扇大门
这两条认识路线具有互斥性,均以拆除对方的实现条件为自身的前提。这就决定了它们无论怎么巧施,都只能进入自己的层面,不能进入对方的层面。
以空间为本位,到现象背后去寻找本质,这一扇科学的大门已被传统的西方科学打开。但是这不是科学的唯一的大门,至少还有另外一扇大门,那就是以时间为本位,探索现象本身的规律,研究世界的自然整体层面。
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受规律支配
现象既然是事物在自然状态下的呈现,现象层面也就是事物之彻底开放的,自然生成的,完好无损的整体层面。如果肯定一切存在都有规律,那么就应当承认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也受规律支配。否则,世界将分为截然不同的两半,一半有规律,一半无规律。那是不可思议的。应当肯定,世界是统一的,一切运动形式和存在层面皆有规律。《内经》和中医学所揭示的众多规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辨明,就是要将规律和规律的具体形态区分开来,不可只承认一种形态的规律,不承认其他形态的规律。
将规律与规律形态分离开来的依据,是世界有无穷多的层面,不同层面有不同的存在形式和不同的特质,因而不同层面的规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
现象处于永恒的不断的变动和与他物复杂的相互联系之中,承载现象的物质实体则是相对简单、静止、稳定的存在。因此,现象层面的规律有其特殊性,不能以现象背后、支配相对稳定联系的规律形态为标准。显然,现象背后的规律在形式上会趋于严格、精准、固定,现象本身的规律则相对宽松、灵活、自由,具有较大的容纳区间。
但是,不管怎么特殊,所有规律,无论现象背后还是现象本身的规律,都必须具备一切规律的基本特质。这就是联系的重复性、普遍性和必然性。
必须指出,所谓必然性不等于唯一性。必然性可以表现为一个不会超出的严格界定的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却可以有无限多种的可能性,无限多种的具体呈现。这样理解必然性,规律就可以容纳不确定性,同时又不失规律的基本特质,不失规律的指导作用。
现象背后的规律,是在严格控制或单一条件下,即排除了原始复杂性和随机、偶然性之后,事物所呈现的规律。故不仅其内涵的规定性严格精准,其具体的表现形式也是唯一的。只要满足它所需要的一定条件,它就会以唯一的形式精准地显示出来。而要想让它发生效能,也必须严格满足它所需要的条件。
现象本身的规律,是事物在彻底开放的原始整体状态下的规律,其内涵的规定性同样严格而毫不模糊。但是它具有极大的包容性,能够容纳一定范围内的无限多种的随机变动,以至可以统摄个体的差异性,故其具体的显示无穷多样。此种情形系由现象层面的丰富性、复杂性和瞬息万变所规定。然而,这并不妨碍它仍然完全具备重复性、普遍性和必然性这些作为规律的基本特征。
现代科学不能解释中医
认清了中国和西方两个本质不同的科学传统,也就自然地明白了为什么中国古代科学如此发达,西方近代科学却没有诞生在中国。不仅如此,即使到了今天,用成熟了的西方近、现代科学也不能解释中医,不能解释中国科学传统。因为它们认识的出发点和大方向根本不同,不是一条道上跑的车,不是古代与现代的前后关系,而是两个并行的认识源流。
那么,这两种科学最终能否相互沟通呢?不能。因为这两个层面(现象背后之本质与自然整体)具有不同的性质,使得认识它们的基本路数刚好方向相反:一个要控制对象,加以抽取、分解,将整体还原为部分,一个要保持对象本始的原样状态;一个必定破坏自然整体,一个坚持维护自然整体。这两条认识路线具有互斥性,均以拆除对方的实现条件为自身的前提。这就决定了它们无论怎么巧施,都只能进入自己的层面,不能进入对方的层面。现实中的自然整体层面与其构成部分无疑是融洽相通的,然而我们只能分别检视这两个层面,而且当检视某一层面时,必定破坏或阻挡观察另一层面,因此我们永远无法了解这两个层面如何连通。当然,不能最后沟通,不等于不能相互利用。
中国人的原创,就在于为打开科学的另一扇大门开辟了道路。我们应当沿着这条道路做出新的贡献。
□ 刘长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以空间为本位,到现象背后去寻找本质,这一扇科学的大门已被传统的西方科学打开。但是这不是科学的唯一的大门,至少还有另外一扇大门,那就是以时间为本位,探索现象本身的规律,研究世界的自然整体层面。
●认清了中国和西方两个本质不同的科学传统,也就自然地明白了为什么中国古代科学如此发达,西方近代科学却没有诞生在中国。不仅如此,即使到了今天,用成熟了的西方近、现代科学也不能解释中医,不能解释中国科学传统。因为它们认识的出发点和大方向根本不同,不是一条道上跑的车,不是古代与现代的前后关系,而是两个并行的认识源流。
观物取象——立象尽意
现象和实体的界线是相对的,是为了说明不可将现象与实体,内在与外在,稳定与不稳定绝对地对立起来。其实这些界线都是以人为本位划定的。如果从无限宇宙的角度来看,则没有现象与实体,内在与外在,稳定与不稳定的区别。因此同样可以说,现象也有本体意义。
现象是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
遵循“法自然”的原则,尊重和不干预认识客体,我们面对的就是现象。顺遂事物的自然变化,来认识事物的运动规律,就不能破坏现象,而且认识所指,就是现象本身,就是要把握事物现象层面的规律。
《易系辞》说,圣人“观象于天”,“立象以尽意”,而《内经素问》有“阴阳应象大论”。他们所说的象,就是现象,就是主张观物取象,并以象的形式或意象性概念来概括和表述现象层面的规律。“阴阳应象大论”的篇名和其论述告诉我们,阴阳直接与现象相对应,是对现象本身的概括。阴阳表达的是象,它作为概括,不是抽象的概括,而是不离开象的概括。
我们所说的现象,是指事物在自然状态下运动变化的呈现。从内涵上说,现象是事物自然整体功能、信息和各种关系的表现。从状态上说,现象是一个过程,是事物自然整体联系的错综杂陈,充满变易、随机和偶然。可见,现象是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
现象与本质间的关系与作用是多样的
空间可以分割,而且只有分割,才能显示空间的特性。因此,采取主客对立的方式,把对象首先看作是一个空间的存在,那么事物作为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事物的部分决定事物的整体。所以认识事物就会以分解、还原为基本方法,也就必然会主张透过现象寻找本质。所谓透过现象,就是排除和避开现象中纷繁杂乱的随机偶然的联系,将瞬时变化的联系加以拨离或固定,从中提取出某些人们关注的要素,在加以控制(非自然状态)的条件下研究它们之间的因果必然性。
现象既然是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就不像西方传统哲学所说的那样,只是“实体”的被动的、附属的存在,没有任何积极价值。
首先看无机的物质存在。由单个或少量无机物体发生的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其所呈现的象和承担运动过程的实体之间具有相对固定的对应关系。然而大数量无机物体的整体运动,如大气环流、地质变迁、自然灾害、太阳系小行星带的运动分布等,由于参与运动过程的物体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关系复杂,不确定因素无法预测,使得这些运动的现象与实体之间难以找到确定的对应关系,现象层面的独立意义变得明显,不可能单纯以其实体的物理化学性质来说明和测定这一类运动的变化情形。在很大程度上,这类运动的现象要由现象本身来解释,难于由产生现象的实体构成来解释。
再看生命的存在。每一生命个体都是一个复杂的具有多重结构的有机整体。台湾学者陈国镇教授认为,人的生命至少有四层结构:物质层面,能量层面,信息层面和心灵层面,各自有相对的独立性。而且显然,物质和能量层面受信息和心灵层面的主导。因此,生命个体所呈生命现象与其物质构成——实体组织之间,既存在一些精确的直接对应关系,同时又存在一些不直接对应的关系,如经络现象至今未能找到直接对应的实体组织,而经络对生命体的调控作用却十分巨大。
最高级的生命群体是人类社会。构成人类社会的实体层面,主要包括社会成员、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其现象层面,主要表现为生产过程、消费过程及社会成员的所有活动。由于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智慧和个人的追求,不同社会集团、民族、国家之间还相互影响,故社会整体的运动状态最令人眼花缭乱。在社会运动中,“象”的意义空前提高,“象”和“体”的关系可能出现巨大的不匹配。毫无疑问,“体”的支撑是社会运动的基础,“体”的规模和水平,规定社会整体运动的性质和等级。然而,一但“体”的状况确定下来,就会有一个社会运动情态与之相应,是无限自由的可变化区间,也就是“象”的自由活动域限。在这个域限之内,“象”不仅可能有无限多种的呈现,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其特殊的社会整体功能。
人的心灵系统可谓超复杂、超高级系统。现代科学认为,心理现象的物质基础是脑神经系统。大脑作为心灵系统的“体”是生命机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生命机体密不可分,但是心灵系统的“象”,却是对外部信息的提取、加工和感受。人的意识、思维、想象(心理过程),人的情绪、心境(心理状态),有原则上不受限制的独立自主活动的能力和空间。心理之“体”只为心理活动提供了物质“载体”,而基本上不能干预心理活动的内容;心理活动的内容作为心灵系统之“象”,则几乎不受载体的制约和支配。
然而,事情远没有到此为止。令人吃惊的是,心理活动中,象、体运动的支配关系发生了奇妙的颠倒。
思维主体想不想,想什么,怎么想,如何在心中进行信息加工,不是由脑神经系统中的分子、原子、电子来决定和主导,而是由思维本身来决定和主导。心里怎么想——信息内容怎么变化,信息载体——脑细胞、脑神经分子、原子、电子就会跟着发生相应变化。这就表明,思维本身,或者说“心”,在想不想,想什么,怎么想上,具有绝对的自主权、自由权。在心灵系统中,不是思维之“体”的运动决定思维之“象”的变化,而是思维之“象”的自主变化率领思维之“体”做相应运动。
事物自然整体层面的构成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现象不是消极被动的存在,不是实体的附属物,远不完全由实体决定。实际上,现象是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是事物整体的组成部分,对事物的存在和变化有积极能动的作用。那么,究竟应当如何理解这个“自然整体层面”?即如何理解现象的实质?从根本上看,现象与实体又应是怎样的关系?
过去,一般习惯于将现象视为实体本质的外在表现,其实很是片面。得出这样的看法,是因为我们的眼睛只盯住了实体,只局限在实体的范围之内。事实上,任何事物存在于宇宙之中,都与整个宇宙发生联系。因此事物如何运动,如何呈现,并不完全取决于事物的实体本质,同时还取决于事物与外部广大领域的联系,与其他事物的相互作用。
事物自身关系(包括稳定和不稳定)的表现和事物外部关系(包括与认识主体的关系)的表现,这两个方面整合起来,才构成事物的现象层面,即自然整体层面。
可见,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不仅仅是事物自身的整体,它同时还是宇宙整体在事物身上的“折射”。说明了以上就不难看出,在现象与支撑现象的实体之间,现象与现象背后的本质之间,原来存在着巨大的质的和量的差异,存在着相互作用关系。现象要比现象背后的本质,丰富得多的多。这也就是现象具有独立意义的根源。
现象和实体的界线是相对的
如果从深层把握宇宙的存在,实体也是关系。因此,现象和实体的界线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比较而言,现象的关系是易变的,不稳定的,因而更多地显示着时间的特性;实体的关系是不易改变的,相对稳定的,因而更多地显示着空间的特性。这样说,并不意谓现象不具有空间,实体不具有时间。
指出现象和实体界线的相对性,是为了说明不可将现象与实体,内在与外在,稳定与不稳定绝对地对立起来。其实这些界线都是以人为本位划定的。如果从无限宇宙的角度来看,则没有现象与实体,内在与外在,稳定与不稳定的区别。
因此同样可以说,现象也有本体意义。
打开科学的另一扇大门
这两条认识路线具有互斥性,均以拆除对方的实现条件为自身的前提。这就决定了它们无论怎么巧施,都只能进入自己的层面,不能进入对方的层面。
以空间为本位,到现象背后去寻找本质,这一扇科学的大门已被传统的西方科学打开。但是这不是科学的唯一的大门,至少还有另外一扇大门,那就是以时间为本位,探索现象本身的规律,研究世界的自然整体层面。
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受规律支配
现象既然是事物在自然状态下的呈现,现象层面也就是事物之彻底开放的,自然生成的,完好无损的整体层面。如果肯定一切存在都有规律,那么就应当承认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也受规律支配。否则,世界将分为截然不同的两半,一半有规律,一半无规律。那是不可思议的。应当肯定,世界是统一的,一切运动形式和存在层面皆有规律。《内经》和中医学所揭示的众多规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辨明,就是要将规律和规律的具体形态区分开来,不可只承认一种形态的规律,不承认其他形态的规律。
将规律与规律形态分离开来的依据,是世界有无穷多的层面,不同层面有不同的存在形式和不同的特质,因而不同层面的规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
现象处于永恒的不断的变动和与他物复杂的相互联系之中,承载现象的物质实体则是相对简单、静止、稳定的存在。因此,现象层面的规律有其特殊性,不能以现象背后、支配相对稳定联系的规律形态为标准。显然,现象背后的规律在形式上会趋于严格、精准、固定,现象本身的规律则相对宽松、灵活、自由,具有较大的容纳区间。
但是,不管怎么特殊,所有规律,无论现象背后还是现象本身的规律,都必须具备一切规律的基本特质。这就是联系的重复性、普遍性和必然性。
必须指出,所谓必然性不等于唯一性。必然性可以表现为一个不会超出的严格界定的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却可以有无限多种的可能性,无限多种的具体呈现。这样理解必然性,规律就可以容纳不确定性,同时又不失规律的基本特质,不失规律的指导作用。
现象背后的规律,是在严格控制或单一条件下,即排除了原始复杂性和随机、偶然性之后,事物所呈现的规律。故不仅其内涵的规定性严格精准,其具体的表现形式也是唯一的。只要满足它所需要的一定条件,它就会以唯一的形式精准地显示出来。而要想让它发生效能,也必须严格满足它所需要的条件。
现象本身的规律,是事物在彻底开放的原始整体状态下的规律,其内涵的规定性同样严格而毫不模糊。但是它具有极大的包容性,能够容纳一定范围内的无限多种的随机变动,以至可以统摄个体的差异性,故其具体的显示无穷多样。此种情形系由现象层面的丰富性、复杂性和瞬息万变所规定。然而,这并不妨碍它仍然完全具备重复性、普遍性和必然性这些作为规律的基本特征。
现代科学不能解释中医
认清了中国和西方两个本质不同的科学传统,也就自然地明白了为什么中国古代科学如此发达,西方近代科学却没有诞生在中国。不仅如此,即使到了今天,用成熟了的西方近、现代科学也不能解释中医,不能解释中国科学传统。因为它们认识的出发点和大方向根本不同,不是一条道上跑的车,不是古代与现代的前后关系,而是两个并行的认识源流。
那么,这两种科学最终能否相互沟通呢?不能。因为这两个层面(现象背后之本质与自然整体)具有不同的性质,使得认识它们的基本路数刚好方向相反:一个要控制对象,加以抽取、分解,将整体还原为部分,一个要保持对象本始的原样状态;一个必定破坏自然整体,一个坚持维护自然整体。这两条认识路线具有互斥性,均以拆除对方的实现条件为自身的前提。这就决定了它们无论怎么巧施,都只能进入自己的层面,不能进入对方的层面。现实中的自然整体层面与其构成部分无疑是融洽相通的,然而我们只能分别检视这两个层面,而且当检视某一层面时,必定破坏或阻挡观察另一层面,因此我们永远无法了解这两个层面如何连通。当然,不能最后沟通,不等于不能相互利用。
中国人的原创,就在于为打开科学的另一扇大门开辟了道路。我们应当沿着这条道路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