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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探释

山间草

声名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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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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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腹中论》与《奇病论》中,同一语句:“帝曰:人有身体髀股……故环脐而痛。”前篇言《腹中论》,后篇言《奇病论》,不知何故?前贤所言《内经》不是一人之作,乃是众多人的智慧结合而成的。此二篇中,好似作者是同一师祖所授,其徒子徒孙总结而成,此言不假。


再如,《腹中论》云:“勿动极夺,论在《刺法》中。”《奇病论》云:“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精出”何等相似耳。
 
能否把具体的原文发上来?
 
《内经》非一人一时之作,此可为证吧
 
回复 1# 山间草


《素问·腹中论》与《奇病论》中,同一语句:“帝曰:人有身体髀股胻皆肿,环脐而痛,是为何病?岐伯曰:病名伏梁。”前篇言《腹中论》,后篇言《奇病论》,不知何故?

《素问·腹中论》王冰次注云:“此二十六字错简在《奇病论》中,若不有此二十六字,则下文无据也。”《新校正》云:“详此并无注解,尽在下卷《奇病论》中。”

《素问·奇病论》王冰次注云:“与《腹中论》同,以为奇病,故重出于此。”

按:并非这26字重,后面还有37(8)字,共一大段,王冰次注已交代为“错简”,为是。
 
回复 4# 河间金栋


错简,古籍中文字错落、讹误现象,校勘术语。错简,指古书文字、句子甚至段落错乱颠倒。古书多将文字写于竹简,以绳依序编联,绳断简脱,乃有错简。《内经》错简时有所见。

如《素问·六节藏象论》:“不分邪僻内生,工不能禁。”王冰次注:“此上十字,文义不伦,应古人错简,次后‘五治’下,乃其义也,今朱书之。”

又如《素问·宣明五气篇》:“阴出之阳,病善怒不治。”林亿等《新校正》云:“按:‘阴出之阳,病善怒’,已见前条,此再言之,文义不伦,必古文错简也。”

再如《素问·金匮真言论》:“所谓得四时之胜者,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夏胜秋,秋胜春,所谓四时之胜也。”日人·丹波元简《素问识》云:“所谓得四时之胜者,简按:以下三十二字,文义不顺承,恐他篇错简。此一节,又见《六节脏象论》王氏补文中。”及本篇又云:“是以知病之在筋也。”《素问识》云:“推余方之例,此八字系于错出,当在上‘为岁星’之后。”
 
回复 5# 河间金栋


另《素问·上古天真论》云:“七八,肝气衰,筋不能动,天癸竭,精少,肾脏衰,形体皆极。八八,则齿发去。”

按:“天癸竭”等十二字,疑属“八八”文内,而错见于“七八”文中。据“四八”文下王冰注:“丈夫天癸,八八而终。”则“天癸竭”显属“八八”文,此其一。前言女子“七七天癸竭”,则男子当对应为“八八天癸竭”,此其二。七八既已“形体皆极”,而八八唯“齿发去”,似重轻倒置,扦格难通,此其三。故日人·丹波元坚《素问绍识》云:“推上下文,此四句似宜移于‘八八’下,恐是错处。然前注无感言及者,不能无疑。”

但亦有不同意此说者,如日人·涩江抽齐(全善)《素问识小》云:“此说非是,详见下。……此以下至‘行步不正而无子耳’,并言天癸竭尽之状,或说‘七八’下至‘天癸竭’四句宜移于此,非是。”(转引自日人·伊泽裳轩《素问释义》)

而日人·森立之《素问考注》亦云:“按:《绍识》说似是而非是,详具下文。……前文‘七八’谓肝肾二藏衰而天癸竭尽精少也。此则谓‘八八’五藏皆衰而天癸尽也。前云天癸竭尽精少,后云天癸尽无子,宜细玩。盖‘竭’者虽训‘尽’,谓未全尽,但不足也。尽者,全尽而不有之谓也。精少、无子其意可寻矣。”
 
回复 6# 河间金栋


《素问·上古天真论》这一段是否为“错简”虽有争议,但目前高校教参第二版程士德主编《内经》已采纳属“错简”一说,经文已回归原处。
 
回复 7# 河间金栋


王洪图《王洪图内经讲稿》亦持“错简”说。
 
回复 1# 山间草


【《素问·腹中论》与《奇病论》中,同一语句】王冰次注已交代乃为“错简”所致。象这种错简或重文现象,除了与《灵枢经》和运气七篇大论有重文现象外,在《素问》中尚有多处。

如⑴《素问·生气通天论》云:“黄帝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天地之间,六合之内,其气九州、九窍、五脏、十二节,皆通乎天气。其生五,其气三。”与《素问·六节藏象论》云:“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其气九州、九窍,皆通乎天气。故其生五,其气三。”是重文现象。如《新校正》云:“详‘夫自古通天者’至此,与《生气通天论》同,注颇异,当两观之。”
金栋按:从上面这两篇文字来看,《六节藏象论》无“黄帝曰”及“天地之间,六合之内”等文字,内容大体一致,但王冰次注二篇略有不同,《新校正》已指出。无论是王冰次注,还是《新校正》并未言是“错简”文,只说是重文。

注释:【其生五,其气三】对于这句话的注释,历代注家不一致。其,指自然界阴阳二气。五,指木火土金水五行。三,指三阴三阳。如《灵枢·通天篇》云:“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非徒一阴一阳而已也。”与《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篇同,但无“非徒一阴一阳而已也”一句。
 
回复 9# 河间金栋


再如⑵《素问·平人气象论》云:“脉有逆顺四时,未有脏形,春夏而脉瘦,秋冬而脉浮大,命曰逆四时也。风热而脉静,泄而脱血,脉实;病在中,脉虚;病在外,脉涩坚者,皆难治。命曰反四时也。”与《玉机真脏论》云:“未有脏形,于春夏而脉沉涩,秋冬而脉浮大,命曰逆四时也。病热脉静,泄而脉大,脱血而脉实,病在中脉实坚,病在外脉不实坚者,皆难治。”有重文现象,但具体内容、文字又有不尽一致之处。如《新校正》云:“按:《平人气象论》云:‘病在中脉虚,病在外脉涩坚’,与此相反。此经误,彼论为得。自‘未有脏形春夏’至此,与《平人气象论》相重,注义备于彼。”
 
回复 9# 河间金栋


又如⑶《素问·刺腰痛》云:“腰痛引小腹控眇,不可以仰,刺腰尻交者,两髁胂上,以月生死为痏数,发针立已。左取右,右取左。”《新校正》云:“详此‘腰痛引小腹’一节,与《缪刺论》重。”
《素问·缪刺论》则云:“邪客于足太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小腹控眇,不可以仰息,刺腰尻之解,两胂之上,是腰腧,以月生死为痏数,发针立已。左刺右,右刺左。”可见此二篇也是重文现象,但文字与内容也有不尽一致之处。如《新校正》云:“按:此‘邪客足太阴之络’并刺法一项,已见《刺腰痛篇》中,彼注甚详,此特多‘是腰腧’三字耳。别按全元起本,旧无此三字。王氏颇知腰腧无左右取之理而注之,而不知全元起本旧无。”
 
回复 1# 山间草

再如,《腹中论》云:“勿动极夺,论在《刺法》中。”《奇病论》云:“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精出”何等相似耳。

【《腹中论》云:“帝曰:病有小腹盛,上下左右皆有根,此为何病?可治不?岐伯曰:病名曰伏梁。帝曰:伏梁何因而得之?岐伯曰:裹大脓血,居肠胃之外,不可治,治之每切按之致死。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此下则因阴,必下脓血,上则迫胃脘,生膈,夹胃脘内痈,此久病也,难治。居齐上为逆,居齐下为顺,勿动极夺,论在《刺法》中。”】

金栋按:以上是原《腹中论》经文。楼主所云“《腹中论》云:‘勿动极(亟)夺,论在《刺法》中。’”这一句话,历代注家所释皆强解而不通,主要是对“勿动亟夺”不知所云。实际上这句话当是这样理解“居齐上为逆,勿动;居齐下为顺,亟夺,论在《刺法》中”为确。何也?

因为此“脓血伏梁”若“居齐上为逆”,而“上则迫胃脘,生膈,夹胃脘内痈”,或离心脏较近,“居齐上则渐伤心脏”(王冰次注语),故“不可治,治之每切按之致死”,而云“勿动”。

若“居齐下为顺”,因“居齐下则去心稍远,犹得渐攻,故为从。从,顺也。”(王冰次注语),而“此下则因阴,必下脓血”,故云“但数数去之则可矣(王冰次注语)”,而云“亟夺”。时贤胡天雄先生《素问补识》所云最确。

亟,音气qi,非读极ji,屡次、频繁、数数之义。夺,攻下脓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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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在《刺法》中】

《刺法》古医经篇名或书名,已亡佚。如王冰次注:“今经亡。”吴昆《素问吴注》云:“今亡。”而日人·伊泽裳轩《素问释义》云:“淳按:此五字,盖古注文。”但也有注家认为是《素问·遗篇·刺法论》,如马莳《素问注证发微》云:“《刺法》,本经篇名,第七十二,今亡。”日人·森立之《素问考注》亦云:“案:刺法者,即今本《素问》二十一卷第七十二篇‘刺法’是也。古来有名而无文,此条伏梁针法,黄伯问答语亦在刺法中也。”还有其他说法等,不一例举。
 
回复 1# 山间草

楼主所言:再如,《腹中论》云:“勿动极夺,论在《刺法》中。”《奇病论》云:“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精出”何等相似耳。

【《素问·奇病论》云:“黄帝问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为何也?岐伯对曰:胞之络脉绝也。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胞络者系于肾,少阴之脉,贯肾系舌本,故不能言。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无治也,当十月复。《刺法》曰:无损不足、益有余,以成其疹。然后调之。所谓无损不足者,身羸瘦,无用镵石也。无益气有余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则精出而病独擅中,故曰疹成也。”】

以上是《素问·奇病论》的原文,就这一段原文来分析,前半部分历代注家没有争议,也比较好理解。就是后半部分,即从“《刺法》曰”,到最后之“疹成也”共计61字,结合上下文义,医理不通,前后矛盾。上文既然说“无治也”,而后文却又出来了治法,显属不妥。故有的注家认为是错简,也有的注家强为之解释。下面就其文义、义理及结合历代注家所释,浅谈拙见。

经文:【《刺法》曰:无损不足、益有余,以成其疹。然后调之。所谓无损不足者,身羸瘦,无用镵石也。无益气有余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则精出而病独擅中,故曰疹成也。】

1. 历代注家所释
⑴杨上善《太素卷第三十·重身病》注云:“身之羸瘦,更用鑱石,此为损不足也。腹中有形,此为有余,益之以成其病,斯乃损于有余为病也。益有余为病□知,□实为病难□之,故须言之。”

⑵王冰次注云:“‘疹’,谓久病也。反法而治,则胎死不去,遂成久固之疹病也。……妊娠九月,筋骨瘦劳,力少身重,又拒于谷,故身形羸瘦,不可以鑱石伤也。……胎约胞络,肾气不通,因而泄之,肾精随出,精液内竭,胎则不全,胎死腹中,着而不去,由此独擅,故疹成焉。”
 
回复 14# 河间金栋


⑶马莳《素问注证发微》注云:“《刺法》篇有云:(《刺法论》之七十二,今已亡,抑亦篇名同而其书异者欤!)无损不足,无益有余,以成痼病。(此虽泛论,然胎损则为痼病,其义可推。)必其十月之后,然后调理之耳。所谓无损不足者,即如身体羸瘦,无用鑱石以针之之谓也。所谓无益有余者,即如腹中有形,而又用针以治之,则反以泄之也,泄之则肾之精气反出,而胎亦随损,胎死腹中,着而不下,是乃病独擅中,故曰疹之已成也。吾故曰无治也,当十月复。(愚意古人用针,故曰无治,若今人用药,则当用药治之,但当以补心肾为宜耳。按:《大奇论》以胞精不足者善言为死,不言为生,此可以验九月而喑,非胞精之不足,故十月而复也。)”
 
回复 15# 河间金栋


⑷吴昆《素问吴注》云:“‘疹’,病也。‘然后调之’,谓又从而救其失也。……‘鑱’,针名。‘石’,砭石。……‘腹中有形’,有余也。真精泄出而病独擅中,是益气有余也。”

⑸张介宾《类经十七卷·疾病类六十二·胎孕》注云:“疹,疾也。不当治而治之,非损不足,则益有余,本无所病,反以成疾,故当察其形证,然后因而调之。……妊娠九月,则身重疲劳,养胎力困,正虚羸不足之时,必不可用鍼石以复伤其气。鑱,音谗。……胎元在胞而刺之,则精气必泄,精泄则胎气伤而病独专于中,是益气有余,故疹成也。”
 
回复 16# 河间金栋


⑹张志聪《素问集注》云:“‘刺法’,谓《针经》内之法也。‘疹’,病也,言毋损其不足,益气有余,使成其病而后复调治之。……‘鑱’,谓针。‘石’,砭石也。《针经》曰:‘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五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是以身羸瘦者,不可妄用针石,此章重在有余而兼引其不足。……‘泄’,谓用针泻之。《针经》曰:‘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精泄则病益甚而恇。’按:腹中胞积,皆为有形。在女子胞则曰无益气有余,在息积曰不可灸刺,在伏梁曰不可动之,是腹中有形者,皆不可刺泄。刺虽中病,而有形之物不去,则反泄其精气,正气出而邪病反独擅于其中,故为疹成也。朱圣公曰:‘女子胞,腹中积,皆为有余。’”
 
回复 17# 河间金栋


⑺高士宗《素问直解》注云:“所以无治者,如刺法有曰:无损不足、益有余,以成其疹,然后调之之谓也。疹,犹病也。刺法,针刺之法也。……鑱,犹针也。益,犹治也。刺法所谓无损不足者,如身羸瘦无用针石也。所谓无益气有余者,重身则腹中有形,如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则精出而病独擅中,精出正虚,擅中邪实,故曰疹成也。疹成而后调之,不若无损其不足,无治其有余矣。此胞络脉绝,先天不足,为奇病之先基,无容治也。”

从以上诸家可以看出,皆是强解。何也?

1. 前后矛盾,恐为错简:
上文既云“无治也”,而后却又说治疗的方法,故有的注家认为这一段是错简,如张琦《素问释义》说:“此节盖他经脱文。”日人·丹波元简《素问识》:“《刺法》曰,此以下止‘疹成也’,吴、志为别章,是。”日人·丹波元坚《素问绍识》云:“‘刺法曰’至‘疹成也’,琦曰:‘此节盖他经脱文’。”

2.”然后调之”是全注文,当删去: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无此四字。按全元起注云:‘所谓不治者,其身九月而喑,身重不得为治,须十月满,生后复如常也,然后调之。’则此四字本全元起注文,误书于此,当删去。”日人·丹波元简《素问识》云:“ ‘然后调之’此四字,宜据《新校正》删之,明是全注羼入,诸家为原文释之者,何诸?”据上下文义,当从《新校正》删去。


3. 医理、义理矛盾:
“虚则补之,实则泻之”,是中医之正治法,即逆治。虚者当益不足,实者当泄(泻)有余,才是正理、才符合中医之医理、义理,所以《刺法》说道“无损不足、益有余”,以免犯虚虚实实之戒。

因为怀孕“身羸瘦”是其不足,当“无损不足”,故“不用针石也”以泄之,若“泄之则精出而病独擅中”。擅,占据、盘踞之义。《增韵》:“擅,据也。”
因为怀孕“腹中有形”是其有余,当“无益其有余”而补之,但经文却云“腹中有形而泄之”,显然是不妥。泄,当是“补”之误,经文应云“腹中有形而补之”正合医理、义理。

4.厘正:
由上分析,这段话应为:“《刺法》曰:无损不足、益有余,以成其疹。所谓无损不足者,身羸瘦,无用针石也,泄之则精出而病独擅中。无益气有余者,腹中有形而补之,故曰疹成也。”

对于上述这后半段经文的不合理之处,时贤胡天雄先生《素问补识》可谓独具慧眼,堪称“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素问补识·李聪甫序)
 
回复 18# 河间金栋


时贤胡天雄先生《素问补识·奇病论》云:

“[刺法曰] 此以下至‘疹成也’皆论治法。上文既云‘无治也,当十月复。’此又论治,自相矛盾,注家有疑之者是也。此盖有错简。下文‘然后调之’四字,当在上文‘当十月复’句之后,意谓初不必治,产后可调也。然后再引《刺法》以释上文‘无治也’之故。

[腹中有形而泄之] 《刺法》‘无损不足、益有余。’因妇人重身有两大特点:一为身体羸瘦;一为腹中有形。羸瘦为不足,有形为有余。上文身羸瘦用镵石,是释‘损不足’,此句当为释‘益有余’而言,今曰‘泄之’,与‘益有余’不合。《素问校注》引孙鼎宜说,改‘泄之’为‘补之’,然下句‘泄之则精出’改为‘补之则精出’,则其义不顺,疑有误文错简。悬揣其意,僭改如下:

所谓无损不足者,身羸瘦,无用镵石也,泄之则精出,而病独擅中。无益有余者,腹中有形而补之,故曰疹成也。”

下面笔者引用李聪甫老先生的话,表示对胡天雄教授的敬仰之情:

“《黄帝内经》乃中医之本源,故自唐代王冰次注以降,千百年来习读考究者代不乏人。高保衡、孙兆、林亿等校正于前,吴鹤皋、马元台、张景岳、姚止庵等注释于后。簸扬其糠秕,淘汰其砂砾,探隐索赜,阐明蕴义,嘉惠医林,泽及苍生。

然赘词错简,阙文疑字,真赝杂揉,是非难辨,岐解纷纭,仁智互见,非博览群籍,考究精湛者莫可厘定。日人多纪元简父子之《素问识》及《素问绍识》博采精选,融会众家,不臆测,不杜撰,谨严法度,实堪效法。胡天雄教授仿其体例,补苴罅隙,此乃积数十载教学与临床之所得而潜心精审之,使之正本清源,钩沉启奥,返朴还真,释凝通滞。几移寒暑,终成《素问补识》,考校精详,引证确凿,堪称‘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是书问世,于研习《素问》及应用临床者,必大有裨益,因乐为之序。李聪甫,1989年孟春撰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时年八十有五。”(《素问补识·李聪甫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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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腹中论》云:“勿动极夺,论在《刺法》中。”《奇病论》云:“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精出”何等相似耳。

楼主先生如果看了愚拙的繁琐考证与拙见,是否觉得“何等相似耳”?不当之处,请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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