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很多错别字,或者是写错了,或者是抄写错误。这个医不三世,应该是承接上文,侍奉君亲药多次试药。三世的世是试的错写。试药不一定试验药的味道,应该和现在一样,是试一试温度是不是合适。
你这个观点,我也考虑过,但是后来经过反复考证,觉得不成立。其理由如下:古人有很多错别字,或者是写错了,或者是抄写错误。这个医不三世,应该是承接上文,侍奉君亲药多次试药。三世的世是试的错写。试药不一定试验药的味道,应该和现在一样,是试一试温度是不是合适。
“医生的临床经验不丰富,就不要服用他的药。”如果礼记像你说的这样写,我就认为没啥问题了。但是我认为上面对“三世”的理解,跟伤寒论“项背强几几”一样,都属于严重的牵强附会。我从不认为古人的全部理念都对。30岁以后结婚,就算是真的,我认为也是不是普遍规则,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古代,很多人不到30岁就死了,还30岁结婚。。。我觉得“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可以这样理解:医生的临床经验不丰富,就不要服用他的药。
为什么这样理解呢?三世,可以理解为医者三代。这个三 代怎么算呢?医生本人算一代,医生的儿子算二代,医生的孙子算三代。既然“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是《礼记》提出的,那我仍然按礼记规定的结婚年龄来推算。礼记规定:男20岁成年,女十五岁成年。男女要成年后才能结婚。若按此推算,那男医见到孙子至少要等到42岁以后才行。医生到了四十多岁的年纪,那临床经验已经是相当丰富的了。就算后来不守礼记定下的规矩,十六岁就结婚,那能够有孙子者已是三十多岁的人啦。古人学艺一般是十几岁就开始从师,到了三十来岁,已经学得差不多了,并且也有了相当的临床经验了。对这种临床经验比较丰富的医生还是可以依赖的。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质疑:那小于三十岁的医生岂不是无法行医?不让其行医哪来丰富的临床经验呢?这个问题其实不是问题,因为三十岁以前他还在跟师学习呢。
总之,不要过分纠结于医生家里是不是有三代,也不要纠结医生的年龄是不是在三十岁或四十岁以上,《礼记》那句话的精神实质就是:找医生看病,要找临床经验比较丰富的医生。
这样理解应该是比较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