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论治分三期》
作者:王烈(首位中医儿科国医大师)
作者:王烈(首位中医儿科国医大师)
记得是在某年的秋末,一个孩子的妈妈抱着孩子来“保赤堂”就诊,叙述前一阵时间带孩子去海南玩,吃了一些当地的水果,回来孩子就一个劲地咳嗽,痰还特别多,晚上有时候因为剧烈的咳嗽,孩子都不能正常入睡,喝了一些“止咳药”,还是没减轻,每天咳,就是止不住,可把家长愁坏了。我通过四诊,判断这个孩子哮喘。很多时候,普通的感冒咳嗽,不能引起家长的足够重视。很多家长认为给孩子去药店买点“止咳药”就能治愈。其实不然!
如果孩子反复咳嗽,一定要引起重视,尤其是过敏性体质的孩子,这种孩子很容易转化成肺炎和过敏性支气管炎,一旦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机,就很容易演变成哮喘。有些孩子一开始不是哮喘,比如是过敏性鼻炎或过敏性皮肤病。这种孩子就是过敏体质。过敏性体质的孩子,一旦接触变应原,如皮毛、花粉、过敏性食物等,都容易导致哮喘的发作。
小儿哮喘,按照中医的理论来分析,就是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两个方面造成的。外在因素主要是风邪侵犯人体,风、寒、暑、湿、燥、火六种外感邪气都会引起呼吸道的不顺畅,中医讲就是肺气不利,肺气的宣发肃降功能失常,导致咳嗽,这是外在因素。内在因素就是“伏痰”,就是说在肺的呼吸道里有一些内在的痰邪壅滞在气管,引起哮鸣音。那么什么样的因素会导致这种“伏痰”的产物呢?首先,就是过度食用酸、咸、辣的食物。《素问》讲:“饮食自倍,肠胃乃伤”,饮食不当,伤到脾胃,脾胃之气一伤,痰湿内生,脾为肺之母,母病及子,肺的宣发肃降功能失调,就会产生痰湿。肾气虚衰,不能蒸化水液,也可导致水湿上犯,聚液成饮。所以说,哮喘的“伏痰”问题,涉及肺、脾、肾三脏。
谈及小儿哮喘,在古代中医文献中,治哮喘即一期,症状缓解了,基本就停止进一步诊治。宋元时期,对小儿哮喘的治疗多以辨证为主,到了明清时期才对小儿哮喘的研究逐渐完善,著述列哮喘为专病,论述较为详细。明代万全在《片玉心书》中提出轻、重和根治的经验。《中医儿科学》教材提出将哮喘分为发作期和缓解期。我通过多年的临床经验总结,哮喘还应加一期即稳定期,或者叫作无症状期,如万全所讲的“断根”治疗。中医常讲“治病求本”,“本”就是根本。如讲哮喘的论治,发作期即是哮喘的应激期,症状明显,病情较重,总的来说,古今治疗,大同小异,同者攻邪,不同者用泻法、清法、止哮、平喘、化瘀、降气等。若有久治不愈的例证当进一步审证更方。我在临证中,对于发作期的诊治,采用“药方由人,用药在我”的原则。如病情缓和进入缓解期,此期的主要表现为哮吼基本消失,但是咳嗽和痰成为主要证候,则应重在调理肺和脾。中医讲:“肺为贮痰之器,脾为生痰之源”,此期主要解决咳嗽和痰。止咳化痰法较为多见,但是应该注意,吼虽止,但吼药不可速减或减味,我主张不宜大起大落。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患儿病情缓解期症状逐渐消退进入平常状态。这个时期,大多医者认为已获全功,患儿家长也认为病已痊愈。此时就造成了“医者不治,病者不医”的局面。很多医者就会告诉患者家长,此病已愈,无须再来。上述描述的治疗现状,就是发作期和缓解期的治疗现状。
我通过在多年小儿哮喘临证中总结,应再加一期即稳定期,这就是中医讲的治未病范畴。《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兵,不亦晚乎”。“未病”包含无病状态、病而未发、病而未传几层含义。中医“治未病”的根本原则在于道法自然、平衡阴阳,通过预先采取治疗方法,防止疾病的发生与演化。中医讲“未病先防”,古人讲的“断根”治疗就是指的这一期。此期的治疗,我通过多年的临床实践,阐发哮喘“扶肾气、除伏痰”的治疗原则,创“防哮汤”。方药主要用黄芪、冬虫夏草、玉竹、五味子、女贞子、补骨脂、太子参、大枣、佛手等治疗1个月左右。
我认为,哮喘论治分三期,在临床中应加以推广。在哮喘疾病的治疗中,一定要重视养护正气的重要性,诚所谓“正气存内,邪不可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