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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首发 用数据看运气“五运六气”新剖析(13): 中药药性理论与《神农本草经》

现代中医冲虚子

惊鸿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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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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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
用数据看运气“五运六气”新剖析(13):

中药药性理论与《神农本草经》

冲虚子


我们在讨论《六元正纪大论篇》时,涉及到了中药材的性味问题,《运气七篇》核心是运气学说,但最光辉的则是药学理论,这是冲虚子的观点。但要理解《运气七篇》的药学理论,则必须先了解《神农本草经》。

从现有的文献看,早在秦越人(扁鹊)时期,医学家们就对药物有些粗浅的认识,在淳于意和齐王侍医辩论中,我们可以知道:

齐王侍医遂病,自练五石服之。臣意往过之,遂谓意曰:“不肖有病,幸诊遂也。”臣意即诊之,告曰:“公病中热。论曰‘中热不溲者,不可服五石’。石之为药精悍,公服之不得数溲,亟勿服。色将发臃。”遂曰:“扁鹊曰‘阴石以治阴病,阳石以治阳病’。夫药石者有阴阳水火之齐,故中热,即为阴石柔齐治之;中寒,即为阳石刚齐治之。”臣意曰:“公所论远矣,扁鹊虽言若是,然必审诊,起度量,立规矩,称权衡,合色脉表里有余不足顺逆之法,参其人动静与息相应,乃可以论。论曰‘阳疾处内,阴形应外者,不加悍药及镵石’。夫悍药入中,则邪气辟矣,而宛气愈深。诊法曰‘二阴应外,一阳接内者,不可以刚药’。刚药入则动阳,阴病益衰,阳病益箸,邪气流行,为重困于俞,忿发为疽。”意告之后百余日,果为疽发乳上,入缺盆,死。(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五《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

他们争论的焦点就是如何正确看待药性。那个时候,把矿物药分为阴、阳两大类,阴石柔而阳石刚,一般用阴石治阴病,用阳石治阳病。这可能是我们看到的最早的对药物依认识到的药性做的分类。遗憾的是没有看到对植物药的分类。

在长沙马王堆《五十二病方》中,对药物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专家统计:“从全书现能辨认的197方中,用单味药者78方,两味药以上者119方。”(潘远根《从《<五十二病方>探讨先秦方剂学的成就》,载自《长沙马王堆医书研究专刊》第二辑,湖南中医学院1981年版,第67-73页)多味药的大量出现,标志着对药性的认识大幅度加深。由于是方书而非药书,对药性的介绍较少,但还是留下了重要的信息,如《病方》86页:“毒谨(去掉左旁)……叶、实味苦”,再如《病方》89页:“(上艹下屈)者,荆名曰卢茹,其叶可烹而酸”,是不是存在通过对药物味道的认识而做配伍呢,尽管看不到实例,但这样的可能也是存在的。《病方》中,药物的味觉已成为重要认识内容,但尚没有看到对药物寒热的认识。需要提醒的是,从这里可以看出,药性的五味认为是早于四气的。同时再提醒一句,如果认为《黄帝内经》是汉代之前的作品,那《内经》(不包括“运气七篇”)所有的味就都不是药物而是食物的,因为当时还没有把药物和味觉联系到一起。这些都到了《神农本草经》才予以解决。

《神农本草经》是中医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文献,是最伟大的药学著作。尽管冠上神农的名头,就像《黄帝内经》一样,都是托名大神的,真实的作者可能是一位有浓郁神仙家(或道家)思想医学方士。尚志钧先生认为可能是汉“本草待招”者所为,值得注意。(尚志钧《<神农本草经>书名出现时代的讨论》,载自《中华医史杂志》,1999年第5期,第135-138页)成书年代过去看的很古远,现代人考证研究,认为是东汉早期(公元1世纪)的作品,(见王家葵、张瑞贤著《神农本草经研究》第34页,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版)应该和张仲景时代差不多,但不能确定张仲景是否看到过这部书。遗憾的是在南北朝时期的梁朝人陶弘景集注后,便不见了踪影。幸运的是,陶弘景所注保留了大部分内容,并使之得以广泛流传。人们总是想看到真正的《神农本草经》(下均称为《本经》),于是从南宋的王炎开始不断有人做《本经》的辑本,所谓辑本,就是从现有的可靠的文献里找到属于原书的文句,而恢复成原书的样子。古代著名的有孙星衍嘉庆四年(1799年)本和日本的森立之(1854年)本。当代著名的辑本是尚志钧先生的《神农本草经校注》和马继兴先生的《神农本草经辑注》。世人现在可以看到的只能是辑本了,冲虚子阅读的本文引用的均是尚志钧先生的本子(尚志钧校注《神农本草经校注》,学苑出版社2008年版)。

《本经》的伟大,仅从其《序录》便看清楚,《序录》可视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药性理论纲要文献。

《本经》第一次提出了药物的“七情”:

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根叶华实,草石骨肉。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当视之,相须、相使者良,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

根据药物的性能、特点,到《本经》时,已经在秦越人(扁鹊)时代仅对矿物药做阴阳分类的基础上认为包括植物药在的也存在阴阳的不同,但没有从正文里看到药物的阴阳分类,包括像钒石、滑石、水银等都没有阴阳的分类。之后的《神农本草经集注》(陶弘景)和《蜀本草》(韩保升)都没有对具体的药物做阴阳类别的标注。有人认为药物的阴阳分类始于《黄帝内经》,并不妥当。从上可以看到,秦越人对矿物药的阴阳分类要早于《内经》的。《内经》是阴阳五行化的医学理论,对所有相关事务做阴阳五行的归类并不奇怪,这在《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五藏生成篇第十》、《藏气法时论篇第二十二》等篇表现得极为突出。《内经》对药物的阴阳理论是最集中的,这是明确的。“子母”指的是药物之间的相生关系,如莲藕生莲子,两者就是子母关系。“兄弟”指的是药物之间的亲缘关系,如川贝、浙贝之间有亲缘关系,就像兄弟之间一样。单行者、相须者、相使者、相畏者、相恶者、相反者和相杀者就是所谓的药物使用以及配伍的七种情态,即“七情”。单行者指仅用一味药就起到治疗效果的,如独参汤,只有一味人参,消金散仅用一味黄芩治疗轻度的肺炎等。相须者指不同的药物配伍,共同发挥作用,起到加强疗效的效果。相使者的意思和相须者比较接近,时常一并论述,我们现在的认识是,相须指药性相同的不同药物共同发挥作用,相使指不同药性的药物共同发挥作用,提高药效。前者如知母、黄柏;后者如黄芪、茯苓。相恶、相反、相杀、和相畏属于一个大类,相畏指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被另一种药物消除或减轻;相杀指一种药物可以减轻另一药物的毒副作用;相恶指一种药物可使另一种药物的药性减少或消除;相反之两种药物合用可以产生毒副作用。(见王家葵、张瑞贤著《神农本草经研究》第92页,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版)由于《本经》没有具体定义,故后世颇多争论。现行的《中药学》教材上的观点是一个平衡的观点,使用是没有问题的。“七情”对以后的医学发展影响巨大,仅从世人皆知的“十八反”就可见一斑。

第一次提出了药物的“五味”、“四气”: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阴干、暴干,采造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

五味最早出现在《尚书˙洪范》中,(参见拙著《中医理论基础溯源》第55页,中国科技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洪范》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这里的五味是咸、苦、酸、辛、甘,《本经》继承了使用了《洪范》的五味概念。尽管冲虚子对《洪范》的五行文段里突兀地记叙了与五行相配的五味,持怀疑态度,就是说,冲虚子怀疑五味是后人添加的,但冲虚子也没有证据,只能信从大家的观点。但五味并不是很严格,有的书就把淡、或涩、或滑都作为一味来对待,甚至有的也不是五味,而是六味甚至七味。在以五行为核心的文化传统语境中,五味最终得到了大多数认同。《本经》不仅提出了药物的五味概念,并对具体的药物五味做了标注。《本经》中,共有辛味药98种,甘味药78种、苦味药131种、咸味药36种。(根据森立之本统计,转引自王家葵、张瑞贤著《神农本草经研究》第54页,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版)

《本草经》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寒、热、温、凉四气”,并对药物做了气属的标注。“气”本来是我国古代最早认为的物质概念,也是我国主要的哲学概念,《管子》的《业内篇》、《心术篇》和《白心篇》等篇章里,充斥着气、精气的论述。和医学相关的气,最早的可能是《左传˙昭公元年》记载的秦国名医医和叙述的六气——“阴、阳、风、雨、晦、明”。高晓山主编的《中药药性论》认为,“医籍上最早的散见于《素问》五常政大论、六微旨大论和至真要大论等篇中,至《神农本草经》才正式定名为药的‘四气’”(高晓山主编《中药药性论》第179页,人民卫生出版社1992年版),是采用了传统观点,其实这几篇都属于《运气七篇》,其成书时间晚于《本经》。冲虚子认为,四气和扁鹊医学(扁鹊指秦越人)有关。在零散的知识信息里,我们知道扁鹊曾经把矿物药分类阴阳两大类,依阴者寒、阳者热这样的常识,扁鹊后学就容易依照这个原理,将药物由阴阳两类发展到寒、热两大类,再根据药物的烈度大小,将寒细分为寒和略寒的凉,将热细分为热和略热的温,再扩大到矿物药之外的其他药上,四气就成了。其间艰难的嬗变过程我们今天已经不能尽知,猜度到了《本经》的时候,已经具备了标注所有药物的条件。根据森立之本统计,寒类药共126种,温类药100种,平性药131种(森本总药数为357种),(详见王家葵、张瑞贤著《神农本草经研究》第74页,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版)。我们现在看到的《本经》个药条下,味、气已经标注清楚,但和《序录》不一样的是,还有一些标注为“平”气,这样就应该是寒、热、温、凉、平五气了。如“13、滑石,味甘,寒”;“25、合欢,味甘,平”;“142、黄连,味苦,寒”;“145、芍药,味苦,平”;“273、天雄,味苦,温”等。

药物都存在有无毒性的问题。有专家分析,旧石器时代的人类每天大约摄取3000卡路里的热量,其中1/3由肉类提供,2/3来自植物性食物。在寻求可以食用的植物性食物时,必然会面临植物毒性的侵害。《淮南子·修务训》等文献记载的神农遍尝百草,一日遇七十毒,说的是神农,其实是早期先民和自然界艰苦斗争的写照。我们可以推测,在漫长的而且是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先民逐步了解和部分掌握了植物毒性的一些知识,可能完成了一些初步的分类,比如有毒且不能作为食物的,有毒可以作为药物使用的,没有毒且不适于食用的,没有毒可以食用的。哪些有毒、哪些能吃一定是最重要的知识,所以,人类对植物、水泉、动物中的毒性应该是很早就有认识的。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河姆渡遗址发掘的文物中,有一些好像是被涂了涂料的木矛尖,俞玉洁在她所著的《中国食料史》一书中认为,可能是涂了一层毒液。(见俞玉洁著《中国食料史》,上海古籍2011年版,第5页)如果这样的猜测确实的话,那我们的先民认识毒物并可以使用剧毒毒药的实物一下子提前到了新石器时代早期。如此而已,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医学中,研究并规避或使用毒药并不奇怪。只是处于各种因素,《本经》对药物毒性的认识和后来有不小的差距。如275条附子,《本经》标记“味辛,温”。《本草纲目》则为“气味辛,温,有大毒”,《纲目》的认识和我们今天的一致,《本经》对附子毒性的认识显然是错误的。

“阴干、暴干,采造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指出了药物(这里主要指的是植物药)的采收、干燥和真品的鉴别,各有不同,应该根据药物的特点进行。

第一次使用了“药性”一词:

药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

药字之后,《证类》、《纲目》、孙本、顾本有“性”字,传统上很多人认为此处的“药性”一词是药学史上的首次出现。但尚志钧先生校注说:敦煌《本草经集注》、《医心方》、森本无“性”字,从敦煌《本草经集注》为正。本文暂且认为有“性”字。但其实有没有都没有太大的关系,谁也不可否认《序录》的药学理论的价值。很多人认为这句就是药性的定义,这是不对的。这句只是从形制(宜丸和宜散的特点)、炮制的方法(宜水煮、宜酒渍、宜膏煎,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提出个药不同,自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医者应该遵从。

第一次对药物做了分类,并提出了药物配伍的“君臣佐使”原则:

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本中经。下药一百二十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者,本下经。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应一日,以成一岁。

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者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本经》受作者自己的价值观影响,只选择了365种药物,还分为上品(120种)、中品(120)和下品(125)(以尚志钧本为准)。从上面的分类标准看,作者是从养生角度做分类的,同时应天地人三才。所以上品无毒而延年益寿,以应天;中品有一定的毒性,可以治病补虚,以应人;下品有毒但可以治病,以应地。这样的分类并不科学,和医学实践差距很大,冲虚子从这个角度判断,《本经》的作者并不是纯粹的医生应该是一定道理的。《本经》中选取了45种金石药物,其中还残留了一些炼丹的痕迹,都说明作者和方士炼丹有一定的联系,并不排除作者本身就是炼丹术士。当然,和长沙马王堆汉墓医籍简帛相比,人部药物(人类器官产生的药物,如精液、小便等)已由十多种减少为一种,也表达出了儒家“仁”的思想。

“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一句闪耀着伟大的光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君臣佐使”指的是上品药为君,中品为臣,下品药为佐使,这是违反医学规律的,是典型的皇权思想在药学上的反映。包括“合和者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的配伍比例,也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本经》作者的这种价值意趣,除极少数人外,并没有得到认同。其后的《运气七篇》对此做了坚决的批评,在《至真要大论篇》里:

帝曰:方制君臣何谓也?

岐伯曰: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非上下三品之谓也。

上面的话显然是针对《本经》迂腐的药物分类和错误的药物配伍观而言的,是《运气七篇》最光辉的思想之一。在后世医学家、药学家在努力下,借“君臣佐使”这一术语,创制出了属于中国独特的药物配伍理论和方法,为医治患者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本经》还有对药疗的基本判断:

凡欲疗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服药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热已过,命将难全。

医者应该对患者的病情有基本的判断,然后才可以对症施治。疾病的初期容易治,因为人体本身的抵抗力还在,而到了疾病的后期,五脏皆虚,六腑已竭,血脉全乱,精神尽散,命就难保了。这句话的意思是指不管什么样的药都不是万能的,察清病源,把握病机,正确给药,方可万全。

对毒性大的药物的使用明确了原则:

若毒药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药物最大的安全隐患就是毒性,这在当时对药性的认识尚处于初期阶段的时候,尤为突出,所以特别予以提醒。使用毒性较大的药物时,初次给药量一定要小,因为药物本身存在因产地等因素药性大小不一的问题,患者自身也存在对药物的接受程度不同的问题,故《本经》要求,初次小量用药,这是比较稳妥的办法。病好了马上停药,防止遗留毒素。当然病还没有痊愈,就可以适当加量,直到康复为止。

还有用药的基本原则:

治寒以热药,治热以寒药;饮食不消以吐下药,鬼疰蛊毒以毒药,痈肿疮瘤以疮药,风湿以风湿药,各随其所宜。

用热性药治疗寒证,用寒性药治疗热证,用吐下药治疗消化道疾病,用毒性药治疗现在说的病原体方面的病,用疮药治疗肿瘤和疮癣,用风湿药治疗关节炎等类病。就是要用合适的药去治疗相应的病。

服药时间也有规定,《本经》云: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

在《五十二病方》中就可以看到医家对服药时间的重视,他们可能在很早的时候就发现服药时间和治疗眼疾患者的身体状态是有关系的。 在《本经》里规定得更具体和严格,如果说考虑到病在胸膈以上有可能和胃有关系,应饭后服药、其他则无需在饭后服,那病在四肢血脉要在早晨服药,骨髓病则一定要在晚上服药就过于机械了。也没有什么医学道理,可能和五行的时间推衍有关。

《序录》的最后一段列了很多病名,这可能就是当时对疾病种类的认识:

夫大病之主,有中风;伤寒、寒热;温疟、中恶;霍乱、大腹水肿、肠澼、下痢、大小便不通、贲豚上气、咳逆、呕吐、黄疸、消渴、留饮、癖食、坚积、癥瘕、惊邪、癫痫、鬼疰、喉痹、齿痛、耳聋、目盲、金疮、踒折、痈肿、恶疮、痔瘘、瘿瘤;男子五劳七伤、虚乏羸瘦,女子带下、崩中、血闭、阴蚀;虫蛇蛊毒所伤。此皆大略宗兆,其间变动枝叶,各依端绪以取之。

这里列了很多可以用药治疗的病名,很多现在还在用,就不一一解释了。

下面,主要是对照《运气七篇》,小结为:

《运气七篇》和《神农本草经》有渊源关系,《五常政大论篇》和《至真要大论篇》中的药学方面的论述都有《序录》的痕迹。特别是毒药的论述、治寒以热药、治热以寒药的论述。结合《序录》再看《运气七篇》中的药学内容,可能别有一番收获。

《运气七篇》在药学上纠正了《神农本草经》中的错误,明确提出不应该以上品药为君,而应该以主药为君,这对及时拨正药学发展的轨道是极为重要的。发展了《神农本草经》中的科学因素,对后世药学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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