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伦讲《卫生宝鉴》卷四{饮食自倍肠胃乃伤治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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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岁,予随王府承应至瓜忽都地面住冬。有博兔赤马刺,约年三旬有余,因猎得兔,以火炙食之。各人皆食一枚,惟马刺独食一枚半。抵暮至营,极困倦渴,饮湩乳斗余。
是夜腹胀如鼓,疼痛闷乱,卧而欲起,起而复卧,欲吐不吐,欲泻不泻,手足无所措。举家惊慌,请予治之,具说饮食之由。
诊其脉,气口大一倍于人迎,乃应食伤太阴经之候也。右手关脉又且有力,盖烧肉干燥,因而多食则致渴饮。干肉得湩乳之湿,是以滂满于肠胃。肠胃乃伤,非峻急之剂则不能去。
遂以备急丸(三物备急丸?)五粒,觉腹中转失气,欲利不利。复投备急丸五粒,又与无忧散(万病无忧散?)五钱,须臾大吐,又利十余行,皆物与清水相合而下,约二斗余。腹中空快,渐渐气调。至平旦,以薄粥饮少少与之。三日后,再以参术之药调其中气,七日而愈。
或曰:用峻急之药,汝家平日所戒。今反用之何也?予对曰:理有当然,不得不然。
《内经曰》:水谷入口,则胃实而肠虚,食下则肠实而胃虚。更虚更实,此肠胃传化之理也。今饮食过节,肠胃俱实。胃气不能腐熟,脾气不能运化,三焦之气不能升降,故成伤也。大抵内伤之理,伤之微者,但减食一二日,所伤之物自得消化,此良法也;若伤之稍重者,以药内消之;伤之大重者,以药除下之。
《痹论》有云:阴气者静则神藏,躁则消亡,饮食自倍,肠胃乃伤。今因饮食太过,使阴气躁乱,神不能藏,死在旦夕矣。孟子云:若药不瞑眩,厥疾弗瘳。峻急之剂,何不可用之有?或者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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