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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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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 甦)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监测到7起中成药品广告宣传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这7起虚假违法广告分别是:
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清血八味片”、
辽宁康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定痛片”、
杨凌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炎镇痛膏”、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芪蛭通络胶囊”、
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外用无敌膏”、
贵阳润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丹蓝通络口服液”、
天长亿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鞭胶囊”的广告。
总局表示,对这些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总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
这7起虚假违法广告分别是:
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清血八味片”、
辽宁康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定痛片”、
杨凌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炎镇痛膏”、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芪蛭通络胶囊”、
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外用无敌膏”、
贵阳润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丹蓝通络口服液”、
天长亿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鞭胶囊”的广告。
总局表示,对这些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总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