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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钩沉:少阳病篇为何简略

fubabaz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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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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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伤寒论·辨少阳病脉证并治》总共有10条原文,列出了少阳病的提纲、脉症、方药、治法、禁忌、变证、传变、欲解时等内容。文字虽然简略,但言简意赅。条目虽仅10条,但其编排有序,结构严谨,含义深刻。由于原文简略,因此关于少阳病的争议就非常多,其争议包括了少阳病提纲、少阳病病位、少阳病主证主方、少阳病与小柴胡汤证的关系等。少阳病篇为什么条文少且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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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弄清楚《伤寒论·少阳病脉证并治》的内容为何如此简略,首先要弄清六经病的传变规律,以及六经病各经证候的特点。


首先我们来看柴胡类证与少阳病到底存在着什么关系?


在《伤寒论》中,有六经病证、八纲病证、脏腑病证、三焦病证,这些都是常用的辨证方法涉及的病证,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方证”的概念,如“桂枝证”“柴胡证”等。


《伤寒论》中,有11处是以方名证的,如“桂枝证”“柴胡证”“柴胡汤证”“柴胡汤病证”等,后世的“方证”一词就是从此而来。在《伤寒论》398条中,有216条都是病下系证,而在第317条通脉四逆汤方后注中明确强调“病皆与方相应者,乃服之”,确立了“方证相应”的概念和范畴。


方证和经证两者既相同又有区别。从范围来看,方证比较宽广,而经证比较固定;从病因来看,方证可涉及内因外因,而经证多因外感或传变而来。柴胡汤类所治疗的除阳明病、热入血室和热病善后处理以外,又基本都是少阳病。


再来看看太阳病与少阳病是如何传变的?


《伤寒论》原文与柴胡类证有关联的约有23条,包括了柴胡类方证和辨证,而其中在太阳病篇的就有17条。所有柴胡类方证都出现在太阳病篇,那么出现在太阳病篇的柴胡类证是否是少阳病,如果是少阳病为什么不在少阳病篇呢?


出现在太阳病篇的柴胡类证,除了明确提出为“热入血室”的一条外,其他的都是少阳病,属于柴胡类证的少阳病为什么都出现在太阳病篇呢?



一是六经位置次序所决定的。六经以太阳经为表,是六经的藩篱,所以邪气侵袭,尽管六经中任何一经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受邪,但以太阳经受邪最多而且最早,在失治或者误治的情况下,向其他经传递,尤其以传递给少阳、阳明最为常见。


二是传变规律决定的。三阳病的传变并非是一种线性的传变,即不是从太阳→阳明→少阳,也不是从太阳→少阳→阳明,而是由太阳传给阳明或者少阳,少阳传给阳明,阳明既不会传给少阳,更不会倒回来传给太阳,是一种平面型的传变关系。


三是从太阳病篇与柴胡类证相关的条文中可以看出来,其发病的时间少则五六日、六七日,多则十三日不解,说明人体感受邪气已经有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其传变的可能性非常明显,从时间上可以确定是属于太阳病邪气传递给少阳而成为少阳病的。


由此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推导:
1.柴胡类证虽不全是少阳病,但少阳病均为柴胡类证
,也就是说柴胡类证囊括了少阳病,而少阳病证则包含在柴胡类证之中,少阳病和柴胡类证这两种证候群处在一个交集极大的集合中,虽然其交集可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但仍旧不能认为是等同关系。


2.太阳病经证是以气机开阖失常为疾病的主要矛盾,而在太阳病篇的柴胡类证多是以气机升降失常为病证的主要病理,所以出现在太阳病篇的柴胡类证,不应该归属太阳病。太阳病篇柴胡类证的病机与少阳病病机极度吻合,故也不能说成是太阳病变证,且患病日数也符合传变至少阳的时间,所以除了明确提出为“热入血室”的一条外,其他柴胡类证都应该属于少阳病。


3.既然是属于少阳病证候,为什么列在太阳病篇呢?这是由太阳经所处位置和传变规律所决定,所以太阳病篇中有很多证候都属于其他五经的病证,而这些病证中尤其以少阳病证候和太阴病证候为最多,这既不是王叔和编纂时造成的错误,也不是少阳经病变机理单纯,将太阳受邪后传变给少阳而形成的少阳病一系列证候归到太阳篇,而是为了强调外感病传变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4.因于六经病传经的规律所决定,以及阳明病“居中主土,无所复传”的特性、差后劳复的后遗症不能算作传经,所以在《伤寒论》中,柴胡汤类所治疗的除热入血室、阳明病、厥阴病和差后劳复等热病善后处理以外,应该都归属于少阳病。


5.第264条:“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第265条:“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不管是少阳中风,还是少阳伤寒,显然都属于少阳经表证。而第266条说:“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一则说明少阳病多为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形成少阳病;二则说明少阳病除了少阳中风、少阳伤寒的经表证以外,还有经表证和腑证同时具备的少阳病柴胡证;三则说明少阳病主证与柴胡类证的主要表现类同,暗示太阳病篇的柴胡类证与少阳病的包容关系。


综上所述,少阳病证候与柴胡类证重复,而柴胡类证又不独见于少阳病,所以将柴胡类证放置在太阳病篇,既然已经出现在太阳病篇,所以在少阳病篇就略而简述了,这也是汉代行文简朴的一个明显例证。尽管其条文简略,但却表述了应该具备的相关内容,所以学习少阳病篇的少阳病证候内容,要结合太阳病篇的柴胡类证证候。

【本文选自《伤寒论钩沉与正误》(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梁华龙著)】
 
三阳病的传变并非是一种线性的传变,即不是从太阳→阳明→少阳,也不是从太阳→少阳→阳明,而是由太阳传给阳明或者少阳,少阳传给阳明,阳明既不会传给少阳,更不会倒回来传给太阳,是一种平面型的传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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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阳病的传变并非是一种线性的传变,即不是从太阳→阳明→少阳,也不是从太阳→少阳→阳明,而是由太阳传给阳明或者少阳,少阳传给阳明,阳明既不会传给少阳,更不会倒回来传给太阳,是一种平面型的传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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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的有新意
 
少阳病均为柴胡汤证?非也!
1.柴胡证乃太阳病。太阳余邪布满胸胁,少阳受其雍遏,故苦满;默默者,受郁而安静不得伸。不欲食非不能食,乃食能增加胸膈间之满也。阳明受其邪,不能汗,故心烦;喜呕者,喜其冲开胸满也。
2.此非少阳证悉俱,乃太阳柴胡证悉俱。即便不悉俱,亦有加减法应之。本论内无“少阳柴胡证”之字,少阳篇与柴胡汤无“主之”二字。何以得曰少阳病均为柴胡汤证。
3.误认太阳柴胡证作少阳病者,不知少阳病时,柴胡证已罢过半。柴胡证未罢,仍是太阳病,柴胡证已罢,又是太阳坏病,不成少阳病。下文属少阳曰胃和则愈,不曰与柴胡则愈。因柴胡非治少阳之已病,乃治少阳之未病也。
4.何为少阳病?其证乃明文:口苦,咽干,目眩也。若少阳病均为柴胡证,何以柴胡证中无此三证?少阳病者,其一为火病,曰口苦,火走空窍也。其一为木病,曰咽干,目眩,风能干物,木摇动也。此时若用柴胡,则燎原灼尽矣。
5.少阳为小阳,不善于御邪,而惯于避邪,或避入心包,或避入胃腑,前者则两耳无所闻,后者则头痛、发热。细小之少阳不堪久病,更要禁汗吐下。常患少阳病者,今日不死于少阳,明日必死于厥阴,以厥阴病多数死于少阳先死也!
 
谢谢老师分享深度好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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