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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

xianhui

声名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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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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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车听收音机,本地政府行风热线。有一听众打电话,我买的烫伤药,不管用,我能告他吗,政府官员,你在哪买的,是卫生室,还是医院,答,个人,官员,有资格证吗,没有,在他家里,有2两药,300多元,官员,你做的很对,对无证行医的就要绳之依法。我听后心凉了。:036: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在国外就没有这种现象,只要你有本事,你就尽管放开手去做。中国不行,人与人之间是自私的,只要你盈利,就得上缴纳税,否则就是违法。表面是严谨,其实扼杀了很多东西,也使制度更加机械化。没办法,做个守法公民,好好上班,享受现代的幸福生活吧。
 
这就是过去的: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载,要想过此路,按我规矩来??
 
国家在提倡创新创业,但体制的僵化,官员的权谋,至使“创新创业”的事业难以施行,百姓之间互相欺诈的事情却大行其道,人们只有从事“互相欺诈的事业”才可从中获利。
 
按照即将二读的中医药法,该医生可有效的得到证明,从事行医年限多年,可以参加考核,不是坏事。也就是间接的说,不属于非法行医。有一技特长啊。
 
我觉得大家的观点不是很对,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最起码的执业资格制度,大家都成了医生,医出了问题谁来负责,国外不讲执业制度吗,不可能的事。如果你是一个民间中医,有本事,也可以通过师承方式参加执业考试,从国家渠道获得执业资格,如果你有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那就请你去努力通过,成 为一名正式的受人尊重的医生。如果一个国家连最起码的执业制度都不要,大家都是医生,那天下岂不大乱。
 
我不是反对大家的观点,只是个人看法,如有得罪之处,请谅解
 
我并不是说国家制度的心凉,而是对人与人的处事方式而心凉。
 
我觉得大家的观点不是很对,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最起码的执业资格制度,大家都成了医生,医出了问题谁来负责,国外不讲执业制度吗,不可能的事。如果你是一个民间中医,有本事,也可以通过师承方式参加执业考试,从国家渠道获得执业资格,如果你有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那就请你去努力通过,成 为一名正式的受人尊重的医生。如果一个国家连最起码的执业制度都不要,大家都是医生,那天下岂不大乱。
讨论而已。其实法律应该大于制度。中医药法还没有实施呢?也就是说没有法,制度也最好别超过法律。中医药法草案说的非常详细,得过且过吧。
 
哪一个行医者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治愈病人,如果治不好的就上告,找事,医生怎么当。
 
爱好者还是象牙师一样,只给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作保障,如给外人治病,遇到一个上告的就麻烦了。
 
治疗烧烫伤的验方很多的,效果也是不错的。
但现在很多医院都不在采用。
前段时间,我公司的一个小伙子被高温的油烫伤,住院了,2个星期不到,都已经交了1.5万元了。
什么原因,道理你懂的。
烫伤的时候,他跑到我这里,可惜我的烫伤散用完了。所以只好送到医院去,整个过程都没有进行敷药,痛的病人嗷嗷叫。
如果及时敷上中医的治疗烧烫伤的验方,绝对是及早减轻病人的疼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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