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中医论坛:附子不是壮阳药,久服毒害肝肾, 伤真元折寿
附子是中医手中一味名药,中国人民很久就认识附子了,
从汉朝开始, 仲景是古代医家中最善用附子者,
早在2000多年前,《伤寒论》四逆汤的原方实为最著名的温里剂,
对于主治心力衰竭,阳衰寒厥急煎尝,厥阴头痛胃寒呕。往往有奇效,
后世无数受益者,故大凡医家对于附子一物有深刻的认识,
谓此物为天下最难用之物,非的实寒病人才能对症下药,
本来,四逆汤用生附子的原因是病人由于外感实寒入少阴,病人亡阳,四肢厥逆,
处于不救即死的危急时刻,
这个时候使用附子就是利用药物的大热之性鼓舞激发人体之阳气,
达到驱逐寒邪的目的。而现在的一些头脑发热的人,诱导人们长期服用附子,
四逆汤补阳气,真是贻害无穷
余平生接触云南、四川多有人服用附子、草乌等慢性中毒者三十多例,
此二地人士常有此饮食习惯,其病往往数年后发作,多有肝肾衰竭现象,
且病人煎煮附子均超过3小时,配伍多为甘草及老姜,只因长期服用,以为是壮阳良剂,
导致慢性蓄积中毒,肾脏因某种因素阻塞造成功能受损或是受到毒物的伤害,
引起肾衰竭的产生,无法医治,后人不可不察。
肝肾本为排毒器官,凡在毒性的药物,都或多或少损坏肝肾,附子原就是大毒之物,
其核心物质-乌头碱经过高温2小时煎煮至溶液0.02mg,依旧有毒性,
尤其是慢性中毒,长期损伤肝肾器官,
所以自古以来使用附子救人者,平常都不常用,心衰垂危之时,病人全身功能衰竭,
五脏六腑、表里三焦,已被重重阴寒所困,生死存亡,系于一发之际,
当用附子的大热之性鼓舞激发人体之阳气,达到驱逐寒邪的目的。
古往今来,附子就是温里药,而非补阳药。历代中医早有论述,
所谓温阳药就是激发人体原有的大热之气去除寒邪湿邪,寒湿一去,人体气自然回归
教科书把附子划为温里药,确实不是补阳药,
且附子走而不守,性烈霹雳,过用必能通极而耗散阳气,耗伤真水,
引动下元真火。不宜久用,一定要用敛藏之药驾御它
所以自古中医就有专论,温里祛寒药药性温燥,容易耗损真液,
故阴虚火旺、津液亏少者慎用
附子何以亡阳,因其味辛性热也。味辛太过多耗散,性热太过多伤气,
即辛热合体太过则亡损阳气。附子温阳为其常,亡阳为其变。
治病因病变证机而选附子用量,药后病趋康复,为之常;
治病未能因病变证机而择附子用量,药后因辛热而耗损阳气,为之变。
大凡附子、川乌使用后出现大汗淋漓,心跳减慢,吐泻,手足颤动等症状,
均可以用风木疏泄太过,导致阳气脱亡来理解。而使用甘草、蜂蜜、黑豆等以纠其偏,
黑豆养木柔肝以治其疏泄太过
其使用附子不当,常火邪上身,火热伤人,机体阳气亢盛,
临床上表现出高热、恶热、面赤、脉洪数等明显现象。火邪既可以迫津液外泄而多汗,
又可以直接消灼津液,出现口渴喜饮,咽干舌燥
“火邪”何以伤阳亡阳?《金匮要略论注》注释为:“乃火劫亡阳致神明散乱。
《伤寒杂病论字词句大辞典》:“‘火邪’是代表致病原因,而不是代表病变证机。
同时也提示认识火邪,仅仅是作为认识病因的一个方面,
且不可认为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能治疗“火邪”证机。
”亦即用“火”法本以治病,但因用之太过则能亡损阳气。
诚如张仲景云:“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
大凡温里药辨治阳虚寒证,用量贵在切中病变证机,才可药到病除,
若用量太过,势必引起病证表现与热药相格拒,即热药不得入阴,阴寒更甚,
更因温热太过不得入阴而伤气,以此加剧阳虚病变证机;温热药误治热证假寒,以热助热,
势必导致邪热太盛而竭阴,阴竭无以涵阳,阳失阴化则亡,亦即热极生寒,物极必反也。
若还有对附子药理学不了解的同仁,我再举生姜一物,
生姜味辛,性微温,归肺、脾、胃经,解表散寒、温中通顺的作用
附子其实跟生姜是一样的,都是温里药,
你说生姜能壮阳补肾吗?恰恰相反,生姜是消耗阳气的
生姜可以去湿,但调动的是人体本身的阳气去去湿,是阳气去湿,
生姜只是医生下达的方向标,
所以生姜晚上不能吃,晚上人体要潜伏,阳气阴津要收敛起来,
俗话说晚上一片姜胜过吃砒霜,这是为什么呢,
姜本身是四气五味中的辛,温热来讲,效果就是助火的,
而到了晚上,人体应该是阳气收敛、阴气外盛,
而生姜的辛温发散作用是消耗人体真津的,反而折损人的寿命
这和当今一些人乱用附子壮阳是一样的,附子本无补益效果,大辛大热就是为了驱阴寒,
如果长期酒色虚亏者,每隔三月定期一次酌轻少量配伍补益药,或能温暖身体
但不可久服,其量须得再三酌轻,
如吴佩衡所言,治疗阳虚者,以隔三月为一进药循环,一次药剂,则可做三次之服用
当以附子为佐、使之药,配以君药参、归之类,配伍为2:10的比例,
身体痊愈则要停用,久服有毒
但如果是健康及阴精充足的身体服用使用附、桂之品,则邪之火炽于肾,
或以时令之火蓄于脏,火盛水亏,阴虚而燥,实折人寿命,
其火邪上身,火热伤人,大汗淋漓,大凡性热太过多伤元气, 即辛热合体太过则亡损真气。
从临床医案上面看,很多病人服用了很多附子,却感觉更寒冷,原因就在于此,
附子并不是补阳,而是辛燥之气动阳的过程,人体阳气不足好比炉中之火不旺,
附子相当于电风机能把火吹旺,但消耗了病人体内的阳,令病人更虚
这就象喝酒,初时感觉发热,酒劲过后会更冷,
世有奸医,利人之财,取效于一时,不顾人之生死者,谓之劫剂。
劫剂者,以重药夺截邪气也。夫邪之中人,不能使之一时即出,必渐消渐托而后尽焉。
今欲一日见效,势必用猛厉之药,与邪相争,
或用峻补之药,遏抑邪气;药猛厉则邪气暂伏,而正亦伤,药峻补则正气骤发,而邪内陷,
一时似乎有效,及至药力尽而邪复来,元气已大坏矣。
又有一等人,效仿古神农氏,总是以身试药,
这些人虽有疗救苍生之心,可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今若观之,徒增悲伤也,何也?
先圣有遗言,.《素问·阴阳离合论》言∶“阳予之正,阴为之主
《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阴者,藏精而起极也,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
《黄帝内经素问注证发微》注解说:“气味太厚者,火之壮也。用壮火之品,
则吾人之气不能当之而反衰也。如用乌附之类,而吾人之气不能胜之,故发热。
气味之温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则吾人之气渐尔生旺
所以过用辛热之品助阳必伤人体之元气,大剂量、长期使用附、桂、姜必害人不浅。
《灵枢·本神》:“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
由此可见,阴为阳之根”,“而人生于阳而根于阴,若真阴衰则人必病,根本败则必危。
”其“所谓根本者,即真阴,充分说明真阴具有决生死的重要意义,
若一味的用大辛大热之物,温里祛寒药药性温燥,容易耗损真液,岂非戕伐寿命之举
自郑寿开创火神派以来,从清末至今日,多有半路夭折者,确系药物使用不当所致
如郑仲宾60岁,黄元御,53岁,刘民叔63岁,王兆基60岁、徐伯达57岁,
陈明盛51岁,祝味菊64岁,赵至雄57岁,孙琦杨55岁,李阳波,44岁,
王正龙,46岁,倪海厦,59岁,黄元御,53岁,
这些人都是火神派大师,又都是扶阳派,惯用附子,又喜欢以身试药,
无形中已伤真阴之气,实可哀也
本文并非反对附子救人,附子之核心物质---乌头碱有强心的作用,
常用附子急救于心衰实寒之症,有出神入化的效果,这一点是应该广为告知的
但运用此物需胆大心细、谨守病机、准确判断病势。脉症合参,诸症若见一端,即宜使用,
对中医药有过深刻研究的朋友自当明白,
只要是四气五味中的辛,就是耗气的,尤其是大辛大热之物,久后必伐元气
火神鼻祖”郑钦安在世时就说过,
桂附燥热,能温养其阳,然其戕害真阴,故只可救急,不可滥用,
祖师之言,后人却总是无明,当下的健康人往往都是下元虚,阳性本动而易升,
当阴中求阳,固气收敛才是正道,而附子性烈霹雳,善走窜,
若再用易使阳气上飘,一定要有敛降药驾御它
以往近十几年来,以为附子运用越多、使用越广,便越能证明自身水平高,
甚至少数医家还以不论何种证型皆投以附子来标榜自己为“火神医家”,
“抬手即是附子”仿佛成为“火神”的标志。
殊不知,这是对以郑钦安为代表的“火神”先贤的曲解,
是浮于表面、不究实质的错误认识,
火神鼻祖”郑钦安最为强调阴阳两纲,他主张临证应以阴阳为实据,明辨内外,判明阴阳,
认为“医学一途,不难于用药,而难于识症,亦不难于识症,而难于识阴阳”,
倡导学者务必在阴阳二气上求之。郑钦安并不只是囿于温热药物的使用,
其用药的思路遵循阴阳辨证的规律,这在郑氏《医理真传》一书中明朗可见。
郑钦安对姜桂附等品的运用是从阳虚证的根本病机出发的,有一定的适应症,
并非毫无原则的一味滥用。其在阳虚证的论治上,重视肾中真阳,
认为肾中真阳为生命根源,以潜藏为顺,不得随意飞越,
在论阳虚病机时,大多是真阳腾越、不能固守于下。
纵观仲景六经法度,明扶阳必暗益阴,显益阴必暗扶阳。
今人不识阴阳互化之妙,扶阳必以温热,滋阴每以寒凉,故错误百出,
数千年来,此两派之辨久矣,其实中医的根本在于阴阳、五行的平衡,
一方一法之显效、一腑一脏之偏盛,均为病态。损有余,补不足,方是中医之正道。
关于附子的毒性及症状
人们一提起附子中毒,谈的多是急性中毒,
其症状无非口舌、面部及全身麻木, 肢体颤抖瞳孔散大、面色苍白、心律紊乱等,
乃至突然死亡.
然而附子的慢性中毒,人们总是忽略,其缘由在于附子常用来治愈心衰、湿寒等症,
病人终其一生也就服用数次药剂,基本上毒性蓄积的程度不高,则很难出现慢性中毒,
世人皆以为久煎附子,就能除毒,其实不然,
其核心物质-乌头碱经过3小时高温煎煮至溶液0.02mg,依旧有毒性,尤其是慢性中毒,
长期损伤肝肾器官,偶尔服用2-3次尚且无事,但若长期服用,导致慢性蓄积中毒,
肾脏因某种因素阻塞造成功能受损或是受到毒物的伤害,引起肾衰竭的产生,难以医治,
余平生接触云南、四川多有人服用附子、草乌等慢性中毒者三十多例,
此二地人士常有此饮食习惯,其病往往数年后发作,
明代张志聪在《本草崇原》提出,附子不可久服,服之必发火,
而痈毒顿生;服之必内烂五脏,今年服之,明年毒发。”
古人之言本不相欺,为人医者,应当警觉。
附急性中毒
一,中毒原理:主要刺激神经系统,先兴奋,后抑制.首先是感觉神经末梢的兴奋
,横纹肌和心肌的兴奋.以及中枢神经的兴奋.继而,发生上述各部的抑制与麻痹作用.
多因呼吸和心肌麻痹而死亡.死亡多在中毒后1~4小时之内.
尸检所见为一般窒息,无特殊病理变化.
中毒症状:
1,自觉症状:口唇舌及肢体无力,胸闷,呼吸困难,咽喉,食管,胃均有烧灼感.恶心,呕吐等.
2,体征:烦躁不安,心慌心悸,流涎,脉搏减慢,神志呆滞,如同大醉.随后两眼无神.
皮肤苍白,瞳孔略大.对光反射迟钝,膝反射迟钝,呼吸迫促,四肢及颈部肌肉痉挛.肢体冷厥,
眼脸颤动,心律不齐,有期前收缩,半昏迷或完全昏迷状态.
3,心电图检查:主要改变为室上性及室性期前收缩.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等.
多数病例体温均下降,重症吞咽困难,呼吸缓慢,呼吸中枢抑制,有的突然出现抽搐,
为急性心源性脑缺血综合征表现.可突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