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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不过钱?谁来为其平反!

唐宋元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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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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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不过钱”之说,源于宋代元佑年间陈承著的《本草别说》一书,900年来,已成为临床上的戒律。其实,在宋代之前的诸多医书,皆言无毒,也未限量,就是在宋代之后,许多医家,也并不同意陈承之说。如清代陈修园引张志聪《本草崇源》曰:“宋·元佑陈承谓细辛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闭不通而死。近医多以此语忌用,而不知辛香之药岂能闭气?上品无毒之药何不可多用?方书之言,类此者不少。学者不详察而遵信之,伊黄之门,终身不能入矣!”
 
医海之水源于泉; 说:
医海之水源于泉 发表于 2015-7-17 12:16
估计美人。

呵呵,老师这一招可能行的通,广招天下美女,以色诱之,方能使误者正之!这是不是叫“从治”!
 
有了最近北京永安堂案例的判决结果,谁还敢大剂量用药呢,40g半夏换来赔偿373万
 
澄怀观道; 说:
澄怀观道 发表于 2015-7-17 17:27
有了最近北京永安堂案例的判决结果,谁还敢大剂量用药呢,40g半夏换来赔偿373万

可惜了一味好药!!!!3克放入汤药内,只能做引经药了!。。可惜!可惜啊!
 
本帖最后由 罗浮山人 于 2015-7-17 23:08 编辑

亲,这个药你用过吗?
何不试试2克自己吃下去如何?
 
本人自治,细辛用量达二十克(麻黄附子细辛汤),干生附子25克,未见不良反应,鲜半夏入汤剂三十五克也未见不良反应,短煎有毒,久煎无毒或微毒
 
细辛,生用和煎汤引起的反应有天壤之别。我试过生用,一粒胶囊的量胃都受不了。
 
细辛单味为末服,不可过钱匕,也非为一钱吧。《本草别说》:"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

煮汤除外。

《中药大辞典》:【用法用量】 内服:煎汤,0.3~1钱。明显有误。
 
细辛有毒是事实
 
研末冲服毒性大,入汤剂25克没问题,不过煎煮时不要把盖的太严。
 
我经常用6克以上,恩师张老师几十克都用过,不过要注意方法,煎药时开盖哦

至于平反嘛,我等也许没有这个能力。

不过碰到需要用的时候我会将处方用量减半,然后要患者2副药一起煎,省掉买药的麻烦。
 
中国是个奇葩的国度,有时候一些不合理的东西就算改革也不知道谁能做主。苦了我们。
 
大概国人多数喜欢随众,人云亦云,明哲保身
 
煎药十克细辛未见有害。
 
历史上把持朝政的往往是奸侫的小人。解放初期制定中医规章制度的多是三流技术,一流马屁者所为。所以出现了许多令人叹惜的条款!
 
澄怀观道; 说:
澄怀观道 发表于 2015-7-17 17:27
有了最近北京永安堂案例的判决结果,谁还敢大剂量用药呢,40g半夏换来赔偿373万

是啊。
 
现在是法制社会,不同以前,细辛不过钱之说是指生用研末服,如煎剂,可以适当调整用量如6一9克为宜。
 
汤剂多点,散剂少点,煎汤时不要盖得太严
 
细辛使用确实要小心,病人身体素质不一样,感受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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