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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必齐”与仓公“火齐”

孙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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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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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玉版论要篇第十五》“其色见浅者,汤液主治,十日已;其见深者,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色夭面脱,不治,百日尽已”。其中“必齐”具体为何,历代注家各持己见,无有定论。明·马莳认为“必齐”是药剂,“如《移精变气论》治以草茎草荄之枝者是也。” 明代吴昆认为“必齐”是“汤液醪醴齐治之” ;张志聪将“必齐主治”注为“色见深,其病亦深矣,故必齐毒药攻其中。” 清末经学大家孙诒让认为“必齐”是“火齐”之误,“窃谓此篇必齐对汤液、醪酒为文,《汤液醪醴论》必齐、毒药对镵石、针艾为文,必字皆当为火,篆文二字形近,因而致误。”又谓“火齐主治者,治以和煮之毒药也”。孙诒让的观点至今影响较大。但是“必齐”是“和煮毒药”的观点有一个说不通的地方,那就是醪酒之力,较毒药方剂轻,没有浅病用重治,深病反用轻治的道理。于是又有人说“醪酒主治”也是“醪醴齐之以药石”,但是原文却明白是“醪酒主治”。



先搞清此句中的“汤液”为何?《黄帝内经.汤液醪醴论》:“黄帝问曰:为五谷汤液及醪醴,奈何?岐伯对曰:必以稻米,炊之稻薪,稻米者完,稻薪者坚。”《素问. 移精变气论》:“中古之治, 病至而治之, 汤液十日, 以去八风五痹之病, 十日不已, 治以草亥草苏之枝, 本未为助, 标本已得, 邪气乃服”。《内经.示从容论》有“帝曰∶子别试通五脏之过,六腑之所不和,针石之败,毒药所宜,汤液滋味,具言其状,悉言以对,请问不知。雷公曰∶肝虚肾虚脾虚,皆令人体重烦冤,当投毒药刺灸砭石汤液,或已或不已,愿闻其解”。从这里可见毒药和汤液是并列的两种东西。可见《内经.汤液醪醴论》中的“汤液”不是后世我们认为的中药“汤剂”,而是用五谷煮成的未经过发酵的汤汁,而且岐伯认为以稻薪煮稻米的最好。《周礼》酒正辨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浆人》云“醴,清也”。就是比较清的甜酒,《说文》讲醴为:“酒一宿孰也”,说明醴的制作发酵时间短。 “医”者,谓“酿粥为醴则为医”。“医”“与醴少异也”。“浆”者,酢浆。许慎《说文》浆字注云∶浆,酢浆也。古代一种比较浓厚微酸的饮料。“酏”者,即今薄粥也。《内则》有黍酏。酏饮,“粥稀者之清也”。从这里也可以推断,《黄帝内经.汤液醪醴论》中的“汤液”大概就是 “酏”和“浆”,“汤”就是“酏”就是稀粥。“液”就是“浆”,稍发酵,比较浓厚微酸的饮料。《字林》:液,汁也;“液”,《说文》:“津也”;指较粘稠的液体。汤稀液浓。


《黄帝内经.玉版论要篇第十五》“其色见浅者,汤液主治,十日已;其见深者,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色夭面脱,不治,百日尽已”。其中“醪酒”应该就是指《黄帝内经.汤液醪醴论》中的“醪醴”之类,“醪”,《说文》里面讲为:“汁滓酒也”,意思就是带酒糟的酒,也叫做浊酒,应该同《周礼》辨五齐之名中的“泛”。“醴”,就是上面说的“清”——比较清的甜酒(应该已经用茅草过滤掉酒糟)。醪浊醴清。

那么在“汤液”和“醪醴”中间的“必齐”是什么?应该就是《周礼》酒正辨四饮之物中的“医”之类。郑玄也不是很清楚“医”的具体所指,注说“医,《内则》所谓或以酏为醴。凡醴浊,酿酏为之,则少清矣”,又说“医与醷(臆)亦相似,文字不同,记之者各异耳,此皆一物”。但郑玄在《礼记.内则》中注“醷为梅浆”(可能一般家庭不同王庭,只能用酸甜的梅浆来对应王庭所用的“医”之类)。可见东汉末年的郑玄(127年~200年)都已经不清楚“医”这种饮料的具体所指。汤液醪醴应该属于食医一系的东西,从《周礼》所论食医来看其职能是“调和(食物)而已”,“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再联系《黄帝内经.汤液醪醴论》中对制备五谷汤液及醪醴的讲究来看,所谓“必齐”应该不是一种具体固定的东西,而应该是食医根据食用者的具体情况以及天时等因素按一定的准则用不同的材料、味道、火候等临时配制的特殊饮料,应该主要是用来调理身体或治疗疾病的,它的口感烈度应该低于“醪酒”而强于“汤液”,口感大体上“滑甘”,可能偏向于醪酒类,可能带酸。《周礼注疏》中贾公彦就说“医”“与醴少异也”。“必齐”在《内经.玉版论要篇》中应该不是一个动词或修饰词,而应该是名词。指一类特殊的治疗饮料。“必”字的本义就是“区分的标准”。食医的职能是调和(食物),“医”这种饮料在“汤液”和“醪醴”中间,这也比较符合“必齐”一词的字面含义。《礼记.月令》中说酿酒“秫稻必齐” 。“秫”本指有粘性的高粱,后来引申为指有粘性的其他谷类作物。“秫稻必齐”指粘性的高粱和糯米必须齐备、比例适当。(“秫稻”一说指糯米。糯米必须齐备)。《备急千金要方》卷十伤寒方下(凡七类)伤寒杂治第十;“论曰:凡除热解毒无过苦酸之物,故多用苦参、青葙、艾、栀子、葶苈、苦酒、乌梅之属,是其要也,夫热盛非苦酸之物不解也。热在身中,既不时治,治之又不用苦酸之药,此如救火不以水也,必不可得脱免也”。其中提到的“苦酒、乌梅之属”的“苦酸之物”,可能就是“医”、“必齐”之类饮料的遗风。

《黄帝内经.汤液醪醴论》“岐伯曰:自古圣人之作汤液醪醴者,以为备耳,夫上古作汤液,故为而弗服也。中古之世,道德稍衰,邪气时至,服之万全。帝曰:今之世不必已,何也?岐伯曰: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镵石、针艾治其外也。”其中“必齐毒药攻其中”一句,后世多解读成“必须依赖有毒药物服用”或“必须合理调配有毒药物服用”,这当然也说得很通。但其实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读,就是将“必齐”看做一个名词,为“必齐”和“醪酒”之类的省语。“用‘必齐’饮料之类以及毒药来服用”,即中古之世用汤液治病即可,当今之世,要用“‘必齐’之类或‘ 草亥草苏之枝之类毒药’攻其中,镵石、针艾治其外”才行。“必齐、毒药”对“镵石、针艾”为文,也显得行文对称。不过综合黄帝、岐伯在《移精变气论》、《汤液醪醴论》所论治疗方法的时代演变来揣测,“必齐毒药攻其中”因为是在“今世”,句中“必齐”为修饰词,意思为“必须合理调配有毒药物内服”的解读似乎更可靠些。

孙诒让认为《黄帝内经.玉版论要篇》中的“必齐”为“火齐”之错简。我不认为是错简,反过来认为《扁鹊仓公列传》中的仓公“火齐”为“必齐”的错简。未必是司马迁写错,可能在在仓公获得医书之前传抄过程中,“必齐”可能就被抄成了“火齐”了,篆文或汉隶二字形近,存在抄错的可能,仓公只是照医书所论来说而已。仓公“火齐”一名从字面上看是比较奇怪的,“火”后世除了从“火候得当”来解释外,基本没有人敢认为是“扶阳”一类的后世温热“火剂”,因为仓公《诊籍》中用“火齐”的多有热证,且兼有不得大小便、溺赤之证。后世医家也多认为“火齐”是用寒性清热解毒、泻热通便之类药物。有人认为“火齐”为治疗火病之剂。但这和仓公“下气汤”(使气下)“柔汤”(使腰脊柔)等命名原则相异。我从仓公治疗齐中御府长信热病气用“液汤火齐”逐热,治疗齐淳于司马病迵风用“火齐米汁”,治疗阳虚侯病痹用“火齐粥”且饮,六日气下;即令更(改)服丸药的情况来看,仓公“火齐”汤很可能就是《黄帝内经.玉版论要篇》中的“必齐”汤,或者是“必齐”汤的演变。治疗齐中御府长信热病气用“液汤火齐”发汗逐热,类同桂枝汤发汗用粥,此例用“液汤火齐”发汗逐热后还用其他药治疗,程序与桂枝汤先喝药后喝粥发汗相反,这种程序的改变,可能意味着仓公时代治疗这种孔窍的疾病还主要是用食医的疗法,而到了仲景时代就已经改变为主要用疾医的疗法了。桂枝汤后喝粥,后世解释为以助药力,但也可能是上古医学“滑以养窍(孔)”理论的遗风。治疗阳虚侯病痹用“火齐粥”,也是六日气下后还要更(改)服丸药才行。治疗齐淳于司马病迵风用“必齐米汁”,今天多解释成用浓米汤养胃,早期可能也是“滑以养窍”的意思。仓公所用六例“火齐”多属于“其见深者”。仓公“火齐”(“必齐”)是否使用后世所谓的药物?我觉得有些应该不使用药物,因为之后还使用药物。从仓公所用六例“火齐” (“必齐”)来看,“火齐” (“必齐”)应该不是某一具体的药方,而是某一类东西。而且从这些病例看多与孔窍不利有关,似乎“汤液”“必齐”之类的方剂是建立在“滑以养窍”的理论之上的,见《周礼》卷五正文疾医一段,以及郑玄注“凡诸滑物,通利往来,似窍”。五谷汤液及醪醴、“必齐”之类就是“滑物”。另外还可以参考公元前168年之前的《五十二病方》(和仓公同时代,张仲景的400年前)中的治疗癃病方,其中多处用葵种以及葵,我认为是“冬葵”,古代主要的蔬菜,又名滑菜。种子能利水,滑肠。《本草纲目》说:“葵菜滑窍,能利二便”。龙须也含三萜皂苷。另外还有多方都是加入胶煮(汤必滑),也有和仓公 “必齐”相同或类似的“以醯、酉(酒)三乃()煮黍稷而饮其汁”(糯者古称黍粳者古称稷),“以水一斗煮胶一参、米一升,孰(熟)而啜之”,“以醇酒入□,煮胶”,景天科八宝属植物(生)也是多滑汁液的东西。“煮石苇若酒而饮之”也是如酒的滑汤(因石苇全草含糖、有机酸,还含皂甙(saponins)又称皂素,它的水溶液振摇后可生产持久的肥皂样的泡沫,因而得名)。“澡石大若李核已食饮之”,其中澡石或是“澡豆”所误,或是一种起黏滑泡沫的东西。仓公 “必齐”汤和《五十二病方》中的多数治疗癃病方完全可以看做是上古医学“滑以养窍”理论的经典运用。


如果按今天比较主流的观点,认为《黄帝内经》成书于公元前99年至前26年间,假如将黄帝、岐伯在《移精变气论》、《汤液醪醴论》所论的“今世”看作是著作者所处的西汉后期,那么仓公所处的时代(约前205—?前150年)可能就是文中所论的“中古之世”的后期,“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汤液(食医)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十日不已,治以草苏草之枝(疾医),本末为助,标本已得,邪气乃服”。仓公所处西汉初年(约前205—?前150年),疾医疗法与食医疗法可能正在逐渐融合。先食疗后用毒药的方法在孙思邈时代还有遗风,《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六食治方(凡五类)序论第一:“安身之本,必资于食。救疾之速,必凭于药。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也。不明药忌者,不能以除病也。是故食能排邪而安脏腑,悦神爽志以资血气。若能用食平释情遣疾者,可谓良工。长年饵老之奇法,极养生之术也。夫为医者,当须先洞晓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疗不愈,然后命药”。相关内容还可以参看《食治方》中的《谷米第四》。值得注意的是,此食治方序论首先引用的就是张仲景一系的言论,包括仲景、高平王熙(王叔和)语录以及《河东卫汛记》转录的扁鹊语录,大概是孙思邈受《甲乙经. 皇甫谧序》的影响,认为张仲景一系是由食医一系而来。而且孙思邈似乎还认为张仲景跟扁鹊仓公是一系的。

《扁鹊仓公列传》中有“扁鹊曰:疾之居腠理也,汤熨之所及也;在血脉,针石之所及也;其在肠胃,酒醪之所及也;其在骨髓,虽司命无柰之何”。在《韩非子·喻老篇》中有“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此说留有“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的遗风。后者的“火齐”也可能是“必齐”之误。“必齐”正是近似“酒醪”一类的东西。可能在仓公之前的扁鹊时代,“必齐”就已经被误抄成“火齐”了。

总之,不论《黄帝内经.玉版论要篇》中的“必齐”为“火齐”之错简,还是《扁鹊仓公列传》中的仓公“火齐”为“必齐”的错简,我都认为这种东西应该是《周礼》酒正辨四饮之物中的“医”之类饮料或其演变。是医者根据食用者的具体情况以及天时等因素按一定的准则用不同的五谷材料、不同味道的调料、不同的火候等临时配制的特殊饮料,应该主要是用来调理身体或治疗疾病的,它的口感烈度应该低于“醪酒”而强于“汤液”,口感大体上可能偏向于醪酒类,可能带酸,而且应该是比较滑口的东西。


有几个引申的推想。

其一,上古医学“滑以养窍”理论早已失传,古籍中除《周礼》卷五正文论医一段有“凡药,以酸养骨,以辛养筋,以咸养脉,以苦养气,以甘养肉,以滑养窍”以及后世对《周礼》的相关注疏外,后世的《黄帝内经灵素》、《难经》、《本草经集注》、《华佗中藏经》等医学典籍都不再提到“养窍”、“利窍”、“通窍”之类的理论。上古医学诊病也是很关注体窍之变的,《周礼》卷五论医有“以五气、五声、五声,眡其死生。两之以九窃之变,参之以九藏之动”。翻翻《伤寒论》,发现《伤寒论》的方药应该还是带有很多上古医学“滑以养窍”理论的痕迹的。凡涉及身体孔窍问题或有身体中“通道”不畅的病症,相关方药中多有“滑物”,如五谷、豆之类(或以五谷汤液送服)、阿胶、滑石、皂荚、麻子仁(富油性)、猪肤、猪膏、白头翁(含皂甙)、蜜、猪苓(猪苓是古代富贵人家的洗发香波,穷人用皂角,即皂荚)等,疑似的还有大黄(根茎髓部有大型黏液腔,鲜大黄汁液是胶质液体)、半夏(粘滑)、巴豆(高油性)、葶苈子(粘滑)、柴胡、薯蓣、知母、桔梗、栝楼实、百合(含淀粉、鲜品富含黏液质)(柴胡—百合6种全部含各种皂甙)、通草(黏滑,叶含皂甙)、茯苓(土茯苓含皂甙)石膏、石脂之类。“滑以养窍”理论的消失,可能跟后世医药分离,草本药物都变为干品,医家不再感受到药物的“滑”性有关。后世淘汰或遗失了上古的医学理论,但在上古“滑以养窍”理论指导下用药的有关验方却保存了下来。只不过后人用新的理论重新解释这些方药的原理而已。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被淘汰的不但有医学理论,应该还淘汰了许多“意”想出来的非验方药,最终留下了验方。中医的理论也是“与时俱进”的,其主体在两汉期间基本定型之后,后世还有不同的理解和发挥,今天同样有人力图用现代科学理论来重新解读经典,对此当然有人叫好,也有人拍板砖。但历史的发展自有它的逻辑,如果出现能够完全古今贯通并能自圆其说的现代新理论,几百年后成为中医的新经典,也未必不可能。

其二,张仲景一系的水煮剂与食医一系可能存有相当的联系。《伤寒论》有可能是东汉之前的疾医疗法(药多为吞服散丸)和食医疗法(服药为饮)融合的最后结果,这种融合过程可能经历了数百上千年的时间,历经多代医者才完成。但古典汤液的形态还是和纯粹的水煮剂有所区别。在仓公时代和张仲景时代之间的400年间,还缺乏足够可靠的考古证据,当然也不排除当时南方荆楚之地可能存在一支有“水”煮“毒药”汤剂传统的疾医流派(水煮剂的来源还存在其他可能,如能收集到足够论据则另论)。公元前168年之前的《五十二病方》(和仓公同时代)中有内服煮汤剂约30方(水汤剂19;酒汤剂10;水尿汤剂1),约占总方的10.2%,《病方》方中30方内服煮汤剂方中,以食物为主要药物的也不过14方,如果刨除重复方(病异方基本同,用葵方),内服煮汤剂中以食物为主要药物的药方也仅达到40%的比例,所以《五十二病方》也并不能确证煮汤内服法来源于所谓的食物烹调系统,《五十二病方》虽然整体基本属于偏外科疡医的著作,也含疾医的内容,但是其中似乎也流露出了仓公时代食医疗法正在逐渐与其他疡医、疾医疗法融合的迹象。

其三,“医者意也”的出典。一般认为“医者意也”最早出自于〈后汉书. 郭玉传〉:“医之为言意也”。郭玉(公元1~2世纪),在汉和帝时(公元89~105年)为太医丞。但是《礼记.内则》(著于战国至秦汉期间)中有饮料“醷”(臆),《周礼》(战国后期)中有饮料“医”,后世学者多认为两种饮料应是同一种东西。医家郭玉说“医之为言意也”或许可能也是由此启发而来。上古医学“滑以养窍”理论应该也是医者一种“意”的结果。这种以“意”用药的思维方式也带有远古巫医疗病思维的痕迹。

一己之见,未必正确,发出此文,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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