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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sgzh
一、“㕮咀”的本义不是“将药物咬碎”, “咀”与“父且”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药物碎化处理方法。
古方书中,药方后常有“右(上)N味,㕮咀”, “㕮咀如麻豆”的交代。但“㕮咀”原本是什么意思,大概自古以来都没有真正弄明白过。
过去古代医家一般认为“㕮咀”的本义为“将药物咬碎”。之所以如此认为,大概是由于“咀”字的本义有品味、细嚼的意思,“咀,嚼也。”——《通俗文》(东汉末服虔撰,是我国第一部俗语词辞书)。又由于古代“父”“甫”通用,所以又有人认为“㕮咀”可能就是《说文》中的“哺咀”,哺字也有口中嚼食的意思。但是其实认为“㕮咀”的本义是“将药物咬碎”的观点或许是后世望文生义的误会。近代随着秦汉医学简牍的出土,“㕮咀”的含义随之显露。何茂活先生《<武威汉代医简>“父且”考辩》一文指出,“父且”一词在《武威汉代医简》中出现8次,“㕮咀”是“父且”的后起别字,也是通假字,“父、且”分别为“斧、俎”的初文(甲骨文中“父”为手持斧形,“且”是“俎”的古文),“父且”的本义是指用刀斧及砧板将药物砸、切细碎,以便煎制。其论证是可以令人信服的。何先生主要是从古文字的角度论证论点的,但出土简牍其实还有更直接的证据证明这个观点,在马王堆出土的《杂疗方》中有“内加及约:取空垒二斗,父且,段之,□□成汁,若美醯二斗渍之。……”帛书整理小组认为“父且”一词“其本义为用口嚼碎,后世改为捣碎,又改为细切。”这属于先入为主、本末倒置的解释。仔细分析这段话,“段之”的“段”本义是“锤击”,“段,椎物也…”——《说文》。古时在石上用棒打经调味腌治过的干肉就称为“段修”。确定“段之”的“段”有后世所说的“捣”或“锤击”的意思后,那么“父且”就不可能是“咬碎”或“捣”的意思,否则后面就不需要再“段之”。
从马王堆《五十二病方》、《养生方》、《杂疗方》(公元前165年入土,墓主前168年死亡,当时的礼制是“君”死子为父服丧三年才葬)中可以看出,凡是用酒、醋或其他汁液“渍之”(浸泡)的药物,一般有两种处理:一种是直接捣碎或粉碎,如:
诸伤:冶(研碎)齐实(荠菜子),□淳酒渍(浸泡)而饼之……
蚖:齑(捣碎的)兰(兰草),以酒沃(浇 浸泡),饮其汁,以宰(滓)封其痏(伤口),数更之(常换药),以熏□(外熏?)
癫疾∶一方:(癫)疾者,取犬尾(狗尾草)及禾(小米)在圈垣(牲畜的圈墙)上者,段(煅或锻?)冶(研碎),湮(本义:埋没)汲(本义:从井里打水)以饮之。
牝痔……为药浆方∶取?(草头下“屈” 茜草)茎干冶二升,取(署)(蓏)(山药)汁二斗以渍之,以为浆,饮之,病已而已。
一方:牝痔之有数窍……穿地深尺半,袤(长)尺,广(宽)三寸,燔□炭其中,段骆阮(捣碎或分段的苦参)少半斗(二分之一斗),布炭上,以布周盖(盖住口周围),坐以熏下窍。……
痈∶一方:痈首(头痈),取茈(注:柴胡?紫草?)半斗,细?(左尊右利刀旁细段),而以善酨(好醋)六斗□□□□□□如此□□医以此教惠……
干骚(瘙)一方:取茹卢(芦)本(茜草根),齑之(捣碎),以酒渍之,后日一夜(浸泡一昼夜),而以涂之,已。
马王堆《养生方》益寿:……段乌?(喙)一升,以淳酒渍之,□去其宰(滓),……
另一种就是先做切割类处理,再捣碎或粉碎,如:
毒乌(喙)者:取杞本(枸杞根—地骨皮)长尺,大如指,削(刮削成碎片),(舂)木臼中,煮以酒……
干骚(瘙)一方:取阑(兰)根、白付(?),小?(刌,切割之意义)一升,舂之,以?(醋)、沐(米汤)相半洎之(用醋和米汤各半浸泡)……
《杂疗方》中有“内加及约:取空垒二斗,父且,段之,□□成汁,若美醯二斗渍之。……”
从以上可以推测,“父且”对应“削”、“刌”(都是切割之义);“段”对应“舂”(捣碎之义);“父且,段之”,应该就是用刀斧及砧板将药物砍剁成小块状或粒状,再锤碎。之所以用斧头,大概是因为药材中有许多根茎、树皮、石、骨之类硬韧之物,且常为干品,古时用一般的日用刀具碎化远不如用重刃的斧头方便利索。毕竟斧的本义就是伐木工具。
《武威汉代医简》中有一句:“治千金膏药方:蜀椒四升,弓穷一升,白芷一升,附子卅果,凡四物,皆冶,父且,置铜器中……”,“皆冶,父且”大概“父且,皆冶”的倒置,或者此时代“父且”的含义已经发生变异。
以口嚼药的处理方法马王堆《五十二病方》中也是存在的,如:
□阑(烂)者一方:阑(烂)者,爵(嚼)蘖米(发芽之谷类),足(捉)取汁而煎,令类胶,即冶厚拊(厚朴),和敷。
胻燎一方:夏日取堇叶(堇菜地上部分,紫花地丁),冬日取其本,皆以甘〈口〉沮(咀)而封之(口嚼烂)。干(药干),辄封其上(药干换新药)。此皆已验。(注:帛书整理小组以 “甘”为“口”,陈伟武先生认为“甘”当读为“含”。)身疕咀韰(薤),以封之。
从上面可以看出,以口嚼药的处理方法都是用于外敷药物,没有一例是用于内服的,今天山野乡间尚有此种遗风,我小时侯野外受伤止血就常这么干。用口嚼烂药物此帛书称为“爵”或“咀”或“甘沮”(含咀),没有一处称为“父且”、或“㕮咀”的,马王堆帛书中的“咀”与“父且”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药物处理方法,这也可证明“父且”、或“㕮咀”并没有咬嚼的意思。从类人猿就懂得使用石块等工具破碎坚果来看,把“父且”说成是古人没有工具而用口咬来破碎药材,显然是大大低估了我们祖先的智慧。
“父且”是何时演变成“㕮咀”的,已经难以考究,公元前后的《武威汉代医简》还是“父且”。基本同时代的《居延汉简医方》中也有一处“父且”。今本《伤寒论》中的“㕮咀”或许东汉时就是“父且”。《灵枢》的内容是后世多次修校过的,《灵枢.寿天刚柔》中出现的“㕮咀”或许也是被改变过的。“父且”变成“㕮咀”大概是历史流传中“父且”与“咀”发生混乱误会所至。秦汉的药方之所以强调“父且”,是因为当时的药材未用前只是粗加工的,为整个、整块、整段或整条的,临用前才细加工破碎或粉碎,使之易于服用或煎煮,如同烹调前处理食材一样。
从《武威汉代医简》中“蜀椒一升,付子廿果,皆父〔且〕。”“蜀椒一升,干当归二两,皆父且之,以骆苏煎之……”来看,公元前后时代,“父且”一词已经演变成具有“砍剁”“捣碎”“砸碎”的意思了(蜀椒无所谓砍切,只能捣),东汉《伤寒论》中的“父且”(“㕮咀”)或许含义与此相似。
李建民先生的《中国古代的“咀”与“尝药”》一文,认为“咀”或作“父且”。 “㕮咀”的本义为医家以口含味(以意分量滋味)。嚼碎、锉碎、切细是后起之义,还以此引申出其他一些结论。李建民先生是研究过马王堆帛书的医学史家,其大概还是受先入为主的影响,对帛书中有关“父且”的相关材料缺乏仔细的推究,才会出现这种有失偏颇的理解和结论。
二、历代医家对“㕮咀”一词的认识变化过程
《医心方,卷第一》引葛洪(公元284~364或343)《葛氏方》:“㕮咀者,皆应细切。”“凡直云末者,皆是捣筛。”
陶弘景公元490年左右的《本草经集注·序录》应该是继承了葛洪的“细切说”:“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㕮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秤两则不复均,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差得无末,而粒片调和,于药力同出,无生熟也。”陶弘景认为“㕮咀”的本义是“捣之如大豆者”,而“今皆细切之”。在《华阳隐居<补阙肘后百一方>序》中陶氏再提“㕮咀”应细切:“凡云末之,是捣筛如法。㕮咀者,皆细切之。”
唐659年苏敬等人的《新修本草》认为“㕮咀,正谓商量斟酌之,余解皆理外生精尔。”(见《证类本草. 梁·陶隐居序》的唐注)。
北宋掌禹锡等人的《嘉祐本草》(1059年)认为,“臣禹锡等看详,㕮咀,即上文细切之义,非商量斟酌也。”
林亿等人1064年校定的《金匮玉函经.方药炮制》:“凡㕮咀药,欲如大豆,粗则药力不尽”。此说近于陶弘景的“㕮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方药炮制》的内容不知是宋臣所为,还是南朝医家所为。
在日本出版的《影宋本新校备急千金要方例》(宋本〈千金要方〉为宋臣1066年校订)中有“凡古方治疾,全用汤法,百十之中未有一用散者,今世医工,汤散未辨,宜其多说异端,承疑传谬,按汤法㕮咀,(为各切如麻豆),散法治筛,(为治择捣筛),卒病贼邪,须汤以荡涤,长病痼疾,须散以渐渍,此古人用汤液煮散之意也……”,但不清楚括号内的内容是后人补注的,还是林亿等人写的。但说“切如麻豆”似乎是后人所加注。
北宋寇宗奭《本草衍义.序》(1116年)又说∶“㕮咀两字,《唐本》注谓为商量斟酌,非也。《嘉》复符陶隐居说为细切,亦非也。儒家以谓有含味之意,如人以口齿咀啮,虽破而不尘,但使含味耳。张仲景方多言㕮咀,其义如此。”所谓“儒家以谓有含味之意”应是指《说文》:“咀,含味也。”寇宗奭此说大概就是后世认为“㕮咀”的本义为“将药物咬碎”的缘起。
北宋末年的《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汤散》中说:“古方汤法㕮咀,谓锉如麻豆,散法冶罗,谓冶择捣罗,盖卒病贼邪,须汤以荡涤,久病痼疾,须散以渐渍,近世一切为散,遂忘汤法,今以锉切㕮咀,或粗捣筛之类为汤,捣罗极细者为散,又如丹、丸、膏、煎之名,不知异用之实,盖丹者,烹炼而成,有一阳在中之义;丸者,取其以物收摄而已;膏者,谓摩敷之药;煎者,取其和熟为服食之剂。今以火炼及色赤者为丹,非炼者为丸,以服食者为煎,涂敷者为膏,审此数者,他可推类而知也。”“㕮咀,谓锉如麻豆”一说似乎始于此书。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对当时医家的影响应该也很大,书中《论炮炙三品药石类例》部分,大量的药物使用前要求“锉碎”。
1127年“靖康之变”,金军攻破北宋都成开封,掠走徽、钦二帝,北宋灭亡。《圣济总录》、《本草衍义》等医书的镂板有些未及刊印即被金兵掠运北方,在北方印刷发行,对当时北方医家的影响很大。
北方成无己1144年的《注解伤寒论》说:“谓如㕮咀者,即今锉如麻豆大是也”。这是一本对后世医家有重大影响的医书。
易水张元素(1131?~1234?年)1186年的《医学启源》:“古之用药治病,择净口嚼,水煮服之,谓之㕮咀。后人则用刀桶内〔细〕锉,以竹筛齐之。”这里的“㕮咀”就结合了《本草衍义》“口齿咀啮”和《圣济总录》“锉如麻豆”的说法。张元素这本教授弟子的教材对后世医家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另外,《珍珠囊》一书作者不详,作者有题张元素,也有题他弟子李东垣的,大约是易水一派的著作,《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卷二\用药须知》:“仲景云:锉如麻豆大,与㕮咀同意。夫㕮咀者,古之制也。古无铁刃,以口咬细,令如麻豆,为粗药煎之。使药水清饮于腹中,则易升易散也,此所谓咀也。今人以刀器锉如麻豆大,此咀之易成也。若一概为细末,不厘清浊矣。经云∶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果何谓也。又曰∶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是也。咀之法,取汁清易循行经络故也。若治至高之病加酒煎,去湿加生姜煎,补元气以大枣煎,发散风寒以葱白煎,去膈上病以蜜煎。”
易水一派的说法应该就是受到当时北方流行的《圣济总录》、《本草衍义》等医书对“㕮咀”解释的影响,李东垣、王好古等人对“㕮咀”一词,多宗其师张易水所论。
三、关于锉(锉)药
从有关材料看,今本古医书中的“锉”字,原本大概是利刀旁的“锉”字居多,现在多用“锉”字大概是因为“锉”字罕见,打字排版不易有关。元邓珍本《新编金匮方论》(即《金匮要略》最善本)中都是“锉”字;敦煌古医籍中的药方,也多是“锉”字。“锉”是“锉”的通假字,在字典中,锉和锉本身都有“铡切;斩剁”的意思。锉又通假“磋”。磋字的本义:①失足跌倒。见《广韵》。②把骨、角制成器物。“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尔雅》;即所谓“切磋琢磨,乃成宝器”——《论衡·量知》;“如切如磋。”——《诗·卫风·淇奥》;古代切、磋两字常连用。“切”字的本义也是把骨角玉石加工制成器物,所以锉(磋、锉)本身即有古“切”字的含义,并不是我们今天一见锉字就想到“打磨”的意思。
药物煎煮前先“锉”(锉)的处理方法最早出于何时?翻查马王堆出土帛书《五十二病方》、《养生方》、《杂疗方》,未见有“锉”(或“锉”)法。《周家台秦简医方》、《敦煌汉简医方》、《武威汉代医简》中也都未见“锉”法。
《灵枢》的最后一篇《痈疽第八十一》:“发于胁,名曰败疵,败疵者,女子之病也。灸之,其病大痈脓。治之,其中乃有生肉,大如赤小豆。锉(艹陵)、翘草根各一升,以水一斗六升煮之,竭为取三升,则强饮,厚衣,坐于釜上,冷汗出至足,已。” 出现一个“锉”字,但《灵枢》一书被后人多次校订过,此篇或此词是否汉代就存在则无法肯定。
传世本《伤寒论》中无“锉”或“锉”法;《金匮玉函经》的本文中无锉或“锉”,但在《附遗》中出现一次“锉”(治五噎吐逆……用芦根五两,锉……);元邓珍本《新编金匮方论》(即《金匮要略》)中无“锉”,但出现十处“锉”,而且此书桂枝汤方后一处用“㕮咀”(第十篇),一处用“锉”(第十七篇),说明在元代,“锉”应是古语“㕮咀”的通用词。《金匮玉函经·附遗》和《新编金匮方论》中的“锉”似乎也不是东汉时代就有的,而是后世用词的“污染”所致,因为通篇《伤寒论》方后不见此字。梁永宣《葛洪<肘后备急方>与张仲景<金匮要略>对比研究》一文就考证认为,今本《金匮要略》中有些内容应该是出自葛洪的东西。
今本《小品方》(约撰于公元454-473年)中有几个“锉”(锉),但1985年从日本尊经阁文库《图书分类目录》医学部中发现《小品方》残卷中,未发现有“锉”(锉)字。此残卷《小品方》据考当在七世纪前半叶就传入日本。
今本陶弘景《本草经集注》(成书于公元490年左右)中,有“凡汤酒中用大黄,不须细锉”、“麻黄皆折去节,令理通,寸锉之;有小草、瞿麦五分锉之;细辛、白前三分锉之”(此句《医心方》为“麻黄皆折去节,令理通,寸斩之,小草、瞿麦五分斩之,细辛、白前三分斩之。丸散膏中,则细锉也”;敦煌文书中的龙.530此处内容与《医心方》相同);“白胶……又一法即细锉(鹿)角,与一片干牛皮,角即消烂矣,不尔相厌,百年无一熟也”;“鳖甲……夏月锉鳖……”;“虾蟆……取肥者,锉,煎膏,以涂玉,亦软滑易截。古玉器有奇特,非雕琢人功者,多是昆吾刀及虾蟆肪所刻也”;“鹿肉温,主补中,强五脏,益气力,生者治口僻,锉薄之。”《序录》中的用词应该本属陶氏,可知陶氏所说“锉”有斩、切之义。而陶氏所说的“㕮咀”却是细切。
由上可知,“锉”(“锉”)法处理方剂中的药材,在南北朝之前的医书是否真有这种说法并不能确定,但大约在陶弘景时代的医书中应该是已经出现这种说法的。
南北朝时代出现“锉”药材的说法还见于其他史料。《陈书·列传第三十·始兴王叔陵》记载:“……及高宗不豫,太子诸王并入侍疾。高宗崩于宣福殿,翌日旦,后主哀顿俯伏,叔陵以锉药刀斫后主中项。太后驰来救焉,叔陵又斫太后数下。后主乳媪吴氏,时在太后侧,自后掣其肘,后主因得起。叔陵仍持后主衣,后主自奋得免。长沙王叔坚手搤叔陵,夺去其刀,仍牵就柱,以其褶袖缚之。时吴媪已扶后主避贼,叔坚求后主所在,将受命焉。叔陵因奋袖得脱,突走出云龙门,驰车还东府,呼其甲士,散金银以赏赐,外召诸王将帅,莫有应者,唯新安王伯固闻而赴之。”故事发生在公元582年,史料中的“后主”即是陈后主陈叔宝,是南朝陈朝的最后一个皇帝。陈朝后被隋朝所灭。太子陈叔宝的弟弟陈叔陵想篡位而刺杀叔宝,“以锉药刀斫后主中项”, “斫”的本义就是斧刃,此处为“砍劈”之义。这把锉药刀原本是皇宫中负责治疗高宗疾病的典药吏所用,说明当时的药物还是多为临用切制。当时所谓的锉药大概是以铜刀于槐砧上锉,参见《雷公炮炙论》:“甘草……凡修事,每斤皆长三寸锉”、“ 牡丹凡使,采得后,日干,用铜刀劈破,去骨了,细锉如大豆许,用清酒拌蒸……”、“乌蛇:……凡采得,去之头兼皮麟、带子了,二寸许锉之,以苦酒浸之,……”。
用关键词对网络电子版的唐宋主要医书搜索统计来看,唐朝前期652年的《千金要方》中的方剂之后多为“㕮咀”或“末”,“切”较少;但是在未经宋改的20卷本《孙真人千金方》中,基本上没有“㕮咀”一词,其汤剂后面基本是不交代煎煮前碎化方法的。可见方剂后面出现的“㕮咀”一词应该是宋臣校订医书时所加。突出了其“古方”的意味。
682年的《千金翼方》的“切”开始增多;唐中期752年《外台》方剂后明显以“切”为主,“末”次之,“㕮咀”大幅减少。分析变化的原因,大概是期间659年以《本草经集注》为蓝本的国家药典《新修本草》的出版发行,将古方中出现的“㕮咀”解释成“今皆细切之”,导致唐代的医家方后多写“切”了。或许王焘原书就多用“切”,因为王焘引用了大量“近现代”的医方,也或许是宋臣有意统一修改过的。
五代之后,北宋初年时代984年的《医心方》中,“末”上升为主流方法,次为“切”,对应的是当时流行煮散;992年的《太平圣惠方》中,“锉”和“末”成为主流,“㕮咀”已经基本不见。1078年的《局方》也是以“末”和“锉”为主流。北宋末年的《圣济总录》中,以“锉”和“末”为主流,此书中多出现“锉如麻豆”的说法,同时也出现“㕮咀如麻豆”的说法,说明在北宋末年,古语“㕮咀”的代用词、通用词为“锉”。由于《圣济总录》、《本草衍义》等医书的镂板被金兵掠运北方,在北方印刷发行,对当时北方医家的影响很大,所以北方金元医家的著作中也好说“锉如麻豆大”。成无己、张元素等人即认为古之“㕮咀”即“今锉如麻豆大是也”,当然此时的“锉”具体是“切”的意思,含义比“切”要广。
从上面也可以看出,自古以来方剂药物的碎化处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汤剂药物煎煮前的碎化处理,用切法(含“㕮咀”和“锉”);另一类就是散、丸剂药物的处理,用“末”法(捣、冶、研等),也正是《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汤散》中所说的“今以锉切㕮咀,或粗捣筛之类为汤,捣罗极细者为散”。
从有关史料推测,五代、宋、元汤剂的应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医家所说的“正宗”汤剂,煮的是小如麻豆(即大麻子,如绿豆或大豆大小)的碎颗粒或粗末,讲求汤剂的“清”,葛洪就说“得无末”;《范汪方》云:“皆当去末,末则浊难饮,不除令人烦”;陶弘景说“又使吹去细末” 张元素(或李东垣)也说:“若一概为细末,(汤)不厘清浊矣”。另一种是就是当时流行的“煮散”,大约成书于1086年-1093年的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六药议》说:“近世用汤者全少,应汤者皆用煮散。”《新校备急千金要方例》(宋臣1066年校订)中说:“今世医工,汤散未辨……一切为散,遂忘汤法,传用既久,不知其非,一旦用汤,妄生疑讶” 1127年之后,北宋末年的《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汤散》中说:“……近世一切为散,遂忘汤法”。可见当时“煮散”几乎是汤液的主流方法,但很多医书对当时用“煮散”代替汤液多持批评态度,认为非“正宗”汤法。目前不是很清楚当时的人到药店买药,药店交付的商品是细加工的熟药“散”还是粗加工的“饮片”(或其他形式),南宋周密《武林旧事》中提到的“熟药圆散,生药饮片”,很多学者据此认为南宋药铺是有“饮片”之类出售的,但李飞先生在《中药饮片发展史的研究》中认为“饮片”汤液的形式在南宋乃至金元时期未见应用,实际都是煮散为汤(即饮片还是要制成散后才下汤)。所以那些时代世俗中的汤液是否真的存在医书中推崇的煮麻豆大“颗粒”的煮汤形式还有待研究。不过我估计宋元时期药铺交付顾客的药物大概不会全是“散”。明代已经成为汤剂药物主流的“饮片”、“ 咀片”应该不是凭空而来的无本之木,或许正是由宋元时代的“锉”法演变精细化而来。
综上所述,自古以来汤剂药物煎煮前的碎化处理用词尽管多变,但其实一脉相承,变化不大,就是用刀具碎化。大略即《金匮玉函经.方药炮制》所说:“凡㕮咀药,欲如大豆,粗则药力不尽”。这是药物临用才碎化时代的方书写作传统。
马王堆帛书时代为“父且”,用刀斧及砧板将药物砍剁成小块状或粒状。
《武威医简》、《居延汉简医方》时代为“父且”,演变成用刀具或其他器具碎化药物的泛义词。汉末的《伤寒论》原用词很可能也是“父且”。
葛洪(公元284~364或343)、陶弘景时代(公元490年左右),他认为古方所谓“㕮咀”,“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又使吹去细末”。又以为“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差得无末”。细切法成为此后汤剂药物碎化的主流方法。
唐初《千金要方》中汤剂方后基本不交代煎煮前碎化方法,从某些汤剂后面交代的药物碎化方法来看,省略的方法应该也是“切”。
659年,唐初《唐本草》这部国家药典发行后,重申了葛氏、陶氏的“㕮咀” “今皆细切之”的观点。
唐代中期的《外台秘要》中,汤剂方后药物的碎化用词大多已经改变成“切”。应该就是《唐本草》发行的影响。在陈增岳的《敦煌古医籍校证》中的唐人写本药方也能看到《唐本草》的影响,221页的P.3144中有“以净刀子细切杏仁如米颗大”、“药切如豆”的说法;401页S1467中有“并㕮咀,细细切”;436页的《疗服石方》中有用“㕮咀”,也用“细切”,还有“㕮咀细切”同用。这些似乎都是《唐本草》刚发行传播的影响所致。
五代、宋元时代,“煮散”成为汤剂主流,即汤剂药物捣碎为粉末后再取少量煮汤,但当时的主流医书基本都对煮散代替汤法持批评态度,或指其剂量太小;或认为不是汤法“正宗”,推崇将药物“锉”成麻豆大过筛后为汤的“古”法。此时代的“锉”(“锉”)法实际就是古“父且”(㕮咀)的通用同义词,具体含义还是细切碎。此时代的同本医书中会同时出现“锉如麻豆”和“㕮咀如麻豆”的写法;又如元邓珍本《新编金匮方论》(即《金匮要略》)中桂枝汤方后有用“锉”的,也有用“㕮咀”的。
明清以来的饮片(咀片)主要也是对药物“细薄切”。明代形成成熟的中药饮片切制技术后,汤剂药物一般不需要临用碎化了。方书中的汤方交不交代药物的碎化方式都没什么实际意义了。
附录:我注意到,《敦煌古医籍校证》中的唐人写本药方中汤剂药物的碎化方法以“切”法居多,“㕮咀”少见。以此估计,其中的抄本大多应出自《唐本草》(659年)发行之后。唐与西域经敦煌的交通打开,大约是在629年唐太宗灭东突厥之后,657年唐高宗派苏定方灭西突厥,唐经敦煌与西域的交通才通畅稳定。敦煌古医籍中的唐人抄本应该多出自《唐本草》(659年)发行之后,历史时间上是比较吻合的,汤剂药方后药物碎化的写法也符合唐初之后的特征。
一、“㕮咀”的本义不是“将药物咬碎”, “咀”与“父且”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药物碎化处理方法。
古方书中,药方后常有“右(上)N味,㕮咀”, “㕮咀如麻豆”的交代。但“㕮咀”原本是什么意思,大概自古以来都没有真正弄明白过。
过去古代医家一般认为“㕮咀”的本义为“将药物咬碎”。之所以如此认为,大概是由于“咀”字的本义有品味、细嚼的意思,“咀,嚼也。”——《通俗文》(东汉末服虔撰,是我国第一部俗语词辞书)。又由于古代“父”“甫”通用,所以又有人认为“㕮咀”可能就是《说文》中的“哺咀”,哺字也有口中嚼食的意思。但是其实认为“㕮咀”的本义是“将药物咬碎”的观点或许是后世望文生义的误会。近代随着秦汉医学简牍的出土,“㕮咀”的含义随之显露。何茂活先生《<武威汉代医简>“父且”考辩》一文指出,“父且”一词在《武威汉代医简》中出现8次,“㕮咀”是“父且”的后起别字,也是通假字,“父、且”分别为“斧、俎”的初文(甲骨文中“父”为手持斧形,“且”是“俎”的古文),“父且”的本义是指用刀斧及砧板将药物砸、切细碎,以便煎制。其论证是可以令人信服的。何先生主要是从古文字的角度论证论点的,但出土简牍其实还有更直接的证据证明这个观点,在马王堆出土的《杂疗方》中有“内加及约:取空垒二斗,父且,段之,□□成汁,若美醯二斗渍之。……”帛书整理小组认为“父且”一词“其本义为用口嚼碎,后世改为捣碎,又改为细切。”这属于先入为主、本末倒置的解释。仔细分析这段话,“段之”的“段”本义是“锤击”,“段,椎物也…”——《说文》。古时在石上用棒打经调味腌治过的干肉就称为“段修”。确定“段之”的“段”有后世所说的“捣”或“锤击”的意思后,那么“父且”就不可能是“咬碎”或“捣”的意思,否则后面就不需要再“段之”。
从马王堆《五十二病方》、《养生方》、《杂疗方》(公元前165年入土,墓主前168年死亡,当时的礼制是“君”死子为父服丧三年才葬)中可以看出,凡是用酒、醋或其他汁液“渍之”(浸泡)的药物,一般有两种处理:一种是直接捣碎或粉碎,如:
诸伤:冶(研碎)齐实(荠菜子),□淳酒渍(浸泡)而饼之……
蚖:齑(捣碎的)兰(兰草),以酒沃(浇 浸泡),饮其汁,以宰(滓)封其痏(伤口),数更之(常换药),以熏□(外熏?)
癫疾∶一方:(癫)疾者,取犬尾(狗尾草)及禾(小米)在圈垣(牲畜的圈墙)上者,段(煅或锻?)冶(研碎),湮(本义:埋没)汲(本义:从井里打水)以饮之。
牝痔……为药浆方∶取?(草头下“屈” 茜草)茎干冶二升,取(署)(蓏)(山药)汁二斗以渍之,以为浆,饮之,病已而已。
一方:牝痔之有数窍……穿地深尺半,袤(长)尺,广(宽)三寸,燔□炭其中,段骆阮(捣碎或分段的苦参)少半斗(二分之一斗),布炭上,以布周盖(盖住口周围),坐以熏下窍。……
痈∶一方:痈首(头痈),取茈(注:柴胡?紫草?)半斗,细?(左尊右利刀旁细段),而以善酨(好醋)六斗□□□□□□如此□□医以此教惠……
干骚(瘙)一方:取茹卢(芦)本(茜草根),齑之(捣碎),以酒渍之,后日一夜(浸泡一昼夜),而以涂之,已。
马王堆《养生方》益寿:……段乌?(喙)一升,以淳酒渍之,□去其宰(滓),……
另一种就是先做切割类处理,再捣碎或粉碎,如:
毒乌(喙)者:取杞本(枸杞根—地骨皮)长尺,大如指,削(刮削成碎片),(舂)木臼中,煮以酒……
干骚(瘙)一方:取阑(兰)根、白付(?),小?(刌,切割之意义)一升,舂之,以?(醋)、沐(米汤)相半洎之(用醋和米汤各半浸泡)……
《杂疗方》中有“内加及约:取空垒二斗,父且,段之,□□成汁,若美醯二斗渍之。……”
从以上可以推测,“父且”对应“削”、“刌”(都是切割之义);“段”对应“舂”(捣碎之义);“父且,段之”,应该就是用刀斧及砧板将药物砍剁成小块状或粒状,再锤碎。之所以用斧头,大概是因为药材中有许多根茎、树皮、石、骨之类硬韧之物,且常为干品,古时用一般的日用刀具碎化远不如用重刃的斧头方便利索。毕竟斧的本义就是伐木工具。
《武威汉代医简》中有一句:“治千金膏药方:蜀椒四升,弓穷一升,白芷一升,附子卅果,凡四物,皆冶,父且,置铜器中……”,“皆冶,父且”大概“父且,皆冶”的倒置,或者此时代“父且”的含义已经发生变异。
以口嚼药的处理方法马王堆《五十二病方》中也是存在的,如:
□阑(烂)者一方:阑(烂)者,爵(嚼)蘖米(发芽之谷类),足(捉)取汁而煎,令类胶,即冶厚拊(厚朴),和敷。
胻燎一方:夏日取堇叶(堇菜地上部分,紫花地丁),冬日取其本,皆以甘〈口〉沮(咀)而封之(口嚼烂)。干(药干),辄封其上(药干换新药)。此皆已验。(注:帛书整理小组以 “甘”为“口”,陈伟武先生认为“甘”当读为“含”。)身疕咀韰(薤),以封之。
从上面可以看出,以口嚼药的处理方法都是用于外敷药物,没有一例是用于内服的,今天山野乡间尚有此种遗风,我小时侯野外受伤止血就常这么干。用口嚼烂药物此帛书称为“爵”或“咀”或“甘沮”(含咀),没有一处称为“父且”、或“㕮咀”的,马王堆帛书中的“咀”与“父且”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药物处理方法,这也可证明“父且”、或“㕮咀”并没有咬嚼的意思。从类人猿就懂得使用石块等工具破碎坚果来看,把“父且”说成是古人没有工具而用口咬来破碎药材,显然是大大低估了我们祖先的智慧。
“父且”是何时演变成“㕮咀”的,已经难以考究,公元前后的《武威汉代医简》还是“父且”。基本同时代的《居延汉简医方》中也有一处“父且”。今本《伤寒论》中的“㕮咀”或许东汉时就是“父且”。《灵枢》的内容是后世多次修校过的,《灵枢.寿天刚柔》中出现的“㕮咀”或许也是被改变过的。“父且”变成“㕮咀”大概是历史流传中“父且”与“咀”发生混乱误会所至。秦汉的药方之所以强调“父且”,是因为当时的药材未用前只是粗加工的,为整个、整块、整段或整条的,临用前才细加工破碎或粉碎,使之易于服用或煎煮,如同烹调前处理食材一样。
从《武威汉代医简》中“蜀椒一升,付子廿果,皆父〔且〕。”“蜀椒一升,干当归二两,皆父且之,以骆苏煎之……”来看,公元前后时代,“父且”一词已经演变成具有“砍剁”“捣碎”“砸碎”的意思了(蜀椒无所谓砍切,只能捣),东汉《伤寒论》中的“父且”(“㕮咀”)或许含义与此相似。
李建民先生的《中国古代的“咀”与“尝药”》一文,认为“咀”或作“父且”。 “㕮咀”的本义为医家以口含味(以意分量滋味)。嚼碎、锉碎、切细是后起之义,还以此引申出其他一些结论。李建民先生是研究过马王堆帛书的医学史家,其大概还是受先入为主的影响,对帛书中有关“父且”的相关材料缺乏仔细的推究,才会出现这种有失偏颇的理解和结论。
二、历代医家对“㕮咀”一词的认识变化过程
《医心方,卷第一》引葛洪(公元284~364或343)《葛氏方》:“㕮咀者,皆应细切。”“凡直云末者,皆是捣筛。”
陶弘景公元490年左右的《本草经集注·序录》应该是继承了葛洪的“细切说”:“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㕮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秤两则不复均,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差得无末,而粒片调和,于药力同出,无生熟也。”陶弘景认为“㕮咀”的本义是“捣之如大豆者”,而“今皆细切之”。在《华阳隐居<补阙肘后百一方>序》中陶氏再提“㕮咀”应细切:“凡云末之,是捣筛如法。㕮咀者,皆细切之。”
唐659年苏敬等人的《新修本草》认为“㕮咀,正谓商量斟酌之,余解皆理外生精尔。”(见《证类本草. 梁·陶隐居序》的唐注)。
北宋掌禹锡等人的《嘉祐本草》(1059年)认为,“臣禹锡等看详,㕮咀,即上文细切之义,非商量斟酌也。”
林亿等人1064年校定的《金匮玉函经.方药炮制》:“凡㕮咀药,欲如大豆,粗则药力不尽”。此说近于陶弘景的“㕮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方药炮制》的内容不知是宋臣所为,还是南朝医家所为。
在日本出版的《影宋本新校备急千金要方例》(宋本〈千金要方〉为宋臣1066年校订)中有“凡古方治疾,全用汤法,百十之中未有一用散者,今世医工,汤散未辨,宜其多说异端,承疑传谬,按汤法㕮咀,(为各切如麻豆),散法治筛,(为治择捣筛),卒病贼邪,须汤以荡涤,长病痼疾,须散以渐渍,此古人用汤液煮散之意也……”,但不清楚括号内的内容是后人补注的,还是林亿等人写的。但说“切如麻豆”似乎是后人所加注。
北宋寇宗奭《本草衍义.序》(1116年)又说∶“㕮咀两字,《唐本》注谓为商量斟酌,非也。《嘉》复符陶隐居说为细切,亦非也。儒家以谓有含味之意,如人以口齿咀啮,虽破而不尘,但使含味耳。张仲景方多言㕮咀,其义如此。”所谓“儒家以谓有含味之意”应是指《说文》:“咀,含味也。”寇宗奭此说大概就是后世认为“㕮咀”的本义为“将药物咬碎”的缘起。
北宋末年的《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汤散》中说:“古方汤法㕮咀,谓锉如麻豆,散法冶罗,谓冶择捣罗,盖卒病贼邪,须汤以荡涤,久病痼疾,须散以渐渍,近世一切为散,遂忘汤法,今以锉切㕮咀,或粗捣筛之类为汤,捣罗极细者为散,又如丹、丸、膏、煎之名,不知异用之实,盖丹者,烹炼而成,有一阳在中之义;丸者,取其以物收摄而已;膏者,谓摩敷之药;煎者,取其和熟为服食之剂。今以火炼及色赤者为丹,非炼者为丸,以服食者为煎,涂敷者为膏,审此数者,他可推类而知也。”“㕮咀,谓锉如麻豆”一说似乎始于此书。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对当时医家的影响应该也很大,书中《论炮炙三品药石类例》部分,大量的药物使用前要求“锉碎”。
1127年“靖康之变”,金军攻破北宋都成开封,掠走徽、钦二帝,北宋灭亡。《圣济总录》、《本草衍义》等医书的镂板有些未及刊印即被金兵掠运北方,在北方印刷发行,对当时北方医家的影响很大。
北方成无己1144年的《注解伤寒论》说:“谓如㕮咀者,即今锉如麻豆大是也”。这是一本对后世医家有重大影响的医书。
易水张元素(1131?~1234?年)1186年的《医学启源》:“古之用药治病,择净口嚼,水煮服之,谓之㕮咀。后人则用刀桶内〔细〕锉,以竹筛齐之。”这里的“㕮咀”就结合了《本草衍义》“口齿咀啮”和《圣济总录》“锉如麻豆”的说法。张元素这本教授弟子的教材对后世医家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另外,《珍珠囊》一书作者不详,作者有题张元素,也有题他弟子李东垣的,大约是易水一派的著作,《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卷二\用药须知》:“仲景云:锉如麻豆大,与㕮咀同意。夫㕮咀者,古之制也。古无铁刃,以口咬细,令如麻豆,为粗药煎之。使药水清饮于腹中,则易升易散也,此所谓咀也。今人以刀器锉如麻豆大,此咀之易成也。若一概为细末,不厘清浊矣。经云∶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果何谓也。又曰∶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是也。咀之法,取汁清易循行经络故也。若治至高之病加酒煎,去湿加生姜煎,补元气以大枣煎,发散风寒以葱白煎,去膈上病以蜜煎。”
易水一派的说法应该就是受到当时北方流行的《圣济总录》、《本草衍义》等医书对“㕮咀”解释的影响,李东垣、王好古等人对“㕮咀”一词,多宗其师张易水所论。
三、关于锉(锉)药
从有关材料看,今本古医书中的“锉”字,原本大概是利刀旁的“锉”字居多,现在多用“锉”字大概是因为“锉”字罕见,打字排版不易有关。元邓珍本《新编金匮方论》(即《金匮要略》最善本)中都是“锉”字;敦煌古医籍中的药方,也多是“锉”字。“锉”是“锉”的通假字,在字典中,锉和锉本身都有“铡切;斩剁”的意思。锉又通假“磋”。磋字的本义:①失足跌倒。见《广韵》。②把骨、角制成器物。“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尔雅》;即所谓“切磋琢磨,乃成宝器”——《论衡·量知》;“如切如磋。”——《诗·卫风·淇奥》;古代切、磋两字常连用。“切”字的本义也是把骨角玉石加工制成器物,所以锉(磋、锉)本身即有古“切”字的含义,并不是我们今天一见锉字就想到“打磨”的意思。
药物煎煮前先“锉”(锉)的处理方法最早出于何时?翻查马王堆出土帛书《五十二病方》、《养生方》、《杂疗方》,未见有“锉”(或“锉”)法。《周家台秦简医方》、《敦煌汉简医方》、《武威汉代医简》中也都未见“锉”法。
《灵枢》的最后一篇《痈疽第八十一》:“发于胁,名曰败疵,败疵者,女子之病也。灸之,其病大痈脓。治之,其中乃有生肉,大如赤小豆。锉(艹陵)、翘草根各一升,以水一斗六升煮之,竭为取三升,则强饮,厚衣,坐于釜上,冷汗出至足,已。” 出现一个“锉”字,但《灵枢》一书被后人多次校订过,此篇或此词是否汉代就存在则无法肯定。
传世本《伤寒论》中无“锉”或“锉”法;《金匮玉函经》的本文中无锉或“锉”,但在《附遗》中出现一次“锉”(治五噎吐逆……用芦根五两,锉……);元邓珍本《新编金匮方论》(即《金匮要略》)中无“锉”,但出现十处“锉”,而且此书桂枝汤方后一处用“㕮咀”(第十篇),一处用“锉”(第十七篇),说明在元代,“锉”应是古语“㕮咀”的通用词。《金匮玉函经·附遗》和《新编金匮方论》中的“锉”似乎也不是东汉时代就有的,而是后世用词的“污染”所致,因为通篇《伤寒论》方后不见此字。梁永宣《葛洪<肘后备急方>与张仲景<金匮要略>对比研究》一文就考证认为,今本《金匮要略》中有些内容应该是出自葛洪的东西。
今本《小品方》(约撰于公元454-473年)中有几个“锉”(锉),但1985年从日本尊经阁文库《图书分类目录》医学部中发现《小品方》残卷中,未发现有“锉”(锉)字。此残卷《小品方》据考当在七世纪前半叶就传入日本。
今本陶弘景《本草经集注》(成书于公元490年左右)中,有“凡汤酒中用大黄,不须细锉”、“麻黄皆折去节,令理通,寸锉之;有小草、瞿麦五分锉之;细辛、白前三分锉之”(此句《医心方》为“麻黄皆折去节,令理通,寸斩之,小草、瞿麦五分斩之,细辛、白前三分斩之。丸散膏中,则细锉也”;敦煌文书中的龙.530此处内容与《医心方》相同);“白胶……又一法即细锉(鹿)角,与一片干牛皮,角即消烂矣,不尔相厌,百年无一熟也”;“鳖甲……夏月锉鳖……”;“虾蟆……取肥者,锉,煎膏,以涂玉,亦软滑易截。古玉器有奇特,非雕琢人功者,多是昆吾刀及虾蟆肪所刻也”;“鹿肉温,主补中,强五脏,益气力,生者治口僻,锉薄之。”《序录》中的用词应该本属陶氏,可知陶氏所说“锉”有斩、切之义。而陶氏所说的“㕮咀”却是细切。
由上可知,“锉”(“锉”)法处理方剂中的药材,在南北朝之前的医书是否真有这种说法并不能确定,但大约在陶弘景时代的医书中应该是已经出现这种说法的。
南北朝时代出现“锉”药材的说法还见于其他史料。《陈书·列传第三十·始兴王叔陵》记载:“……及高宗不豫,太子诸王并入侍疾。高宗崩于宣福殿,翌日旦,后主哀顿俯伏,叔陵以锉药刀斫后主中项。太后驰来救焉,叔陵又斫太后数下。后主乳媪吴氏,时在太后侧,自后掣其肘,后主因得起。叔陵仍持后主衣,后主自奋得免。长沙王叔坚手搤叔陵,夺去其刀,仍牵就柱,以其褶袖缚之。时吴媪已扶后主避贼,叔坚求后主所在,将受命焉。叔陵因奋袖得脱,突走出云龙门,驰车还东府,呼其甲士,散金银以赏赐,外召诸王将帅,莫有应者,唯新安王伯固闻而赴之。”故事发生在公元582年,史料中的“后主”即是陈后主陈叔宝,是南朝陈朝的最后一个皇帝。陈朝后被隋朝所灭。太子陈叔宝的弟弟陈叔陵想篡位而刺杀叔宝,“以锉药刀斫后主中项”, “斫”的本义就是斧刃,此处为“砍劈”之义。这把锉药刀原本是皇宫中负责治疗高宗疾病的典药吏所用,说明当时的药物还是多为临用切制。当时所谓的锉药大概是以铜刀于槐砧上锉,参见《雷公炮炙论》:“甘草……凡修事,每斤皆长三寸锉”、“ 牡丹凡使,采得后,日干,用铜刀劈破,去骨了,细锉如大豆许,用清酒拌蒸……”、“乌蛇:……凡采得,去之头兼皮麟、带子了,二寸许锉之,以苦酒浸之,……”。
用关键词对网络电子版的唐宋主要医书搜索统计来看,唐朝前期652年的《千金要方》中的方剂之后多为“㕮咀”或“末”,“切”较少;但是在未经宋改的20卷本《孙真人千金方》中,基本上没有“㕮咀”一词,其汤剂后面基本是不交代煎煮前碎化方法的。可见方剂后面出现的“㕮咀”一词应该是宋臣校订医书时所加。突出了其“古方”的意味。
682年的《千金翼方》的“切”开始增多;唐中期752年《外台》方剂后明显以“切”为主,“末”次之,“㕮咀”大幅减少。分析变化的原因,大概是期间659年以《本草经集注》为蓝本的国家药典《新修本草》的出版发行,将古方中出现的“㕮咀”解释成“今皆细切之”,导致唐代的医家方后多写“切”了。或许王焘原书就多用“切”,因为王焘引用了大量“近现代”的医方,也或许是宋臣有意统一修改过的。
五代之后,北宋初年时代984年的《医心方》中,“末”上升为主流方法,次为“切”,对应的是当时流行煮散;992年的《太平圣惠方》中,“锉”和“末”成为主流,“㕮咀”已经基本不见。1078年的《局方》也是以“末”和“锉”为主流。北宋末年的《圣济总录》中,以“锉”和“末”为主流,此书中多出现“锉如麻豆”的说法,同时也出现“㕮咀如麻豆”的说法,说明在北宋末年,古语“㕮咀”的代用词、通用词为“锉”。由于《圣济总录》、《本草衍义》等医书的镂板被金兵掠运北方,在北方印刷发行,对当时北方医家的影响很大,所以北方金元医家的著作中也好说“锉如麻豆大”。成无己、张元素等人即认为古之“㕮咀”即“今锉如麻豆大是也”,当然此时的“锉”具体是“切”的意思,含义比“切”要广。
从上面也可以看出,自古以来方剂药物的碎化处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汤剂药物煎煮前的碎化处理,用切法(含“㕮咀”和“锉”);另一类就是散、丸剂药物的处理,用“末”法(捣、冶、研等),也正是《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汤散》中所说的“今以锉切㕮咀,或粗捣筛之类为汤,捣罗极细者为散”。
从有关史料推测,五代、宋、元汤剂的应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医家所说的“正宗”汤剂,煮的是小如麻豆(即大麻子,如绿豆或大豆大小)的碎颗粒或粗末,讲求汤剂的“清”,葛洪就说“得无末”;《范汪方》云:“皆当去末,末则浊难饮,不除令人烦”;陶弘景说“又使吹去细末” 张元素(或李东垣)也说:“若一概为细末,(汤)不厘清浊矣”。另一种是就是当时流行的“煮散”,大约成书于1086年-1093年的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六药议》说:“近世用汤者全少,应汤者皆用煮散。”《新校备急千金要方例》(宋臣1066年校订)中说:“今世医工,汤散未辨……一切为散,遂忘汤法,传用既久,不知其非,一旦用汤,妄生疑讶” 1127年之后,北宋末年的《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汤散》中说:“……近世一切为散,遂忘汤法”。可见当时“煮散”几乎是汤液的主流方法,但很多医书对当时用“煮散”代替汤液多持批评态度,认为非“正宗”汤法。目前不是很清楚当时的人到药店买药,药店交付的商品是细加工的熟药“散”还是粗加工的“饮片”(或其他形式),南宋周密《武林旧事》中提到的“熟药圆散,生药饮片”,很多学者据此认为南宋药铺是有“饮片”之类出售的,但李飞先生在《中药饮片发展史的研究》中认为“饮片”汤液的形式在南宋乃至金元时期未见应用,实际都是煮散为汤(即饮片还是要制成散后才下汤)。所以那些时代世俗中的汤液是否真的存在医书中推崇的煮麻豆大“颗粒”的煮汤形式还有待研究。不过我估计宋元时期药铺交付顾客的药物大概不会全是“散”。明代已经成为汤剂药物主流的“饮片”、“ 咀片”应该不是凭空而来的无本之木,或许正是由宋元时代的“锉”法演变精细化而来。
综上所述,自古以来汤剂药物煎煮前的碎化处理用词尽管多变,但其实一脉相承,变化不大,就是用刀具碎化。大略即《金匮玉函经.方药炮制》所说:“凡㕮咀药,欲如大豆,粗则药力不尽”。这是药物临用才碎化时代的方书写作传统。
马王堆帛书时代为“父且”,用刀斧及砧板将药物砍剁成小块状或粒状。
《武威医简》、《居延汉简医方》时代为“父且”,演变成用刀具或其他器具碎化药物的泛义词。汉末的《伤寒论》原用词很可能也是“父且”。
葛洪(公元284~364或343)、陶弘景时代(公元490年左右),他认为古方所谓“㕮咀”,“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又使吹去细末”。又以为“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差得无末”。细切法成为此后汤剂药物碎化的主流方法。
唐初《千金要方》中汤剂方后基本不交代煎煮前碎化方法,从某些汤剂后面交代的药物碎化方法来看,省略的方法应该也是“切”。
659年,唐初《唐本草》这部国家药典发行后,重申了葛氏、陶氏的“㕮咀” “今皆细切之”的观点。
唐代中期的《外台秘要》中,汤剂方后药物的碎化用词大多已经改变成“切”。应该就是《唐本草》发行的影响。在陈增岳的《敦煌古医籍校证》中的唐人写本药方也能看到《唐本草》的影响,221页的P.3144中有“以净刀子细切杏仁如米颗大”、“药切如豆”的说法;401页S1467中有“并㕮咀,细细切”;436页的《疗服石方》中有用“㕮咀”,也用“细切”,还有“㕮咀细切”同用。这些似乎都是《唐本草》刚发行传播的影响所致。
五代、宋元时代,“煮散”成为汤剂主流,即汤剂药物捣碎为粉末后再取少量煮汤,但当时的主流医书基本都对煮散代替汤法持批评态度,或指其剂量太小;或认为不是汤法“正宗”,推崇将药物“锉”成麻豆大过筛后为汤的“古”法。此时代的“锉”(“锉”)法实际就是古“父且”(㕮咀)的通用同义词,具体含义还是细切碎。此时代的同本医书中会同时出现“锉如麻豆”和“㕮咀如麻豆”的写法;又如元邓珍本《新编金匮方论》(即《金匮要略》)中桂枝汤方后有用“锉”的,也有用“㕮咀”的。
明清以来的饮片(咀片)主要也是对药物“细薄切”。明代形成成熟的中药饮片切制技术后,汤剂药物一般不需要临用碎化了。方书中的汤方交不交代药物的碎化方式都没什么实际意义了。
附录:我注意到,《敦煌古医籍校证》中的唐人写本药方中汤剂药物的碎化方法以“切”法居多,“㕮咀”少见。以此估计,其中的抄本大多应出自《唐本草》(659年)发行之后。唐与西域经敦煌的交通打开,大约是在629年唐太宗灭东突厥之后,657年唐高宗派苏定方灭西突厥,唐经敦煌与西域的交通才通畅稳定。敦煌古医籍中的唐人抄本应该多出自《唐本草》(659年)发行之后,历史时间上是比较吻合的,汤剂药方后药物碎化的写法也符合唐初之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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