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界普遍认为《伤寒论》是论述外感疾病的专著,其实不然,本书既论外感,又论杂病。笔者从病因角度探讨伤寒六经错综复杂之证,其中可见一斑。
1外感因素
没有外邪的侵袭,外感病就不会发生,疾病的轻重缓急程度与其预后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外界环境致病因素的数量和强度。伤寒邪气的内涵范畴,从仲景所处时代背景与史料记载来看,疫疠不断地流行蔓延,仲景的家族也未免其祸,“向余二百,犹未十年,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这样大量地造成死亡的疾病,显系流行性传染病,即疫疠之邪。从《伤寒论》原文看,该书虽以“伤寒”二字命名,但其中不仅论及伤寒,而且论及中风(2条)、温病(6条)、风湿(174、175条),伤寒实为多类外感疾病的总称,即“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其所苦各不同。”包括了外感六淫与疫疠之邪。
病邪性质不同,其表现发展的结果亦异。温为阳邪,易伤津液,传变最速,其势易入少阳或阳明,或坏病热水证;寒为阴邪,易伤阳气,其势易陷三阴,或坏病寒水证;湿为阴邪,其性腻滞,易困中焦,可致发黄。可见,病因病性不同,传变延伸之证有别。方有执认为:风邪初入卫分成桂枝证,若失治或治不得法,循经入腑,易成太阳蓄水证;寒邪初入营分成麻黄汤证,若失治或治不得法,循经入腑易成蓄血证。清*沈明宗认为风寒二伤营卫证候是阳邪阴邪合侵而成,并认为该证失治易致上热下寒证或上寒下热证。诸如此类,揭示了外感病发生、发展的规律特点,故审因度势辨证,是临床上不可忽视的重要的环节。
2体质因素《伤寒论》中的“强人”、“羸人”、“阳虚”、“阴虚”、“虚家”、“阳气重”等等都是对体质的描述。体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疾病的发生发展与其预后转归的好坏,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正衰邪盛则病进病危。同患伤寒,因体质不同而有阴阳病态之别,“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同感风寒之邪,腠理致密者患麻黄汤证;腠理疏松者多见桂枝汤证。同病误下,体质不同而引起的结局也不同,“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也。”足见体质与病性以类相从,判若霄壤,故《医宗金鉴*伤寒心法要诀》说:“六经为病尽伤寒,气同病异岂期然,推其形脏原非一,因从类化故多端。”阐明了疾病的演变往往取决于机体内部阴阳矛盾运动的倾向性,其中包括机体平素阴阳盛衰、阴阳动静等情况和趋势,由此而规定病情发展与其病理表现。例如,阴虚质态或素体阳气重(偏亢)的病人,即使感受寒邪也易热化,如胃阳素盛则“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而恶热也。”若感受温邪,则伤津热变之势更甚,皆易进入少阳、阳明,或致热性坏病。后世刘河间倡六气皆从火化之说,盖启蒙于此。阳虚质态的患者,伤于寒邪易直中三阴或与其合病、并病,如桂枝人参汤证、麻黄细辛附子汤证等;伤于温邪,易致寒热虚实错杂证,如柴胡桂枝干姜汤证、黄连汤证、麻黄升麻汤证等。阴阳两虚质态的患者,处于低水平阴阳平衡状态,即素体形气俱不足,平时容易生病,但感邪后,邪正斗争的反应多不太剧烈,病情较复杂。综观《伤寒论》全篇,阳虚与阴阳两虚质态的患者较多,笔者认为与当时的社会因素密切相关。因东汉末年,战乱连年,瘟疫盛行,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加上天灾,因此,先天不足,后天失养为其普遍现象,再者,当时医疗质量低劣,所以出现这类体质状态者较多。
3伏邪、宿疾伏邪、宿疾属病理性体质,《伤寒论》中对其有所描述,如“内有久寒”、“瘀热在里”、“有宿食”、“喘家”、“淋家”、“衄家”、“疮家”等等。若从方证方面推敲,确占相当多的分量。《伤寒论》中的变证、坏病,并非都是条文所述因误治而变坏,笔者依临床之见而认为:“外感病因误治而成的坏变证,多伴有外感证候的特点,否则多为内伤宿疾为患。如161条“伤寒发汗,若吐若下解后,心下痞硬,噫气不除者,旋复代赭汤主之。”明言伤寒外感病经汗吐下后邪已解,治疗得法。其后出现的痰气痞证,在患伤寒病之前已存在,体现了仲景治疗卒宿合疾的原则,即先治其卒病,后治其宿疾。
总之,除外感外,伏邪、宿疾和阴阳偏盛偏衰的体质,都是导致六经证候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基本因素。《伤寒论》不仅论述外感热病,而且也广及内伤杂病,因而,伤寒方证对于外感内伤诸病的辨证论治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1外感因素
没有外邪的侵袭,外感病就不会发生,疾病的轻重缓急程度与其预后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外界环境致病因素的数量和强度。伤寒邪气的内涵范畴,从仲景所处时代背景与史料记载来看,疫疠不断地流行蔓延,仲景的家族也未免其祸,“向余二百,犹未十年,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这样大量地造成死亡的疾病,显系流行性传染病,即疫疠之邪。从《伤寒论》原文看,该书虽以“伤寒”二字命名,但其中不仅论及伤寒,而且论及中风(2条)、温病(6条)、风湿(174、175条),伤寒实为多类外感疾病的总称,即“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其所苦各不同。”包括了外感六淫与疫疠之邪。
病邪性质不同,其表现发展的结果亦异。温为阳邪,易伤津液,传变最速,其势易入少阳或阳明,或坏病热水证;寒为阴邪,易伤阳气,其势易陷三阴,或坏病寒水证;湿为阴邪,其性腻滞,易困中焦,可致发黄。可见,病因病性不同,传变延伸之证有别。方有执认为:风邪初入卫分成桂枝证,若失治或治不得法,循经入腑,易成太阳蓄水证;寒邪初入营分成麻黄汤证,若失治或治不得法,循经入腑易成蓄血证。清*沈明宗认为风寒二伤营卫证候是阳邪阴邪合侵而成,并认为该证失治易致上热下寒证或上寒下热证。诸如此类,揭示了外感病发生、发展的规律特点,故审因度势辨证,是临床上不可忽视的重要的环节。
2体质因素《伤寒论》中的“强人”、“羸人”、“阳虚”、“阴虚”、“虚家”、“阳气重”等等都是对体质的描述。体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疾病的发生发展与其预后转归的好坏,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正衰邪盛则病进病危。同患伤寒,因体质不同而有阴阳病态之别,“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同感风寒之邪,腠理致密者患麻黄汤证;腠理疏松者多见桂枝汤证。同病误下,体质不同而引起的结局也不同,“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也。”足见体质与病性以类相从,判若霄壤,故《医宗金鉴*伤寒心法要诀》说:“六经为病尽伤寒,气同病异岂期然,推其形脏原非一,因从类化故多端。”阐明了疾病的演变往往取决于机体内部阴阳矛盾运动的倾向性,其中包括机体平素阴阳盛衰、阴阳动静等情况和趋势,由此而规定病情发展与其病理表现。例如,阴虚质态或素体阳气重(偏亢)的病人,即使感受寒邪也易热化,如胃阳素盛则“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而恶热也。”若感受温邪,则伤津热变之势更甚,皆易进入少阳、阳明,或致热性坏病。后世刘河间倡六气皆从火化之说,盖启蒙于此。阳虚质态的患者,伤于寒邪易直中三阴或与其合病、并病,如桂枝人参汤证、麻黄细辛附子汤证等;伤于温邪,易致寒热虚实错杂证,如柴胡桂枝干姜汤证、黄连汤证、麻黄升麻汤证等。阴阳两虚质态的患者,处于低水平阴阳平衡状态,即素体形气俱不足,平时容易生病,但感邪后,邪正斗争的反应多不太剧烈,病情较复杂。综观《伤寒论》全篇,阳虚与阴阳两虚质态的患者较多,笔者认为与当时的社会因素密切相关。因东汉末年,战乱连年,瘟疫盛行,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加上天灾,因此,先天不足,后天失养为其普遍现象,再者,当时医疗质量低劣,所以出现这类体质状态者较多。
3伏邪、宿疾伏邪、宿疾属病理性体质,《伤寒论》中对其有所描述,如“内有久寒”、“瘀热在里”、“有宿食”、“喘家”、“淋家”、“衄家”、“疮家”等等。若从方证方面推敲,确占相当多的分量。《伤寒论》中的变证、坏病,并非都是条文所述因误治而变坏,笔者依临床之见而认为:“外感病因误治而成的坏变证,多伴有外感证候的特点,否则多为内伤宿疾为患。如161条“伤寒发汗,若吐若下解后,心下痞硬,噫气不除者,旋复代赭汤主之。”明言伤寒外感病经汗吐下后邪已解,治疗得法。其后出现的痰气痞证,在患伤寒病之前已存在,体现了仲景治疗卒宿合疾的原则,即先治其卒病,后治其宿疾。
总之,除外感外,伏邪、宿疾和阴阳偏盛偏衰的体质,都是导致六经证候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基本因素。《伤寒论》不仅论述外感热病,而且也广及内伤杂病,因而,伤寒方证对于外感内伤诸病的辨证论治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