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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
全面做好卫生工作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在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卫生部部长陈竺
(2010年1月5日)
同志们:
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是全面启动医改之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开好这次会议很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同志非常关心卫生工作,将在会议期间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
会议的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2009年卫生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全面动员部署2010年重点卫生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卫生改革发展成果。
下面,讲三个方面内容,供大家审议讨论。
一、2009年卫生工作取得令人鼓舞的新进展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医改意见》)及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政策措施,医改工作全面启动;面对突如其来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决策,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卫生系统积极防控疫情,救治患者,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卫生部门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受到群众支持欢迎。这一年是考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综合能力的一年,是展示全国卫生系统良好服务和保障能力的一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全面加强卫生工作的一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医改工作开局良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胡**总书记视察各地时关心医改进展,关心广大卫生人员生活,关心艾滋病等患者健康,鼓舞了卫生系统热情和干劲。温家宝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医改工作,多次深入医疗卫生系统进行调研,鼓舞了士气。国务院分别在4月、9月和11月三次召开会议,李克强副总理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专门部署医改工作。克强副总理还先后主持召开5次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医改重点难点问题,作出工作安排。全国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加快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手建立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认真筹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改工作达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要求,人民群众正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防控成效显著。面对全球范围暴发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全国卫生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指示,发扬抗击非典精神,紧紧依靠社会各方面支持,坚持依法科学防控,针对不同疫情阶段及时调整防输入、缓扩散、减危害的防控策略和措施。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国家法定传染病管理,抓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扩大和完善流感监测网络,掌握疫情动态和病毒变异情况。争分夺秒研发疫苗,组织疫苗生产供应,我国率先在世界上大规模接种甲流疫苗并取得良好效果。设立定点救治医院,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控制院内感染,加强重症病例救治。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预防治疗效果。坚持科学防控,加强科技支撑,注重成果应用。加强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宣传防病知识,增强公众信心。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最大限度减轻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严防鼠疫、手足口病、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疾病,提高处置能力。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新突破。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新农合制度。科学调整补偿方案,加大支付力度,严格控制基金结余比例,筹资水平达到人均100元,努力减轻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国务院确定的2009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截至9月底,参合人口达到8.33亿,参合率为94%。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落实补助资金627亿元,4.9亿人次获得补偿,1560万人得到健康体检。全国三分之一的地区开展门诊统筹试点,效果良好。进一步提高住院费用补偿比例,50%的地区提高幅度达到5个百分点以上,农民群众得到实惠。陕西、安徽、云南等地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浙江、广西等地启动市级统筹试点,各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成立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价格,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加强全程质量监管。各地健全政府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落实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任务。开始在全国30%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北京、宁夏等地在全辖区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效果显著。
(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央下达专项资金200亿元,支持986个县级医院、3549所中心乡镇卫生院、115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项目管理规范,工程进展顺利。城乡对口支援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得到进一步加强,900所城市三级医院与2200所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河北、甘肃等地实施效果良好。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任务。青海、新疆等西北五省区全面落实对乡镇卫生院补助人员工资政策。全国已有25个省份对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补助,部分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安徽省按每1200名农村人口补助8000元的标准,为乡村医生提供补助。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和93%的县级市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北京、上海、浙江杭州、四川成都等地积极推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江苏、山东等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倡导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
加快四川、甘肃、陕西地震灾区医疗卫生系统重建工作。三省和对口支援省市认真落实任务,加快建设项目进度。截至2009年11月底,开工1531个项目,竣工760个项目,落实资金123.6亿元。灾区医疗卫生系统恢复重建总体进展顺利,项目工程质量良好,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井然。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顺利实施。制定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和服务标准,6项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已启动。各地制定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明确经费渠道,细化服务内容和要求。江西、上海等7省份提前完成三年为8-15岁人群接种乙肝疫苗的工作。6个省份制定实施消除燃煤型氟中毒方案,其中河南完成全部改炉改灶任务。各地制定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和育龄妇女补服叶酸实施方案,陕西等地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免费政策。重庆开展“健康重庆”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改善居民健康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公共卫生任务。
加大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力度。目前全国已经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在内蒙古、辽宁等13个省份开展麻疹免疫强化。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健全地方性氟中毒等5种地方性疾病的防治机制。做好心脑血管病综合防控、癌症早诊早治、糖尿病一体化管理工作,开展社区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积极开展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
(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成筹备,医疗管理得到加强。认真研究公立医院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制订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遴选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已筹备就绪。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体系,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专科能力建设,推进临床合理用药,稳步提高医疗质量。科学制订临床路径,已发布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在60余家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启动“医疗质量万里行”工作,对近300家医院和110余家血站进行质量和安全督导检查,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强化血液管理,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99%。进一步扩大护士队伍数量,调整结构,改善素质,建立和完善分级护理制度,提高护理质量和技术水平。开展大型医院巡查,积极探索建立医院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筹备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逐步解决群众到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天津、上海等地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变动趋势,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安徽芜湖、黑龙江漠河等城市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有效实现方式。山东潍坊落实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责任,加强监管,取得较好效果。广东和云南昆明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探索管理办法。黑龙江开展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提高院长管理能力。
(八)食品药品监管得到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努力形成新的工作机制。牵头成立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整顿工作,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加大案件、事故查处力度,已初见成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公布黑名单。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对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重要环节进行整顿。重点打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非法行为。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建立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体系,基本完成乳品安全标准清理,全面启动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清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食品安全工作成效、问题与策略,编写《中国食品安全状况》。
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安全问题,加强监管,提高能力,改善效果。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提高药械质量安全标准,完成新版《中国药典》编纂工作。加大药品抽验力度,排查上市药品风险,组织对中药注射剂等开展再评价。建立部际联合打假工作机制,积极处置多起药品安全事件。建立检验检测方法,严格审评审批和产品批签发,保证甲型H1N1流感疫苗在全球率先上市,并达到安全有效可靠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加强用药知识普及,收到明显成效。
(九)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体系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能力。加强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能力建设,会同有关方面联合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进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大型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妥善处置尘肺病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和儿童血铅超标等社会关注的事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十)中医药事业取得新发展。中医药工作紧紧围绕《医改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人才培养工作取得进展。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以及科研体系初步建立,中医药治疗甲型H1N1流感凸显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大批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和实验室,为中医药科技创新发挥了关键作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开展三年以来,产生广泛而深刻影响,传统中医药文化得到弘扬。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突破,由我国发起的《传统医学决议》在世界卫生大会上顺利通过。
(十一)其他各项卫生工作扎实推进。全国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卫生问题,推进医改任务落实和基层卫生科学发展。
加强反腐倡廉,推进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大力推进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规范医疗投诉管理,推动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单病种收费改革试点。积极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监管,保证中央拉动内需资金真正发挥有效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为做好卫生工作提供坚实的纪律监察保证。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得到加强。积极做好在专业公共卫生和城乡基层医疗单位推行绩效工资的有关工作,积极筹备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基层适宜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中西部社区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和总结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围绕深化医改,加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培训,提高贯彻落实卫生政策的能力。
卫生科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实施重大科技计划和建立行业公益性专项基金,解决重要而迫切的卫生问题;强化应急性科技支持,卫生科技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推进科技平台建设,为重大疾病防治提供重要保障。“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基本完成计划任务部署并顺利实施,中央安排经费80多亿元。深入推进科普工作,推广适宜技术。
国际卫生合作交流成效明显。围绕深化医改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主动沟通信息,加强宣传,扩大合作。参与世界卫生组织活动,广泛开展多边、双边卫生交流合作,新签、续签一批政府间合作协议,有效利用国外资金和技术,加强我国卫生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援外医疗队工作,认真解决援外人员工作和生活问题。落实中央对港澳台政策,通过卫生合作交流,促进两岸四地加强联系。
全面加强卫生法制工作。《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新发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7个部门规章,卫生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地方卫生立法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化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探索信访工作规律,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保健工作,关心老干部生活和健康,积极支持他们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几点工作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将长期改革目标和当前紧迫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体制机制创新和重大疫病防控之间的关系,既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实现长期目标,又要妥善做好疫情处置等紧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必须坚持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结合起来,既要保证中央政策政令畅通,维护我国卫生体制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又要充分尊重地方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中创新发展;三是必须坚持将落实公益性和调动积极性结合起来,在深化医改中不断提高和改善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尊重医学科学,改善卫生人员待遇,将广大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凝聚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中来;四是必须坚持将卫生部门的工作与其他部门的支持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优势,积极发挥其他部门支持帮助卫生工作的热情和资源优势,努力形成合力。
同志们,在过去一年中,卫生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英明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热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国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无私奉献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卫生部向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
全面做好卫生工作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在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卫生部部长陈竺
(2010年1月5日)
同志们:
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是全面启动医改之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开好这次会议很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同志非常关心卫生工作,将在会议期间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
会议的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2009年卫生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全面动员部署2010年重点卫生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卫生改革发展成果。
下面,讲三个方面内容,供大家审议讨论。
一、2009年卫生工作取得令人鼓舞的新进展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医改意见》)及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政策措施,医改工作全面启动;面对突如其来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决策,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卫生系统积极防控疫情,救治患者,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卫生部门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受到群众支持欢迎。这一年是考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综合能力的一年,是展示全国卫生系统良好服务和保障能力的一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全面加强卫生工作的一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医改工作开局良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胡**总书记视察各地时关心医改进展,关心广大卫生人员生活,关心艾滋病等患者健康,鼓舞了卫生系统热情和干劲。温家宝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医改工作,多次深入医疗卫生系统进行调研,鼓舞了士气。国务院分别在4月、9月和11月三次召开会议,李克强副总理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专门部署医改工作。克强副总理还先后主持召开5次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医改重点难点问题,作出工作安排。全国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加快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手建立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认真筹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改工作达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要求,人民群众正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防控成效显著。面对全球范围暴发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全国卫生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指示,发扬抗击非典精神,紧紧依靠社会各方面支持,坚持依法科学防控,针对不同疫情阶段及时调整防输入、缓扩散、减危害的防控策略和措施。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国家法定传染病管理,抓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扩大和完善流感监测网络,掌握疫情动态和病毒变异情况。争分夺秒研发疫苗,组织疫苗生产供应,我国率先在世界上大规模接种甲流疫苗并取得良好效果。设立定点救治医院,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控制院内感染,加强重症病例救治。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预防治疗效果。坚持科学防控,加强科技支撑,注重成果应用。加强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宣传防病知识,增强公众信心。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最大限度减轻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严防鼠疫、手足口病、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疾病,提高处置能力。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新突破。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新农合制度。科学调整补偿方案,加大支付力度,严格控制基金结余比例,筹资水平达到人均100元,努力减轻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国务院确定的2009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截至9月底,参合人口达到8.33亿,参合率为94%。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落实补助资金627亿元,4.9亿人次获得补偿,1560万人得到健康体检。全国三分之一的地区开展门诊统筹试点,效果良好。进一步提高住院费用补偿比例,50%的地区提高幅度达到5个百分点以上,农民群众得到实惠。陕西、安徽、云南等地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浙江、广西等地启动市级统筹试点,各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成立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价格,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加强全程质量监管。各地健全政府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落实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任务。开始在全国30%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北京、宁夏等地在全辖区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效果显著。
(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央下达专项资金200亿元,支持986个县级医院、3549所中心乡镇卫生院、115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项目管理规范,工程进展顺利。城乡对口支援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得到进一步加强,900所城市三级医院与2200所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河北、甘肃等地实施效果良好。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任务。青海、新疆等西北五省区全面落实对乡镇卫生院补助人员工资政策。全国已有25个省份对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补助,部分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安徽省按每1200名农村人口补助8000元的标准,为乡村医生提供补助。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和93%的县级市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北京、上海、浙江杭州、四川成都等地积极推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江苏、山东等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倡导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
加快四川、甘肃、陕西地震灾区医疗卫生系统重建工作。三省和对口支援省市认真落实任务,加快建设项目进度。截至2009年11月底,开工1531个项目,竣工760个项目,落实资金123.6亿元。灾区医疗卫生系统恢复重建总体进展顺利,项目工程质量良好,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井然。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顺利实施。制定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和服务标准,6项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已启动。各地制定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明确经费渠道,细化服务内容和要求。江西、上海等7省份提前完成三年为8-15岁人群接种乙肝疫苗的工作。6个省份制定实施消除燃煤型氟中毒方案,其中河南完成全部改炉改灶任务。各地制定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和育龄妇女补服叶酸实施方案,陕西等地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免费政策。重庆开展“健康重庆”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改善居民健康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公共卫生任务。
加大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力度。目前全国已经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在内蒙古、辽宁等13个省份开展麻疹免疫强化。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健全地方性氟中毒等5种地方性疾病的防治机制。做好心脑血管病综合防控、癌症早诊早治、糖尿病一体化管理工作,开展社区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积极开展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
(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成筹备,医疗管理得到加强。认真研究公立医院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制订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遴选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已筹备就绪。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体系,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专科能力建设,推进临床合理用药,稳步提高医疗质量。科学制订临床路径,已发布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在60余家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启动“医疗质量万里行”工作,对近300家医院和110余家血站进行质量和安全督导检查,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强化血液管理,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99%。进一步扩大护士队伍数量,调整结构,改善素质,建立和完善分级护理制度,提高护理质量和技术水平。开展大型医院巡查,积极探索建立医院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筹备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逐步解决群众到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天津、上海等地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变动趋势,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安徽芜湖、黑龙江漠河等城市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有效实现方式。山东潍坊落实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责任,加强监管,取得较好效果。广东和云南昆明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探索管理办法。黑龙江开展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提高院长管理能力。
(八)食品药品监管得到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努力形成新的工作机制。牵头成立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整顿工作,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加大案件、事故查处力度,已初见成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公布黑名单。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对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重要环节进行整顿。重点打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非法行为。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建立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体系,基本完成乳品安全标准清理,全面启动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清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食品安全工作成效、问题与策略,编写《中国食品安全状况》。
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安全问题,加强监管,提高能力,改善效果。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提高药械质量安全标准,完成新版《中国药典》编纂工作。加大药品抽验力度,排查上市药品风险,组织对中药注射剂等开展再评价。建立部际联合打假工作机制,积极处置多起药品安全事件。建立检验检测方法,严格审评审批和产品批签发,保证甲型H1N1流感疫苗在全球率先上市,并达到安全有效可靠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加强用药知识普及,收到明显成效。
(九)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体系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能力。加强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能力建设,会同有关方面联合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进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大型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妥善处置尘肺病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和儿童血铅超标等社会关注的事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十)中医药事业取得新发展。中医药工作紧紧围绕《医改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人才培养工作取得进展。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以及科研体系初步建立,中医药治疗甲型H1N1流感凸显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大批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和实验室,为中医药科技创新发挥了关键作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开展三年以来,产生广泛而深刻影响,传统中医药文化得到弘扬。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突破,由我国发起的《传统医学决议》在世界卫生大会上顺利通过。
(十一)其他各项卫生工作扎实推进。全国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卫生问题,推进医改任务落实和基层卫生科学发展。
加强反腐倡廉,推进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大力推进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规范医疗投诉管理,推动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单病种收费改革试点。积极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监管,保证中央拉动内需资金真正发挥有效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为做好卫生工作提供坚实的纪律监察保证。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得到加强。积极做好在专业公共卫生和城乡基层医疗单位推行绩效工资的有关工作,积极筹备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基层适宜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中西部社区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和总结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围绕深化医改,加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培训,提高贯彻落实卫生政策的能力。
卫生科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实施重大科技计划和建立行业公益性专项基金,解决重要而迫切的卫生问题;强化应急性科技支持,卫生科技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推进科技平台建设,为重大疾病防治提供重要保障。“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基本完成计划任务部署并顺利实施,中央安排经费80多亿元。深入推进科普工作,推广适宜技术。
国际卫生合作交流成效明显。围绕深化医改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主动沟通信息,加强宣传,扩大合作。参与世界卫生组织活动,广泛开展多边、双边卫生交流合作,新签、续签一批政府间合作协议,有效利用国外资金和技术,加强我国卫生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援外医疗队工作,认真解决援外人员工作和生活问题。落实中央对港澳台政策,通过卫生合作交流,促进两岸四地加强联系。
全面加强卫生法制工作。《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新发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7个部门规章,卫生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地方卫生立法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化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探索信访工作规律,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保健工作,关心老干部生活和健康,积极支持他们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几点工作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将长期改革目标和当前紧迫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体制机制创新和重大疫病防控之间的关系,既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实现长期目标,又要妥善做好疫情处置等紧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必须坚持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结合起来,既要保证中央政策政令畅通,维护我国卫生体制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又要充分尊重地方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中创新发展;三是必须坚持将落实公益性和调动积极性结合起来,在深化医改中不断提高和改善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尊重医学科学,改善卫生人员待遇,将广大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凝聚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中来;四是必须坚持将卫生部门的工作与其他部门的支持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优势,积极发挥其他部门支持帮助卫生工作的热情和资源优势,努力形成合力。
同志们,在过去一年中,卫生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英明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热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国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无私奉献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卫生部向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