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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反”有关资料

却波渔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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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反”有关资料 “十八反”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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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反
配伍禁忌,即指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相配合使用的药物。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具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第一句: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

第二句:半(半夏)蒌(瓜蒌)贝(贝母)蔹(白蔹)芨(白芨)攻击或与乌(乌头)相对

第三句:藻(海藻)戟(大戟)遂(甘遂)芫(芫花)都与草(甘草)不和

第四句:诸参(人参、党参、沙参、元参等所有的参)辛(细辛)芍(赤芍白芍)与藜芦相背叛

古今中医在开方用药时都沿用上述禁忌原则,也是学习中医中药必须要弄懂的。


食物中也有十八反,是吃东西的禁忌,希望大家多多注意,别不小心中了毒!
1、菱角反猪肉,会引起肚子痛;
2、柿子反白酒,会引起中毒;
3、栗子反牛肉,会引起呕吐;
4、蜂蜜反洋葱,会伤眼睛;
5、西瓜反羊肉,会伤元气;
6、萝卜反木耳,会得皮炎;
7、狗肉反绿豆,会引起中毒;
8、蜂蜜反豆腐,会耳聋;
9、芹菜反兔肉,会引起脱发;
10、香蕉反马铃薯,面部会生斑;
11、芹菜反鸡肉,会伤元气;
12、香蕉反芋头,会腹涨;
13、鸡蛋反鹅肉,会伤元气;
14、花生反黄瓜,会伤身;
15、苋菜反甲鱼,会中毒;
16、萝卜反水果,可致甲状腺肿大;
17、对虾反维生素c,可致坤中毒;
18、鲤鱼反干草,会引起中毒;
所以,上述食物不宜同时服用,但可以分开进食,吃完一种后,最好相隔4小时以上再吃另外一种食物。
 
什么叫十八反啊?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6-1-28 18:05
提问者: 落叶随花开 - 秀才 二级
最佳答案
在宋代时期,古人就把重要的配伍禁忌药物具体加以总结,即“十八反”,“十九畏”。全文如下: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莞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这首“十八反十九畏”歌诀是古人在实践中逐渐总结出的其性味功能的相反畏恶,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在用药上的安全,在中医界早已深入人心,直到今天也一直被大多数中医药工作者当作临床使用禁忌。
参考资料:forum.service.sina.com.cn/cgi-bin/viewone
 
也谈“十八反”
文章来源:有问必答健康社区 2005-3-18 11:44:38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这首《儒门事亲》中的十八反歌诀在中医界早已是深入人心,“十八反”也一直被大多数中医大夫当作临床使用禁忌,但是医学科学发展到今天仍不能揭开其神秘的面纱,古往今来,众说纷纭。直至今天,“十八反”仍然是目前中医学术界颇具争论的一个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古人留下了“十八反”歌诀,但并未具体说明,也未详解,更没有大量的病例来论证。
十八反中,除甘草反海藻一组外,其余配伍皆为有毒中药间的配伍,有毒中药单用本身就易致中毒,产生的毒性到底是有毒中药本身所致的,还是两两配伍后的毒性增加,时至今日,尚难以确定。
2.从临床来看,从古至今,有大量利用相反配伍而奏奇效的例子。
仲景方甘遂半夏汤中甘遂与甘草合用;赤丸方,乌头与半夏合用。李时珍云:“张仲景治心下留饮(甘遂)与甘草同用,取其相反而立功也。”另有古方附子粳米汤中附子反半夏,以及《医宗金鉴·外科心法》引《外科正宗》的有效方剂海藻玉壶丸中,海藻与甘草并存等等。
王好古云:“芫花与甘草反,而胡居士方治痰癖饮癖,以甘遂大戟芫花大黄同用,盖欲其大吐以泄湿,因相反相激也。”又如《药治通义》引张志聪语:“考《伤寒》、《金匮》、《千金》诸方,相畏相反者多并用。” 李时珍也说:“古方多有用相恶相反者。盖相须相使用同者,帝道也;相畏相杀同用者,王道也;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经有权,在用者识悟耳。”
现代名老中医、中医耳鼻喉科学鼻祖干祖望先生自称喜并用海藻与甘草,以加强其药力(《干祖望医话》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9年10月第一版)。余听鸿(1847~1907)在《外科医案汇编·雷疠》中解释:“海藻甘草之反,古人立方每每有之,甘遂甘草取其反者,可攻蟠踞之坚痰,海藻甘草取其反者,攻其凝外之坚痰也。”说明甘草配海藻,可能有其独特功能和适应症。
另一名老中医朱良春先生说,他从来都是“有斯症用斯药”,当用则用,不受“十八反”、“十九畏”之类成说的约束。临床六十年来,海藻与甘草同用治颈淋巴结核、单纯性及地方性甲状腺肿大、肿瘤;人参(党参)与五灵脂同用治慢性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海藻、甘遂与甘草同用治疗胸水、渗出性胸膜炎,皆效果甚佳而未见任何毒副作用。
据统计,在《伤寒论》、《金匮要略》、《千金翼方》、《外台秘要》、《圣济总录》等中医宝典里,相反药同用的处方达565首之多, 现代出版的中医方书,如《全国中成药处方集》中也有34首内服方和68首外用方均属相反药同用。
由此可见,十八反药物临床上不是不能用,而是应当慎用。
3.现代研究虽然可部分地揭示一些问题,但是由于所采用的实验条件不尽相同,以及动物实验与人体的差距等问题,结果不一,有的甚至相反。
有关“十八反”的实验研究涉及到了十八反的所有组对,但几乎所有组对均出现了相互矛盾的结果。原因是不同剂量配伍、配伍比例、给药途径和一定的病理状态等等都会直接影响毒性的有无、毒性的大小以及持续时间。也有可能两种相反药物合用会产生不良反应,但在复方药物配伍下却没有不良反应出现、甚至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因为复方药物之间能相互影响,相互协调,相互拮抗,能使药物性能改变,毒性减少,疗效得以体现。这说明,“十八反”是一定条件下的配伍禁忌,也就是说“十八反”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如果运用得当,在某些条件下不仅毒性降低,还可能产生特殊的治疗效果。
对于“十八反”,我们不能简单地否定或肯定,我们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国内有学者从10部清代方书中找到含十八反配伍的处方85首,这些处方主治痈疽、瘿瘤、瘰疬、中风、惊痫等疑难杂病。上述情况提示,深入研究十八反的应用,有可能为解决某些疑难杂、重症提供新的途径,并可能对中药配伍和方剂运用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百科 >> 行业百科 >> 医药/保健 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十九畏十八反
《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为害,深于相恶性”,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逐、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五代后蜀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恶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内容已如前述。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原义相悖。作为配伍禁忌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现代对十八反、十九畏进行了药理实验研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十八反、十九畏牵涉的问题较多,各地的实验条件和方法存在差异,使实验结果相差很大。简单的毒性试验大多得到负结果或互相矛盾的结果。早期的研究结果趋向于全盘否定;近年来,观察逐渐深入,“不宜轻易否定”的呼声渐高。此外,还有的实验证明,十八反、十九畏药对对人体毒副作用的大小,与药物的绝对剂量及相互间的相对剂量有关。
总的说来,由于对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尚处在初期阶段,目前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故凡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 一般不应使用。
 
十八反
正文 中国古代医家所总结的用药配伍禁忌经验。反是指反药,即某些相反药物同用能产生毒副作用。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大戟、海藻、芫花、甘遂;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苦参、细辛、芍药。
现存文献中最早提到药物有相反的是汉代的《神农本草经》。五代的《蜀本草》注文中云:“相反者十八种”,是“十八反”一词的来源。梁代《本草经集注》、宋代《太平圣惠方》、明代《本草纲目》等中均有反药的记载,且数量、范围不尽相同。历代医家对反药能否同用,一直存在争议。《内经》、《千金要方》、《普济方》均强调反药不得同用。而《医学正传》、《本草纲目》、《侣山堂类辨》又提出反药可以同用的论点。《金匮要略》、《千金翼方》、《儒门事亲》、《景岳全书》等书中有不少反药同用的方剂。无论古代和现代,既有反药同用可产生毒性反应的论点和报道,也有反药同用能治疗一些疑难病证,不仅无害,反可增强疗效的实例。近代药理实验研究结果也不一致,因此对十八反还要做深入研究、去伪存真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在没有充分根据及实际经验时,应避免盲目配伍应用。
 
应重新审视“十八反”
来源:寻医问药网寻医问药网推荐阅读 《药性赋》云:“本草言明十八反,半楼贝蔹芨攻乌,藻戟芫遂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对此歌诀,笔者在学校念书时已背得滚瓜烂熟。惟恐不背熟此歌,临证开方,犯了配伍禁忌,用了反药出问题。

初出茅庐行医,总以为十八反是中药配伍禁忌之一类。反药同用,就会发生剧烈的毒性反应。如果在处方中用了反药,就必然会造成轻病转重,重病转危,危病即亡,因而对十八反,戒心极重,开方谨慎,审阅亦严,生怕用了反药。

十八反认为,半夏能燥能润,辛通气,能化液,故润燥;栝楼、贝母、白蔹、白芨均能化痰,开窍,清热。乌头辛热有毒,能去寒湿,散风邪,助阳退阴,其所以反半夏、栝楼、贝母、白蔹、白芨者,寒热之性不同也。海藻大寒消肿毒,甘遂、芫花、大戟开瘀利水,下药峻剂。如果与甘草同用,就会使上药之毒性增加,故不能与甘草同用。诸参皆能补气,芍药能收能敛,细辛虽能宣散风邪,但又能补肝润肺,主治咳嗽上气,说明此药能下行。这几味中药和专司涌吐的藜芦,自然是背道而驰的,当然不能在一起使用。可见,所谓相反,主要是药性相反,医者在处方配伍之时,应当尽量使药物减少相互矛盾。

十八反,当然不止个数,因为昆布、海带与海藻同属,也反甘草;诸参除人参、玄参、沙参、苦参外,尚有丹参、党参、海参、玉竹参、太子参,它们都反藜芦;附子、天雄和乌头同类,也反半夏、栝楼、贝母、白蔹、白芨。《本草纲目》还补充了“藜芦反狸肉;河豚反荆芥、防风、菊花、桔梗、乌头、附子,蜜反葱,柿反蟹,犬肉反商陆”等。

上述诸多相反药物之记载,虽然自古至今一直被临床沿用,但也有持不同见解者。他们认为,利用矛盾,使其相反相成,不但无害,反而对治疗起促进作用。如陶弘景云:“古方亦有相恶相反,并乃不为害,非妙达精微者,不能知此理。”尤怡云:“甘遂、甘草同用,欲其一战而留饮去,因相激而相成也”,皆是其例。从临床实践来看,古有胡洽治痰癖用十枣汤加甘草、大黄,取甘草与甘遂、芫花、大戟之反;东垣治结核用消肿溃坚汤加海藻,取草藻之反;丹溪治痨瘵用莲心饮,取芫花与甘草之反等。今有人参藜芦丸治心悸、乌丰贝蔹丸治痹证、草藻丸治瘿瘤等。皆借反药以相激,或缓其药性,使其不速,并令药物徘徊在病所,最后战而胜之。

当然,对古人提出的十八反,也不能一概加以否定。因为十八反的提出,肯定是有一定实践依据的。现代实验证明,大戟、芫花、甘遂分别与甘草配伍后,确能增强其对小白鼠的毒性,同时,其毒性增强之程度,与甘草剂量有密切关系,即甘草剂量越大,毒性就越强。故笔者认为,为了慎重起见,对反药的运用,既要重视古人的传统经验,又要在长期反复的实践中探索其奥妙,辨识其真伪,从而去伪存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文章出处:中国中医药报 第2590期)
 
《第一军医大学学报》1984年04期 加入收藏获取最新

中药十八反初探
郑有顺
<正> 中药“十八反”(简称“十八反”)系中药基础理论之一,又是中药临证处方经常碰到的问题,因此颇受历代医家重视。历代本草和中药学,均有“十八反”配伍禁忌的记载。《中国药典》1963年版和1977年版都规定“注明畏、恶、反者系指一般情况不宜使用”或“不宜同用”。但从理论到实践“反”与“不
【作者单位】:第一军医大学中医系方药教研室
【DOI】:cnki:ISSN:1000-2588.0.1984-04-013
【正文快照】:
中药“十八反”(简称“十八反”)系中药基础理论方,一,又是中药临证处方经常碰到的问题,因此七受历代医家重视。历代本草和中药学,均有“十八反”配伍禁忌的记载。《中国药典》l 963年版和1 977年版都规定“注明畏、恶、反者系指一般情况不宜使用”或“不宜同用”。但从理论到实践“反”与“不反”,是否为中药配伍禁忌,历来争议较大,未有定论。本文就“十八反”问题复习了有关古今文献做了初步剖析。 一、“十八反”的由来及沿革 “十八反”的初步理论阐述始见于《神农本草经》,如清代孙星衍辑本和黄夷辑本,日本森立之辑本等均记载:“药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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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杂志》1983年01期 加入收藏获取最新

中药十八反原始——兼与凌一揆等同志商榷
梁茂新
大量实践已富有说服力地表明:开展学术争鸣和自由讨论,有利于促进科学的发展。这对中医药学也不例外。遗憾的是,在中医界,学术争鸣的气氛还不够活跃。一方面,大量问题有待我们去争鸣探讨;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还不习惯于学术争鸣。基于此,我们作为学术刊物,有责任稍起一点作用。这一期上,我们发表五篇争鸣文章,可喜的是,作者都系无名之辈。“小人物”敢于挥笔争鸣,就是好!
【作者单位】:辽宁中医学院
【DOI】:cnki:ISSN:1007-1334.0.1983-01-022
【正文快照】:
中药十八反是药物 配伍宜忌的重要内容之 一,也是中医界历来争 议较大、未能定沦的问 题。时至今天,彻底揭 示十八反的作用机理和 内涵,实在是中医药研 究的当务之急。凌一撰 等同志在贵刊撰文〔”, 对十八反进行文献考 察,无疑是很有意义的. 但文中对十八反出典及 其有关问题的论述,与 史实有差距,特提出商 榷如下。 凌一挨同志例举了 清·张志聪和明·李时 珍对药物配伍宜忌出典的看法后指出:“虽因战乱,《药对》(指徐之才《药对》)早佚,但从保存其主要内容的《证类本草》、《本草纲目》诸书中,仍可查见有关配伍禁忌的一些主要内容,如: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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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中药十八反



凡从事中医药工作者,无人不知中药配伍禁忌中的十八反。古今临床医家把其中的药物均视作配伍禁忌。从古本草到近代的药典、专业书、教材等均注明不能同用。认为用后则产生毒性反应或拮抗药效。金元时代概括为十八反,其内容编成歌诀如下: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八反为中医药界所熟知。对此,很多人望而生畏,谈“反”色变,不敢越雷池一步,严重影响着中医临床的配方用药。对此,笔者仅通过对十八反产生的历史及某些古今文献的分析,谈点肤浅的看法,供同道参考。

1我国现存第一部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最早提出了药物相反的理论,此书原著早在唐代初年已佚传,现在看到的大多为明清以后的多种辑本,在清代孙星衍、孙冯翼合辑的《神农本草经》最先将药物之间的配伍关系总结为七情,即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相反”一词就是源于此 ,指“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说明《神农本草经》中有十八种具有相反关系的药物,一般认为中药十八反的名称既源于此。既然相反药物同用,便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故“勿合用也”。这就是中药十八反原本涵义,也是其立意本旨所在。

2 .十八反的药物范围一种药物的植物来源,药物品种以及入药部位不同等因素,往往直接影响到十八反药物的实际范围,所以就原始十八反的药物范围,也应考虑到以下这些方面。

2.1.栝蒌二原植物为葫芦科瓜蒌属的“栝蒌”入药部位为为根(天花粉)、果实、种子及果实壳。《药典》于栝蒌、栝蒌子、栝蒌皮、天花粉条下云“不易与乌头类药材同用”,故十八反中反乌头的栝蒌实际包括栝蒌、栝蒌皮、天花粉、栝蒌红四种。我们省中医院实际使用只有前三种。

2.2贝母《本草逢源》最早将贝母分为川贝和浙贝二种,并曰“反乌头”。但川贝母品种较多,又有平贝、松贝、青贝、伊贝等三名称,2000年《药典》在浙贝母、川贝母、平贝母下均注有“不易与乌头类药材同用”, 可见反乌头的贝母应当具体指川贝母、浙贝母、平贝母和伊贝时。

2.3芍药 《本草经集注》已明确指出芍药有赤芍药和白芍二种[1]。白芍为毛莨科芍药属植物“芍药”的根,赤芍为同种植物“川赤芍”的根,2000年版《药典》白芍条件下曰:“不宜与藜芦同用”。胡反藜芦的芍药应指赤芍和白芍二种。

2.4乌头 乌头指川乌、草乌两种,始辨于《本草纲目》川乌为毛莨科乌头的块根,草乌为毛莨科野生植物北乌头的块根,另外,附子天雄、侧子、乌喙源于乌头一物,其“母为乌头附生者为附子,连生者为侧子,细长者为天雄两歧者为乌喙,五物同出异名”。故十八反中乌头当包括川乌、制川乌、草乌、制草乌、附子、天雄、侧子、乌喙。

2.5大戟 大戟包括红大戟和京大戟,京大戟为大戟科植物大戟的根、红大戟为茜草科植物红芽大戟的根,古代多用京大戟,目前药材中使用最广的是红芽大戟,2000版《药典》仅在京大戟条目下指出“不易与甘草合用”,故反甘草大戟应以京大戟为妥。

2.6诸参 《儒门事》在其十八反歌诀中才将“五参”改为“诸参”,所以“诸参在此之前指人参、沙参、丹参、玄参和苦参”历代至今,归配伍禁忌的已有十多种参,但将党参、柴参、太子参、西洋参等列为与藜芦相反的中药,尚缺少确凿的证据。

3十八反药理解析

3.1乌头与半夏、贝母乌头中含有多种生物碱,半夏中含有β-谷甾醇、三萜烯醇两者共处,可增强对各种神经末梢及中枢神经系统的麻痹性。如量大而中毒深者最后可引起心脏麻痹呼吸衰竭而死亡,故不宜配伍。贝母中含有六种生物碱,即川贝碱、西贝硒、炉贝碱、白炉贝碱、松贝碱与乌头配伍,能加剧对中枢神经系统之麻痹而引起呼吸自运动之障碍,使周围血管扩张,血压降低,心搏变慢,故不宜配伍。

3.2甘草与大戟、芫花、甘遂甘草与藻、戟、遂、芫合煎或分煎后混合,或均用5%乙醇浸出制成浸膏,不论是灌胃或腹腔给药,都可随甘草的配伍剂量的增加,而毒性增大。另甘遂、大戟、芫花、海藻均为逐水消肿药,甘草含有的成分水解后有类似肾上腺皮质激素作用,能使水钠潴留。因此从体内水盐代谢谢来看,甘草和这四味药是相反的,对治疗水肿这一指标来说应忌配伍,大戟与甘草配伍可使家兔ALT升高,差异显著,配伍后毒性刺激性相对增加,与上相反,单给芫花或甘草对大鼠实验性胃溃疡可降低发生率,而芫花与甘草合用时抗胃溃疡作用更显著 ,这一配伍对并不是绝对禁忌的。

3.3藜芦与细辛、芍药与诸参藜芦中含有甾体生物碱等它们能使血压下降,心跳减慢,呼吸抑制。而细辛含挥发油二甲基丁香酚等,它们能引起呼吸兴奋,血压上升,两者药理作用完全相反,故不宜配伍。芍药中含有芍药甙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可使血压下降,体温降低,与藜芦配伍,可增强毒性故不宜配伍;苦参中含苦参碱等多种生物碱,对中枢有麻痹作用,与藜芦配伍,能加强对大脑的麻痹,而继之兴奋中枢神经,逐渐麻痹呼吸运动末梢,故不宜配伍。玄参中含有玄参素、哈巴甙,具有显著的降血压、降血糖作用,加之藜芦的降压作用,两者配伍,可加强中毒现象,使心跳变慢、呼吸抑制、故不宜配伍。人参中主要含有皂苷和挥发油,其中人参具有降糖作用,人参倍半萜烯作用于大脑,其药理作用都与藜芦相反,故不宜配伍。

综上所述,说明绝大多数十八反的药物配伍关系应归属于“七情”之“相恶”、“相反”范畴,并非药理、药效方面的相互拮抗,或发生毒性反应。药物的配伍千变万化,十分灵活,尤其是属配伍禁忌的药物应持慎重态度,既不能因前人的经验总结而因循守旧,也不应当因某项临床反应或临床效应而加以肯定或否定,而是应利用现代科学研究的手段及方法,从临床、药理、毒理、药化、配伍效应等方面来全面研究,充分利用珍惜药用资源,为人类健康事业服务。
 
【作者中文名】 程京艳;
【作者单位】 北京积水潭医院;
【文献出处】 首都医药, Capital Medicine, 编辑部邮箱 2007年 14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关键词】 十八反; 毒理; 病理; 细胞色素P450; 药效;
【摘要】 目的通过对常用中药所含化学物质进行毒理药理研究,概述中药十八反的理论基础。方法急性毒性实验、组织病理学、生物化学等。结果十八反药物相互影响巨大,妨碍疗效,并产生毒性。结论中药成分复杂、临床药剂科工作者需研究成分间相互作用,为中药配伍禁忌提供科学理论依据。
 
“甘草配海藻”吃出一身重症?“十八反”引发中药古方今方用药大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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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8:47 南方日报

中医用药有许多禁忌,但因为中药给人印象是药性温和、毒副作用很少,因此少见有人投诉中医。可是,近日记者接到深圳市民胡燕翼投诉:龙岗某医院为其儿子所开的中药处方中,违背了古人公认的中药配伍基本禁忌“十八反”(指18种有配伍禁忌的药),将不能共用的两种中药——甘草和海藻开在一起,引发病毒性肝炎等病症,对其儿子造成了重大伤害。记者了解到,医患双方还为此走上了法庭,就中药用药问题引发了一场大碰撞。

不久前,法院终审判决医院不负有医疗责任。为此,不服气的胡燕翼一直在看法律专业书和请教有关专业人士,并正准备向更高一级法院申诉再审。

喝了中药

儿子病情加重

据胡燕翼说,2002年4月,患甲亢5年的儿子胡建南因病情复发,到龙岗中心医院治疗。7月18日,胡燕翼在儿子停服西药数日后,拿着儿子以前所做的各种医疗检查单,来到了龙岗某医院中医科,决定用中药治疗。当天的主治医师杨某根据他提供的检查单和所说的情况,开具了一张治疗甲亢的处方。胡燕翼随后在该院药房抓了两副药回了家。可是,胡建南当天服药后便发生了腹泻、便血、胃腹部胀痛、闭汗等情况,两副药服用四次后上述病症逐日加重。

经该院和深圳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重型肝炎,排除传染性肝炎的可能,并下了病重通知书。因经济困难,9月2日胡建南出院。两年过去了,胡建南的肝炎发展到肝腹水,并且有消化道溃疡、穿孔、腹膜炎等多种疾病。

中药教科书

甘草和海藻是配伍禁忌

面对儿子突如其来的病情,父亲胡燕翼对所抓的中药产生了怀疑。胡燕翼告诉记者,为了便于以后抓药,他当天就把医院的方子抄了下来。2002年8月,他一边陪儿子治病,一边到书店把药方和各种中医书籍、教材对照,他惊呆了。“在我所查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诠释》、高等医药院校教材《中药学》、《中药大辞典》等十几种由国家权威机构常规工具书和教材中,非常明确地说明龙岗那家医院所开的药方中的甘草、海藻两味中药是‘甘草反海藻’,存在‘配伍禁忌’,两味药属中医用药禁忌‘十八反’之一,二者配伍会产生毒副作用,直接造成人体伤害。”胡燕翼告诉记者:“很明显,是医院开的处方违反了中药配伍的基本常识,开错了药,导致儿子的病情加重。”

胡燕翼认为,这是一起由医院造成的医疗事故。

最新药典

两药相伍没有禁忌

同年10月14日,胡燕翼将此事上诉到龙岗区法院和深圳市中院,向医院索赔91万元。法院于同年11月委托深圳市医学会对原告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

2003年1月,深圳市医学会组成的专家组鉴定认为,传统中药理论中有“海藻反甘草”之说,但近年来中医药学界对此的认识已趋于统一:两药相伍,无毒副反应。而且在中国最新的药品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也未将海藻与甘草列入配伍禁忌的药物之列。因此医方开出的中药处方中的海藻与甘草不存在配伍医疗过错。

鉴定组还认为,关于所服中药与患者肝功能异常等病症的关系,由于该方所用药物为一般常用的中药,服用当天即出现腹泻、黑便、腹痛等症状,以后病情加重,先后出现急性上消化道出血、重症肝炎等临床表现,与“甘草和海藻”这味配药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但鉴定书中也认为医院方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缺陷,比如,患者为甲亢病人,应限制碘的摄入,医院方应慎用昆布、海藻等含碘量高的药物。

鉴定书最后认为,该起医疗纠纷不属于医疗事故。

据此,今年2月,经过龙岗法院初审,深圳中院再审,作出了终审判决:医院不负有医疗责任的判决。

争论“十八反”

到底谁说了算

尽管法院已经作出了终审判决,而胡燕翼却对鉴定书的依据不予认同。胡燕翼通过查找和请教专家后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明确指出了它的检验对象是药品,而他儿子用的只是一种汤剂,不属于药品。而且在该典收载在册的992种国家承认的中药药品中根本没有这一味中医医师临床处方汤剂药物。所以不能用《药典》的技术标准来进行检验。因此,鉴定中用《药典》中的技术标准来判定本案伤害的因果关系是使用参照标准上的错误,不具有说服力。胡燕翼说:“甘草反海藻”属中药传统“十八反”,是自古至今千年中医中药临床实践证明了的,目前仍为中医中药学界普遍公认的临床处方配伍用药的常规禁忌,在几乎所有的中医和中药工具书和教材里都写得很清楚。

而当事的杨医生却认为:“十八反”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出入,历代医家对此也有论及,且古今均有许多医家的药方并不恪守“十八反”用药。医圣张仲景在他的《金匮要略》中就有将甘草、甘遂两种相反的中药合用的药方。另外,这副药方是现成的常规药方,别的医生都在用,也没有危险。当然,中药有一定的副作用,但两副中药也不可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应,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毒性!

昨日,胡燕翼电话告诉记者,虽然今年二月份已经作出终审判决,但目前,他一直还在为该案奔波,通过看法律专业书和请教有关的专业人士进行研究,并正准备向更高一级法院申诉再审。

本报记者甘雪明
 
中药错一味 导致三人亡www.39.net2008-3-2639健康网莫森到底中医所说的“十八反”是怎么回事呢?哪些原本安全的中药同用可能产生剧烈的毒性反应?带着这些疑问,我们走访了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中医科专家。

新闻链接:近日,云南省会泽县4名五六十岁的人,原本只是常出虚汗,睡眠不好,便到当地一家名叫民营医院开中药调理身体。但几口中药下肚后,4人当即出现频繁呕吐、腹泻等症状。几天来,3名患者都因抢救无效身亡,幸存1人。

事发后,会泽县相关部门及时从死者家中收走药方、药渣及喝药所用器具,展开调查;有知情人透露,死者生前服用的都是按常规药方所开的普通药材,死因可能是医生错把藜芦当成茯神,导致整个药方的性质彻底改变。

有关专家介绍,在中药配伍禁忌中有中药“十八反”。即两种药物同用,发生剧烈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称相反。其中就有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苦参、玄参、细辛、芍药;而该患者处方中就有30g太子参和15g丹参,易与藜芦发生“相反”的作用。

到底中医所说的“十八反”是怎么回事呢?哪些原本安全的中药同用可能产生剧烈的毒性反应?带着这些疑问,我们走访了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中医科专家。

39健康网编辑:教授你好,我们今天是谈中药配伍禁忌里面的十八反,其实这十八反的内容,具体指的是什么?

专家:在宋代时期,古人就把重要的配伍禁忌药物具体加以总结,即“十八反”,“十九畏”。关于十八反,我们现在有个简单的记忆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萎贝蔹芨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具体解释来说,就是半夏、瓜萎、贝母、白蔹、白芨等中药反乌头类中药;海藻、大戟、甘遂、芜花等中药反甘草;人参、丹参、玄参、沙参、细辛、芍药等中药反藜芦。以上中药配伍应用时可以产生毒副作用,对人体造成损害,所以不能相互配伍应用。这是古人在实践中逐渐总结出的其性味功能的相反畏恶,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在用药上的安全。

39健康网编辑:其实中药里的相反相畏,是绝对的吗?听说也有相反药物同用,反而取到特殊效果的病例?

专家: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从古至今,一直有大量利用相反配伍而奏奇效的例子,举些例子,比如比如在治疗寒气厥逆一症时,张仲景用了“十八反”中的半夏与乌头同居一方,名曰“赤丸”;在治疗顽固性痰饮时,他又用了甘遂与甘草相反的药物配伍,制成“甘遂半夏汤”。孙思邈的《千金方》中治疗全身浮肿的“大豆汤”,就将甘草、甘遂、乌头、半夏两组反药同用,取其大吐以去湿,相反相激,取得良效。还有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现代名老中医干祖望先生自称喜并用海藻与甘草,以加强其药力,治疗声带小结、乳腺纤维瘤、乳腺增生等。很多医学家认为,甘草乃调和诸药,清热解毒之品,对于一些有拮抗作用的中药合用,便能调和,并不一定产生“相反”的作用。所以对于十八反,我们不能持简单地否定或一味肯定的态度。

39健康网编辑:关于“相反”药物同用,是否有现代药理研究的支持?

专家:到了现代,科学家们也在通过药理研究和动物实验,验证“十八反”、“十九畏”的科学性,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比如:甘草与甘遂合用时的毒性大小,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贝母、半夏与乌头配伍,则未见明显的毒性;而细辛与藜芦同煎,则导致了实验动物的死亡。但由于十八反、十九畏牵涉的问题较多,各地的实验条件和方法存在差异,使实验结果相差很大。简单的毒性试验大多得到负结果或互相矛盾的结果。早期的研究结果趋向于全盘否定;近年来,观察逐渐深入,“不宜轻易否定”的呼声渐高。此外,还有的实验证明,十八反、十九畏药对对人体毒副作用的大小,与药物的绝对剂量及相互间的相对剂量有关。

39健康网编辑:这次事件中,把30g藜芦当成茯神拣进了药方当中,您是否认为造成患者死亡,与药物的绝对剂量过高有一定关系?

专家:有这样的可能性,藜芦是中药中的催吐剂,但因该药毒性太大,一般情况下都不使用。就算是用于催吐,成年人日用量也是在0.3-0.9g之间,30g算是一个大剂量了,有可能是因为这样而产生毒副作用导致患者的死亡。

39健康网编辑:那请问教授您对“十八反”的用药禁忌是持什么样的态度?

专家:老实说,现在的研究成果去证明能不能用“反药”配伍是远远不够的,在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时候,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对于我自己来说,我认为,那些反药方剂的产生,往往是针对个别的病例,非猛药不可救,不能说具有普遍性。对于普通患者而言,凡属十八反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 我都会采取谨慎的态度,避免盲目配合使用。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问题。特别是缺乏医药专业知识的患者,更不能自作主张、说什么“以毒攻毒”,乱用“相畏”、“相反”的中药。

其实,进一步来说,“十八反”中一些药药性不同,根本不存在配伍的问题。如藜芦乃催吐之品,与补气之人参,和血之丹参,养阴润燥之沙参、玄参,怎么会用到一块呢?以及解表之细辛,和阴之芍药;大辛大热之乌头,与润肺止咳祛痰的贝母、瓜蒌,以及清热解毒、止血的白蔹、白芨等,凡是通晓中医药的理、法、方、药的人,便不会将这些不相干的“反药”配伍使用。

39健康网编辑:以前很多人总是认为中药没有毒副作用,多吃一点也无妨,但现在这种说法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请问教授对中药用药安全,有什么建议呢?

专家:现在,中草药为非处方药。取得非常容易,随便一个药房就可以买到,很多人认为自己懂一点中医知识,或者认为中药是很安全的,擅自给自己开方用药,没有在医师指导下,更增加了其危害性。除了谨慎使用上面所说的“十八反、十九畏”药物配对之外,还要注意少用或勿用一些毒性较强的中药 如朱砂、雄黄、雷公藤、生南星、草乌、商陆、斑蝥、蜈蚣、蝎子、有毒蛇等。

另外,中药不良反应的出现,大多与治疗不对“证”有关。中医讲究辨证施治,但不少人在买药时往往根据一种症状就买一种药,而没有去辨证,结果反而误了病,比如有些人咳嗽,吃川贝止咳露可以减轻,但有些人吃过之后反而病情加重,因为川贝止咳露一般对症治疗的是风寒感冒咳嗽,要是肺热导致的咳嗽,用着个药就没有效果了,甚至会造成病情加重。

还有一些是因为剂量过大、服用时间过久、炮制不当等引起的不良反应。比如被视为补品的人参,长期超量服用也可能导致胸闷、烦躁、气喘、失眠甚至精神错乱等中枢神经过度兴奋症状。还有,红花量小和气养血,量大活血化瘀;苏木量小和血,量大破血,附子中含有乌头碱,小剂量使用具有治疗作用,剂量过大或使用不当就会引起中毒,有关炮制不当引起不良反应例子,如经过炮制后的法半夏没有什么毒性,但生半夏却是有毒的。这些例子是非常多的。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注意服用者的个体差异,比如年老体弱者、怀孕妇女,幼儿等,都比成人易于发生不良反应,估计与药物代谢谢速度较慢、肾脏排泄较差或对药物作用的感受性较高有关。

总之,我建议患者应遵医嘱服用中草药制剂。避免滥用和长期服用。对民间偏方应采取慎重态度,谨防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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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惠玲)
 
[题名]:“乌头反贝母”及十八反其它药对中乌头生物碱的相关研究
[TiMing]:“WuTouFanBeiMu”JiShiBaFanQiTaYaoDuiZhongWuTouShengWuJianDeXiangGuanYanJiu
[作者]:翁小刚
[ZuoZhe]:WengXiaoGang
[专业]:中药学

[ZhuanYe]:ZhongYaoXue

[导师]:聂淑琴

[DaoShi]:NieShuQin

[学位]:硕士[XueWei]:ShuoShi

[单位]: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

[DanWei]:ZhongGuoZhongYiYanJiuYuanZhongYaoYanJiuSuo

[关键词]:十八反;新乌头碱;乌头碱;次乌头碱;HPLC;药动学

[GuanJianCi]:ShiBaFan;XinWuTouJian;WuTouJian;CiWuTouJian;HPLC;YaoDongXue

[时间]:20030401[页数]:83页[点击]:20041[分类号]:R285[语种]:中文文摘

[来源]: 在线毕业论文

[文摘]:"十八反"属中药基础理论之一的配伍禁忌,中医界对"十八反"争议颇多;由于不明其机理,在教学、医疗等领域,一直以来只能陈陈相因,沿用旧说.药物相反可以是影响影响药效、也可以是毒性增加,但无论是药效作用或是毒效作用,都必须通过物质基础起作用,所以,从化学成分角度探讨"十八反"机理是一个可行的和必要的途径.该实验进行了"乌头反贝母"及十八反其它药对中乌头生物碱的一些相关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来展开,文中所指乌头生物碱特指新乌头碱、乌头碱和次乌头碱,均为乌头属植物中的剧毒成分——双酯型脂溶性二萜类生物碱.综上所述,在药物制剂环节,从有毒化学成分含量变化角度,可以肯定"半蒌贝蔹芨攻乌"理论的科学性;从毒代动力学角度初步验证了"乌头反贝母"理论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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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千古谜底
http://book.51kang.com 2007-10-23 15:29:56
中药能治病,这全世界人都知道;但为什么中药能治?却全世界人都不知道。
《黄帝内经》及后来历代的《本草》当中,都没有中药的药理说明。后来在几千年中,许多人都想重建中药的药理学,但都没有成功。章太炎先生就曾无奈地说:“夫医者以愈病为职,不贵其明于理,而贵其施于事。不责其言有物,而责其治有效也。苟治之有效,安问其筌与蹄为?”章先生的意思是说,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只要中药能治病,就用不着去管它为什么能治病的道理。

中药医谁?

最近几十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主张中医现代化的先生们,受西医药理学的启发,在大规模研究中药的化学成分,希望能在几十味中药的方剂中找出能够治病的化学组合。据说有的大学还搞了一套中药指纹技术,还得了什么国家发明奖。但这些先生们没有搞清楚一个问题:中药到底在治谁的病?

我们在以上的章节中,论述了一个重要的论点:人类是个共生体,在我们解剖生理系统之外,还存在着另外一种生命系统——藏象生命系统。这两个生命系统的本质根本不同,而且都有发生疾病的可能。这样一来,我们在治疗疾病之前,首先要搞清楚疾病的根本在哪一个系统中,然后才能谈治疗疾病。

因此,首先必须明确:中医并不是以人类解剖生理系统为核心的医学,它是以我们的共生体——藏象系统为核心的医学。因此,中医的医理、病理、药理、中药方剂等,都是针对藏象生命体而设立的。相反,西医学主要针对人类的解剖肉体,故它的药理与中医从理论与实践上看都是完全不同,因为我们的解剖肉体能与化学物质发生作用,从而达到化学药物治病的目的。

既然在中医的理论下,绝大多数疾病其根源在藏象系统,那么中药现代化的先生们,要想使自己的事业发扬光大,就必须首先证明:藏象系统与我们的解剖肉体一样,可以对化学物质做出反映。但至少到今天,我们还没有看到这样的证明。

几千年的中医实践也在证明着:中药与解剖肉体并无直接关系。比如说,根据西药学的原理,只有那些具有生物活性指标的化学成分才有治疗的功能,才可以被人体接受。可实际上,许多中药并不具有生物活性指标,但它恰好可以治疗疾病。这只能说明,中药本身并不是针对解剖肉体的,它是针对人体中的另外一种东西,即针对藏象生命体。

此外,中药里有“十八反、十九畏”之说,指的是中药配伍上的禁忌,但这种禁忌在现代科学上找不到任何证据。例如,中药有甘草不能配甘遂之说,但在用兔子做的活体实验中,并未发现此种配伍对兔子有任何不良反映,心跳、体温、瞳孔、胃肠均属正常。据药典说,如果一付药中有了半夏、贝母,那么就不能再配乌头,但目前的活体实验中,同样没有发现任何不良反映。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推论:中药“十八反、十九畏”的配伍禁忌原则,并不是针对解剖肉体的,而是针对藏象生命体的。违反了这个原则,虽然不能伤害到解剖器官,但却可以严重伤害藏象系统。

同样,中药里有许多药物都明确标明有毒性,《本草纲目》中标有毒性的药大约占了70%左右,例如,“三白草……甘、辛、寒,有小毒”,“陆商……辛、平,有毒”,“射罔……苦,有大毒”,如瓜蒂有毒,具有强烈的摧吐作用,多则伤身。实验证明,有毒的药物都会对解剖肉体有不良作用,所以许多国家在不断限制中药的进入,比如美国就禁止含有马兜铃的中药进入美国市场,中国也禁止关木通入药。

中国人能认识到有些中药有毒,而且明确标注在药典中,那么为什么又要使用这些有毒的中药呢?我们只能这样解释:对解剖形体有毒的中药,可能恰好对藏象系统有利,在利害之间,聪明的中国祖先做了一个聪明的选择。因为藏象系统的疾病是根本,而解剖形体的疾病只是表症,为了保车只好丢卒,这是一种极为高明的辩证法。
 
健康时报记者暗访北京6家药店
3家抓出致命“反药”
健康时报记者 叶依 实习记者 刘雁 梁璐

《健康时报》 ( 2006-08-08 第24版 ) 【字号 大 中 小】【评论】【打印】【关闭】


小链接:中草药“十八反”

中草药“十八反”,是古代医家几千年经验教训的总结,它是指在中草药中有18种中药,是不能在一服方剂中进行配伍的,否则会产生中毒反应,轻则恶心、呕吐等,重则使人毙命。比如:乌头不能与半夏、贝母、瓜蒌、白蔹、白芨这五种中药之一合用;甘草不能与大戟、芫花、甘遂、海藻这四味药之一合用;藜芦不能与人参、丹参、玄参、沙参、细辛、芍药这六种药之一同用。古人对以上十八味中药称之为“十八反”。服用中草药汤剂的广大患者,应该对中药使用的禁忌有所了解,必须持有正规中医师开出的药方,才可以抓药服药。


本文的“十八反”药方中,海藻与甘草是反药,草乌与贝母、瓜蒌也是反药,如果误服了药方上的药,轻则引起中毒症状,如上吐下泻,重则致残,甚至死亡。

两个多月前,北京青年报刊登了一则新闻,一位哮喘病患者因为服用了一服“祖传秘方”身亡,家属遂将开出药方的人与抓出药的北京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同告上法庭,因为这服“祖传秘方”药量大大超出规定剂量。

此案已于7月20日宣判,因证据不足,家属败诉。但是这件事情仍然让消费者心有余悸,不管怎样,这服不合规定的药是从老百姓经常买药的知名药店中抓出来的,比起患者,药店至少应该起到一定的把关作用。

如果患者拿到一服存在明显问题的药方去药店,按常理应该遭到拒绝,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健康时报记者日前暗访了几家药店,结果让人大吃一惊。

记者手头有一个“十八反”的药方:当归、川芎、生地、白芍、西洋参、瓜蒌、贝母、海藻、白术、茯苓、草乌、甘草。稍懂中药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服治疗妇科经期咳嗽的药方,但是药方上明显将不该开在一起的“十八反”的药:瓜蒌和草乌开在了一起。而且,即使方剂之中不含“十八反”,有“草乌”这样带毒成分的中药,也应该按照中医师开中药的规矩,在这服药的方子旁边注上医师的名字,并盖上医院的章,以表明开出药方的人对药方负责,药店药师才可以经过验方之后抓药。如果没有这些证明,药师同样应该拒绝抓药。如果照这个药方服药,患者会出现生命危险。

记者体验

时间:7月21日上午10点30分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红庙北里某药店

抓药过程:在大约30平米的药店里,有3位售药人员正在招待顾客,记者走到中药区,拿出药方,一位店员接过药方转身就去药柜里抓药。约10分钟后,他从里面走出来对记者说:“你这方子不能抓,这里面有反药,得由医生签字才行。”

结果:记者被拒,没有抓到药。

时间:7月21日上午11点

地点:北京朝阳区团结湖路某药店

抓药过程:在中药柜台,负责抓药的是一位姓王的女士,她对记者介绍说自己是一位资深的抓药师傅,记者注意到,她身上没有挂任何工作证件。记者递上药方,问:“您看一看这药是否能抓?”这位王女士在药方上扫了一眼,干脆地说:“能抓。”之后很快给记者算出了价钱说:“你去交钱,我给你抓药,7服药,一共151块2毛钱”。记者拿着交款单去收银台付款,同时店员就开始给记者抓药并分装入袋。

结果:顺利抓出。

时间:7月21日下午1点

地点:北京朝阳区工体北路某药店

抓药过程:在中药房里有两位负责抓药的店员,还有一位负责收款。记者递上药方,一位姓朱的女店员看到药方,停顿了几分钟,没有直接去抓药,而是把它递给了一位约20岁的男店员,并小声地暗示:“这方子有问题。”然后她面带难色告诉记者:这药实在没法抓,药方里有的药相反相克,谁见了都不应该抓。款台姓刘的女店员还热心地请记者回去让医生签字盖章之后,再回来抓。

结果:记者被拒,没有抓到药。

时间:7月24日上午11时

地点:海淀区复兴路玉泉路地铁口某药店

抓药过程:在店里的中药区,记者直接找到事先在电话里联系过的贺女士,贺女士告诉记者:药店对不方便前来抓药的病人,可以上门送药,只要在电话上说好了,并把药方上的药名和剂量告诉一声,药店就可以把药给抓出来,然后连同发票一同送货上门。说着,她拿出记者打来电话时的记录,上面清清楚楚逐一记录着记者所读出的反药处方上的所有药名以及剂量。贺女士还一边看着药方一边显得很“内行”地对记者说,您这方子补气、化痰……并且告诉说,她是专干这一行的,很懂。待7服药抓好准备装包时,贺女士一边拿着药方核对抓出的草药,一边再次非常热情地对记者说,要是哪天不舒服了可以打过电话来,抓什么药都没问题。

结果:顺利抓出。

时间:7月24日中午12时15分

地点:海淀区羊坊店路某药店

抓药过程:一位姓张的药师看过记者递上的方子后,面带不解地问记者:“这是正式大夫给开的方子吗?”并严肃地对记者说:“甘草和海藻是反药,这药不能抓,得让大夫在这反药的旁边签上字。”记者向这位张药师深深道谢谢。

结果:记者被拒,没有抓到药。

时间:7月24日下午2点

地点:北三环西路9号楼南侧某药店

抓药过程:记者进店后看到一男一女两位店员正在划价的柜台里。接下来,女店员走出划价柜台,拿着记者付款之后的处方前往中药柜台去抓药。记者看了一眼这位女店员的胸卡,上面写的是“312、西药士”。记者试探着问她:你是西药士,抓中药是不是时间长了,就懂中药了?这位“312”回答说:“也不是太熟——但这个店里就没有抓中药的人。”等全部药抓好,那位刚才参与划价的男店员过来,逐一核对药方上的中药,但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下午2点左右,记者从这家药店抓出了第3服反药。

结果:顺利抓出。

最终结果:3∶3

6家药店,一半被拒,一半抓出了致命的反药,这个结果真的让人高兴不起来。毕竟,假如有不负责的医生开出了这样的药方,患者拿到了这样的药方,又去了记者抓出药的药店买药,那无异于被推上了绝路。这种可能不是没有,本文一开始提到的那则新闻不就是在我们身边发生了么?

药店,卖的固然也是一种商品,但分量却和别的商品大不一样,因为在消费的另一端,维系着的是消费者的健康,是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药店的从业人员应该更加严谨、具备更高的业务素质,他们不光是药品的销售者,更是消费者健康的维护者,否则,甭管中药西药,都可能不治病,反要命!
 
为“十八反”平反—摘自《朱良春用药经验集》

何绍奇整理

药有相反,其说始见于《神农本草经·序例》(原书早佚,现行本为后世从历代本草书中所辑出者)。五代时韩保升《蜀本草》指出:“相反者十八种”,当为“十八反”说的蓝本。迨至金代,张元素《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将。十八反”以及“十九畏”编成歌诀广为流传,相沿至今。千百年来,父以传子,师以授徒,药房见有“反药”,则拒绝配药;若干有“反药”的良方,被束之高阁;至于医生因用“反药”而负屈含冤者,古往今来,更不知凡几!尤有甚焉,。十八反”之外,还有“株连”:笔者一次处方中半夏与附子同用,病人去市内药店配药,药工一看,面露鄙夷地说:“医生连半夏反附子都不知道么?这应该是常识。”附子乃附生于川乌者,半夏反附子,便是因母而牵连到子了,这不是“株连”、“扩大化”是什么? 对此,我们先不妨看一看前人的论述。

处方中用反药者,首推汉代“医圣”张仲景,《金匮要略·痰饮篇》之甘遂半夏汤(甘遂、半夏、芍药、甘草、蜜),甘遂和甘草同用;同书腹满寒疝宿食病篇之赤丸(茯苓、细辛、乌头、
半夏),乌头与半夏同用。

唐代有“药王”之称的孙思邀,在其两都《千金方》中,用反药的处方乃多达数十方,如《千金要方》卷七之风缓汤,乌头与半夏同用;大八风散,乌头与白敛同用;卷十茯苓丸,大戟与甘草同用;卷十八大五饮丸既有人参、苦参与藜芦同用;又有甘遂、大戟、芜花与甘草同用,皆其例也。

宋代官方颁布推行的《局方》,其润体丸、乌犀丸二方皆川乌与半夏同用。陈无择《三因方》卷十四大豆汤,甘草与甘遂同用。许叔微《本事方》星附散、趁痛丸二方皆半夏与川乌同用。

金代李东垣散肿溃坚汤,海藻与甘草同用。
元代朱丹溪《脉因证治》莲心散芜花与甘草同用。
明代吴昆《医方考》卷一通顶散,人参、细辛与藜芦同用。
陈实功《外科正宗}梅藻玉壶汤梅藻与甘草同用(此方后来载人吴谦等编《医宗金鉴》中)。
清代余听鸿《外证医案汇编》辑录名家方案,其中瘰疬门亦有用海藻甘草者。

以上例子,不过信手拈来,汉唐宋金元明清皆有了,可见所谓反药也者,“古人立方,每每有之”(余听鸿语)。那么,前人于此持什么态度呢?一种意见是:既有成说,不如不用为好。如陶宏景说:“凡于旧方用药,亦有相恶相反者,如仙方甘草丸,有防己、细辛;俗方玉石散,用瓜蒌、干姜之类,服之乃不为害,或有将制者也,譬如寇贾辅汉,程周佐吴,大体既正,不得以私情为害。虽尔,不如不用尤良。”(原书佚,转引自《本草纲目》)。另一种意见是:贤者用得,昧者用不得。如虞抟说:“其为性相反者,各怀酷毒,如两军相敌,决不与之同队也。虽然,外有大毒之疾,必用大毒之药以攻之,又不可以常理论也。如古方感应丸用巴豆、牵牛同剂,以为攻坚积药,四物汤加人参、五灵脂辈,以治血块。丹溪治尸瘵二十四味莲心散,以甘草、芫花同剂,而谓好处在此。是盖贤者真知灼见方可用之,昧者固不可妄试以杀人也。夫用药如用兵,善用者置之死地而后成,若韩信行背水阵也;不善者徒取灭亡之祸耳 可不慎哉。”再一种是李时珍的意见,他说:“古方多有用相恶相反者。盖相须相使用同
者,帝道也;相畏相杀同用者,王道也。(注:这里的“相畏”,是依《本经名例》:“有毒者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与后世”十九畏”之“畏”完全不同);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经有权,在用者识悟耳。”他还指出:“胡冾居土治痰擗,以十枣汤加甘草、大黄,乃是痰在膈上,欲令通泄以拔去病根也。东垣李杲治颈下结核,海藻溃坚汤,加海藻;丹溪朱震亨治劳瘵莲心饮,用芫花,二方皆有甘草,皆本胡居士之意也。故陶弘景言古方亦有相恶相反,并乃不为害。非妙达精微者,不能知此理。”他的意思足说,用者能够“妙达精微”,有所“识悟”,还是可以用的,不过需要特别慎重而已。以上这三种意见,应该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

对于十八反的问题,朱老曾多次向吾侪道及:

①我从来都是有斯症用斯药,当用则用,不受“十八反”,“十九畏”之类成说的约束。临床六十年来,海藻与甘草同用治颈淋巴结核、单纯性及地方性甲状腺肿大、肿瘤;人参(党参)
与五灵脂同用治慢性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海藻、甘遂与甘草同用治疗胸水、渗出性胸膜炎,皆效果甚佳而未见任何毒副作用。

②十八反之说,本身就有很多可商之处。如人参、苦参、丹参、沙参等反藜芦,四种药虽皆以“参”为名,面众所周知,其功能性味主治各异,岂有一沽上“参”之名,便皆反藜芦之理?又,海藻与昆布性味主治皆相同,常常二者同用,为何甘草只反海藻不反昆布?

③“十八反”为何相反?即其相反的道理是什么?古今皆没有一个说法。只能说是古人的实践经验,很可能是古人在实践中把偶然当作了必然。要说实践经验,那么,前述从汉代张仲景,
唐代孙思邈,宋代陈无择、许叔微,金元李东垣、朱丹溪,明代陈实功,清代余听鸿等记载的又是不是实践经验?

④“十八反”的三组药中,芫花、大戟、甘遂、乌头(川草乌)、藜芦皆有毒的剧药,即芫花、大戟、甘遂不与甘草配伍,藜芦不与诸参、辛、芍等配伍,乌头不与半、蒌、贝、蔹、及配
伍,都会因用量太大,煎煮不当,服药太多,或患者体弱不支,而出现中毒,甚至可致死亡。因此,古人“十八反”之说,很可能是在这种情况下作出来的错误判断。

⑤如果拘于“十八反”之说,一方面,许多古人包括张仲景的名方都得不到运用(当然也有人用),势必使许多古人的好经验被废弃不用;另一方面,中药配伍中很可能存在真正相反的
药,即绝对不能配合使用,误用后会有中毒、死亡危险的中药,“十八反。反而会使人们对这些可能存在的真正相反的药物的进一步的认识和探索带来负面影响。

⑥朱老最后指出:“十八反”之说不能成立,“十九畏”更属无谓。对于古人的东西,应予批评地吸收,不是凡是古人说的就一定对,古人有大量好经验,但限于时代条件,也有不少不可取的,如《神农本草经》说丹砂(朱砂)“可久服”,李时珍《本草纲目》说马钱子(番木鳖)“无毒”等皆是。现在应该是为“十八反”平反的时候了!不知医界贤达以为然否?
 
食物中的十八反
1.菱角反猪肉:会引起肚子痛;2.柿子反白酒:会引起中毒;
3.栗子反牛肉:会引起呕吐; 4.蜂蜜反洋葱:会伤眼睛;
5.西瓜反羊肉:会伤元气;6.萝卜反木耳:会得皮炎;
7.狗肉反绿豆:会引起中毒; 8.蜂蜜反豆腐:会耳聋;
9.芹菜反兔肉:会引起脱发; 10.香蕉反马铃薯:面部会生斑;
11.芹菜反鸡肉:会伤元气; 12.香蕉反芋头:会腹胀;
13.鸡蛋反鹅肉:会伤元气; 14.花生反黄瓜:会伤身;
15.苋菜反甲鱼:会中毒; 16.萝卜反水果:可致甲状腺肿大;
17.大虾反维生素C:可致砷中毒; 18.鲤鱼反甘草:会引起中毒。

上述食物不宜同时食用,但可以分开进食,吃完一种后,最好相隔4小时以上再吃另外一种食物。
 
陈国华:应重新审视“十八反”作者:陈国华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药性赋》云:“本草言明十八反,半楼贝蔹芨攻乌,藻戟芫遂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对此歌诀,笔者在学校念书时已背得滚瓜烂熟。惟恐不背熟此歌,临证开方,犯了配伍禁忌,用了反药出问题。
初出茅庐行医,总以为十八反是http://www.39kf.com/medicine/pro/zy...传统经验,又要在长期反复的实践中探索其奥妙,辨识其真伪,从而去伪存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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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中药“十八反十九畏” 来源:http://www.chinesemedicines.net]www...然要发展,那就要敢于对古人的经验、成果进行必要的探讨、研究、修正,使之推陈出新,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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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十八反十九畏 初探来源: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作者:苏丹
在宋代时期,古人就把重要的配伍禁忌药物具体加以总结,即“十八反”,“十九畏”。全文如下:十八反:http://www.39kf.com/medicine/pro/zy...39kf.com/treatment/firstaid/]急救医院中医科 (编辑海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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