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病的寒温统一
热病之名,始于《内经》。就热病之热的涵义而言,有三:一为病因之热,即指风、热、湿、燥、寒之热;二为病性之热,即指阴、阳、表、里、寒、热、虚、实之热;三为病证(象)之热,即指发热证候之热。如从第一义,则与《素问•热论》“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相悖。如从第二义,虽与《素问》“热论”、“刺热”篇“可泄而已”的六经、五脏里热证相符,但又与“可汗而已”太阳病表寒证不合。只有从第三义,才能与具有发热为主症的六经、五脏热病相融洽。因此,《素问》所论热病,应是泛指一切以发热为主症的外感、内伤疾病。就热病的范围而言,它不仅包括外感伤寒和温病,还包括内伤热病,如《素问》“热论”篇之三阳三阴热病和“刺热”篇之五脏热病等。
《内经》认为,阴阳寒热是互为因果的。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谓“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重寒则热,重热则寒”,“寒极生热,热极生寒”等。因此,人身阴阳偏胜所产生的寒和热,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但人赖阴阳二气以生,尤以阳气为要。故《内经》指出:“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故天运当以日光明。”足见阳气关系到人身生命极大,是最为宝贵者。虽然无阴则阳无以生,无阳则阴无以长,二者关系密切,都很重要;但在人的生、老、病、死过程中,阳气无疑是起决定作用的。即人身的阳气充和则健康,亢盛则病热,衰虚则病寒,竭绝则死亡。由于人身阳气最易受到内外因素的刺激而亢奋,故多病热,热病之热是以人身阳热之气为其病理基础的,所以无论何种内外邪气所致的以发热为主症的热病,都是因为内外邪气作用于人身阳热之气而成,亦即人身阳气奋起抗邪以自卫的反映。不仅内外风、热、燥等阳邪从阳,必致发热,而且内外寒、湿等阴邪从阳,也多郁阳而致发热,这在临床上是最为多见的。其有内**邪从阴,不发热而但恶寒者,则是由于阳气郁而未伸,或衰微不振所致。这应是《内经》论述热病的主旨所在。
惟应指出的是,《内经》虽开热病辨证论治先河,但由于历史条件限制,尚未能建立起理法方药具备的热病辨证论治体系。